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村审计体系构想范文

农村审计体系构想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农村审计体系构想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农村审计体系构想

构建有权威的农村审计体系,是做好农村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构建和完善。

(一)加快农村审计的立法立规进程

法律法规是农村审计工作的依据,是开展农村审计工作的基础,是提高农村审计质量和权威的重要保障,必须加以重视,加快立法立规进程。根据农村审计法律法规的现状,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修订《审计法》或对《审计法》做出司法解释。《审计法》是指导和规范所有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农村审计作为其中一种,《审计法》应专门予以体现。要有专门的农村审计法律条款,明确农村审计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制订农村审计准则。农村审计工作不同于政府审计、民间审计或内部审计,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农村审计准则应与农村审计性质相适应,应由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和处罚处理准则构成。三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审计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应请审计方面专家和农村经管部门共同参与,联合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彰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的专业性和农村审计的特殊性。四是把农村民主理财制度升格为条例。农村民主理财是农村审计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也是农村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的特点之一。但目前的农村现有的民主理财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都不强,致使许多地方民主理财流于形式。为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把文件升格为规定,以提升约束力和执行力。建议可由省人大制定和颁布地方《农村民主理财条例》,作为民主理财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的法规依据。

(二)建立有权威的农村审计组织机构

农村审计组织机构是农村审计工作的载体,有权威的农村审计组织机构是改善审计工作环境、提高审计效果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加强农村审计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农村审计机构的行政职能。从法律法规层面上规定农村审计具有独立的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职能,赋予农村审计机构行政执法权、审计调查权和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的处置处罚权,使农村审计真正做到权责对称。二是保证农村审计机构经费的独立。农村审计机构经费的独立是保证审计组织机构独立和业务工作独立的物质基础。试想,审计机构没有一定的经费,其业务活动如何开展;若经费受制于其他单位或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独立性就难以保证。由于农村审计具公益性和服务性,这就要求国家财政对农村审计经费作一定的安排,并且要有一定的标准,不得随意变更,以保证农村审计工作的独立。三是建立独立的农村审计机构。本着精简、效能、垂直的原则,结合农村审计特点,建立农村审计机构。审计署应建立农村审计指导司,加强对农村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农业部可建立农村审计司,具体负责全国的农村审计工作。省、市审计和农业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机构,使农村审计机构自成系统和相对独立。应重点加强县级以下农村审计机构建设。建立县、乡镇(区域)、村三级农村审计的组织网络,把县级建成权责对称、相对独立的农村审计工作中心,行使业务指导、重点审计和委托审计的工作职责。对欠缺审计力量的部分乡(镇)农村,以区域为单位建立区域农村审计小组。对具备农村审计条件的乡(镇、街道),经县农业局授权,可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成审计组,行使本乡(镇)的农村审计职责。村级可以以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为依托,逐步建立村级内审小组,作为农村审计的一个必要补充,行使本村内部审计职责。

(三)建立一支适应农村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队伍

农村审计人员是农村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他们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农村审计工作的成败,必须配齐、配强。配齐,就是要改变目前农村审计普遍存在的工作量大、审计需求大与审计人员严重不足的状况,增加农村审计人员编制,落实专职的农村审计工作人员,做到农村审计人员数量与审计工作量相适应。配强,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吸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文化素养、专业水平的审计人员,逐步提高农村审计队伍的专职化和年轻化程度。同时,加强业务培训,立足培训骨干,以带动全面工作。要对农村审计人员进行有关农村审计政策法规的培训,促进政策法规在农村审计中的有效运用;要对农村审计人员进行审计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专业技能;要养成农村审计人员在实践中学习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农村审计经验,提高审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此外,落实农村审计人员的工作报酬,加强对农村审计人员的工作考核。使农村审计人员工作有压力、有动力,充分发挥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完成农村审计工作任务。

作者:林新伟单位:浙江仙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