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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审计角度,讨论加强科研经费内部审计的必要性,继而分析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清单革命,提出建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借助三项“清单”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推动科研工作提质增效。
[关键词]
一、加强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1.科研经费管理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国“速度换挡、结构转型、动力变向”的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党和国家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构想,把科技创新工作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从创新驱动战略高度对科研工作提出新要求,投入更多资金支持科研创新。如何管好用好科研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和实施科研经费审计成为现实需要。
2.履行内部审计职能的内在要求。内部审计是高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两大基本职能:监督和服务。其中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针对科研经费使用,内部审计既要健全科研内部控制制度,注意科研风险防范,又要实施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揭示科研问题,规范科研资金使用,确保科研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通过监督高校科研业务活动运行,推动高校科研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科研经费使用主要存在“假”、“超”、“滥”、“慢”等问题。“假”是指使用假发票、编制假业务,甚至注册虚假公司,将科研经费外拨至特定利益账户骗取科研资金;“超”是指超标准报销科研经费,如超标准报销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滥”是指滥报乱报科研经费,报销个人生活费用,甚至使用科研经费吃喝玩乐;“慢”是指个别科研项目资金数额较大,或项目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较多,科研经费执行速度慢。科研经费使用四个方面问题反映出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不相关、不真实的实际情况,其主要原因还在于科研制度不健全、经费认识有误区、科研管理行政化、资金分配不科学。
1.制度不健全,责任模糊。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一个系统工程,就高校内部治理机制而言,涉及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就高校外部管理而言,涉及政府财政部门、科技部门、教育部门等。不同科研资金有不同的管理要求,由于科研资金管理涉及单位众多、流程复杂,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大多散见于各部门相关文件的表述中,容易出现“文件打架”和“碎片化”现象,甚至出现“管理真空”,导致部门之间权力交叉、责任模糊,不利于部门之间协调和沟通以及对关键风险点的防控,一旦出现问题,互相推卸责任,整改无法落实。
2.认识存在误区,支配随意。高校科研经费作为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纵向经费还是横向经费,都是学校收入的组成部分,其使用和管理应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但在许多高校内部,还存在科研经费是科研人员经费的误区,这种思想不仅体现在管理部门和领导层身上,还深植于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惯性思维里,不少科研项目负责人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的,完成科研任务需要花费自己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科研经费就是对自己科研劳动付出的补偿,既然使用权归属自己,就可以自由支配。
3.学术行政化,权力任性。科学研究是创造性工作,只有在学术自由和民主的环境里才能顺利实现。综观高校科研现状,行政主导型管理体制导致科研经费资源分配行政化,“官大学问大、权大经费多”,科技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行政权力强于学术权力。科研项目立项、经费分配和结题鉴定等环节都成为行政权力的“衍生物”,学术沦为权力的附庸,科研活动浮躁,科研人员不是专心搞科研,而是通过寻租方式获得科研项目,寻租成本最终还得通过违规报销科研经费等方式转嫁到科研项目中。
4.分配不科学,漠视人智。由于科研人员大都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任职,其收入来自于事业单位体制下的管控型工资体系,主要包括基础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由于薪酬待遇和职称职务挂钩,职称职务受指标等因素影响,科研人员收入增长较为缓慢,长期低工资难以满足其作为高知分子的待遇诉求。与国外对科研经费管理不同的是,我国科研经费使用对于人员经费的限制较为严格,如对科研人员身份限制和支出比例限制,付出的大量脑力智力劳动得不到体现和认可,只能通过费用报销手段获得补偿,造成科研经费违规支出。
三、建设清单,加强科研经费内部审计
清单革命是阿图·葛文德(Atul·Gawande)在医疗、行政、保险等行业掀起的变革。其基本原则是权力下放、简单至上、以人为本、持续改善,将“清单革命”作为简政放权、激发活力的实施手段,有利于强化高校内部治理。加强科研经费审计,就是要在权力下放、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尊重劳动,推进科研权力清单、科研责任清单、科研负面清单建设,不断规范使用科研经费、推动科研事业健康发展。
1.建立科研权力清单,用权要规范。建设权力清单旨在推进科研管理职能转变,加强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权力清单推行过程中,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原则。通过理顺职责关系,厘清行政权力,加大简政放权,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以外无权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科研管理由管控型向服务性转变。规范科研管理行为,应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不任性。高校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处、纪监办等都要结合职责,对照法律法规、制定权力目录,编制权力清单,公布权力清单,强化科研管理主体依法行政的硬约束,增强科研人员辨别良法的意识和遵法的自觉性,减少科研过程中的寻租行为。权力清单和实施依据如表1所示。制定科研权力清单涉及如何实现依法治校,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层次治理问题,“科研权力清单”只是规范科研管理权力运行的基础,实现对科研经费有效治理,还需要对权力规范运行及其程序、环节、过程、责任乃至监督、制约等进行进一步设计,督促各个部门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运行图,严格按照授予权力行事,这也是审计作为高校内部监督体系组成部分的应有职责。
2.建立科研责任清单,履职须尽责。“权力清单”是防止科研管理部门“乱作为”,“责任清单”则是明确科研管理部门“必作为”的内容。以科研“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保证权力正确有效行使的前提,保证“权力运行”还要依靠科研“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防止部门扯皮推诿。科研审计要重点关注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是否有效,法定责任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和落实,在各单位权力清单基础上,梳理细化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关键风险控制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形成项目负责人、项目单位、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国资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七位一体”内部监督治理体系,具体如表2所示。
3.建立科研负面清单,无禁皆可为。负面清单管理思路就是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的科研行为和支出,清单以外则都可以实施,即所谓的“法无禁止皆可为”。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用来规范和监督权力,负面清单则激发市场活力,给科研人员最大的科研自由,鼓励科研人员聚神科研、钻心科研。建立高校内部管理部门负面清单如表3所示。作为高校实现内部善治的新手段,规范科研行为的新思维,科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既动态调整,又不可分割。其中“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从行政体制改革入手,一方面通过“权力清单”限制科研管理部门乱用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方面通过“责任清单”,明确高校职能部门职责,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科研“负面清单”则是从市场体制改革入手,明确科研人员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激发科研人员从事科研的积极性,推动科研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杨怀伟 陈琛 单位:阜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