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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休闲空间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态势,但在设计中,总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很多优雅的景观公园过于深远宁静,致使老年人迷路;许多迷人的休闲广场却有着可怕的交通干扰,致使老年人不易到达并处在危险之中,如武汉市的洪山广场。大型步行街街道充斥着过于放肆的商业广告,噪声和拥挤也无处不在。这些都是源于对老年人缺乏关注,对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心理需求、精神需求都考虑很少的缘故。
在政府法规中规定了在城市空间设计中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原则,例如“残疾人通道”,“盲道”等,这是人性化建设城市的表现。但是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城市空间的建设中如何灌入“老龄意识”,却没有得到设计者的足够重视。某些城市热衷于兴建作为城市景观形象标志的中心广场,强调的是纪念性、展示性和形式美。而与老年人生活贴近的市民社区小型广场,街心公园等真正以休闲活动为目的的建设却很少有人过问。老年服务设施缺口较大,老年人的休闲场所少且选址不妥,环境不佳等问题凸显激烈。在武汉市城市道路的交汇处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车来车往的马路边安全岛上,一群中年妇女一起练习健身操,这样的条件下,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交通,而且显得场合混乱。
由此可见,倡导“为老年人设计”和回答“如何为老年人设计”就显得相当迫切。
2创建适宜老年人的开放空间设计
2.1老年人公共休闲场地的设计原则
2.1.1动静结合的原则
老年活动区宜分成动态活动区、静态活动区。动态活动区以健身活动为主,可进行太极、跳舞、扭秧歌等健身活动。活动区外围应有大树及休息设施,如结合亭、廊、花架、座凳等,以利于老年人活动后休息。静态活动区主要供老人们晒太阳、下棋、聊天、观望、学习等,可利用大树荫、廊、花架等,保证夏季有足够的遮荫,冬季有足够的阳光。动态活动区与静态活动区应有适当的距离,但亦能相互观望。
2.1.2层次多样化原则
针对老年人的集体活动、小群体活动和个体活动的多重需要,老年人活动场地应按等级设置,积极地为他们创造公共性、私密性兼备的层次丰富的交往空间。一是集体活动空间。前面提到的动态活动、静态活动都属于集体活动;二是小群体空间。有些老人喜欢同趣味相投的三五人一起活动,这样就应为他们提供一个相应的小活动空间。小群体空间不宜过大,空间应具有相对独立性,但不宜封闭,有一定的遮荫以及坐憩处。三是私密空间。有些老年人喜欢独坐不愿被人打扰,希望有自己的私密空间独享其乐。所以在公共绿地中设置一些个人的、相对安静私密的空间也是必要的。
2.1.3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原则
老年人虽然是公园的活动主体,但混龄活动使老年人更感到有活力,社会参与感更强,因此设计上也要考虑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群的需要。在老年人活动场地附近增加一些儿童活动设施,两者紧密靠近布置却有着许多好处:一是增强老年人活力,儿童天真活泼的稚气可使老年人消除孤独感。二是老年人有爱幼心理,通过与儿童多种形式接触,情感交流,对儿童智力发展以及道德品格的熏陶有很大影响。在我国,低龄老人帮子女培育第三代是相当多家庭存在的现象,也是“老有所为”的一种体现,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产生积极的作用。
2.1.4无障碍设计原则
老年人无论在肢体还是在感官方面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衰退,诸如行走不便、动作迟钝、观察辨别能力差等,这些使得老年人对周围环境反映能力和适应能力逐渐下降。在行为上表现为对台阶,楼梯等设施使用感到不便,穿越道路时慌乱、紧张。因此在公园设计中应考虑实行无障碍设计。尽管目前户外环境的无障碍设计已有所考虑,但普遍认识还不够。主要表现在把户外环境的无障碍设计简单的认为就是增加残疾人专用坡道。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还应包括铺装地面、建筑出入口与过道、休息设施、标识物、绿化等所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许多细节设计上。
2.2老年人活动场地的细部设计
2.2.1步行空间
(1)坡道与台阶。因为有些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需要以轮椅代步,因此地面就不能有台阶等障碍物而需要用坡道解决地面的高差问题。坡道表面应进行防滑处理,表面不宜覆盖地毯之类的纺织物,因为一旦浸水或沾有污物后,就特别滑。为方便步行困难的老人以及轮椅使用者上下坡道使用,坡道上往往需要安装防跌落的保护设施——扶手。
(2)地面铺装。表面应选用有弹性、防滑、不易脱落损坏并易于清扫的材料。像砖块、沙子及圆滑石头铺砌的路面一般容易使人绊倒、滑倒,不适于大面积铺装。老年人行走的地面应保证有一定的粗糙度,以使轮椅的轮子、拐杖、助行器等能贴牢地面而不易于滑动。地面还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以免雨天打滑。
(3)环境可识别性设计。由于视力和记忆力的衰退,老年人容易迷失方向。因此加强环境的可识别性,在环境细部的处理上可以设计比较醒目的标志牌。在道路转折处、出入口处安排有明显特征并有吸引力的特征物,如简明的路标、导游图、指示牌、雕塑、置石、高大乔木等等来加强老年人对环境的可识别性。
2.2.2坐息空间
坐息空间设计时,首先应考虑座具的平面构成,尽可能符合老人们聚集和交谈的需要。一般来讲,半封闭的空间有助于促进老年人的社会交往。多凹型、凸凹两边形、弧形等形式的内向形空间,均能促使老年人亲密的交往。这些形式的座位可以形成一个使老人们使用的小空间,产生领域感,满足他们的交往需求。另外,坐息空间的设计还应考虑的重要因素是安全保护、方便舒适和便于集聚交往。坐息空间的位置通常选择在大树下、园林建筑的廊檐下等。从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方面考虑,都愿意选择一些位于空间边缘,背后有依赖物的座位,这样就可避免人流从就坐者身边穿过,而带来不必要的威胁感。
2.2.3水体空间
注意安全防护要求,老年人各项生理机能下降,对安全要求高于年轻人,在设计时应注意老人的安全。水岸线附近应防滑、平坦、有足够的平地面积。垂钓区更为重要,水体近岸处宜浅,桥上的栏杆高度应在90cm~110cm之间。水榭平台应设置栏杆或有靠背的座位。驳岸应可采用自然式驳岸,置石与植物组合,或整形驳岸与植被护坡。尽可能保证老年人即能近水又能安全。
2.2.4植物配置
植物选择应迎合老年人心理特点,越是进入老年,越是对年轻、对热情奔放有无尽的向往,因此,在公园内树种选择时应尽是多选择老茎生花的紫荆、深秋红叶、花开百日的紫薇以及青松、翠竹等,这些植物都可以激发老人们的遐想,焕发其生命活力。还可以结合利用文学艺术、造型艺术、空间艺术等手法创造出丰富的意境。
2.2.5服务性设施
考虑老年人的如厕方便。调查发现,大部分老年人在公园活动时间较长,加上老年人的生理特点、腿脚不便等原因,公园绿地中的公厕、洗手间必不可少,且要布局合理。除此之外还要考虑体育设施如单杠(高度宜低)、压腿杠、球网、乒乓球台等的配置,以满足老年人的锻炼需求。更为人性化的布局还有可考虑宣传栏或其它展出场地的设置,展放一些报纸、科普知识、老年人保健知识,必要时为可为老人搞展览互相品评等。
3建设适宜老年人的城市开放空间具体措施
(1)政府部门应该增强积极应对老龄化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相关规划,保障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建设适宜老年人的公园绿地。设计者也应按照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特征来规划和建设属于他们的公共休闲环境,充分弥补年老者减退或丧失的各种机能,改善当前公共空间中存在的种种缺陷和不足,创造适合老年人休闲生活的空间。
(2)适宜老年人的公共休闲空间的良性发展,需要有完善的规划规范法规作为引导和保障。然而,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我国现行的公园设计规范、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等方面还没有得到认真地对待。因此,应把建设适宜老年人的公共休闲空间的写进规范、条例与标准,在制度层面上对此予以保障,来适应我国城市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需要。积极完善建设适宜老年人公园绿地建设的政策保障。
(3)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建设适宜老年人公共休闲空间的扶持力度,公园建设投资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创新机制,按照物质利益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建设适宜老年人的公园。
(4)还应规范公共休闲空间的管理。开放绿地的建设,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旨在造福老百姓,但不合理的管理使得公园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因此,规范化的管理还需引起我们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4结束语
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问题。关注设计中的老龄化问题体现了全社会对老年人和弱势群体的关爱,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道德准则,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水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更应该关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以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今,我国城市开放空间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让“关注老年人,关注弱势群体”不仅是一个口号,更应该成为一种全社会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