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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意义]旨在为解决论文重复发表问题提供参考。[方法/过程]利用Python自编爬虫在CNKI数据库中获取1994—2014年农业经济领域发表的1830363条论文题录,提取同名同作者的论文记录,利用Excel、SPSS等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结论]有1011论文累计发表2253次;论文重复发表次数多为2次,时间间隔大多在1年以内,主要发生在普通期刊之间、农经类期刊之间;一稿多投是导致论文重复发表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关键词:重复发表;农业经济;一稿多投;一稿多发;学术不端
2015年11月17日,《北京青年报》刊登了《一篇论文重复发表16次当事讲师道歉》文章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引起国内学术界的广泛关注[1]。世界范围内由于学术不端行为而受到处罚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但在学术界中“一篇论文重复发表16次”的事件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其重复发表次数之多引起学术界的一片哗然。学术不端的定义有多种,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教育部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列举了必须严肃处理的7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曹树基指出:“学术不端主要指学者涉及抄袭、剽窃的不良行为,也指学者恶意地一稿多投。”[2]在西方学术界,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抄袭被视为现代学术出版的“三宗罪”[3]。虽然,学术不端最大的“受害者”杂志社早就倡导通过曝光不端行为、撤销论文和设立黑名单等多种措施来警示作者[4-5],但是似乎对学术不端行为并没有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学术不端行为损害了读者和杂志社的利益,损坏了我国学术界的国际形象,破坏了学术界的生态环境。本文以重复发表的期刊论文为研究对象,定量研究论文重复发表的聚散特征和规律,以期为遏制论文重复发表提供参考。
1相关理论与研究
回顾论文重复发表行为是学术不端行为的典型表现之一。耿景海调查了2009—2013年日本媒体公开报道的大学学术论文不端行为,发现论文重复发表占日本大学学术不端行为的15%,紧随捏造、篡改科研数据和剽窃之后[6]。论文重复发表行为不但影响作者本人的学术声誉,而且增加编辑劳动量,破坏学术生态,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7]。《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纸、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纸、杂志社投稿。”虽然法律层面早已明确对一稿多投的合理限度进行了限定,但相关研究表明,这并未对论文恶意一稿多投起到抑制作用。刘延玲对一稿多投论文进行统计发现,20世纪90年代是80年代的8倍,21世纪以来的近10年又是20世纪90年代的5倍,80年代的36倍。作者推断,国内一稿多投现象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以后日趋严重[8]。关于论文重复发表的讨论也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目前,国内学者对论文重复发表的主流态度是否定的,且很早就有学者旗帜鲜明地提出必须坚持杜绝一稿多投和抄袭现象[9],但也有学者主张一稿多投合理合法[10],甚至还列举了一稿多投的十大好处[11]。马建平从经济学和法律角度分析,认为一稿多投既具合理性,又具合法性,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合法权利[12];同时指出,论文重复发表实际上是一种平行发表行为,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13]。刘宇等通过CNKI数据库检索2001—2010年图书情报与数字图书馆领域论文,分析发现,扩大受众为论文重复发表做合理性辩护仅仅是托词,论文重复发表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作者已知论文质量不高,采用碰运气的行为进行一稿多投而导致的[14]。吴美潮认为,一稿多投主要是编辑部的问题,其次才是作者的问题[15]。梁牛认为,编辑部审稿周期太长,且审稿过程不透明,在审稿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作者一稿多投实属无奈[16]。王菊香对护理科技期刊作者一稿多投原因进行调查,证明了这一点。[17]重复发表分为分割数据重复发表和几乎相同的数据提交给2个或多个期刊重复发表2种形式[18]。张菊在肿瘤学核心期刊中对“腊肠切片”相关论文进行调查发现,2005年发表的论文中,出现了将同一个研究结果分成多篇的情况[19]。国内论文重复发表的相关研究多集中在理论层面,主要包括分析原因、类型、价值、态度或立场以及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在实证方面的研究仍较欠缺[20]。国外学术界对论文重复发表关注较早。早在1969年,NewEnglandJournalofMedicine就了英格尔芬格规则(IngelfingerRule),声明不接受一稿多投的稿件[21]。M.Errami和H.Garner使用eT-BLAST搜索超过62000份Medline文献的摘要,以此判断高度相似的文献,手动检查后确认与不同作者重复率为0.04%(抄袭),同一作者重复率为1.35%(重复发表)[22]。S.Blancett等研究发现,1986年1月—1990年12月NursingResearch共发表了642篇论文,其中181篇(28%)被列为重复发表[23]。XingshunQi等对中国作者发表的关于布加综合征(Budd-ChiariSyndrome)的1914篇论文分析发现,其中,184篇论文属于重复发表(10%),涉及62个机构(10%)和119个期刊(26%)[24]。E.vonElm等以56篇麻醉与镇痛领域的论文为样本,通过统计参考文献发掘重复。研究发现,1234条参考文献中有65篇文献重复发表(5.3%)[25]。V.Lariviere等使用WebofScience(WOS)数据库,检索了1980—2007年18647254篇文献记录,发现4918篇了9836次,重复发表率为0.05%,相当于每2000篇论文就有1篇发表在另一个期刊上[26]。K.A.Amos通过对2008—2012年在PubMed发表随后又被撤销的论文进行研究,发现重复发表涉及149次,占所有撤回论文的18.1%[27]。总的来说,关于重复发表的相关研究仍以文献研究居多,实证研究较少,量化研究尤其少见。
2数据来源本研究
以农业经济领域期刊论文为研究样本,通过对农业经济领域论文重复发表进行实证分析,为评估该领域学术生态提供参考。本研究以CNKI数据库为数据源,选择学科领域为“经济与管理科学”下的“农业经济”子目录,搜索数据时间段为199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使用Python自编爬虫下载论文题录1830363条,提取相同题名且相同作者的论文记录作为重复发表的研究样本。为保证研究样本的学术性,将载文期刊限定在2014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第一批学术期刊中,同时人工剔除会议报道等非学术论文,最终得到1011篇论文,共发表2253次。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无法抓取论文标题不同而内容相同的论文。虽然不能全面反映农业经济领域论文重复发表现象,但可以有效揭示重复发表现象的分布特征。
3结果与分析
统计发现,1994—2014年,CNKI数据库农业经济部分的1830363篇论文,其中有1011篇在2个或2个以上学术期刊上,累计发表了2253次,重复发表的论文占期间总发文量的0.12%,相当于每2500篇论文就有3篇论文重复发表。由于此前农业经济领域尚无重复发表量化研究文献可供参考,若参考V.Lariviere等研究成果,即WOS数据库中所有学科的平均重复发表率为0.05%(1/2000)[26],国内农业经济学论文重复发表率则多达2倍多,反映了我国的学术不端行为比西方学术界严重。
3.1论文重复发表首发时间1994—2014年论文重复发表首发时间分布。1994年以来农业经济领域年论文重复发表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拟合优度R2=0.3102),但2010年后年论文重复发表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论文重复发表数量或多或少增加,这与M.Errami和H.Garner观察到的生物医学领域论文重复发表数量增长一致[22]。
3.2论文重复发表数量占比论文重复发表数量占当年发文量的比例。1994—2014年,年论文重复发表数量占当年发文量比例呈下降趋势(R2=0.8665),且2006年以来论文重复发表所占比例均维持在0.05%以下,低于V.Lariviere等研究WOS数据库所有学科的平均重复发表率为0.05%(1/2000)[26]的结果。说明了近年来农业经济领域学术生态有明显的改善,究其原因主要得益于期刊编辑工作的计算机化和论文系统的普及。
3.4论文重复发表时间间隔分析论文重复发表时间间隔见图4。论文重复发表的时间间隔大多在1年以内(93.7%),这与国外学者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V.Lariviere研究显示,60%论文重复发表时间在1年之内,25%论文重复发表时间在1~2年之间[26]。研究发现,论文重复发表间隔时间在半年之内的比例高达81.1%。参照M.Errami和H.Garner的研究结果,1篇论文平均审稿过程需要4.3个月,有97%的论文在10个月内完成此过程的结论[27]。以此推断,农业经济领域大多数论文重复发表都是在首发论文尚未发表的情况下再次投稿引起的,即一稿多投是导致重复发表的最主要原因。这也佐证了曾果果和刘宇的研究结论[28]。同时,有33.6%论文重复发表与首次时间间隔小于1个月。假设大多数期刊从
3.5论文重复发表作者单位分析对论文重复发表的作者单位进行分类。论文重复发表的作者普遍存在于各种类型的单位。来自高校的作者占比最大(54.2%),来自研究所的作者占比较少(15.2%)。高校中普通高校占例最大(34.3%),“985工程”高校占比最少(8.7%)。这说明科研实力相对较弱的高校作者更倾向于论文重复发表。与此相反,科研实力较强的国家级研究所论文重复发表数量多于其他类型的研究所。
3.6论文重复发表的作者职称分析论文重复发表的作者职称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初级职称占比1.9%,中级职称占比15.4%,副高职称占比16.6%,正高职称占比15%。其中,初级职称作者论文重复发表比例最少。此外,有51.4%没有显示作者的职称信息,这反映了我国期刊作者简介的必要内容不统一。
3.7论文重复发表的路径分析支持论文重复发表合理性的一个最重要的理论依据,就是可以拓展知识的受众,传播知识。为验证此说法,我们把期刊分为农业经济类(农业科学S和经济F)和非农业经济类2类,把重复按照首发和重发的先后顺序分为4个学科,即农经—农经、农经—非农经、非农经—农经、非农经—非农经。若需满足拓展知识受众、传播知识的设想,不难推断出农经—非农经和非农经—农经2个学科占比较大。然而,从表3可知:农经—非农经和非农经—农经占比仅18.8%和14.8%,比重较小;而农经—农经占比最大(46.7%);非农经—非农经占比次之(19.7%)。故得出农业经济领域论文重复发表行为主要发生在学科内部,并不能达到拓展受众的目的。另一个理由是:作者由于对稿件质量把握不准,为了论文能够发表到更高学术声望的期刊而选择重复发表。为检验此说法,我们依据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2008年、2011年6个不同版本《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将期刊划分为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两类,把重复按照期刊类型分为4个路径,即普通—普通、普通—核心、核心—普通、核心—核心。从表3可知,普通—核心占比仅19.1%,而超过一半以上的重发路径为普通—普通(50.6%),后者为前者的2倍多,即作者在重复时大多是在明知自己稿件质量不高的情况下“全面撒网”。
4结语
学术的魅力在于创新。论文重复发表把内容相同的在不同的期刊上,造成各编辑部重复劳动,浪费了人力、物力,不但损害了期刊和读者的利益,而且严重破坏了学术生态,应该坚决禁止。本研究显示,论文重复发表次数多为2次,时间间隔大多在1年以内。拓展受众、传播知识作为重复发表的托辞不能成立。虽然法律层面对重复发表进行明确界定,目前仍未有行之有效的解决论文重复发表措施。主要原因是论文投稿到正式发表,这段时间处于“真空”阶段,难以发现一稿多投。有学者提出,构建论文刊发以前的数据库[29]。笔者也认为这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措施。值得欣慰的是,近年农业经济领域重复占比低于国外学者研究得到的平均重复发表率0.05%(1/2000)。说明农业经济领域学术生态整体呈转好趋势。重复发表作为学术不端的典型表现之一,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一个过程,非一朝一夕之功,仍需要各编辑和作者共同努力。
作者:李斌斌1;钟鸣宇;2刘宇3 单位:1.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2.上海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3.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