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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设计
本次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辅以“录音、访谈”,“录音”主要用于测试被调查者的普通话水平。问卷内容的制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调查者自然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籍贯、原居住地、现居住地”,以便利用上述社会变项对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二是社区居民语言文字法知识掌握情况;三是社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宣传及开展情况;四是社区居民普通话水平;五是社区居民规范汉字使用水平。问卷以选择题为主,同时,为了广泛征求被调查者关于“如何促进社区用语用字规范化的建议”,问卷最后辅以两个简述题,如“您认为社区开展哪些活动有利于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经过近五个月的调查,共收回问卷176份,其中有效问卷158份。我们按照男女人数各一半的比例,在6个调查点里各抽取样本20个,共计120个,并将其分为老年、中年、青少年三个不同年龄组,具体情况如下表:从调查样本的职业看,老年样本主要是退休人员或无职业者;中年样本职业体现出多样性,其中个体商户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多;而青少年样本职业则比较单一,多为学生。从调查样本整体情况看,年龄、性别、职业分布相对均衡,保证了调查数据的合理性。
二、社区居民语言文字法知识掌握情况调查与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了解一定的语言文字法知识,有助于提高语言文字使用者的规范化意识。为此,我们在调查问卷中设立了相关题目,让被调查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知道、知道、详细了解”。调查结果显示,在120个调查样本中,知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被调查者数量为30人,占总人数的25%;能够详细了解其具体内容的则少之又少,仅为10人,占总人数的8%;而不知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被调查者数量高达80人,占总人数的67%。我们同时分组查看了这些被调查者问卷中有关用语用字规范的选题,正如我们所预料的,知道或者详细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社区居民错误率相对较低,而不知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社区居民错误率相对较高。上述调查结果恰恰说明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了解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影响、制约着使用者的规范化程度。为了进一步调查上述40位被调查者“知道或者详细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途径,我们对其问卷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分析结果表明,这40位被调查者中有16位是通过社区宣传知道或者详细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14位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获得的相关知识,而另外10位则是专门从事语文教学的一线教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了解程度相当高。了解一定的语言文字法知识,可以提升社区居民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意识,促进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社区是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的重要基地,社区宣传也就成为人们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窗口。因此,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并进一步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人们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使语言文字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各社区必须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大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活动。
三、社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宣传及开展情况调查与分析
1.社区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活动必要性的调查关于此项内容的调查,我们在问卷中设置了“有必要、没必要、无所谓”三个不同选项,具体情况如下表:从上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120位被调查者中有92位选择了“有必要”,占总人数的77%;有10位觉得“没必要”,其他18位认为“无所谓”,认为“社区有必要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活动”的人数还是占绝对优势的。2.社区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实际活动的调查关于此项内容的调查,我们在问卷中设置了“大量开展过、少量开展过、从没开展过”三个选项。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到,120位被调查者中,仅有17位选择了“大量开展过”,占总人数的14%;有55位选择了“少量开展过”,占总人数的46%,其他48位选择了“从没开展过”,占总人数的40%。调查结果表明,社区在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活动方面还存在着重视力度不够的问题。3.社区开展哪些活动有利于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调查在此项内容的调查中,被调查者集思广益,填写了诸多切实可行的活动建议,如,举办“汉字书写比赛”、“朗诵比赛”、“演讲比赛”;播放“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宣传片;组织以“用语用字规范化”为主题的文艺演出;组织培训班,提高社区居民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水平等等。综合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能够意识到社区用语用字规范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很多社区在宣传、开展相关活动方面缺乏一定的积极性、主动性。据我们走访了解,多数社区居民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了解用语用字规范化相关内容的。多数社区并没有积极组织广大民众参与到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从而提升社区居民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的活动中来。因此,社区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在丰富社区居民业余文化活动的同时,增强他们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意识,营造“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建设良好的社区用语用字环境,提升社区公民语言文字综合素养。
四、社区居民普通话水平的调查与分析
我们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关要求对120位被调查者的语音面貌进行了客观评定。在评定过程中,我们将达到一级水平的评定为“非常标准”;将达到二级水平的评定为“比较标准”;将达到三级水平的评定为“一般标准”;将三级以下水平的评定为“不标准”。普通话水平达到“非常标准”的被调查者人数为27人。他们多为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有6位教师、8位党政机关公务员、5位新闻媒体工作者、8位学生。从职业特点来看,他们或者是学生,或者从事着国家对其普通话水平有相应要求的职业。在推普进程中,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普通话水平达到“比较标准”的被调查者人数为43人。从年龄分布看,老年10人,中年10人,青少年23人;从文化程度看,高中文化程度者最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次之;从职业分布看,学生最多,其次是公共服务类从业人员;从籍贯看,有36位是土生土长的吉林市人,另外7位被调查者来自非北方方言区、但在吉林定居已超过10年。普通话水平达到“一般标准”的被调查者人数为28人,其中中年被调查者略多,他们多数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且多为个体商户。普通话水平“不标准”的被调查者人数为22人,他们多数年龄较大、无职业,最显著的特点是均为近5年由非北方方言区搬至吉林定居。在日常生活中,普通话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仍然没有达到标准。从以上调查结果看,普通话水平达到“非常标准”、“比较标准”、“一般标准”的被调查者人数已达98人,仅有22人普通话水平需要大幅度提高。从比例上看,6个社区居民普通话整体水平还是比较高的。
五、社区居民规范汉字应用水平的调查与分析
在调查问卷设置过程中,我们走访了6个社区,对社区设施用字、商户招牌、广告用字等不规范用字情况拍了照片,并将其放在调查问卷中,让被调查者加以判断并改正。除此之外,我们还有目的地设计了一些选择题,涵盖了“错字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等各方面,用以调查社区居民规范汉字实际应用水平。我们将被调查者在问卷中体现出来的上述三个方面的错误率按照不规范程度排序,“错字、别字”现象居第一;“繁体字”现象居第二;“异体字”现象居第三。对于这三种不规范现象,我们做出如下分析:1.“错字、别字”现象分析。调查问卷中,很多被调查者将“批发零售”写成“批发另售”、“干豆腐”写成“干豆付”、“补胎充气”写成“补胎冲气”。据我们统计,“寻狗启事”写成“寻狗启示”的错误率高达96%。我们结合被调查者的自然情况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显示,这一现象一方面和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有一定关系,一些没有受过学校正规教育的被调查者错误率较高;另一方面和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盛行,手写机会大大减少也有一定关系。在访谈中,很多被调查者反映,他们平时使用电脑办公,基本没有机会手写,遇到不会写的字,输入拼音,电脑自动生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被调查者容易写错字或别字。2.“繁体字”现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三)招牌、广告用字;(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为了调查社区居民对于上述规定是否了解以及对“繁体字”的实际应用情况,我们在调查问卷中设置了相关题目。调查结果显示,一些被调查者,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且酷爱书法艺术的被调查者,在与“繁体字”有关的调查项目中错误率较高。为此,我们结合问卷对一些被调查者进行了访谈。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他们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的相关规定并不是很了解,甚至有些人认为,写繁体字是一种时尚行为,是“文化人”的标志。显然,他们并没有真正读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繁体字的使用范围产生了错误看法,因而也就不能从一定高度上认识汉字规范化的重要意义。3.“异体字”现象分析在本次调查中,除了“错字、别字、繁体字”现象外,滥用“异体字”现象也很突出。如,将“停车场”写成“停车塲”,将“却”写成“卻”,认为“雞蛋”、“眼涙”正确的被调查者人数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87%、91%。访谈中,一些被调查者被问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有关内容时,多数表示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在调查中,还有少数被调查者干脆认为汉字的使用是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无所谓规范与否,能看得懂就行,这种错误思想必定会影响其汉字应用的规范化程度。
综合以上调查,我们认为,社区居民在汉字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规范行为,究其原因,有些是跟被调查者受教育程度有关,还有一些是跟自身的思想意识有关。除此之外,社会环境原因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社区是我们日常居住、生活最重要的地方,如果社区能够对汉字使用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给予高度重视,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宣传、开展相关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用字规范化环境,那么,社区居民的汉字使用规范化水平定会有相应的提高。
作者:吕超男 单位:北华大学 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