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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审计区别干财政财务审计的特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即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而财政审计和财务审计仅仅是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根据五部委的要求,依法按照中办、国办文件精神和审计法规的规定进行的审计活动;财政审计、财务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进行的常规审计活动。前者是由审计机关进行的,在审计力量不足时,也可委托社会审计进行。而后者依法规定由审计机关进行。
(三)经济责任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的审查评价以五年任期为审计周期,一些单位的经验是“一年一小审,三年一中审,五年一大审”。当然,中间如有离任者,还应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而财政审计和财务审计一般是按会计年度为审计周期,必要时,可进行期中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审查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除了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外,还要涉及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经济活动,才能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果和业绩,它审查评价的内容范围往往大于财政审计和财务审计。
(五)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要按中办、国办两个文件要求分送各有关部委;而财政审计和财务审计的审计报告只报送授权审计的审计机关。
(六)经济责任审计比财政、财务审计具有更大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需要和党委、人民政府的意见,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向审计机关提出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或建议由人民政府下达审计指令进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从上述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可以看出它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特别是经济责任审查评价结果作为赏罚的依据和干部管理监督以及升迁、处理的参考,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较之财政审计和财务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
二、经济责任审计审查评价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内容和审计目标
中办、国办于1999年5月24日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内容和目的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一)任期经济责任的确定。对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而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对于企业领导人员而言,任期经济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可见,两办将经济责任分成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克服了用“经济责任”一词过于笼统的弊端,比较适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
(二)任期经济责任的主要内容。两个暂行规定中,都分别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作了规定。对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企业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情况;企业收益的分配;与上述经济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以上审计的主要内容,虽然对审查范围作了界定,但是这主要是根据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审计、财务审计和企业财务审计内容提出的。如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和业绩作出评价,还需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经济责任制确定的经济目标增加一些需要审计事项,否则难以满足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无论是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还是内部审计机构受托进行这项审计时,都必须根据本人的工作经验和职业判断能力,结合调查情况作具体补充。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目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审计制度,其审查的主要对象是受托经营责任。但是由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性质不同,情况各异,所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也就不一样。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证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企业领导干部人员(即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为了达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审计目标还应分为:
1、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其内容是“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免淆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2、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其内容是“查清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分清企业领导人员对本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投资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最近几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是好的。取得的效果也是显著的。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发展还不够平衡。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地区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力,影响了此项审计的平衡发展。其主要原因就是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没有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
(二)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突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时限紧、要求高、责任重、群众期望值高的综合性审计工作。而且有些是临时交办的,审计的时间范围也不一定与会计决算期一致。加之审计人员少,这使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更加突出。随着这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现有的人员、机构状况等势必难以适应越来越复杂多变的审计环境。如何高质量地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是广大审计人员面临的重大课题。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目标的复杂性,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既对“事”,也对“人”,审计目标也较为复杂。另外,我国目前还没有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考核评价有比较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定,对如何考核领导干部缺乏具体的指标体系,对如何分清企业的集体责任和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也没有具体的理论依据和操作标准,因此,不同的审计组织或不同的审计人员面临同样的问题,可能会作出不同的评价。这就加大了审计的难度,如何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成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认为,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的研究和宣传,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广大审计工作者应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提高人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解和认识,从理论上对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提供指导,为进一步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打牢基础。
2、建立承诺制度,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在审计前,要求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书面承诺,以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这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也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缩小其承担责任的范围。
3、合理确定审计评价标准,恰当评价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合理确定审计评价标准,对于恰当评价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至关重要。目前虽然缺少这样一套具体而又具有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但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就要根据审计对象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与企业领导人不同,他不负担单位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却承担发展经济的责任和保护环境的责任。再比如,医药行业的企业领导人员与商品流通企业的负责人负担的责任相比,也大不相同。在审计过程中,确定审计评价依据时,应采取与被审计单位协商的办法,使审计更加客观、公正。
4、注重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水平。审计质量是审计的生命。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来说,由于审计结果涉及对人的评价,因此审计质量显得更加重要。为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减少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有效利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审计准则,保持职业应有的谨慎,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水平。
5、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是做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涉及商广的综合性审计项目,要求参加审计的人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因此,要大力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政策水平、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培养和造就一文奋发向上、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审计队伍,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面完成。
6、搞好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协作。经济责任审计虽然由国家机关作主角,但为了保证其顺利进行,应当要求单位内部做好审计的基础工作;当审计力量不足时,可委托社会审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担当;不过,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最终由国家机关审计把关并作出最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