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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环境审计监管思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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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环境审计监管思考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十二五”期间摆在我们审计机关、审计人面前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审计工作任务,要通过对矿产、土地、森林、水等重要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维护治理的审计,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的审计,对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审计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审计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免疫系统”功能作用。那么如何来强化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呢?为此,笔者作如下思考:

1.加大资源环境审计的宣传力度。一是要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有关资源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二是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国家有关资源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印发国家有关资源环保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材料。三是要将那些破坏资源环境,任意排放污染物、侵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揭露曝光。四是要对那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源环保各项政策法规好的,群众满意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宣扬,使之真正形成一个国家资源环保政策法规执行报纸上有字,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像,社会上有形的全方位、立体型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让广大企业单位和人民群众都来了解国家有关资源环保各项政策规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源环保政策法规情况,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资源环保政策法规、破坏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危害,使之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资源环保政策法规,保护资源环境重要性和重要意义,从而增强政府职能部门和广大企业单位及人民群众关心资源环境、维护资源环境的意识,以及参与资源环保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2.强化资源环境审计队伍素质建设。资源环境审计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因此必须要强化资源环境审计队伍素质建设,一是要整合审计资源,将审计机关现有资源环境审计能力水平优、文化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选调到资源环境审计队伍中来。二是组织资源环境审计人员进行严格的业务技术培训,培训的内容:不仅包括组织对国家有关资源环境政策法规的学习,国内外资源环境审计理论实践成果学习,而且还要重点突出与资源环境审计实务相关的环保学、生态学、经济学、工程学、统计学、法学、计算机等知识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审计人员真正了解国家有关资源环保政策法规,充分认识强化资源环境审计的重要意义,掌握资源环境审计有关的专业技术。三是组织资源环境审计人员到资源环境审计做的好的地区学习取经,开拓资源环境审计视野,增长资源环境审计业务水平。四是招聘一些懂环保学、经济学、工程学、统计学等专业人才充实到资源环境审计队伍中来,增强资源环境审计队伍素质,至而确保优质高效地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并要积极探索资源环境审计的新模式、新路子、新方式。

3.切实拟制资源环境审计方案。首先要确定好资源环境审计组织人员,要将具有一定的审计经验、资源环境政策法规知识比较懂、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选配为审计组长、副组长及审计组成员。其次资源环境审计组人员要深入被审计单位广泛查阅收集国家、政府有关资源环保政策法规和国家政府有关资源环保资金投入的预算计划、目标、任务和年度决算报表以及有关的批复文件、银行账户、会计账表、原始凭证、电子数据和相关的内部具体控制制度,重要会议记录资料等。审计组人员还要走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资源环保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点、重点。审计组人员还要对相关的群众和有业务往来的单位进行走访,以便掌握有关业务往来的真实情况,还可以采取问卷的方式进一步量化了解有关情况。再次审计组要根据收集到的、听到点、看到的、问到的、查到的资源环保情况,拟制好资源环境审计方案,资源环境审计方案应包括:审计的目标、审计的内容、审计的时限、审计的重点、审计的方式方法以及审计组人员责任的分工等。

4.扎实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审计组要按照《国家审计署关于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资源环境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资金开展审计,具体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从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预算安排入手。即看其年度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预算安排了哪些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具体数量及项目资金的对象是什么,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否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审批,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投入的背景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各项技术指标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结构、经济技术、经济支持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无虚假申报,违背科学规律,无视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还要看其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投入项目概算的合理性,是否体现了科学可行和节约的原则。

(2)从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流向着手。即首先要看其单位年度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结算表、指标账、上下级往来账及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对口部门下达的指标文件(单)以及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投入项目的批准文件等。其次要看其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职能部门单位与具体项目建设单位的往来账。再次要看其资源环境治理建设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单位对其项目建设资金具体分配、支付、使用、报批手续情况,是否按规定及时下达分配指标,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有无随意分配或暗箱操作的现象。并还要以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资金流向为主线,依据年度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投入指标、规模、用途、目标及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的路径进行追踪问效。还要通过有重点的详查或抽查等方法看其各个环节应到位、已到位资金数额,有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及损失浪费等现象,必要时还要向有关开户银行询证、核对,若发现疑点要一查到底。

(3)从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监管机制运作情况入手。即看其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职能部门单位是否建立了规范有效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实行了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五专”制度,即专款、专户、专账、专用、专人负责的制度,是否建立了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投入使用绩效考评与奖惩制度,以及各项内控制度是否正常运行、执行有效。

(4)从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入手。即要重点看其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是否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报销的发票是否合法有效,所报销的内容是否真实,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采购的项目是否优质,数量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盲目采购,浪费资金的现象和舞弊的行为。

(5)从资源环保规费征缴情况入手。即看其有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征缴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做到应收尽收,所收取的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是否及时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存在截留、坐支,私设“小金库”等现象。还应看其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划用地,是否土地出让实行了严格的公开挂牌出让,是否存在私下协议廉价出让土地,出让土地收益是否全额上缴财政进入预算,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甚至贪污的行为。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在资源环境审计中要切实做好“五个结合”即:资源环境审计与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单位日常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资源环境审计与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资源环境审计与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单位内控监督相结合;资源环境审计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监督相结合;资源环境审计与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相结合,以充分发挥资源环境审计监督的作用。

(6)从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转化为资本和绩效情况入手。看其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投入未产出或欠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未达到预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原因,通过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上有针对性的、前瞻性的提出科学合理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5.注重资源环境风险导向审计。实施资源环境风险导向审计,其目的就是要增强资源环境审计人员风险意识,通过资源环境审计风险的控制,把审计风险降低到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织可控的最低限度。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等,其中财政资金投入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风险包括:决策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技术风险、声誉风险等。实施资源环境风险导向审计。一要注重在确定审计项目时,运用风险评价与分析的方法,并通过符合性测试了解财政资金投入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所处的背景状况及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业务流程和项目建设相关的风险。从而制定出涵盖所要审计领域的审计工作计划,从宏观上把握审计所带来的风险。二要注重在实施现场审计时,依据资源环境审计对象、目标及具体审计事项具体情况,确定资源环境审计审查或抽样方法。并要注重提升资源环境审计质量,控制好检查风险。主要包括:资源环境审计行为和资源环境审计程序,是否得当,资源环境审计抽样是否遵循“三性”原则,即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审计人员的分析判断是否正确等。三要注重在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分析时,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掌握的情况,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对象履行职责及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内控制度的适当性、合规性、有效性及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内控风险管理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指出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作出科学客观的审计结论。

6.实施资源环境绩效跟踪审计。实施资源环境绩效跟踪审计,就是要把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把资源环境事后审计监督,成为资源环境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监督。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财政资金投入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安全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百姓的利益,及时发现资源环境治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隐蔽工程、临时设计变更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得到整顿。避免和挽回损失浪费,防止腐败,提高资源环保治理建设效益。资源环境绩效跟踪审计,就是要注重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审计。如在资源环保治理建设决策环节,重点跟踪审计资源环境治理建设项目单位是否立项时进行了深入调查,是否进行了科学论证,包括立项条件的具备、立项的预期效益、立项可控风险等,以及立项决策失误应当追究责任制度等。又如在资源环保治理建设立项勘察设计和概预算环节,重点跟踪审计勘察设计单位对资源环保治理项目立项选择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否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设计和编制预算进行了严格的分析审核等。还如在资源环保治理建设招投标环节,重点跟踪审计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过程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机构负责招投标,是否建立了系统的合同管理制度,编写了规范的合同文本等。再如在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施工环节,重点跟踪审计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工程进度计划和管理体系,工程款支付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工程质量标准体系,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合同价格调整的审核控制体系等。最后在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环节,重点跟踪审计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完整的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对隐蔽工程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拍照取证,以防随意变更增加或减项,扩大工程造价,是否严格按工程财务决算程序规定办理工程财务决算,资源环保治理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运营是否达规、达标、达效等。

7.科学拟制资源环境审计评价体系。资源环境审计评价体系实际上就是对资源环保质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主要包括: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生态质量、污染的控制、资源环境治理建设的效益、效率和效果的综合评价。资源环境审计评价,既不能用固态的静止的观点去评价,也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短期经济效益,而是要用科学和发展的观点,着眼于生态环境的改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力水平的增强,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有利于经济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资源环境审计评价指标的设置既要反映审计对象的经济状况和财政成果,又要反映其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同时还要注重评价依据的互补性。如资源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职能部门的准则考评办法,专业标准及专家意见,其他具有类似情况或在同领域居领先地位的单位绩效水平。还要据被审计项目的具体特点统筹兼顾各种评价依据,只有这样才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审计对象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评价;二是科学性原则。一些投资经营管理者常常为追求一时的政绩,而忽视甚至牺牲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因此在评价时既要重视反映短期绩效指标,又要反映长期绩效指标,使其短期绩效指标服从长期绩效指标,更要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资源环境审计评价指标设置既要考虑指标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又要结合实际遵循客观规律,既有动态指标,又要有静态指标,既要有定性指标,又要有定量指标,三是可操作性原则,资源环境审计评价指标设置应该简略清晰,便于操作和考核,无论是所包括的内容,还是各项指标的计算等,都应力求简单便于操作。四是比较性原则。设置资源环境审计评价指标,还应结合同类项,同地区、同对象、历史水平、现在水平相比较的有关经济指标、技术指标、质量指标等参数予以分析评价。如某部门企业单位经济责任人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看其是否认真履行了节能减排职责,是否完成了节能减排的各项指标,所辖区域节能减排状况是否良好等都应予以比较后,再作出综合性评价,以更好地促进经济责任人履行节能减排职责。五是实务性原则。资源环境审计评价指标设置还应考虑反映财政资源环保资金支出安排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结构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是否满足了社会公众的需要,国家财政政策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财政预算编制是否优化,分配是否体现了成本-效益的原则,是否实现了资源环保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最小化,产出最大化。如财政投入资源环保建设项目资金实际到位率,投入资源环保项目资金使用率、投入资源环保建设项目资金闲置率、投入资源环保建设项目资金流失率和财政资金投入资源环保建设项目完工率,投入资源环保建设项目的合格率,投入资源环保建设的绩效能力等等,使其资源环境审计评价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客观公正,至而确保资源环境审计评价的成果。

8.严肃财经法纪。一是要建立资源环境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审计机关应与资源环保部门、公安、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对破坏资源环保、违法违规开发资源、违法违纪建设环保项目的行为和典型予以审查核实,对群众举报破坏资源环境提供线索等,要及时组织力量跟踪追查,一查到底,查深查透,查个水落石出。二是对凡经审查核实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和违法、违规、违纪使用资源环保治理建设资金的行为,一定要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