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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质疑中国哲学“合法性”的原因
中国哲学与传统的西方哲学存在很大的不同。总的来说,中西方哲学各自有其诞生、发展的文化背景、社会环境、伦理道德、宗教信仰、价值观念、思维方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方面的差异。同时,对于宇宙、社会、人生、人心的体认方式和表达方式亦有所不同。
(一)西方传统哲学以天为本,侧重研究自然本体,其哲学家都是自然科学家;中国传统哲学以人为本,潜心思考社会人生。可以算是人生哲学。
(二)中西方哲学的研究方法不同。整个西方哲学可以说是来源于古希腊文化,比较著名的代表人物有: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的“是什么、为什么”的助产术式的提问模式,为后来整个西方哲学奠定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胡适以及冯友兰分别所著的两本著作基本奠定了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方法,即依傍西洋哲学治中国哲学史的路向。但是,这一方法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此后绝大多数学者以其全部心血力气在这条“西方哲学在中国”的路上,中国哲学史变成了西方哲学在中国的发现史。中国哲学失去了本身的独立自主性。
(三)中西方哲学的研究目的不同。西方将哲学定义为“爱智慧”使智慧成了“爱”的对象或目标,这使智慧本身变成了“目的”。这种“为智慧而智慧”、“为理性而理性”、“为科学而科学”、“为学术而学术”的倾向,推动并且引领者西方哲学不断完善与飞跃,巩固建立和不断完善关于我们能够认识到的、以人为中心的这个世界如何发展的学说。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第一次明确表达了研究哲学史的任务、目的。他说哲学史有三个目的,即“明变”、“求因”、“评判”。明变是“使学者知道古今思想沿革变迁的线索”,求因是“寻出这些沿革变迁的原因”,评判是“要使学者知道各家学说的价值”。
二、中国哲学家的回应
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胡适给出了哲学的定义。他说:“凡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根本上着想,要寻出一个根本的解决:这种学问叫做哲学。”在这一定义中,胡适以“人生切要问题”作为纽带打通了中西哲学,从而回答了长久了以来人们对中国哲学史合法性的质疑。冯友兰则进一步认为,中国哲学相较于西方哲学,缺少的仅仅是某种类似于西方哲学的形式和叙述方式,作为学术思想本身,中国哲学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这一点毋庸置疑。这是冯友兰对于中国哲学史合法性质疑的独特回答。牟宗三继承这一哲学论题,试图从崭新的视角回答对于中国哲学史合法性的质疑。他的回答的根据和切入点在于哲学形态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他就是在这样一种思路下寻求中国哲学史合法性危机的化解之道的。但是胡适、冯友兰、牟宗三等学者对中哲合法性的讨论仅仅停留在化解中国哲学史作为一门学科的合法性,而并未彻底解决中国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合法性。
三、走出困境———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
“中国有没有哲学”或“中国哲学是不是哲学”的论争一百多年来争论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不认同谁,这样辨下去,再辩论100年、200年,仍然各说各的,于问题本身并没有化解。我认为应该暂且抛掉这种表面层次的对话,自己走自己的路,我们不能再一味地围绕着西方文明中心论的指挥棒左右转动,如若如此,我们即使写出了更多也更好的哲学史,这些中国哲学史也只能成为西方哲学的注脚,是西方哲学的灵魂在中国的翻版,这将是中国哲学莫大的悲哀!那么,我们又要如何超越“是不是”、“有没有”,自己走自己的路呢?第一,必须同时提防“中国中心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
中西哲学只有互为诠释,中国哲学可以以西方哲学为参照系从而凸显其精神本质和特性。从而实现中西哲学的共同发展。只有做出这样的努力,中西方哲学之间有了一定通性,才能建立起中国哲学与世界哲学特殊性与普遍性的“交叠共识”。第二,对胡适、冯友兰模式进行反思。近年来只要谈及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学者们大都从对胡适和冯友兰的模式的反思开始。冯友兰明确宣示:“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这就如同将中国哲学削足适履地钻入西洋人设定的框子或架子或表格中。当某一天西方的众多主义败下阵来,马列主义得以一统天下之时,中国哲学史自然而然又成为马列主义的注脚,中国哲学将再一次失去其独立性。
为了重拾中国哲学的主体性,使中国哲学史研究向其自身回归。定然要抛弃表格法,方哲学不再作为表格而是“砥石”。读西方哲学的书,不是为了获取某种解释的框架,而是自觉地将自己的头脑这把刀放在西方哲学这块磨刀石上打磨的过程。这才是西方哲学对中国哲学史研究的真正意义。
作者:张淇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