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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不断扩大其实行范围,会计师事务所的新兴业务逐渐变为内部控制审计。文章指出中小板上市公司存在自身内部控制不够完善、国内并未对内部控制审计进行强制规定、注册会计师经验有限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从完善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改变审计收费模式、提倡非整合审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整合审计
一、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现状
(一)总体情况2013年与2014年全国共有37家事务所承接了783中小板上市公司(所有中小板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业务,并且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限告。其中2013年共18家事务所承接了116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2014年共16家事务所承接了94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二)审计费用情况2014年列示了审计费用的有27家中小板上市公司,2013年列示了审计费用的有37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其中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比2013年提高了5.18%(480,000元),达到了9,741,700元。
(三)审计意见类型2013年有114家中小板企业聘请18家事务所为其实施内控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2014年有94家中小板上市公司聘请16家事务所为其实施内控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非标报告的数量不变,比例变大。(四)整合与非整合审计①情况(1)2013有95%以上的中小板上市公司采取了整合审计的策略,然而到2014年却仅有10%左右的中小板上市公司采取了整合策略。(2)2013年被披露非标意见的2家企业在2014年没有更换事务所,但有可能有“购买审计意见”可能性。因为13年出具内部控制审计非标意见的比例非常低,如果贸然更换事务所非常容易引起质疑。
二、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存在问题
(一)公司自主意愿不强《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只在大型企业强制实施,并未强制在深市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执行。在上一章的描述统计中可以看出:2013年执行内控审计的中小板公司仅占总数的14.8%,而2014年的仅占总数的12.26%。即使《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已经执行2-3年,但由于没有强制执行而导致大部分中小板上市公司仍然不愿意主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
(二)该项目收费过低中小板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仅占总费用的22%-23%,很明显可以看出目前公司对内控审计的花费是过低的。因此有理由怀疑:是否由于收费较低,审计人员在没有执行足够的程序的情况下所得的并不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否由于费用较低,限制了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的深度,而简单地将财报审计中的内部控制测试认定为是内控审计的结果。反观企业内部,内部控制审计可能也仅仅为了满足管理层的表面监管需要,这样的审计实质上并没有达到实际的意义。除此之外,被审计单位为了节约审计成本,便会倾向于选择整合审计,该部分将在下一节详细分析。
(三)整合审计可能有负面影响两种审计在审计证据上存在共用情况,并且财报审计结果可以被审计人员用来为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给予参考信息。因此如果其中一个审计的结果存在问题,由于两者的相互借鉴,在一定程度上另一个审计结果也会受到影响。除此之外,如果采取非整合审计,执行两种审计的过程中两者可以相互监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两者工作中出现的纰漏并规避由于财务报表审计出现问题而对内部控制审计造成的影响。而采取整合审计,则无法进行相互监督。
(四)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不够由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基础是《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而该指引在近五年才提出,因此内部控制在中国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同时,以配套指引为核心的企业内部控制实施方针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进行内控审计,还要对配套指引里的其他指引进行学习。因此,若没有及时对审计人员进行最新法律法规的继续教育,因审计程序执行力度不足导致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审计风险将难以控制。
三、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改进建议
(一)完善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国家应完善配套指引。在阅读了一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笔者认为目前中小企业板内部控制审计结论不够详细,较为肤浅。建议可以在指引中规定,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内容中,这侧会计师应明确指出对发现在审计过程中确认的内控缺陷是否被管理层识别、是否在内控自评报告中披露。这样的描述可以更清楚地显示,企业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与披露状况,也可以督促公司重视内控自评报告。这样可以对付公司对内控建设以及内控审计不够重视的情况。其次,应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目前审计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事务所之间为了争夺业务,可能会铤而走险,与被审计单位相互勾结,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增加审计风险。因此,目前必须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这样可以使其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其独立性也能得到保证。
(二)改变审计收费模式在国内,任何审计方式都是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费用,这样的收费模式极大的可能会导致存在被审计单位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况,影响审计独立性。除此之外,也可能出现事务所降低收费来招揽业务,但由于审计费用有限,审计流程和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现象。因此笔者建立审计收费的第三方制度。中注协必须改变目前的审计委托关系,寻找一个能够代表公众利益、独立于委托人与和受托本身的机构。这样审计人员独立性不仅能得到有效的提高,也可以有力保证独立性。
(三)提倡非整合审计日前,无论是国家还是事务所仍倾向于选择整合审计的策略,中小板上市公司也倾向于选择同一家事务所同时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但如果不考虑审计时长、审计工作量、审计费用等原因,由两家事务所分别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模式应该更为合理。这种模式不仅突出了审计的独立性,更使得审计结果更加有说服力,两者还能相互监督。由于非整合审计可以使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两个目标得到双重保障,这样得到的审计结果就会更加可靠。并且二者结果在一定程度上的对比和监督作用,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时更加谨慎和规范,更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两项审计关注各自的审计目标,内部控制审计地位将得到强化和提高。因此,随着不断发展的内部控制审计,经验日趋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以及不断强化和完善的相关监管制度,非整合审计模式可能相较于整合审计存在更多优势,成为主流的审计模式。
(四)建设企业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工作目前的情况是,许多中小板上市公司由于正处于企业成长期而会认为对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的建设耗费太大却收效甚微,所以企业对内控制度进行建设的自主性性欠佳,更不会主动要求实施内控审计。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作为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一方,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促进作用,提高企业对内部控制建设主动性,并对内控审计的重要性进行宣扬。既可以为自己创造了有效需求,又可以让企业了解到实施内控审计对企业的正面影响,提升其建设企业内部控制的积极性。
(五)提高内部控制审计人员执业质量第一,应大力培养专业的内控审计人员:现阶段,仍旧是财务报表审计人员对企业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所以他们并不熟悉后者的方法和流程,甚至还会受到前者惯性思维的影响。因此社会应对现在的财务报表审计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专业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并加大力度培养专门的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第二,应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专业素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使之充分了解整合审计和独立审计的优势与弊端和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区别与联系,提高专业素养。使其合理选择审计方法,加强执业力度,提高执业质量。注释①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和财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如果为一家,则认定为整合审计,若分别由两家不同的事务所承担,则认定为独立的审计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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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莞尔 卢兵 单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