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智障学生运动干预效果评价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智力残疾也称精神发育迟滞,是个体在18岁之前的生长发育期,智力与适应行为方面出现严重缺陷的一种残疾[1]。通常,智力残疾者的寿命较智力健全者短,而身体机能低下被国内外众多研究者认为是导致智力残疾者早亡的重要影响因素[2-6]。该研究通过监测施加运动干预前后智力残疾学生身体生理功能状况的变化,并与未施加运动干预的智力残疾学生进行对比分析,探讨运动干预对智力残疾学生身体生理功能的影响。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从北京市3所培智学校随机抽取轻、中度智力残疾男生87人,智商值为35~69,受试者均无肢体残疾及运动功能障碍。通过征询教师及家长意见,以学生能否坚持参加每日训练为据,将学生分为干预组与对照组。其中干预组32人,平均年龄(16.84±2.68)岁,平均智商(51.2±11.7);对照组55人,平均年龄(16.69±3.21)岁,平均智商(51.6±10.9)。经t检验,2组受试者年龄、智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2组受试者在唐氏与非唐氏智力残疾者构成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1.2方法
1.2.1干预措施干预组除学校体育课外,每周进行5d、每天1h的运动干预,内容包括力量训练15min、专项技术训练35min、准备活动与放松10min,历时12个月;对照组除学校体育课外不参加任何课外身体训练。
1.2.2测试指标及方法依据2000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确定的测试指标、方法和仪器,测试受试者身体形态指标(身高、体重、胸围、肩宽)、生理功能指标(肺活量)、素质指标(握力、50m跑、立定跳远、1min仰卧起坐、前抛实心球)、平衡能力指标(单足闭眼时间、单足睁眼时间)[7-10]。由测试结果进一步计算出体质量指数(BMI)及肺活量体重指数。
在运动干预前及运动干预后,干预组与对照组所有指标各测试1次。干预组2次测试指标为“干预前”、“干预后”,对照组2次测试指标为“前测”、“后测”,以排除在12个月干预期内由于身体自然生长对研究结果产生的影响。
1.3数据处理所有数据采用SPSS10.0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身体形态和机能指标由表1可见,干预组与对照组在实施运动干预前,身体形态各项指标及BMI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实施运动干预12个月后,干预组在身高、体重、胸围、肩宽、BMI指标上均略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2.2身体机能指标干预组与对照组在实施运动干预前,肺活量及肺活量体重指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实施运动干预12个月后,干预组与对照组身体机能指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中干预组肺活量指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而干预组肺活量体重指数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2.3身体素质和平衡能力由表2可见,干预组与对照组在实施运动干预前,身体素质各项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实施运动干预12个月后,干预组与对照组握力、立定跳远指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或P<0.05)。干预组与对照组速度素质及前抛实心球成绩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其中经过运动干预的学生50m跑用时较对照组短,前抛实心球成绩好于对照组,1min仰卧起坐次数与对照组持平。实施运动干预12个月后,干预组单足闭眼及单足睁眼时间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不论干预组还是对照组,智力残疾学生平衡能力干预前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身高、体重、胸围、肩宽是反映青少年身体形态特征和生长发育水平的基本指标,BMI主要用于评价身体成分和肥胖度[11]。从测试结果看,施加运动干预后,干预组智力残疾学生的身体形态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身高、体重、胸围、肩宽及BMI各项指标均略高于对照组。表明尽管12个月的运动干预对智力残疾学生身体形态的改变未产生显著影响,但干预组智力残疾学生的体型与未施加运动干预的智力残疾学生相比有更“强壮”的趋势。
肺活量测试人体呼吸的最大通气能力,可以反映人体最大摄氧水平和心肺功能,从理论上分析,肺活量绝对值不仅与肺的解剖容量有关,还与肺通气功能和呼吸肌的收缩力量直接相关。测试结果显示,运动干预后干预组智力残疾学生的肺活量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考虑到肺活量的大小与身高、体重、胸围关系密切,为尽量减少这些因素对肺活量的影响,笔者采用了肺活量体重指数作为评价指标。实施运动干预12个月后,干预组肺活量体重指数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表明运动干预可有效提高智力残疾学生的体能状况,而对照组肺活量体重指数降低,与其体力活动不足关系密切。
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是体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结果显示,运动干预后,干预组智力残疾学生握力和立定跳远成绩较对照组显著提高,表明运动干预对增强智力残疾学生的上、下肢肌力效果明显;但干预组智力残疾学生50m跑、前抛实心球及仰卧起坐成绩与对照组相比未见显著提高,表明实施运动干预手段对智力残疾学生速度素质及腰腹肌力量的改善效果不足。
平衡功能是人体的一项重要功能,单足闭眼和单足睁眼站立实验主要测试青少年的静态平衡能力。运动干预后,干预组智力残疾学生静态平衡能力比对照组提高更为明显。此外,单足睁眼站立时间干预组比对照组平均长20.61s,表明干预组青少年平衡觉中枢的整合加工能力和对机体的平衡控制能力有了一定改善和提高;单足闭眼站立时间干预组比对照组平均长0.51s,表明在停止视觉时,干预组青少年对于维持身体平衡的本体感受器、前庭系的敏感度较对照组更强,对视觉系统的依赖降低。提示施加运动干预的智力残疾学生静态平衡能力有限提高,与未施加运动干预的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运动干预对智力残疾学生平衡能力的改善效果还需长期观测。
综上所述,运动干预可以增强智力残疾学生体质,改善智力残疾学生部分身体素质,促进其平衡能力的发展,但长期参加体育运动对智力残疾学生体质的影响,以及体质的提高对智力残疾学生大脑机能的改善、智育的提高,甚至生存质量的影响到底如何,还需要长期的监测与更加完善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