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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纺纱行业现状*纺织行业历史悠久,为河北省纺织大县之一。截至*年11月,*市纺纱企业132家,拥有165万纱锭,主要产品:涤纶纱.棉纱.涤棉混纺纱,以涤纶纱.涤棉混纺纱为大宗产品,全市日产纱650吨,耗用原料655吨,其中涤纶大化纤需求500吨,涤纶中小化纤需求100吨,其它55吨。涤纶大化纤来源南韩.台湾.山东*.天津化纤,近期南韩产品受进口政策影响,*市场已无其产品,台湾和天津大化纤性能不稳,*市场口碑不佳,*纺纱企业以山东*大化纤为主,佐以天津大化。粗略估算,*纺纱企业日用山东*大化纤350吨,其产品颇受*纺纱企业经理欢迎。二:*化纤营销(一)组建营销机构;*化纤公司无石家庄办事处或加盟销售公司,我们应该抓住机遇,积极联系*化纤公司,组建*集团化纤公司*办事处(或用我现在经营部的名称:*新鑫涤纶化纤经营处,或用其它名称,待定),加盟*化纤公司销售网络。建立相应营销机构以便于*涤纶大化纤在*以及周边县市的营销。(二):机构业务:(1);*化纤在石家庄地区的销售。(2):*化纤石家庄及*市场调研,定期信息反馈。(3):*化纤石家庄地区的宣传.推介。(4):*化纤石家庄地区用户的联谊。(5):*化纤公司交付的其它工作。(市场调研,信息反馈,产品宣传,用户联谊结合*化纤公司企划方案同步进行,同时机构在促销过程中搜集相关信息,建立用户档案,进行用户细分。各相关程序依公司企划方案建立。)(三):营销策略(1):对象:*及周边县市规模及规模以下纺纱企业。(2):价格策略:合理的价格反映产品的质量和价值,从纺纱企业获得的转让价格并将这一价格维持下去,转让价格将依照*化纤公司制定的价格加运转成本来具体制定。当升则升当降则降。(3):营销计划:A::深入各纺纱企业进行宣介,向各企业免费提供宣传小册子及相关资料以提高*化纤及营销机构的知名度。B:以点带面进行销售,重点是2万锭以上的纺纱企业,通过这些重点企业带动其它纺纱企业的销售。C:设立*化纤*中转库,以备零散小客户的需要。D:加强*化纤用户的联谊活动,不定期召开用户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产品的满意度,并记录在案及时反馈。E:建立用户档案,储备用户信息资源,进行用户分析(包括用户细分,用户行为分析,用户满意度分析,用户信誉度分析,用户流失分析等)。三:营销机构优势和劣势优势:机构负责人一直在政府机关工作,有潜在的资源优势,开展*化纤营销阻力较小。劣势:于化纤的技术不甚了解,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可以弥补不足。
各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下浦集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整治下浦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营造良好、有序、卫生的市场环境,提升集贸市场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袁府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下浦实际,下浦街道办决定对下浦集贸市场及其周边进行全面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通过归行入市、规划疏导、拉网排查、集中查处、限期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取缔纠正一批不归行入市、无证照经营行为,整治市场进出口及马路上溢摊现象,使农贸市场管理基本达到设施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经营、制度保障、安全卫生的目标,削除违章占道经营、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等不良现象,实现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科学化。
整治时间
从2013年1月上旬至2013年2月春节前。
存在问题
对于老集贸市场的环境,居民普遍用“脏、乱、差”三个字概括,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为切实保护蚕农利益和蚕桑龙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蚕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订二0一二年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强化蚕茧收购市场管理工作,规范蚕茧市场流通秩序,切实保护蚕农利益和蚕桑龙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全县蚕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1、严格审查从事鲜茧收烘经营企业的资格,重点是查看“三证”(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检验员证),坚决取缔无证收烘鲜茧行为。
2、严格按照质量、价格、计量标准实行议评收购,严禁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禁止混等收购及手估目测。
3、严禁收购、出售毛脚茧,确保蚕茧质量。
4、确保现钱现货,不给蚕农打白条。
5、实际收购数量与票证一致,不得隐瞒鲜茧收购数量。
楚州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经营行为,培育良好的运输秩序,促进全区道路客运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打击非法经营“黑车”以及整治楚宁班线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客运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
“楚州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活动推进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侯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爱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运管处法规监督科.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燃气市场的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全区燃气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为指导,以《××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燃气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推动我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健康有序、方便安全的方向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城区内所有从事燃气经营(包括生产、运输、储存、输配、供应等)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个人及燃气用户。
三、清理对象及内容(一)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项目或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二)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从事民用或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三)单位或个人无危险品准运手续和相关证照运输液化石油气(包括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四)单位或个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五)非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
四、整顿对象及内容(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设备和设施状况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二)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备。(三)燃气企业经销的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计量误差大于规定标准;(四)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未接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五)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储罐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六)气源厂及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的方可给予充装;(七)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供应站,必须分别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八)坚持打击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充装行为,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一律不得充装不合格或超期钢瓶;(九)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检验期限或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瓶);(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充有燃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十一)液化石油气槽车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证照(危险品运输营运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等)不全运输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十二)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违章运输;(十三)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超越规定项目经营;(十四)燃气企业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十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规范和标准安装燃气器具或安装未经检测的燃气燃烧器具。
五、清理整顿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二)清理整顿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组织领导为保证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基础、促规范、促安全为根本,突出责任落实,注重科学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密防控药品安全风险,努力实现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使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明显提高,做到监督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其中,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县以上零售药店每年日常巡查不少于2次,县以下零售企业不少于1次,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日常巡查不少于2次,村卫生所(室)和诊所不少于1次。
三、工作任务
(一)严厉查处“走票”、“挂靠”、出租出借证照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二)严厉查处违反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规定,确保药品购销活动“来有源,去有踪,可追溯”。
(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或不按规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严防特药流入非法渠道,确保特药质量和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标木兼治”、“属地管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市场开办单位全面负责、经营者积极参与”的原则和“出重拳、下猛药、见实效”的工作要求,大力整治和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市场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组织机构
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个私协会、局机关服务中心、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中开展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局“整规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分局和机关各部门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掌握并及时向上级机关通报或报送全局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三、工作职责
各分局负责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按照《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出租房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各分局办公场地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为切实推动农资监管机制建设,构建放心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履行农资打假职责,进一步提高农资打假工作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整治目标
以“打假、护农、增效、保安全”为目标,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农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放心农资覆盖率;着力“两个提升”,即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禁令贯彻落实,通过整治,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识假、辩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经济秩序进一步改善。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流通源头和农资销售网点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经营场所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以下几种违法经营行为:
(一)无证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