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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重要的法律主体,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法治企显得愈发紧迫。依法治企不仅是企业运行的基本保障,能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依法治企离不开法务人才。长期以来,企业法务一直处于边缘化境地,法务职业也并非法科生的首选。只有培养更多具有综合素质的法务人才,才能满足依法治企的需求。
关键词:依法治企;依法治国;企业法务
2017年2月21日,国家电网公司在京了《国家电网公司法治企业建设白皮书(2016)》。这是中央企业首份以法治企业建设为主题的白皮书,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依法治企的热烈讨论。白皮书梳理出国家电网公司依法治企的整体框架,详细列出了诸如健全全员普法机制、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完善治理结构、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法运营管控、推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等举措。可以说,国家电网公司依法治企取得的成就与法律事务部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本文即意在探讨当前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以及在此背景下吸引、培养更多企业法务人才的紧迫性。
一、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对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全面战略部署、总蓝图。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共党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成为我国法治事业上新的里程碑。2014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首次将“四个全面”并列提出,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在我国高层战略中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回顾建国以来我国的法治进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可以看作是法治中国的起点。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和颁布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此后,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会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企业是重要的法律主体。法律的范畴包括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的内容。一般来讲,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说,企业是经济类法律中最重要的主体。在经济法中,无论是宏观调控还是微观规制,法律主体除了国家(很多时候表现为政府)之外,相对应的绝大部分主体即为企业。企业是市场的基本细胞,是实现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企业本身即法治的产物。公司是现代企业的主要类型,产生背景中有着丰富的制度蕴含。公司法和证券法是当今通行的世界语言;公司运行所倚赖的合同法、行业法等也已内化和渗透到公司的内部构成和运作机制之中。
二、依法治企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企是企业运行的基本保障。首先,企业成立和运行需要符合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行业法等法律法规,合法是企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以行业法律法规为例,企业从事的业务是否符合当前法律政策导向、是否属于国家允许和鼓励的行业、该行业有无相应的财税正向激励或负向惩罚政策等,都需要谙熟本行业的法律政策。以合同法为例。市场就意味着交易。可以说,绝大部分市场行为都是交易。交易就需要合同。这也是企业法律部的基本内容是合规的原因所在。其次,企业运行需要的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审计制度等,应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的规范体系来实现。大多小企业没有法律部,相对应地就是管理混乱,缺乏章法。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必然需要通过建章立制来实现企业的规范管理。依法治企也能带来经济效益。时至今日,还有相当数量的企业管理者认为法律部只是一个点缀。即便提倡、力推依法治企,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保住不违法的底线。但事实上,西方市场经济的成功已经证明,法治就是生产力。那么,法治是怎样转化为经济效益的呢?首先,依法治企能够让企业管理者通过了解法律政策的大势知晓行业的长远发展前景。众所周知,发展战略是影响一家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其次,依法治企能够让企业及时觉察企业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法律部门针对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措施,降低成本,减少损失。最后,提高企业法治程度,能够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转变企业经济利润增长模式,促使企业形成依法治企的经营模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依法治企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需求。在国内,依法治企更多地是促进本国公平的竞争环境。如果以全球化视野来看待依法治企,会发现法律还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因素。很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对依法治企都有了更深刻的体会。由于我国长期以来还缺乏最基本的法治理念,对法律还缺乏敬畏之心,“走出去”之后发现跟当地的法治环境很难融合。如果是在比我国法治环境更为成熟的国家,企业需要花大力气进行法治框架的构建,包括员工的基本法治素养、企业内部的法律部人员配置等。尤其是在纠纷争议处理上,需要企业有着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技巧。和发达国家企业动辄皆以法律作为经营利器的习惯相比,我国企业的法治水平还差的很远。
三、依法治企亟需法务人才
不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依法治企,都离不开人去做。企业实现依法治企,外部环境、企业高层等因素固然重要,最根本的还是需要有法务人才具体实施。假设外部环境、企业高层能提供足够好的条件,那么该企业中法律部的法务人需全面落实高层决定,进而圆满实现依法治企;假设外部环境、企业高层还未能提供足够好的条件,法务人更需在困境中赢得生存和发展空间,进而为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的努力。然而,从总体上看,当前的企业法务人才还远远不能支撑企业依法治企的需求。只有培养更多具有综合素质的法务人才,才能满足依法治企的需求。
(一)企业法务长期边缘化
法务部门在一家企业中不属于核心业务部门,也不像财务、人事这种保障部门更受青睐。由于企业管理者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薄弱,他们容易认为法务部门要么是“没什么用”,要么就是“拖后腿”。在央企层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之后,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国资委党委2017年7月出台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可以说,这为提升央企中法务部门的地位打了一阵强心剂。但即便如此,在现实中企业重大决策轻视法律部门意见的还不在少数。诚然,美国的公司治理机构中,首席法务官能够和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相提并论,但这是经历了几百年历史发展的成果。我国企业内部治理的法治化进程还有多年路要走。
(二)企业法务并非法科生的首选职业
受到我国法学教育重诉讼轻非诉以及人们对法律职业思维定势的影响,法官和律师成为法科生的首选职业。庄严的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掌控及针锋相对地辩证质证,成为大多数法科生们向往的职业场景。而企业法务更多地则是一种写字楼白领形象,与法科生对于法律职业的憧憬有所差异。当然,企业法务边缘化的现状也使得法科生会认为企业并非法律人的主战场。笔者就所在高校的法律硕士就业选择做了一项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法本法硕和非法本法硕(包括已就业和未就业)的学生对于法务职业的选择倾向还是要低于公检法及律师。以法本法硕为例,我校已毕业法本法硕有一百多名,在填写问卷的92名法本法硕中,有30.43%的学生在公检法系统工作,有25%的学生是律师,公司法务占到16.3%。我校在读法本法硕有三十多人,在填写问卷的17名法本法硕中,有52.94%的学生希望未来到公检法系统工作,有23.53%的学生希望未来成为一名律师,公司法务占到11.76%。从这项调查中可以看出,当前能青睐法务职业的学生还是少数。
(三)法务人才需要的是综合素质
法务人才不需要像法官和律师那样对法律有精确的理解和掌握、对庭审有高超的技巧和严谨的逻辑、强大的思辨,法务人才需要的是综合素质。法务人才大体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法律事务部管理者层面,一个是普通法务。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04年6月国资委颁布),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等等。企业法务的职责包括: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参与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等有关法律事务,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与企业财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监督机制。这些职责都需要法务人才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
参考文献
[1]许腾飞.解码国家电网公司法治之路的“三全五依”[J].中国企业报,(2017).
[2]郭建军.现代企业法务管理体系的模块构成[J].现代企业,2014(05):17-18.
作者:陈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