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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现状
1.县级公安机关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主观认识亟待加强。一是对内部审计的作用认识模糊。一些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对内部审计在完善管理、规范制度建设、保证公安队伍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内部审计就是走走程序,关键还是在领导,忽视了内部审计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能,对内部审计工作不重视,制约了审计工作的开展。二是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自身要求不高。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激励措施,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往往更多地关心审计任务的完成、领导的态度,对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缺乏热情,不能对审计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加之审计人员不足,对工作底稿不能实行多级复核。三是县级公安内部审计人员介于知识结构的限制,对潜在审计风险认识不足。工作中求数量、抢时间、搞突击,对审计中出现耗时、耗费的具体项目不愿深查,对不清楚的业务避重就轻,对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分析不透。
2.县级公安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亟待加强。县级公安内部审计人员一般来源于部队转业干部或基层派出所内勤岗位,虽然掌握部分财会知识,但普遍存在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识,对审计理论一知半解,对相关政策吃不准、抓不住的现象,在审计实践中碰到问题时,不是回避,就是靠现学现用,或是凭经验审计,难以发现深层次问题,导致编制的工作底稿不规范、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专业判断不合理、审计建议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降低了内部审计质量。
3.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相关内审制度亟待加强。一方面,部分县级公安机关还没有专门的内审机构,把内审机构与纪检、财务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合并综合办公,由纪检、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内部审计人员配备不全,在审计实务中大量依靠财务人员或外聘人员实施,造成工作独立性不强,限制了审计工作的开展,难以保证审计质量。另一方面,县级公安机关内审制度缺失。虽然省、市公安机关内审机构出台了一些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但县级公安机关大多沿用上级公安机关规定,没有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审计实务的操作标准,导致责任不清、奖罚不明,操作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
4.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评价标准与体系亟待加强。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与企业内部审计有着较大的区别,不能沿用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评价标准与体系。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往往以工作量的多少、查处问题的多少来衡量内审质量的高低;加之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考核评价指标单一,不够细化,使得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缺乏推动力。
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
1.在制定审计计划方面。审计计划是进行审计宏观控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整合审计资源的关键。县级公安机关审计计划的制定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计划缺乏宏观性,不能充分体现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益。二是计划缺乏协调性,没有和被审计对象进行充分的沟通,警种部门之间配合不紧密,审计资源不能有效地整合。三是计划缺乏科学性,在计划编制之前不进行充分的调研,往往套用上级公安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要点,缺乏针对性。
2.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方面。审计工作底稿是对审计记录和审计证据经过系统整理,按照审查的每一个问题所归纳编写的专项问题说明书。县级公安机关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方面存在不足:一是重点不突出。由于县级公安机关内审人员能力的限制,导致取证工作不完备、不严格,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反映不出问题的症结和实质。二是内容不完整。由于缺乏细化的审计实务工作标准,影响了审计工作底稿记载事项的规范性、完整性。三填制不规范。审计工作底稿往往只有事实没有结论或只有事实结论却没有审计人员的意见,填写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人、复核人未签名或没有填制日期。
3.在撰写审计报告方面。审计报告是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发现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服务的。然而县级公安机关在审计报告方面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审计结论隐瞒和歪曲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重点不突出,且没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准确定性,不能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管理情况,不能科学界定被审计对象的管理责任。二是审计报告格式不规范,脉络不清晰。
4.在运用审计结果方面。县级公安机关对审计成果资源利用的广度、深度还远远不够。内审机构提交过审计报告后工作就基本结束了,跟踪审计与整改监督不到位,审计结论没有发挥出作用,限制了审计作用的发挥,对审计监督的效力在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
提高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质量的建议
1.完善机构设置。没有完善的机构,质量控制将无从谈起。因此,上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指导,督促县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管理体制,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配齐配强内审力量,把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岗位上。
2.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内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是内部审计质量提高的关键。县级公安机关应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1)加大培训力度。要把审计工作与培训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安排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进审计人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掌握先进的审计方法,提高业务能力。(2)大力提倡自学。要鼓励内审人员提高自学意识,积极参加职称考试或CPA等资格考试,在学习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进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3)加强项目实施中的交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组成员要根据项目实施目标,加强对需要获取的重要证据、如何获取证据及证据的证明力、证据与认定事实的关系、审计意见及建议的交流。通过交流,增强彼此间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在实践中改进审计工作方法,获取审计知识,提高整体素质。
3.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用标准化的理念建立健全各项审计制度,以标准化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1)全面质量控制标准是搞好质量控制的根本。要建立职业道德标准、专业能力标准、工作流程标准、复核监控标准等,用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全面质量控制标准与程序,确保所有审计工作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2)项目质量控制标准是搞好质量控制的关键。要在执行全面质量控制标准的同时加强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根据公安机关内部审计业务特点,制定项目流程标准与关键控制点业务操作标准;对每一个业务项目都必须从头严抓,按操作程序做好每一步,在实施过程中要监督审计全过程,及时处理出现的重要问题。要严格执行复核制度,层层把关,确保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
4.进行审计全过程控制。(1)认真编制审计计划。强化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对象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减少计划制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针对性和准确性。(2)加强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公安机关内审机构负责人要适时检查、指导,现场解决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分歧,确保审计程序按计划实施。(3)强化工作底稿的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必须经过层层复核,实施审计人员、审计组长、内审机构负责人三级复核制度,明确每一层次复核的内容和责任,确保审计工作底稿质量。(4)加强审计报告的控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总结,编写审计报告必须以工作底稿为基础,以审计证据为依据,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事项的评价,要准确适度,对在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或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确的事项不评价;审计意见要公正、恰当、实事求是,定性要准确。要建立审计报告的分层次内部复核制度,先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组长提出的审计报告的质量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在政策、事实、定性、数据、文字等方面把关,然后,将审计报告送主管领导审定,以此来防范审计风险。
5.科学运用审计结果。为了保证内部审计成果发挥出相应的效果,首先应转变内部审计人员的观念,要强化后继审计,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与审计建议的落实,促进制度建设。其次建立审计结果信息反馈系统,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实行审计后,针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领导层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联合纪检、督查、后勤财务、法制等部门将内部审计结果进一步落实,以便改进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真正实现内部审计结果的作用。
作者:袁咏春单位:如皋市公司局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