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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税收管理创新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10多年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在解析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加-陕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栾xx同志,现任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主任科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十六年来,该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业绩。特别是她具体分管的沈阳国税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连续五年获得全市执法监督系列第一名,行风建设经验和做法多次在省、市纪委、省国税局交流和推广。她本人也先后被评为沈阳市“三八”红旗手、沈阳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沈阳市国税系统“十大巾帼建功岗位标兵”,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在沈阳市开展的“做党的忠诚卫士”活动中,作为沈阳市国税系统唯一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代表,被授予“沈阳市纪检监察工作单项标兵称号”,受到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表彰。
一、选准行风建设着力点,将为纳税人服务作为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沈阳市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影响沈阳国税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市局党组认为: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队伍形象素质的好坏,往往要通过依法治税、文明服务,创造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这个途径来体现和展示。可以说,行风建设好坏是衡量队伍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尺。作为分管行风建设的具体工作人员,如何将市局党组的工作意图落到实处,并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是一项担子重、责任大的艰巨任务。对此,她不仅感到了动力,更多的是巨大的压力。为把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实抓好,抓出让纳税人满意的效果,她结合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认真研究和总结行风建设工作规律,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工作的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具体指导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部门风气明显好转,社会综合满意率逐年提高。
(一)指导系统开展优化纳税服务的新举措,实现了沈阳国税由权力税务向责任税务的转变。在行风建设工作的理念上,树立了从单纯的税收执法向税收服务延伸的新理念,改变过去只重视严格执法,而忽视为纳税人服务的误区,使纳税服务新领域不断得到拓宽。实现了服务理念、服务模式、服务体系的新转变,为纳税人构建起了阳光、高效、顺畅的绿色服务通道。如指导全系统建立了“青年咨询服务站”、“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相继推出了“大户室”、“零距离服务”“提速服务”、“AB岗服务”、“限时服务”等特色服务品牌。普遍建立了与企业和老、弱、病、残等业户的联系制度,主动上门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求全系统注重将事中服务、事后服务向事前服务延伸,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实现了从单纯为纳税人服务转向为投资者服务的延伸。指导全市国税系统将行风建设与优化服务紧密结合,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努力满足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问、做、说、听、看”各种基本行为需求,力争形成较完备的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纳税服务。让纳税人“问有门路、做有依托、说有渠道、听有环境、看有实务”。
(二)不断探索推进政务公开的新途径,推进沈阳国税由神秘税务向透明税务的转变。指导全系统在坚持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基础上,设立了政务公开板、电子显示屏、自动触摸屏等硬件设备。编制了《待批税政文书受理、传递、审核、审批》业务手册,免费发放到企业,并在办税大厅张贴。将国税局负责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所有税种的涉税待批税政文书受理、传递、审核、审批的程序全部公开,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14项,提高办税透明度。建立了税收法律法规咨询制度,公布了税收法律法规咨询公开电话,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策咨询窗口或咨询服务厅。每周一为税收法律、法规咨询日,每月定期召开“税政会”。做到凡是上级下达的与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法规,及时向纳税人公告。使广大基层局税务干部更及时地了解最新税收政策,更及时地将其传达到纳税人手中。推出了“阳光稽查”、“查前告知”、“查后辅导”、“阳光审批”、“阳光核定”等阳光办税模式,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让纳税人交税交得明白,交得放心。
二、善于总结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对系统行风建设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为及时宣传沈阳市国税局行风建设的工作成果,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她凭借扎实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写作功底,及时总结撰写行风建设的各种经验材料、领导讲话、总结汇报、调研文章、监察简报等等,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落实上级行风建设工作任务,指导下级开展工作,真实反映沈阳国税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近年来,市局每年在“政风行风热线”等网站上刊载信息不少于50篇,在省局、省纪委、市纪委专刊、杂志上刊载大量的经验、论文、简报、信息等。她撰写的经验材料、信息简报等多次被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市委、市纪委等上级机关采用和交流。如她撰写的《深化行风建设优化纳税服务为沈阳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税收环境》、《以改革的精神打造服务型机关》、《深化行风建设实现三个转变》等40多篇经验材料,在市级以上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新时期税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及采取对策的思考》等多篇论文,在省纪委、市纪委理论研讨会上进行交流,被评为省市纪检监察优秀论文和优秀稿件。《算好“四笔账”,走好人生路》的做法,被评为“沈阳市党风廉政建设优秀成果”。她所负责的信息工作,连续被市纪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她本人也连续多年被市纪委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优秀信息工作者。为沈阳国税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由实践层面上升到理论高度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指导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较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对其他单位也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在奉献中找寻快乐。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
论文百事通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摘要:新常态下小微企业在发展环境上的弱势更加突出,本文从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及强化税收服务经济职能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在现有财税政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为小微企业构建公平、合理、高效的税收环境,发挥其对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积极引导作用。
关键词:新常态;小微企业;税收环境优化;对策
1研究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新常态经济是指金融危机之后的一种与之前不同的新稳定状态,它主要具有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这四个特征,也一度被管清友(民生证券研究院的副院长)概括为“常态”。概括来说,这种新常态是指从结构失衡转化到结构优化再次平衡的状态,第三重含义是宏观政策的新常态。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维护政策,从历时四年半终于完成的“营改增”改革再到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的近三年的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一系列减税政策,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的广泛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证明了我国政府大力减税降负发展小微企业的决心。企业发展环境是指对企业绩效起着潜在影响的外部因素的总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是一个由政策、市场、融资、创新等外部环境组成的庞大、复杂的系统。新常态下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盈利空间压缩的弱势更加突出,现有的很多研究成果充分说明了这样一个现实,目前我国对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构建没有充分考虑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忽略了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没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构建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的重要性,特别是欠缺对小微企业税收发展环境优化的举措。在所有的外部环境中,税收环境无疑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构建和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环境,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对推动小微企业在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构建规范化、多层次小微企业可持续优化发展的税收环境机制,对于探讨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构建的一般规律、实现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中国式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2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学者在构建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方面的研究主要体现在融资环境与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幅度方面。巩家民[1]从企业内外两个角度来分析新常态下小微企业的融资所出现的困难以及其中的原因,并提出符合新常态背景的应对策略。刘有树[2]、李欣洁[3]认为,虽然我国政府目前政府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但往往政策力度不大,政策内容过于片面,认为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呈现出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与结构发展不合理等问题与国家政策引导机制不完善有紧密的关系。吴群[4]指出政府对小微企业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扶持;经营活动中“权力寻租”现象广泛存在,导致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国家很多优惠政策并没有真正惠及小微企业,许多扶持政策只是流于表面、政策落实不理想。焦俊等[5]提出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环境的构建思路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钱英等[6]认为连云港市的小微企业行业分布低端居多、企业单体规模偏小,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资金不足融资困难及人力资源后劲不足是制约连云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以上学者大多认为现有财税政策上客观上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并对优化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提出了有益的思路,而论文并没有从制度建设上去思考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性,而是希望在立足于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以连云港市小微企业的调研分析为基础,从税务机关的角度去研究如何最大限度地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公平、合理、高效的税收环境并从税收优惠设计的科学性及税收公平性方面对优化小微企业的税收环境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3连云港市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19年10月31日,连云港市全市的正常单位纳税人总数为九万多户,其中享受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占全部纳税人总数的95%~98%,为80%以上的人员提供了就业岗位并提供了53%以上的税收。以上数据充分说明连云港市小微企业在社会发展以及经济进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于解决就业、增加收入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我国政府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大力推行,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连云港市小微企业的发展无疑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在2018年5月1日之前,连云港市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有85000多家,按照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这三个条件,这部分企业中既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有一般纳税人。从2018年5月1日截至到2019年9月30日,连云港市有将近6%~7%的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预计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应该还会有3%左右的一般纳税人转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这种改变说明了有一部分小微企业纳税人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做出了合理的税收筹划,这种在国家政策导向下有意识的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行为对于构建适应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环境将会带来很大的促进。这些企业抓住了机遇,充分利用了新常态背景下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好地享受到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改革红利,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整体实力的增强。以上的数据也充分说明了在今年国家大幅的减税降费政策背景下,广大的小微企业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今年以来所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也改善了以往许多扶持政策只是流于表面的弊端,有一大批的小微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政策环境改善的红利,相信随着这些利好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下获得更好的发展,为新常态下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论文关键词:海峡两岸税收管理制度比较
论文摘要: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省的市场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相应地,在税收管理制度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通过对海峡两岸在税收管理体制、纳税申报制度、税务制度、税务处罚制度、税务教育制度及纳税人服务制度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找出海峡两岸在税收管理制度方面的具体差异并进行总结,对于不断完善我国大陆地区的税收管理制度进而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税收管理是一国筹集财政收入的根本保证,由于其涉及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领域,各国政府以及学术界都非常重视如何改革和完善本国的税收管理制度。以往,在税收管理制度的比较研究中,我国的理论界主要将目光关注于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而对我国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台湾地区则关注有限。为此,笔者将对我国海峡两岸的税收管理制度进行简要比较并进行总结,为不断完善我国大陆地区的税收管理制度提供思路参考。
1税收管理体制的比较
税收管理体制是税收管理制度的核心问题,其实质上就是解决中央与地方在税收管理权限分配等方面的矛盾关系。税收管理体制如果不完善,税收管理制度就难以完善。
从实践来看,我国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在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台湾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税收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台湾省政府,而市、县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非常有限。这种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显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后来经过多次改革和调整(主要于1951年、1967年和1992年进行),使得台湾省的市、县政府逐渐具有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拥有一定税种的征管权和收入权,但是比较有限。目前,凡收入弹性大和征收范围广的税种,比如所得税、关税、货物税、矿区税和证券交易税等均为台湾省政府掌握,其取得的税收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六成,而市、县地方政府仅为四成。由于税收管理权限被台湾省政府较多掌握,基层政府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进一步下放税收管理权限的呼声一直存在。
我国大陆地区的税收管理体制在建国初期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后来经过几次下放和集中,反复多次,但总体还是以集权为主要特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为适应经济改革需要,中央开始较大幅度下放税收管理权(主要收入分享权),直至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1994年进行的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虽然拥有了几个地方税种的征管权,但是主要税种的收入基本由中央分享。由于地方税种收入相对较少,难以满足大多数地方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需要,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税外收费”的问题比较严重。可见,大陆地区1994年开始实施的分税制,其结果使中央集中了大部分的税收财力,在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所以,目前乃至今后的一段时期,应该按照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大陆地区的税收管理体制。
由上可见,大陆地区和台湾省的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就总体方向而言是一致的,都是逐步向基层政府“放权让利”,以不断完善“分税制”(其实这也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比较典型的做法)。不过,从改革的实践来看,大陆地区和台湾省的分税制改革还都不彻底,税收管理权限都过多集中于高层政府,基层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还难以得到有效保证,这显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进一步下放税收管理权,就成为今后海峡两岸税收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共性问题。
第一篇
第一部分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面对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收入压力加大、征管格局调整、组织目标拉升的新情况、新形势,市地税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充分发挥“三个一流”的导向和规范功能,积极应对挑战,有效化解组织收入压力,坚持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科学谋划,攻坚克难,税费收入实现逆势增长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给组织收入带来的严峻挑战,我局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咬定目标不动摇,攻坚克难不懈怠,按照行动快、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要求,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保证了税收收入的逆势上扬。全年累计组织收入157700万元,同比增收4587万元,增长3%。其中省级税收5393万元,同比增收553万元,增长11.43%,完成年度计划的101.75%;市级税收86112万元,同比增收8524万元,增长10.98%,完成年度计划的100.13%;征收社保费58516万元,累计征缴率98.59%;征收其他规费基金7679万元。一般预算收入69257万元,同比增收7081万元,增长11.39%。组织收入工作中,我局主要做到“六个强化”:
1、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一是对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实行“四步走”管理新模式。推出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登记管理、集中管理、集约式税收服务和外出施工企业“一站式”税收服务“四步走”管理新模式,弥补了管理短板,突破了管理瓶颈,推动了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逆势增长,全年共实现地方税收40109万元,占市级税收总量的46.58%,同比增长17.79%。二是对餐饮业实行大额消费巡查备案制。7月份,我局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市地方税务局餐饮业大额消费备案巡查管理办法》。根据年纳税额的大小,将餐饮业纳税人分为大、中、小型,实施分类管理,分别纳入巡查备案管理。推行半年来,餐饮业申报不足的现象得到有效改观。全市餐饮业全年共入库税款1916万元,同比增长33.71%。三是对货物运输业实行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辅导期制度、半年度评审制度、“警戒线”制度、年审制度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做好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和综合评审工作。四是对盐矿、砖瓦、轧石行业实行比对核查制度。加强与工商、电力、国土、矿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采石、用电、取土数量等相关资料,在分析比对的基础上,对行业相关单位重新进行销售额的核定,并按有关规定计算补征税款,促进了全市资源税大幅增长。全年共组织入库资源税2957万元,同比增收1218万元,增长70.04%,涨幅居各税种首位。
2、强化重点企业管理。一是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努力提升控管效能。为切实掌握金融危机对经济税源和组织收入的影响,春节一过,我局就给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发放慰问信和税源调查表,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和税收政策需求。二是坚持税收分析监测机制,努力提升重点税源数据质量。充分利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收入分析档案,分类统计收入增减因素,对收入的增减变动进行量化分析,及时查找征管薄弱环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行一旬一分析,一旬一比较,努力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三是跟踪拟上市公司税收管理,努力提高重点税源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四是深化税企挂钩服务制度,为企业走出困境献计献策。将税企挂钩服务对象由原来的20户扩大到100户,党组成员作为重点骨干企业联系人,定期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全市287户重点税源户入库税款6.84亿元,占市级税收的75.24%。
3、强化税种管理。一是扎实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推出汇缴、鉴证、评估“三位一体”汇缴新模式,评估人员与鉴证人员一同进入企业,一同核实情况,鉴定结论和评估差异共享,分别制作鉴证报告与纳税评估报告。三位一体的资源共享,实现资源三方共享,减少了税务部门进企业次数,帮助企业规避了税收风险。2014年顺利完成了1109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805户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汇算清缴工作,其中个人所得税汇缴补税30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缴补税5100万元。二是认真开展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完成自行申报1139人,补缴税款64.57万元,退税8.4万元。结合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源排查,列入申报监控重点。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期的政策调整、内外宣传辅导和和具体征管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认真做好营业税应税收入控管工作,完成了185户次企业的2008年营业税应税收入纳税申报情况的审核评估和2014年企业应税收入核算方式的认定工作。四是完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清查后续管理。2008年对全市房土两税的清查效果明显,今年在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后续管理,建立清查数据库,加大两税申报审核力度和数据比对,维护了清查成果。全年共入库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10571万元,占市级税收总量的12.28%。五是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抽调七名业务骨干组成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小组,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18个项目进行清算,效果明显。全年征收入库土地增值税3699万元,同比增收799万元,增幅达27.55%。
第一篇 今年以来,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年初既定工作目标,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组织收入质量,持续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作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凝心聚力,稳步推进,上半年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履行为国聚财职能,实现收入稳定增长
今年上半年,区国税局围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严格落实举措,狠抓收入质量,确保组织收入工作完成“双过半”目标任务。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认识。按月召开科、分局长会议,多次召开收入专题会,始终明确将组织收入工作作为全部国税工作的中心,要求各单位务必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二是科学分析预测,把握工作主动。建立健全收入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各分局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不良趋势和薄弱环节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建立重点税源联络员制度,作为基础事项专业化管理的有益补充,发挥其在税企间的沟通联系作用,努力提高把握和驾驭系统分析税源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效。区国税局有针对性地结合第三方信息对重大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税源监控管理工作,尤其是强化对房地产业的管理。今年二季度,我局对全区101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控分析,针对存在涉税风险的企业开展集中应对。
今年1-5月份,共完成税收总入库38.03亿元,其中“两税”直接收入18.6亿元,同比增加4.85亿元,增长14.63%,免抵调库8.53亿元。企业所得税入库10.88亿元,同比增加0.48亿元,增长4.64%。一般预算收入11.75亿元,同比增加1.92亿元,增长19.51%,完成年度计划的44.47%,为实现收入工作“双过半”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2、全面兑现优惠政策,全力服务科学发展
坚持把服务地方科学发展作为一切国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以结构性减税政策为主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积极创新税法宣传内容。各单位在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利用政府平台,联合科技、经发、招商等部门共同开展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联合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开展“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孰轻孰重”主题辩论赛。在全省国税系统首次推出“纳税对账单”。二是不折不扣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牢牢秉持“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及时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5个月来,共办理出口退税11.61亿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2.81亿元,依法兑现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1.62亿元,为277户企业、3530户农民个人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0.43亿元。
3、持续推进纳税服务,有力促进税企和谐
国税局职员工作年终总结(1)
年,在市局、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支持和关心下,我分局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局党组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推进四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坚持依法纳税、从严治队,大力加强税源监控体系建设基层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年各项税收任务。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为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奋力拼搏。
年,区局年初向我分局确定收入任务是元,面临着这一艰巨的任务,我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抛开狭隘的任务观点,做细做实各项征管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前二个月完成区局年初所制定的税收收入任务。截止12月31日,我分局共完成各项税收收入元,其中增值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企业所得税元,比增%,(其中外企增值税入库元,比增%;所得税入库元,比增%;消费税入库元,比增%),比年初区局下达的收入任务元超收了元,超计划%。比同期元增收了元,比增%。同时办理各类退税元,兑现落实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二、创新税源控管,健全联动机制,为落实科学精细管理夯实基础。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充分调动税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规范税务人员行为,通过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表形式进行“一讲三评”活动(评测结果上报区局)。做好每月一次考廉日、每季一次廉政讲评、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记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特约监察员网络,由特约监察员对税务人员工作事项全过程、全方面进行监控。定期开展“两权”监督,认真开展基层“两员”述职述廉。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考核、激励机制,明确考核的量化标准,做到考核严格、奖惩到位,发挥奖优罚劣管理制度的真正作用,督促税收管理员更好的履行职责。
(二)注重分析,抓税收预测分析质量,提高税收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税源形态及特点,因地制宜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控体系,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来创新管理方式,做好日常重点税源户统计分析台帐,进一步完善分户监控档案,便于管理员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纳税人动态信息,增强监控信息的真实性和可用性。管理员、责任区每月25日前对辖区的企业逐户排查、摸清情况,编制好下月度的预测税收计划,向分局上报,月中直至月底根据企业申报修正月初上报的计划,不断提高预测分析质量。分局在每月管理员例会上要求预测偏差率超过+5%的管理员对偏差情况进行说明,并分析具体原因。分局按照预测偏差率、收入进度率等指标进行排名,并纳入考核意见,与年度评优及奖金挂钩,确保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由于全面掌握了税源状况,我分局每月准确率都在%至%之间,保持了较高的预测准确率。
三、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积极推进纳税评估、日常检查、涉外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