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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高质量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审计任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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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高质量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审计任务

摘要: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越来越多。一方面,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另一方面,表明审计机关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大。本文结合现行审计体制和审计机关实际,对如何高质量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进行了认真探讨,并提出了应对之策。

关键词: 党委政府交办审计;注意事项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越来越多。一方面,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审计机关的政治地位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表明各级党委、政府给审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机关肩负的责任更大。因此,在现行审计体制下,地方审计机关在完成好上级审计机关统筹安排和本级组织的审计项目的同时,如何高质量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成为审计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本文结合现行审计管理体制及基层审计工作实际,就如何高质量完成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了应对措施。

一、正确理解交办审计

(一)交办审计的内涵。交办审计是指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为掌握所主政行政区域内有关经济事项、干部履职尽责、政策执行落实、信访反映问题等情况,通过会议交办、签批意见或口头指示等形式,要求审计机关对特定单位、资金、项目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或某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审计,或协助其他部门查办经济案件,最终提供书面审计结果,党委、政府领导根据审计结果了解有关情况或作为决策参考,或为有关部门查办经济案件提供审计技术支持。

(二)交办审计的意义。一方面,审计机关是本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接受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国家审计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大局来谋划和开展审计工作。所以,审计机关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审计是法定职责之所在,是接受党委、政府领导的政治要求。另一方面,做好交办审计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能够及时回应党委、政府关切的问题,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能够很好地体现审计机关的智能优势,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功能。

(三)交办审计的类型。一般来讲,党委、政府交办审计事项主要有:某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某专项资金的收支审计、某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某个经济问题的审计、某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征地拆迁补偿审计和政府回购资产成本审计等。按交办审计事项的性质不同,交办审计可划分为财务收支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专案审计等。如果交办审计事项的内容多且复杂,也有可能是两种或多种审计类型的综合。按实施审计的时间不同,交办审计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多数情况下是事后审计,少数情况下也有事前审计、事中审计。比如,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投资额增加需要调整概算的,政府在作出调整概算决策之前,需要审计机关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增加投资额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再比如,疫情防控期间,党委、政府要求审计机关对疫情防控物资调拨使用及相关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四)交办审计的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交办审计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交办的具体审计事项和要求,回答和解决领导关切的问题,不能脱离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需求;二是具有较高的时效性。交办审计应及时审结完成,并迅速提交审计结果,不能拖延安排或久审不决而影响领导对工作时效方面的要求;三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交办审计结果直接提供党委、政府领导参阅和使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考虑审计报告阅读对象和用途的特殊性,尤其重视审计质量和报告的份量。有时,根据领导要求,可能还要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结果等执行一定程度的保密。

二、认真做好交办审计

(一)准确把握领导意图,确保审计目标准。党委、政府交办审计有其特定目的和要求,因此在接受、办理交办审计时,首要的就是要准确领会领导交办审计的意图。审计人员要弄清楚领导想了解哪方面情况、交办审计的背景或缘由,甚至还要思考领导听取审计情况汇报或阅读审计报告时可能会有哪些疑问。审计人员在审计之前要尽可能地多了解交办审计有关情况,掌握得越全面、越具体,就越有利于制订科学、合理的审计实施方案,便于下一步组织开展审计工作。否则,交办审计工作有可能跑题偏向,审计结果答非所问,不能满足领导需求。因此,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之前,或在制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时,应认真查阅党委、政府领导交办审计的函件、会议纪要等资料,如属于领导口头交办或通过其他人员转述交办的,对不清楚的地方应向有关领导认真询问,核实具体交办意见,最好将其转换为书面交办形式。

(二)严格把控关键环节,确保审计结论对。党委、政府交办审计的质量尤为重要,特别是党委、政府领导需要参考审计结果作出判断、决策的,审计结果正确与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正确无误,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具体来讲,主要是把控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编制好审计实施方案。方案要准确界定审计目标,即明确党委、政府交办审计的目的,围绕审计目标确定的审计重点、审计程序和方法要适当,审计人员分工和时间安排要合理。二是落实好审计工作安排。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去落实,审计程序执行适当,审计证据全面、具体,最终完成既定的审计任务和实现既定的审计目标。三是撰写提交高质量审计报告。确保审计证据足以支撑审计结论,审计报告反映的数据准确,阐明的事实清楚,披露的问题客观,提出的意见适当、可行。

(三)合理调配各方资源,确保审计时效快。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高度重视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将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认真谋划和实施项目,全力保障交办审计所需的各项资源。一是配齐配足审计人员。审计组成员的数量、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应能满足交办审计工作需要,如完成交办审计任务需要外部专家参与的,还应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审计工作。二是时间安排要合理。审计机关要在统筹考虑本单位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整体情况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交办审计项目;审计小组要在确保交办审计项目高质高效完成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审计工作所需时间。三是审计机关各办事机构和有关人员应加强协作配合。在交办审计的实施、复核、审理和签批等过程中,审计机关有关内设机构和人员要本着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各流程的办理效率,确保审计工作尽快完成,并尽快向党委、政府领导提交审计报告。

(四)认真起草结果材料,确保报告质量高。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选用适当的审计报告格式。审计人员要注意交办审计报告格式的多样性,并合理选用。如果交办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常规审计项目,则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应是标准审计报告格式。如果交办审计属于非常规审计项目,如对某项投资回购成本的审核、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事项审核等,审计的目标主要是审核某项具体的经济指标、数据,而不是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则审计报告采用非标准的格式,此类审计报告没有“审计查出问题及处理意见”“审计评价”部分,也可能不需要“审计建议”部分。二是文字表述要简洁明晰、通俗易懂。提供给党委、政府领导使用的审计报告,有别于提供给被审计单位使用的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应考虑党委、政府领导的非专业特点,以及阅读材料的时间要求,报告篇幅不宜过长,语言表述应简洁明了。另外,专业术语不宜过多,措词表述要通俗易懂。三是材料排版格式要规范。交办审计报告的文书格式,应符合有关公文格式的规范要求。

三、交办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一)审计人员要摒弃不重视交办审计的错误想法和作法。现实工作中,有些审计人员对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不够重视。有的认为做好审计机关计划内的审计项目就行了,没有时间和精力额外做交办审计项目,对交办审计有厌烦情绪和应付的现象;有的认为交办审计项目要求高、不好做,存在刻意回避或被动接受的情况,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有的虽然能认真对待,但将交办审计完全等同于常规审计,按部就班地去执行,没有突出交办审计的重要性、特殊性、时效性,在人力和时间安排上,没有给予优先安排和特殊考虑。诸如此类的错误想法和作法,导致审计人员完成交办审计的质效不高,没有达到党委、政府交办审计的预期目的。若如此,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既没有很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又影响了审计在党委、政府领导心目中的印象。所以,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始终坚持党管审计的原则,时刻牢记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审计工作要紧密围绕地方经济工作中心,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二)不能超越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清楚国家审计的职责边界,知道哪些能审计,哪些不能审计。一般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不对非公经济进行审计,但是非公经济与国有资本、财政资金发生关系,就会涉及到国家审计机关对其进行审计的问题。比如: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地方党委、政府给予招商引资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在兑现优惠政策之前要求审计机关对引进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在城镇建设中,地方党委、政府给予搬迁企业原土地出让增值部分一定比率的政策奖励,在结算政策奖励时要求审计机关对搬迁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审计。如果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属于国家审计职责权限之外的,审计机关不应承接该交办审计项目,但要向有关领导说明不能审计的理由,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党委、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三)注意防范审计风险。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考虑交办审计项目性质和质量要求的特殊性,特别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一是秉持专业审慎态度,不能出现质量事故。审计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个数据,辩证看待每一个问题,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法合理,审计思维严谨,审计结论正确,还应做到审计了什么就评价什么,没有审计就不作评价;审计过程中要考虑审计独立性是否受到影响,若审计工作受限的,应考虑其对审计结果的影响,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特别说明,避免领导对审计报告的误读。二是考虑自身专业能力是否胜任,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审计。三要遵守廉政和工作纪律要求,不能出现廉政和工作作风问题。特别是交办审计涉及信访反映问题、历史遗留问题、非公经济等情况的,审计人员更要保持审计的独立性,避免发生影响审计形象和公信力的个人廉洁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作者:李文胜 单位:武穴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