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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发展首先是国家的战略,它的发展对经济的促进已经有目共睹,如何发展意义重大,因此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参与,政府要扮演管理者的角色,起到主导作用,同时为发展电子商务提供物质基础和政策支持。无论法律法规、管理还是信用体系的建立,在监管模式中如何各尽其责是关键。
1.1安全监管模式的原则结合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特点,监管模式要具有以下特点:监管全面、稳定可靠、判断简便、灵活易操作,综合各方面影响因素,以期将传统的市场监管尺度向网络世界延伸。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比西方国家晚,无论从安全技术还是管理方面都远远落后于他们,因此需要借鉴他们的经验,结合我们自己的特点,在电子商务还未腾飞之时,就能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安全监管需要网络安全技术、健全的法律保障、规范的管理体制、良好的群体素质等等。因此模式的建立要遵循以下三方面原则:
(1)通过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监管的现状分析,首先从理论上研究已有的关于电子商务安全监管的成果,在此基础上结合不断发展的电子商务的特点,提出研究思路和方法,从而为安全监管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2)建立电子商务安全监管模型。研究对第三方支付交易的监管以及电子商务活动中信用问题的监管,然后针对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对监管模型的评价方法和过程进行实证研究,充实安全监管体系。
(3)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信用资源共享问题、管理部门职能问题以及网络安全问题等,为政府在电子商务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提供决策依据,为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提供参考。
1.2以行业自律为主、主管部门监督为辅的监管模式目前我国流行的网络安全监管模式是以行业自律为主、国家主管部门监督为辅。从技术上来讲,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安全手段的不断加强,网络安全威胁在可控范围之内;从监督制度、落实方面来讲,则需要进行深入探讨的;从立法方面看,我国颁布了许多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等等,但是实行方面不尽如人意,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都是依靠第三方支付来约束交易双方,尽管如此,由于邮寄过程中出现差错等而导致的交易纠纷也不在少数,而投诉管理依靠商务平台经营方,处理的成本、效率和结果都差强人意。交易双方身份难以确认,合同的签订不完善、履行不彻底都是客观存在的难题。要形成安全、可信赖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首先要满足以下监管规则:
(1)对网络上提供的信息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即信用问题)监管。这要求商家提供信誉保证,可以用经济手段作为杠杆,以法律手段作为保障,同时有官方投诉机构作后盾,这样从客观条件上让用户放心消费。现在的投诉主要是向经营管理方(民间机构),由于商家经济所在,对有些投诉的处理不能让消费者满意。这方面的监管需要更有说服力的官方机构出现,政府的监管作用没有突出出来。鉴于此,2009年12月26日国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近500家涉及互联网业务的企业率先通过评级,从而在网络诚信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2)对交易成功的监管。实体店购物的方便之处在于面对面交流,可以看到实物,交易成功与否可以由双方面谈决定,中间没有其他利益。电子商务则不同,消费者在没收到商品前,主要靠网页上提供的图片、文字和商家的描述来了解物品,达不到眼见为实的效果,这对交易能否成功埋下伏笔。这除了第1条的保证和技术层面的保障之外,还需要用道德和法律进行约束。当前不少电子商务为了吸引客户,承诺七天无理由退换,增加了对交易成功监管的难度。
(3)最重要的是对支付和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的监管。目前,如何保障支付和交易的安全可靠涉及到技术、管理、道德素质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从电子商务开始那一刻起,这就是要面对的一个艰难问题,世界范围内无不对此格外重视并努力探索解决之道。这方面的监管除了商家的技术方案,必须由官方提供必要的手段,例如法律、网络警察等。
(4)对用户或商家的网络身份识别的监管。身份识别作为一个研究方向近年来发展迅速,如软件方面口令、密钥、令牌及身份识别系统等技术,硬件方面很多公司开发了身份识别的硬件产品,可谓“软硬兼施”。有了这些技术,监管就有了保障。
(5)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监管。这对于我国的形式比较严峻,隐私信息的贩卖都形成了产业链,从通讯到股市,从商场到网络,个人信息泛滥并泄露到社会上,对个人的生活构成了威胁、产生了不良影响。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监管任重而道远。
(6)对第三方支付交易的监管。这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和管理办法,规范约束第三方支付交易的行为,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销售商品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异常网络交易监测机制,强制规定第三方支付企业必须在警方的网络行动中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安全审计的监督,加强诚信机制建设。
2结论
本文从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出发,紧密结合国家的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的战略,借鉴国内外在该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实际运行经验,参考已有文献的解决方案,提出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监管模式。监管模式中涉及的规则不一而足,有些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深入探讨,但是如果我国现在的电子商务交易遵循这些规则,发展必定安全、迅速。政府作为监管方的主体,要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增强电子商务交易的约束力,加大对违规者的惩处力度,在电子商务安全监管中确实起到作用,保证公平、安全的交易环境。
作者:王海军单位:山东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