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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低层高密度旧住区是城市组成的重要部分,也是城市发展历程的见证者和遗留问题之一。低层高密度旧住区中的公共空间是住区居民物质和情感信息交流的重要空间,对居民的邻里生活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文章以此为切入点,结合巢湖市河南网旧住区的设计实践,阐述了低层高密度旧住区内的公共空间的改造与设计研究。
关键词:低层高密度;旧住区;公共空间
0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城市中的低层高密度旧住区由于环境设施缺乏,居民的自建、加建现象严重,大量空间被占用,导致住区外观、密度等方面更加无法适应人们对于公共环境的要求而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和争端。这些低层高密度旧住区往往因此失去了原有的邻里和睦的关系和浓浓亲情[1]。这些数量众多的低层高密度旧住区中的邻里关系应当被建筑师所关注。
1低层高密度与住区公共空间
1.1低层高密度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住宅建筑分类的规定:根据密度分类法,住宅可分为高层高密度、高层低密度、低层高密度、低层低密度以及中等密度住宅。根据层数分类法,住宅规范将1~3层称为低层住宅,4~6层称为多层住宅,7~9层住宅称为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的住宅称为高层住宅[2]。
1.2住区公共空间
住区公共空间是供居民聚集活动的场所,包括住区广场、公园草坪等。公共活动空间具有较强的开放性,是公共交往发生的容器,因此需要具有宜人的空间尺度和较强的识别性[3]。
1.3住区公共空间的意义
公共空间作为公共生活的载体,具有人文和社会属性,低层高密度旧住区的外部空间至少要以下包含3个方面:满足基本需求:公共空间能满足一些基本的公众需要,比如安全舒适的休憩环境,提供活动的场所等。凝聚力:人类自有古以来就喜欢“群居”,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公共设施使用效率,减少生活成本,另一方面是由于人具有天然的社会性,需要有集体感、场所感的存在,从而需要有能产生这种归属感的空间存在。多层次的价值观:住区的居民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住区内住着来自不同地域、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每一种人群都期待着不同的价值观体现。这就要求住区公共空间也具有多层次的结构。住区的公共空间应当满足人与自然和社会交流的高层次需要[4],由此,不得不思考住区的本质是什么。住区并不是只有外形的物质实体,而是居民公共生活的载体,并为居民的居住活动提供适宜的场所。因此,在低层高密度旧住区设计改造活动中,创造充满人情味和吸引力的住区公共空间,是低层高密度旧住区特色和活力再现的重要保证。
2设计实践
2.1概况
场地位于安徽省巢湖市西南部,濡须河与环城河交汇处,官圩路与牡丹路交叉处,东侧、北侧和南侧被城市环绕,场地内部有一湖与巢湖相接。
2.2现状
整个街区形成“鱼骨式”的肌理分布:两条环状主路,垂直主路的街巷小道。场地内部主要为1~2层的砖砌民居,有少量多层废弃厂房,多为坡屋顶,具有一定的历史感。少量中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在场地的外侧,内部建筑大多始建于20世纪60~70年代,现居人口多为老人和小孩,用地多为居住,有小学和部分外围商业用地。场地建筑分布十分密集,但容积率较低。建筑在建造方式上,基本为砌体结构、坡屋顶;建造材料上,有红砖、青砖、混凝土和玻璃与多种材料混合使用。在滨水空间,往往能发现一些空地,主要用来晒衣服、种庄稼。当站在场地西侧的桥上观察场地时,会发现建筑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层层相叠,坡屋顶之间相互错落。这些老建筑是城市变迁、居民生活方式改变的见证者与记录者。经过一次又一次不断“进化”的结果,这已不是其最原始的模样,而是经过多次叠加的产物。但是,由于近年来村民自建、加建、违建现象严重,建筑密度过大,场地的活力逐渐消失,致使居民生活品质下滑,居民们迫切需要一处属于自己的“精神场所”。
2.3问题
(1)过高的建筑密度造成了公共空间用地不足,现存一些小型的分布杂乱的集散空间,场地内部没有广场、绿地等休闲游憩设施。整个场地较为封闭、拥挤、破败,与城市联系脱节,在这里很难找到一丝生活气息。
(2)场地内的建筑也存在许多问题,靠近水面的建筑多数处于破败状态,年久失修,已经失去了原有的风采。有些建筑被改建得与整体环境十分不协调。在后期的改造中考虑保留一部分特色建筑,对于废弃的建筑加以改造,充分发挥出其在材料、建造方式上的有机性与生长性。
(3)景观资源的浪费。街区有外湖的环绕和内湖的分割,但河南网街区对这些水景的利用不当,为了增加建筑密度而占用了不少好的地段。在景观视角好的地段上要么被残败破旧的建筑占用,要么早已成为废墟。
(4)文化活动缺乏相应的公共活动空间,很难开展文化活动。住区的整体氛围没有住区外部商业活动热闹,内部的生活和文化活动较为冷清。
2.4策略
结合以上问题进行分析,采取了植入空间、激发交往、场所认同3种策略,以期提高低层高密度旧住区低收入者的公共空间环境质量。
(1)变换空间由于场地内建筑密度过高,缺乏活动场地,一定量的公共空间是必要的,因此采取拆除部分老旧建筑和改造特色节点的方法,设计新的空间向公众开放。设计为居民提供开放的、具有一定适应性的公共活动场所,以应对居民邻里生活的多样性特点。节点一:位于主路滨水一侧,为观察整个场地视野最佳位置,同时也是景观均好性最好的位置。东侧滨水广场主要意在为人们提供一处观察内湖和坡屋顶的地方,在开敞空间的同时不破坏原有天际线,屋顶走廊为人提供了竖向的行走体验。节点二:位于主路住区内侧,场地原有两个面阔较宽的坡屋顶红砖建筑,以两个老建筑改造而成的凉亭为中心,方案在以展示建筑材料和构造之美出发,将建筑架空,下部形成开敞空间。两个老建筑将广场分为3个开放程度各异的空间,供人们活动。
(2)激发交往旧住区公共空间是人们公共交往活动的载体,因此旧住区的公共空间应该与居民的公共行为相适应,使之成为激发邻里公共交往的精神容器。设计多种层次的空间吸引人进入、停留,进而发生交往活动,对邻里关系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设计为居民的活动提供所需的设施,如座椅、观景平台、屋顶游憩廊道、凉亭广场等,让人们在公共空间中可坐、可靠、可观、可谈,进而扩大居民交往的内容,为人与人之间的公共交流、文化交流和社会交往提供更多的可能。
(3)场所认同人们生活在一定的场所中,人在与场所长期的相处中,无意识地积累形成了与场地的感情因素[6]。低层高密度旧住区更是如此,设计中努力体现记忆的痕迹并将其延续下去,创造具有场地特色的公共空间,增加人们对场所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而使人的交往活动和空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节点一的建构努力保持拆除前的形式,保持原有屋顶的尺度和范围,沿用当地材料,使屋顶廊道与屋檐融为一体。在这里,室内外的界限被逐渐消融,建筑与景观的界限被打破,如图8所示。节点二以场地原有两个坡屋顶红砖建筑改造成的凉亭为中心,在加固原有结构的基础上采用原有红砖、立面等手段进行改造,使之保有场地记忆的同时,又可以作为公共设施使用。
3结语
低层高密度旧住区和谐邻里关系的恢复和保持在于公共交往空间的数量与质量。本案通过实践调研,深入透彻地了解场地现状,结合住区的实际情况,分析问题后从变换空间、激发交往、场所认同等方面,研究低层高密度旧住区公共空间设计的具体操作方法,以真实的空间设计手段,回应旧住区公共空间的现实问题。但是,由于每个旧住区的居民数量和现实问题是巨大而复杂的,设计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所有问题,这就要求公共空间需要阶段性的设计改进,在通过了一些设计实践之后要收集反馈信息,以便后期工作的调整。
参考文献
[1]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刘丹,田棣.低层高密度住宅探讨[J].陕西建筑,2007(8):4-6.
[4][日]芦原义信.外部空间设计[M].尹培桐,译.北京: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
[5][丹麦]扬•盖尔.交往与空间[M].何人可,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6]罗西著,黄士钧.城市建筑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作者:李刚;沈文旭;王运强 单位: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