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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都学。古都是历史城市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已故著名历史地理学家、中国古都学创始人之一的史念海先生在其著作《中国古都和文化》中提出,该学科“研究我国历史上所有的都城的形成、发展、萧条以至于破坏的演变过程”,探明其中的规律。该著作同时指出,中国古都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论证古都兴起发展的自然地理因素,指出古都发展的经济基础,论述古都的上层建筑,论证古都演变之规律,服务于当前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其中,“论述古都的上层建筑”这项研究内容中涉及了古都文化问题。史念海先生这本著作中还有《中国古都文化与当代文化的融通》、《中国古都和文化》等论文,可见先生非常重视古都文化研究。城市科学。其有很多分支学科:城市建筑工程学(包括建筑工程技术和建筑设计)、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管理学、城市生态学等,是以现代城市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群。城市建筑设计、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学、城市管理学的研究中应该包括城市文化,甚至要关注城市历史文化状况及演变。城市地理学。是一门研究城市空间组织规律性的学科,也是研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等人文要素与一些自然要素在一定的地域内的空间组合及其规律性的学科。城市地理学是地理学的分支学科之一,主要关注当今城市。该学科的研究内容中虽也涉及文化要素,但却只是诸多要素之一,并不是主要之要素。
在城市考古学、城市史学、历史城市地理学等学科之外,还有一个关于城市研究的学科体系———城市学。该学科是在钱学森教授于1985年的倡议下建立的,不过只是作为城市规划的理论基础层次上的学科。他后来又提出“山水城市”这一概念,倡议把中国传统的山水诗、山水词、山水画和中国古典园林结合起来。这样,历史文化的内容便包涵于城市学理论之中。近年来,我国还出现了以大城市作为研究对象的城市学,例如北京学、上海学、香港学、西安学等,这主要是受国外城市研究学术思潮的影响。其中北京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是“研究北京城市及其环境共同组成的城市综合体的形成、演化、发展的基础、规律和特点”,研究目的则是“为北京城市发展战略和管理决策提供应用理论基础和实证研究”。学者们还指出,北京学不应仅泛泛论述北京现有市域范围内有史以来客观存在的各种事实和现象,同时应“深刻地揭示这些现象和事实形成的原因、发展变化的机制、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反映的问题实质,以及对北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所产生的影响等”。据此可见,北京学、上海学、香港学、西安学等也包括历史文化的内容。前所提及的城市考古学、城市史学、历史城市地理学、城市学等学科的研究内容基本都包含文化要素。然而由于这些学科是与其他相关要素相结合对文化要素进行研究的,所以缺乏对文化要素尤其是历史文化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的具体阐释。很明显,这对该领域的深入研究非常不利。为促进对此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和思考,笔者特对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进行总结,主要包括:1.探明城市历史文脉,揭示城市文化禀性与精神风貌;2.彰显城市文化特征,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借鉴;3.挖掘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推进城市经济建设、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发展。城市历史文化的研究成果不但能够深化对城市以往发展规律和当前城市特征的认识,同时对于城市的和谐与持续发展有所裨益,由此可见,其究任务的繁重和作用的重大。
二、有关“历史城市”之界定
城市历史文化的研究对象是以“城市”为依托的,此“城市”不是乡村聚落,必须是历史时期形成,具有一定的发展史。这是以往常常使人困惑的难题,也是在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中必须首要明确的问题,学术界对于必须是“历史时期”这一问题已经基本意见一致,不过对于我国城市起源的时间,学者们看法尚存在分歧。有原始社会晚期说,此观点提出,中国城市的雏形是新石器时代后期龙山文化时期出现的古城[9]。但那时的“城”尚不具备城市的功能,原始先民筑城“所以自守也”,仅是防御性设施。《世本•作篇》记载颛顼时“祝融作市”,颜师古注曰“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曰市井”。可见“市”在我国历史上也很早就已经出现了,只不过那时的“市”并非稳定的商贸市场,仅是以物易物的场所而已。《六韬》曰:“殷君善治宫室,大者百里,中有九市。”不过其中提到的“市”位置是在宫中,显而易见并不是一般而言的商贸场所,考古学者在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发掘中亦没有取得城中有“市”的资料和证据。《周礼•考工记》记述了西周都城丰镐的规制,其中明确提到“前朝后市”。另外,依据《周礼•司市》,周代已有专门管理市场的机构,其职能主要是“去盗”、“止讼”、“除诈”、“均市”、“平市”等。“市”有“大市”、“朝市”和“夕市”之分:“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揆诸史实,“城市”最早出现于西周。那时,“市”已经是“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城市这一地理实体能够容纳不同阶层人群聚居,是一个地区的核心,具有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功能。由于“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者曰都”,所以中国古代的都城比城市出现早。夏朝初年夏禹所建都城阳城是中国古都学界专家论定的最早古都,遗址位于今天河南登封王城岗,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项目组所公布的研究结果,其年代为公元前2070年。据前述还可概知,在西周初年我国最早的城市—丰镐出现之前,还存在一个新石器时代氏族公社时期先民们修筑城址(或称城堡)与夏商奴隶制社会时期建成都邑之漫长发展时期。
以上所述是总体来讲我国城市的起源时间,而每座城市的产生年代是各不相同的,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学术界一般将清朝覄亡的1911年作为历史城市研究的时间下限,对于大陆城市而言,也可以定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为与当下有关问题直接相衔接,有一些学者把时间下限定在当今亦无不可,这可以根据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具体问题而定。此外,在“历史城市”的判别标准即“历史城市”的定义这一问题上,可以借鉴现代城市科学的一些内容。城市科学、城市地理学都明确论述了现代城市的定义和现代城乡界限的划分问题。城市科学关于“城市”的主要观点如下:城市可容纳一定数量的人口;城市是区别于乡村的社会组织形式,以非农业活动为主;城市是一定地域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同范围中心的职能;城市相对聚集,以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城市要提供必要的物质设施以及力求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城市是根据共同的社会目标和各方面的需要而进行协调运转的社会实体;城市具有继承传统文化,并加以绵延发展的使命。而城市地理学则将“城市”定义为:城市是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集居地,是聚落的一种特殊形态。城市科学和城市地理学都认为现代城市须聚集一定数量的人口,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具备多种功能。
反观城市史学界对“历史城市”的定位,这样的具体内容在其论述中比较缺乏。有的学者描述“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还有的学者指出:“城市是人类聚落的高级形式,也是区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中国的历史城市学者常运用一种看似无奈的历史城市标准:凡历史上曾作为县一级政府驻地的聚落,即为历史城市。著名历史地理学家陈桥驿先生曾对这一标准提出批评,陈先生指出,“历史城市”的确定采用这种行政标准明显有问题。20世纪40年代初,陈先生曾在江西东北的一些地方居住过,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进行说明。有一座非常小的横峰县城,当地有民谚:“小小横峰县,两家豆腐店,堂上打屁股,四门都听见。”然而因为是县治所在地,横峰被列为“历史城市”。可是距离横峰不远的景德镇,只因不是县政府驻地则被称为“历史集镇”,即便其是“四大名镇”之一。汉口作为明清时期武汉三镇之一,虽然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才成为县一级的夏口厅,从汉阳县管辖下脱离出来,但是马正林教授在其著作《中国城市历史地理》中却将汉口与汉阳、武昌并列为历史上著名的地方城市进行论述,陈先生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不过,马正林教授此举依然是按照行政等级确定“历史城市”,因为到清代末年汉口毕竟升为县级行政建置,马教授在书中也并未确立一个既具学理性又切合实际的历史城市判定标准。
根据以上所述,本文参照现代城市科学的现代城市定义,结合我国历史上城堡(城址)、都邑(都城)、城市发展演变史实,来界定我国的“历史城市”,具体为:我国的历史城市,是从西周建立以来由军政衙署、商肆集市、官邸民宅、手工业作坊、坛庙庠塾等五类功能性设施组合形成的拥有较多官民集居之大型地理实体。城市作为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功能。上述界定虽然没有要求“历史城市”具备县级以上治所或分封时代王国以上都邑的条件,不过却要有军政衙署,也就是具备行使统治管理职能的机构;对容纳的人口数量和聚落规模没有定量规定,却有定性要求;虽然没有强调必须有城墙,但是指出必须有军政衙署、商肆集市、官邸民宅、手工业作坊、坛庙庠塾等设施,也就是说不管城市级别高低、规模大小,为发挥城市的作用,必须“五脏俱全”。
三、关于城头山古城址并非中国最早的城市问题
前曾述及我国学术界由于对“历史城市”的判定标准认识角度存在差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出现了很多不同见解。有的观点指出“中国城市是与西方城市平行发展起来的,已有五千多年历史”;还有学者认为我国最早的城市是距今约6000年前的湖南城头山古城址,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中国馆将这一见解展示出来,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较大的反响。然而,城头山古城址是否为我国最早的城市,尚需探究。笔者坚信此说不确,特就此问题进行论证。
(一)湖南城头山古城址是否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古城遗址尚需深入的考古发掘和研究论证1991年12月,我国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位于湖南北部澧县车溪乡南岳村的城头山古城遗址,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根据当时的测定其年代距今约4600-4700年。早于河南安阳后岗古城址、登封告城镇王城岗古城址和山东章丘龙山镇城子崖古城址等,因而曾被学者论定是我国最早的古城址,而且被评为1992年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然而,1995年河南郑州西山发现了一座新石器时代中期偏晚的古城遗址,约距今4800-5300年,还有文章指出其年代据C14测定为距今5450-4970±70年间,其筑城年代比城头山古城址早,为已知年代最早的一处版筑夯土城址。可是,湖南的考古专家后来又对城头山古城址进行了几次发掘,提出其城墙修筑过四次,而第一期城墙的建成时间距今约6000年。这样,我国最早的古城址就被论定为湖南城头山古城址。不过,我国史前古城址的考古发掘工作还有很大的开展空间,尤其是在中原发现为时更早的古城址的可能性很大,因而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古城遗址是否为湖南城头山古城址尚需进一步的考古发掘和更深入的研究论证。
(二)新石器时代古城址并非城市按照当今城市科学权威的意见:城市是聚集了一定数量的人口,以非农业活动为主,承担一定地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职能的地理实体。这是城市的基本性质和特征,那么历史时期的城市同样应该具备。但是,“城”虽在原始社会后期就已经产生,但是那时建城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和防御的目的。同时这类古城址规模都不大,例如前述城头山城址,其平面略呈直径310余米的圆形,面积约7.6万平方米。并且这些古城址都以窖穴、房屋为多,还有墓葬、陶窑等,功能性设施很单一。一系列考古研究成果表明,这类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城址还只是原始先民居住的具有防御功能的聚落,而并非城市。西周的都城丰镐当是我国最早的城市。
四、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包含的内容很广,涉及的时段也很长。一座城市产生以来,在该城市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并与之相关联的文化事件和现象以及遗留的文物遗迹均在其研究范畴之内。笔者提出几点原则性意见,以促进城市历史文化研究领域的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基础城市历史文化研究要充分关注城市兴起和发展所依存的地理环境与伴随城市兴衰演变所产的环境变化;另外须紧密结合城市考古学和城市史学的研究成果以及城市科学有关当今城市发展动态与未来发展的新理念、新动向。唯有如此,方可使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具有深厚而广泛的根基和前瞻性动力,从而使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既处于学术前沿,具有创新性,又符合时展需要,有用于世。
(二)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第一层次,属基础性的,也就是探讨城市所在地区的地域文化。我国历史绵延数千年,国土面积广阔,由于历史进程的差异和自然环境的不同,地域文化十分丰富。就其大者而言便有齐鲁文化、巴蜀文化、中原文化、燕赵文化、三秦文化、吴越文化、三晋文化、滇黔文化、荆楚文化、闽台文化、岭南文化、陇右文化、新疆西域文化、青藏高原文化、关东文化、蒙古草原文化等地域文化区。尽管这些文化区都是华夏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可各有区别于其他的鲜明特色。所以城市历史文化研究须注意:城市形成于不同的地域文化区,其历史文化便都一定程度带有该地域文化之烙印。另外还要明确,在不同地域文化区内,其文化状况又有更下一级的分异。以三秦文化区为例,陕南、陕北和关中三个不同区域的文化就明显有差异。属于长江水系的陕南秦巴山区,巴蜀文化和荆楚文化对其影响更多一些;晋北文化和蒙古草原文化对陕北黄土高原地区的文化影响更大一些;而关中地区则为长安文化涵盖的地域范围。所以,在西安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中,便应当注重研究三秦文化尤其是长安文化及其对西安城市文化的影响。而武汉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便要结合荆楚文化尤其是江汉平原之地域文化。在三门峡地区,因属中原文化大区内之河洛文化亚区,还属河洛文化亚区之虢文化区,所以应把中原文化、河洛文化和虢文化结合起来分层次进行研究。第二层次,属主体性的,也就是探索城市区域内与城市发展相关的各种文化现象及其嬗变。不仅包括现存的,而且包括历史上出现但现在只有遗迹和余韵的;既包括物质文化,也包括非物质文化。就其大者而言有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包括建筑设计与施工技术、城市规划等)、服饰饮食文化、礼仪文化(包括伦理道德和祭祀活动等)、歌舞竞技等。第三层次,属升华理念性的,也就是研究制度文化和理论观念等。即以第一、第二层次研究为基础,把城市所属地域文化和城市主体文化相结合,进行理念层面的总结和提炼,从而取得更深入的认识,获得理论性成果。以城市规划为例,既要厘清陈明历史上的规划内容和实施情况,也应揭示阐明古人制定该规划的指导原则和思想观念。应当加强探讨城市历史文化的理论问题。这一理论研究工作与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第三层次是两个范畴。倡导对城市历史文化主体部分相关问题进行升华性研究,仅是研究具体历史文化现象和事件。此处则是倡导对城市历史文化这一学术领域整体研究工作进行理论探索,其目的是促进这项当前非常重要的学术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期该领域理论性的探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关于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理论问题
20世纪50年代之初,我国历史地理学奠基人之一侯仁之先生在论文《“中国沿革地理”课程商榷》中,指出历史城市地理研究要以复原、总结历史时期城市所在地地理环境特点及其变迁为切入点,方可探明城市起源、城市性质和其发展演变等一系列问题,这奠定了历史城市地理学的理论基础。陕西师范大学史念海先生与浙江大学陈桥驿先生等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进行中国古都学和历史城市地理研究时,不仅注重研究地理环境及其变迁对城市形成、发展的影响,还注重研究历史文化对城市形成、发展的影响,这为历史城市地理学的理论增加了新内容。笔者近年来以这几位前辈学者在历史城市地理学理论探讨方面所获创见为基础,提炼概况出“环境—文化理论”,这一理论思想是我国历史地理学界在约50年的历史城市地理研究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总体而言,“环境—文化理论”仍在进一步建设中,不过该理论体系内涵的一些要点已逐渐明确。主要有:———影响历史上都邑城市兴衰发展及其功能、形态形成与变化的两大主要因素是地理环境特点及其变迁与区域文化特色及其嬗变。———关于地理环境,不仅包括地貌、气候、植被、海岸线、河湖等自然地理环境,还包括政治、经济、民族、人口、交通等人文地理环境;不仅注重其微地理特征,还注重其宏观地理形势;不仅关注它们的渐变,更关注它们的突变。———关于区域文化,主要有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制度文化、建筑文化等,且具层次性。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处于基础层次;建筑文化处于中间层次,体现城镇景观特色;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处于最高层次。———探寻历史时期都邑城市兴废演变与发展历程及其规律,必须通过将地理环境及其变迁与区域文化及其嬗变结合起来,进行时空交织、人地关联的综合研究。
由于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主要是针对各类城市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与积累而成的多种层次和类型的文化,而城市不仅是一个“地理实体”和“一种特殊的地理环境”,也“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所以在进行城市历史文化研究时,为促进学科理论和实践的深入发展,理应遵循“环境—文化理论”。不过该理论思想的践行,要结合城市历史文化的研究目的和任务,恰当加以把握。这样方能充分发挥“环境—文化理论”在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以促进这一研究领域的发展。
作者:朱士光单位: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