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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审计专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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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审计专业论文

一、审计专业本科教育的任务

现代审计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任务是:一方面为科研机构和更高层次的教育单位输送进一步从事审计理论研究的科研型人才,另一方面为社会培养主要从事审计实务的应用型人才。现在是知识爆炸时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社会面貌日新月异,人们对文化和物质的需求在不断提高,工农业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也在日益翻新,社会管理模式、管理措施和方法手段都在迅速变化,知识老化的周期在缩短。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学到的许多专业知识,尤其是实务部分,可能在他们毕业时就已经过时。因此,现在的高等教育强调要培养学生綜合素质。学生在本科阶段主要是学好专业基础知识,掌握专业知识的基本精髓,领会专业知识的应用原理与自己所在的专业领域今后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性思维,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未来的世界。毕业后面对变化了的环境中新的问题,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对审计专业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通俗地说就是:结合素质教育要求学生能深刻地理解审计的本质、审计的基本原理,掌握审计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术手段,领会审计法规对保证审计服务质量的重要作用,以及审计法规、审计管理体制与审计所处社会经济环境的适应性。还要求学生在未来审计环境变化的情况下,能自主地进行审计理论与技术方法创新,优质地完成未来将要承担的审计任务。课堂教学是素质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教师在日常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如何启发学生进行创新性思维、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是一项至关重要的长期任务。

二、教师要有丰富的创新思想,善于启发学生创新性能力

创新教育的根本在于教师创新,在于教师的知识创新以及教师是否具有创新思想的火花。审计专业教育创新的第一要素与灵魂是教师,知识可以从书本和电化教学设备中学到,但是如果学生缺乏与高素质教师的交流,不经过与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思想火花的碰撞,创新思维是很难学到的。一个好的教师胜过1000台电化教学设备。教师要不断以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教师要有丰富的创新思想和善于启发学生进行创新性思维的能力。钱伟长先生说:“在高等院校里,不是科学家,就不会是个好教师。当今世界日新月异,你如果不知道科学前沿的最新突破,不知道科学前沿的最新命题,那只能教会学生硬记硬背你那本一成不变的讲义了,不知何谓‘新’,怎么可能去‘创新’?”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教师知识面和对知识的掌握深度,教师的治学态度、进取精神,特别是学生对教师的信任程度,都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教师要有驾驭教材的能力,教师必须对所讲授的每项内容都有过一番深入的研究,讲起课来才能“轻车熟路”,容易抓住重点,做到深入浅出,并能引导学生主动思考问题,提出问题,才能把学生引入创新世界。我国古代教育经典《学记》把教师授课和歌唱类比。《学记》指出:“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其言也,约而达,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谓继志矣”。这是讲善于歌唱的人会使听众不约而同地跟着他歌唱,善于教学的人会使学生自觉地跟着他指引的方向去学习。这类教师在讲解时能做到语言简练而道理明彻,叙述浅近而涵义深远。

审计这门课,如果教师不能对审计法中每一条规定的合理性以及必要性有深刻地领悟,不能对每一种审计方法的根本原理有着透彻地理解,讲起课来只能照本宣科,学生最容易感到枯燥无味,只能跟着死记硬背,谈不上去发挥、去创新。反之,教师在课堂上就能讲得有板有眼,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审计法条文以及审计方法与经济运行机制和会计实务的对应关系,学生会感觉到学得津津有味,并深刻理解。今后即使经济政策或会计方法发生变化,他们也会懂得审计法和审计方法也应该怎样做出相应地调整,即学生已经有了创新性思维。从多年走过的教学之路,我最大的感受之一,对一门知识的掌握,学过多遍不如教过一遍。为了教好一门课,教师必须站在比教材所讲知识的更高层次上去深入研究教材中每一项内容的细节问题。例如,讲到无形资产审计时,注意审查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时入账的区别,学生以前会计课上都学过,两者一个进“其他业务支出”,一个进“营业外支出”,但忘了到底是哪个进“其他业务支出”,哪个进“营业外支出”。针对这种情况,我启发他们无形资产的特点是什么?同学们纷纷讲出一些,但承认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我再提醒他们无形资产特点中有一条“无形资产是为企业使用而非出售的资产”,无形资产是为使用。不少学生马上领悟出转让使用权则是企业的“业务”,而出售(即转让所有权)不是主要目的,因此所有权的转让属于“营业外”,应该进“营业外支出”。

三、课程设置要重基础,课堂教学要重案例

随着科技、经济和审计学科自身的发展,使得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体系”的数量和复杂性都以极快的速度膨胀,这使得审计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必须在重深度、重广度、重技术三种方式中做出选择。目前很多高校为了满足用人单位希望毕业生一到单位就能“干事”的要求,审计专业课程设置中过多地强调技术教育的覆盖面,不断地将新知识、新法规、新制度纳入教学内容,而忽视对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对基本的、重要的原理认识肤浅。这样培养的学生就业后进入角色可能是比较快,但由于基本理论知识不扎实,应变能力比较差,看问题的透彻性不强,往往干不了“大事”,只是一种数据处理型人才,很难成为高级人才,会常常面对新问题,新变化束手无策,一筹莫展。当然,在现今社会条件下,不重视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也是不现实的,关键是要根据培养目标在理论深度与应用之间有个合理选择。事实上,对任何一门知识的学习,想在应用方面掌握得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应用问题是在不断发展的,变化的。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只有掌握了基本理论与基本原理才是可靠的。

我们的培养目标应该是高级审计人才,在课程安排方面应该重视审计理论的深度,力求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的把握,授之与渔,而不是授之与鱼,发挥知识间的相互作用,提高学生对学科知识体系的全面认识能力与应变能力。然而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十分重视使用案例,不能空谈理论。一方面帮助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让学生多了解社会实际,提高动手能力。当然讲好案例,对教师的综合知识水平有着很高的要求。目前我国高校会计、审计教师队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专业教师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偏低,会计、审计电算化课程教学效果不太理想;(2)普遍存在会计教师、审计教师、财务管理三类教师格局,不同类教师之间知识互不通晓;(3)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脱节。而审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所以有相当一部分教师课堂教学中,特别是讲案例时,只能讲好课本上的规范性内容,不善于对教材进行“再开发”,结合会计、财务以及社会实践充分展开课本知识,引导学生积极进行创新性思维。为了克服师资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1)学校每年能组织部分教师轮换到有关审计部门或事务所去锻炼;(2)打破一个教师一直教一门课的局面,适当进行中青年教师轮流但任相关课程的教学。

四、倡导发现式学习,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教师上课最忌讳的是缺乏启发性,特别是使用电子课件讲案例时,不能刚提出一个案例,很快就放映出处理结果,应该先引导学生分析思考,找出其中的弊端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才公布最终结果,让学生大有“英雄所见略同”之感。例如,我在讲解财务审计中遇到这样一个小案例:某工厂有一个车间上月应发奖金3560元,但该车间兼管财务的统计员在厂部财务处报领了6530元,后来厂部财务处在汇总该车间工人上月实际产量时,发现该车间上月奖金多领了,该车间统计员解释自己当时填写报告单发生了笔误。问该车间统计员的行为算不算贪污。我没有直接讲出谜底,而是让学生讨论。开始有部分学生认为该车间统计员的解释是合理的,也有不少学生认为该车间统计员虽然有故意的嫌疑,但没有治罪的充足理由。然后我又问学生,在厂部财务处追查之前,该车间统计员是否应该发现自己错报了,学生们才恍然大悟。如果该车间统计员开始不是故意,那么在发完每位工人的奖金后也会发现钱多了,而主动退款。因此该车间统计员的行为完全是贪污。

五、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让学生寻找和发现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袁渭康教授提出“以难育人”。他说:“培养一个学生犹如让他摘树上的果子,应该让他跳起来摘到果子,而不是站着就能摘到,更不是坐着就能摘到。不但让他跳,而且要让他用它的极限能力去跳,这样不断地跳,才能愈跳愈高,而且敢跳,想跳,习惯于跳,最后摘到最高处的果子”。虽然袁教授的话主要是针对研究型大学讲的,但是对一般大学应该也是有指导意义的。要鼓励学生用怀疑的态度学习,不迷信书本,不迷信权威。那种对老师所讲,书上所讲只会点头说,是,是的学生是不动脑筋的学生。对敢于怀疑老师讲课有误的学生应给予鼓励,即使后来证明了老师所讲是正确的,也不要耻笑敢提问题的学生。例如,我在讲到审计人员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个科目进行审计时,说道:理论上由于两者都各有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所以在期末时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但“待摊费用”是资产类科目,如果余额在贷方就不是资产,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类中反映,而应该放在“预提费用”的贷方反映;同样“预提费用”是负债类科目,如果余额在借方就应该放在“待摊费用”的借方,但实际中“待摊费用”期末不可能会有借方余额,因此这两者不是双向关系,即期末“待摊费用”的余额包括“预提费用”的借方余额,因为期末“预提费用”可能会有借方余额;但“预提费用”期末余额只包括自身。一石激起千层浪,同学们立马表示反对,书上明明写着“预提费用”在报表上的反映应根据“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所属有期末贷方余额的明细账科目的合计数来填列。即“待摊费用”期末应有贷方余额,否则书上不会这么说,有一同学站起来说,他刚刚查了会计准则上也是这么说的,说明“待摊费用”期末必然有贷方余额!我让他们分析一下,“待摊费用”的借贷方分别是如何发生,余额又是如何产生的,并和“预提费用”进行比较。最后他们发现“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是不同的,“待摊费用”是先发生在借方,所以才是资产,然后在贷方逐月摊销,由于借方,即费用的支出先发生,已经知道了实际数,摊销数一定小于或等于这个数,不会发生贷方超过借方的情况!而“预提费用”不同,它是先在贷方预提(即预先提取),到实际发生时在借方,这样预提时只是估计数,实际借方发生时就可能大于或小于它,就会有借贷方余额,实际上借方时就是多支付了,又相当于“待摊费用”了!同学们终于反应过来了,接着有学生提出:“待摊费用”也可能发生少支付,需要突然增加支付的情况,但支付时仍然在借方,即只会有借方余额。

作者:徐伟徐芬单位: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