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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规划与建筑设计策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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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规划与建筑设计策略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步伐,以及“两山”基地和“康泸新”一体化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域生态环境质量,助推乡村生态振兴战略。结合县实际,现将《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6月22日??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要求,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0年底,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户数累达到17582户,普及率80.8%;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累计达到14915户,普及率68.5%;厕所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二)农业绿色发展。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307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3.726万亩,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万亩,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农产品产地环境更加清洁。

(三)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实施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工矿废弃地、损毁山体和灾毁林地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加快沙化土地治理,稳步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任务0.243万亩。

(四)生态资源价值实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自然资源的科学利用水平,提高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效益。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4.93 %,湿地保有量稳定在3.6亩,林地保有量不低于214.8亩。

二、重点任务

根据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和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任务,提出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垃圾,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处理设施。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面开展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村庄周围积存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彻底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和垃圾堆,消除垃圾山、垃圾围村等现象。严格农村地区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防止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各乡镇政府)2.全面治理厕所粪污。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乡镇,厕所粪污治理要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村庄,将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户数累计达到17582 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累计达到14915户。(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3.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生活用水计量计费。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营造村庄宜居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到2020年,水源涵养区重要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涉及的村庄的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治理。(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农牧农村局、各乡镇政府)4.实施村容村貌改善五项行动。实施农村公路、饮水、供电“三提升”行动,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开展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行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到2020年,全县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73 %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局,水利局、发改局、卫健局、林草局、各乡镇政府)5.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明确运行资金来源,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行多元化管护模式。推行农村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二)配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1.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机制和“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以及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和饮用水源地等禁止开发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国家、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配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市“一张图”,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2.加大生态用地保护力度,开展空间规划和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突出国土空间开发和生态安全的底线作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持续提升生态保护能力和生态系统完整性。(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住建局)

(三)实施“清新水域”工程

1.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水环境保护属地责任。落实水电生态电价政策,建立小水电站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和退出机制,严格限制在主要流域内新建小水电项目,推动解决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商务经信局、住建局、发改局,各乡镇政府)2.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小流域“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的管护机制,加强水质监测,及时预警研判,防范发生风险。到2020年,全县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以上。(责任单位:生态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3.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完善村庄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2020年,开展90%以上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17个以上行政村的污水垃圾治理工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运行;完成冷碛、兴隆污水处理厂新建、县新城污水处理厂新建、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改建镇公厕1座、改建乡村公厕1座、新建农村户厕380户、改建农村户厕3044户。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4.进一步巩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取得的成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猪养殖回潮反弹,改造提升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6年减少10%以上。探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农药包装物逐步实现回收处置。(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局,各乡镇政府)6.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加快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重点实施行政村水厂改造、城镇自来水厂延伸工程及新建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到2020年底,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其他工程的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

(四)实施“清洁土壤”工程

1.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全县农用地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立健全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到2020 年,全县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管控。(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农牧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2.按照“全面摸清底数、分级分类管控、确保安全使用”要求,加强农用地保护,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并实行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质量较好的耕地,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和电镀等行业企业,切实有效切断耕地污染的途径。推进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确保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任务,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

(五)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防护林等工程,积极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加快构筑全县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宜林荒山、荒坡、荒地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未利用土地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对宜林荒山进行封山育林,依靠自然力量加快绿化进程。加强对未成林地、疏林地补植补造,加快植被恢复。(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各乡镇政府)2.加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力度。启动实施主要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和次生裸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到2020年,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5平方公里,综合治理2条小流域。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完成上级下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年度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县水土流失率控制在6%以内(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3.加强对无证非法矿点的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辖区重要河流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将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彻底关闭取缔无证非法采矿,确保关闭取缔率达到100%。到2020年,完成上级下达的矿山恢复治理、青山挂白、废弃矿山复垦任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

(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管

1.充分利用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等手段,持续压实乡镇和部门的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强化农村污染联防联控,突出地域环境、生态优势和产业特点,加强农村地区工业集聚化发展,推动新建工业企业入园。取缔农村“散乱污”企业,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工业项目,严防落后产能向农村地区转移。深化开展国、省道、高速路沿线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治理沿线锅炉烟囱、工业固废等,全面提升沿线生态环境。禁止畜禽养殖行业产生的废兽药、兽药废玻璃瓶及废包装袋等非法倾倒,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向农村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商务经信局、发改局、农牧农村局,各乡镇政府)2.开展农村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地表水水质等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实现乡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共用共享。实行网格监管,依托信息化平台细化巡(调)查、查处、报告、沟通和反馈等工作流程,及时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提高环保监管效能。出台考核评价制度及奖惩措施,保障网格高效运转。到2020年,依托“一张图—网格划分图、一张网—网格管理网”的网格管理体系,推动县、镇、村(社区)三级监管能力建设,实现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各乡镇政府)3.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功能多样原则,尽可能不砍树、不挖山、不填水,实现山水林田湖草与城镇、乡村有机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和巩固提高绿色家园等重点区域绿化,实现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提升对外形象的建设目标。加快村庄、街道、道路和村边一片林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县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

(七)加快培育典型示范

1.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有侧重,鼓励各地积极申报美丽乡村景观带、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景观提升、省级住宅小区示范、中国传统村落等项目,持续增加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投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农牧农村局,各乡镇政府)2.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乡村生态振兴先进典型,分初级版、中级版、高级版梯次推进生态振兴村创建。开展一批小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住建局、农牧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三、工作要求

在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合力共为,层层压实责任。

(一)细化落实目标任务。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细化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措施和支撑项目。加强与国家、省、州对口部门的衔接,争取配套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研究制定生态村庄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等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

(二)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求,组织召开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小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等。及时梳理实施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报请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跟踪落实、汇总本部门涉及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包括推动实施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行动、计划、工程等重大举措,总结成效、分析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建立季报制度,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生态环境局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办公室。

(四)强化财政保障机制。要加大投入力度,公共财政、各类涉农资金向乡村生态振兴倾斜。要统筹安排相关渠道资金,用于乡村生态振兴。拓展融资渠道,加强项目资金整合。

(五)强化项目推动机制。在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纳入ppp项目库乡村生态振兴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模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基层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六)强化宣传引导机制。充分运用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乡村生态振兴、绿色发展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技术模式,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许天 单位:上海申建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