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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了解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岗位设置现状,探讨推进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施的策略和建议。方法:采取典型调查方式,利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分别对湖北地区52所三级医院进行调查。结果: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岗位设置率总体偏低,对其重要性及必要性认识还不够;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体制与机制障碍。现阶段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岗位设置还存在顶层制度设计有待完善、医院领导层重视不够、行业环境较差等障碍。结论:建议组织、人社、财政和卫生主管部门联合从顶层设计上推动此项工作,可通过上级部门任命、委派与医院组织选拔和聘用等途径实现。
【关键词】
医院管理;财务管理;总会计师
2010年12月印发的《医院财务制度》明确规定“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医院财务制度》实施多年来,有诸如医院是否落实了总会计师岗位设置,实施该制度有何经验与启示等问题,为此,本研究以湖北省为典型调查地区开展了相关调查,以期作以回答。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选取湖北省作为典型调查省份。湖北省地处我国中部,三级医院所属类别齐全,包括部管医院、省管医院、地市管医院和企业医院等,具备典型调查特征。截至2015年6月,湖北省拥有三级医院52所(不包括部队医院、中医院),本研究确定这52所三级医院为调查对象。
1.2调查方法自行设计《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情况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内容涵盖医院情况、财会队伍与结构、总会计师设岗情况、任命形式、设岗益处与存在的障碍等方面。依据医院所处地理位置,分别采用现场、邮寄问卷及电话调查3种方式完成调查和访谈。
2结果
2.1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情况52所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岗位设置情况(见表)。由此可见:(1)全省三级医院平均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率仅为23%。若再加上三级部队医院、中医院等,该岗位设置比率还会降低。(2)从业务类型来看,综合医院总会计师岗位设置率高于专科医院。(3)从管理层级来看,部管医院、企业医院、地市管医院和省管医院设置总会计师的执行率依次降低。此外,据现场调研显示,40家综合医院中三甲医院占28家,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有8家,执行率达29%,略高于综合医院平均水平。12家已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的医院,总会计师是单位党委成员的有10家,占比为83%。从调查情况来看,湖北省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岗位设置率总体偏低,对其设置重要性及必要性认识还不够。
2.2访谈结果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公立医院还未设立总会计师岗位。而在已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的公立医院中,又出现总会计师进不了“班子”、进了“班子”但不分管财务或者由非财会专业人员担任总会计师等各种情况。通过分析发现,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体制和机制障碍:(1)顶层制度设计有待完善。2009年新医改政策明确要探索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但各省市贯彻落实力度不一。新《医院财务制度》也明确规定三级医院须设立总会计师岗位,但因属于行业部门文件,得不到组织人事等部门认可。(2)医院领导层不够支持。当前大部分医院领导层均自临床卫技人才中选拔,缺乏系统的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不太重视财经管理职能。(3)行业价值认可度不高。医疗专业卫生技术人才是医院主流,对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同样创造价值认同欠缺,不支持设置总会计师岗位。
3讨论
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制度对加强现代医院经济管理、发挥会计职能、保护所有者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具有积极作用[1]。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设置总会计师可补齐领导班子中缺乏财经管理人才的短板。医院管理干部、尤其是院级领导班子,不仅要懂得医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应懂得管理知识[2],因此,设置总会计师是完善医院治理结构的重大举措。目前,我国许多医院普遍实行的是“专家管理”,这种管理形式易造成医院重投资、轻管理、轻核算、绩效低的局面[3]。随着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医院经济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在医院“管理专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设置总会计师是医院由“专家管理”向“管理专家”过渡的有效途径。医院总会计师不仅是医院财务工作的领军人物,而且是医院经济决策和经济运行的组织者,财务战略与风险管控的实施者,更是经营绩效和医院价值的创造者[4],国有权益和公益属性的维护者。然而,现阶段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岗位设置还存在顶层制度设计有待完善、医院领导层重视不够和行业环境较差等障碍。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全面实施,需要营造更为成熟的社会环境,需要组织、人社、财政和卫生主管部门联合从顶层设计上推动,采用任命、委派与医院选聘等多种途径来实现。建议三级医院通过以下几种路径设置总会计师。
3.1上级部门任命总会计师不是专业技术岗位,而是行政副职,属管理岗位,需要组织部门或者人社部门来任命。医院没有权力决定是否设总会计师。在现行的事业单位体制下,若单位领导职数里面没有总会计师这个岗位而要增设,首先要得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因此,医院需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通过单位推荐、组织任命形式设置岗位。
3.2上级部门委派借鉴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作法,由出资人(医管局或国资主管部门)向医院委派总会计师,参与医院的重大经营决策,组织和监控医院日常财务活动,是规范医院经营行为,维护公益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计信息真实规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此项探索,已有成熟经验,如上海市实施总会计师委派制度[5],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向省直卫生单位委派总会计师等。
3.3医院组织选拔和聘用若因领导职数限制,组织、人社部门又不予支持,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民主推荐程序,选拔聘用为“财务院务委员或财务院长助理”等,然后逐步过渡到“财务副院长或总会计师”。当前医院领导层中财务管理人员任职,大致有“财务副院长、总会计师、财务院委委员或财务院长助理”等3种岗位形式。财务副院长一般情况下也是院党委成员,一部分总会计师通过兼任党委委员成功进入“班子”。
参考文献
[1]陈哲娟.医院总会计师胜任力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31(2):80-82.
[2]黄少瑜,肖昱华.对法人治理结构下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探讨[J].中国医院管理,2010,30(12):33-34.
[3]王亦冬.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的实践[J].中国卫生经济,2012,31(6):95-96.
[4]董立友,徐元元.医院总会计师价值最大化[J].中国医院院长,2014(16):84-85.
[5]丁美坚,杨中浩,杜蓓蓓,等.上海公立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委派制的做法与体会[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5,31(8):582-584
作者:张学军 谭向东 董四平 单位:湖北医药学院附属人民医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