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商贸企业会计信息系统赠品的处理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摘要:赠品销售是一种常见的促销形式。商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采购活动还是销售活动均可能发生。在用友ERPU8V10.1系统中,如何对赠品进行信息化处理,有多种不同的方法。文章将分别从采购和销售两个方面对赠品业务进行梳理和信息化方法总结。
关键词:采购赠品;销售赠品;信息化;商贸企业
一、赠品的会计处理
随着经济业务进一步多样化,赠品等促销形式也不断创新和丰富。本文研究的赠品仅指企业在采购或销售某种主要商品时免费获得或赠送的非主要商品,即实物赠品,不含打折卡、购物券等其他形式的赠送行为。会计上对赠品的处理,取决于赠品发生的形式。一般而言,商贸企业在采购活动中获取的赠品有两种情况:第一,赠品是基于采购方(商贸公司)与厂家长期合作或采购数量较大等原因,厂家给予商贸公司的额外赠送,如买1000箱送10箱,赠送的商品可以是与主要商品同规格同型号的商品,也可以是厂家生产或采购的其他不同类商品;第二种情形是赠送的商品为主要商品的一部分,通常配套来销售的,如卖水杯,赠送杯刷;或者是厂家让利消费者进行的促销活动,如“买一赠一”活动,商品在发送给经销商的时候就按此比例出库,赠品的全部费用由厂家提供,商贸公司(经销商)只需在促销期按照该政策一比一销售即可,不需额外负担赠品的费用。对于第一种情况,如果赠品与主要产品完全相同,会计上应将赠品视同为一种商业折扣,不需额外确认其成本,只是提高主要商品的入库数量,摊薄了采购单位成本;如果赠品与主要产品不完全相同,但均为商贸企业经营的同类货品,则主要商品按发票金额和增值税进项税入账,赠品入其相应的仓库,不计成本,亦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问题。当该赠品与主要商品一起销售时再按照赠品与主要产品的公允价值分摊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并结转成本,赠品与主要商品一样确认销售损益。而对于第二种情形,因为未来销售时赠品与主要商品捆绑在一起,商贸企业在采购时不承担赠品的费用,也不会因为赠品产生额外收益,因此取得时赠品只入库,不计量成本。
二、采购赠品的信息化
在用友ERPU8软件中实施赠品的核算,其业务重现与会计处理都要基于软件的初始设置,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具体做法结合实例说明如下。
(一)情形一1.业务展现。实例一:红叶商贸为一家经营厨房用品的商品流通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采购双喜电压力锅10000台,无税单价400元/台。双喜公司承诺买1000台,赠送1台相同产品,红叶公司获得赠品10台。双喜公司已经发货,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金额为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2.业务剖析。根据手工会计中同种赠品的处理原则,无论实际取得的发票上有无体现赠品,在信息化处理上都可以选择将赠品录入发票或不录入发票。赠品在系统中只输入产品名称、仓库、数量,单价和金额均为零。赠品只进行库存管理,不参与采购结算,也即不进行后续的应付账款的确认和采购成本的核算。3.业务处理。若要赠品呈现在发票上,首先应执行【采购管理】———【采购选项】,在“业务及权限控制”选项下,勾选“不计入成本的入库单需开票”复选框,并确定。其次,按采购流程录入并审核采购订单,根据采购订单依次参照生成到货单、采购入库单以及采购发票。需要说明的是在采购订单上除了按系统提示正常填写主要商品的信息外,也要将赠品的编码、数量录入,并输入原币单价为零。其他参照生成的单据包括采购发票,也要体现赠品的信息。参照到货单生成采购入库单时,仓库为“压力锅库”,赠品与主要产品同时入同一仓库,数量为10010台。再次,进行采购结算。在ERPU8系统中,赠品是不参与采购结算的,采购结算在主要商品的采购发票与采购入库单之间进行。结算后在【应付款管理】系统确认在途物资,进项税额与应付账款,金额为主要商品的价税合计468万元。此时,【存货核算】系统会自动将采购入库单划分开来,主要商品一张,赠品一张。将两张单据全部选中并执行记账,然后在【财务核算】中方能进行商品结转入库。入库金额为400万元,数量为10010台。从这一数量上可见,此次采购每台电压力锅的无税单价为399.6元/台。如果不希望赠品出现在采购发票上,则不勾选【采购选项】中的“不计入成本的入库单需开票”复选框,则即使在采购订单、采购入库单上增加了赠品的信息,参照入库单生成的采购发票上仍不体现赠品的信息,赠品也不参与采购结算。但后续的应付账款和入库商品成本的确认均不发生影响,压力锅的单位成本仍为399.6元。
(二)情形二1.业务展现。实例二:承前例,假设红叶公司采购双喜电压力锅10000台,无税单价400元/台。双喜公司承诺“买百送一”,买一百台电压力锅,赠送一个200ml的电热杯。本次采购红叶公司获得电热杯100个。电热杯也是红叶公司经营的商品之一,其市场价格为85元/个,不含税。双喜公司已经发货,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金额为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2.业务处理。如果在采购中获取的赠品为公司经销的商品,那么其核算过程与同种赠品业务发生了一点细微差异。在采购入库时,如果主要商品与赠品分属于不同的仓库,则应执行两次【采购入库】业务,将电压力锅入“压力锅仓”,而将电热杯入“电热杯仓”。参照生成的发票上是否体现赠品信息同情形一的设置,赠品依旧不参与采购结算,其价值不包含在应付账款范围内。同时,进行【存货核算】,将主要商品和赠品入库单均记账并结转入库成本,赠品电热杯的入库成本为0,数量为100个。
(三)情形三1.业务展现。实例三:继续承实例一,假设此次采购双喜公司承诺“买一送一”,即买一台电压力锅,赠送一个毛绒玩偶。毛绒玩偶非红叶公司经营的商品,其市场价格为18元/个,不含税。其他信息不变。2.业务处理。此例中,赠品并非为红叶公司经营的商品,因此信息化核算时,首先应先建立一个“赠品仓”,用来存放此类赠品。在【基础档案】———【业务】———【仓库档案】中增加编号为07,名称为“赠品仓”的仓库,按企业会计政策选择计价方式和其他项目,取消勾选“记入成本”。执行与情形二相同的采购流程,采购入库单中的赠品入“赠品仓”,可选择发票上体现赠品或不体现,赠品不参与结算,也不参与成本核算。
(四)情形四实例四:承实例三,假设双喜公司承诺的“买一送一”为买一台电压力锅,赠送一个内胆。内胆作为电压力锅的固有部分,配套销售,不单独计价。其他信息不变。这种情况下,赠品属于主要产品的组成部分,在核算时可以将主要商品和赠品同时入“压力锅库”,或将赠品单独入“赠品仓”,待销售时,赠品与主要商品一比一搭配出库,赠品不结算,不核算成本。除了上述几种情形外,其他形式的赠品业务应比照上述情形采取处理措施,比如,对于厂家在指定期间进行促销活动而提供的赠品,商贸企业可根据赠品的性质,参照情形三或情形四进行处理,赠品入不计算成本的“赠品仓”,不进行成本核算。具体操作过程不再赘述。
三、销售赠品的信息化
(一)销售赠品的四种情形及会计处理与采购活动相对应,从销售的角度说,赠品有四种情形:第一,随主要商品出售的赠品与主要商品为同品种、同型号;第二,随主要商品赠送的商品是公司经营的其他商品;第三,赠品是销售方为了促销而特意采购的,非公司经销的商品;第四,赠品为生产厂家组织促销而提供给销售方(商贸企业)的,商贸企业在销售时按赠送比例全部无偿赠送给消费者。对于前两种情形,赠品属于公司的商品,是企业为了营销而做出的让利,赠品在销售处理时,应按照公允价值与主要商品一起分摊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对于第三种情形,因赠品是企业外购的,销售赠出时不核算销售收入,只是按照采购成本结转销售成本,按照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而对于属于主要商品的组成部分的赠品或生产厂家促销期提供的无偿的商品赠送,企业无须确认赠品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二)信息化操作流程设计1.赠品计价的操作。业务一:延续实例二的业务,假设红叶公司对外出售双喜电压力锅10000台,无税单价650元/台。采取“买1000,送1台”的促销政策。红叶公司发出电压力锅共计10010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假定压力锅的单位成本为399.6元/台。执行销售流程,在销售订单上随主要商品一起,录入赠品的编码,数量,单价为0,保存并审核;[1]参照订单生成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发票号,主要商品和赠品均来自“压力锅库”,【保存】———【复核】并退出;在【库存管理】里参照生成“销售出库单”并审核;执行【应收款管理】,审核销售发票并立即制单,得到凭证“借:应收账款760.5;贷:主营业务收入6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5”(单位为万元);在【存货核算】下将采购出库单记账并制单,得到结转销售成本的凭证“借:主营业务成本399.9996,贷:库存商品399.9996(399.6*10010)”。承业务一,若红叶公司销售时采用“买百送一”的营销策略,买100台电压力锅,赠送一个200ml的电热杯。假定,电热杯的市场价为85元/个,库存成本为55元。那么这项业务中红叶公司发出10000台压力锅的同时,赠送100个电热水杯。此时的操作流程与业务一相似,发票上赠品来自“电热杯库”,需执行两次销售出库业务,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的流程没有差异,但金额需要重新计算。确认收入时区分主要商品和赠品,压力锅和电热杯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49.15[650/(650+85*100/10000)*650]及0.85万元。同时,结转销售成本时,二者的销售成本分别为399.9996万元及0.55万元。2.赠品不计价操作。承业务一,若红叶公司随销售一比一赠送毛绒玩偶。玩偶为公司对外采购作促销用。采购价为18元/个,现行市价为20元/个。其他信息不变。信息化过程中,外购毛绒玩偶的成本应确认为销售费用,因此其要参与成本核算,不能入“赠品库”。而应在系统中增加一个其他类别的计算成本的仓库来放置此类外购赠品。同时,在录入销售订单、参照生成发票时,只反映主要商品,不体现赠品较佳。销售收入不需要在主要商品和赠品之间分配。赠品额外通过填制“其他出库单”单独核算,生成凭证为“借:销售费用21.4;贷:库存商品1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20*1*0.17)”。如果销售赠品原属于主要商品的一部分,取得时就没有单独计价,或者符合厂家促销的情形,那么在信息化处理上,赠品通过“赠品仓”核算,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不结转销售成本。
参考文献:
[1]宋红尔.用友ERP供应链管理系统应用教程[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8:169-172.
作者:赵萍 单位:辽宁金融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