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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新闻采编中人文关怀同样也会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有些人员甚至不重视在具体采编工作中对于人文关怀的注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偏离人文关怀本质电视新闻采编中,我们采访的涉及具体事件的双方均是我们在具体人文关怀中所要关注的对象。从我们对人文关怀的了解来看,人文关怀的重点就是要注重强调人的尊严、人的价值以及人格完整,特别要关心和考虑贴近人的精神层面的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体现出偏离人文关怀本质的问题。尤其是当我们面对弱势群体的报道时,比如对于受捐助者或者贫困人员的报道上,有些电视新闻采编人员,用镜头过分地展现他们的贫困,考验受捐助者或者贫困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眼泪。这种对于弱势群体故意暴露隐私和不尊重当事人尊严的做法,是十分不可取的。
(二)忽视受众的承受能力对于受众而言,其承受能力是十分有限的。但是作为电视采编人员在进行具体的新闻采编时,却忽视了受众的承受能力,尤其是在报道一些灾难新闻时,过多地在画面中暴露一些具有刺激性的血腥画面。虽然这些画面都是真实的,也是新闻采编人员辛苦采访得来的,但是却不适宜在受众面前播放。有的甚至在解说词中说一些“尸体被烧成了烤鸭”等没有人情味的话语,引起了受众的反感。这种在灾难新闻报道中,播放刺激性、血腥画面,以及说一些缺乏最起码同情和怜悯的语言的做法,在伤害当事人的同时,也在伤害着受众。
(三)关心事件大于关心“人”对于一个新闻事件,许多媒体更多的关心的是新闻事件本身,对于“人”的关心非常少。比如在广东杨箕村拆迁事件的报道中,有一些媒体在报道中只是在关心这个横跨近三年时间未完成的拆迁,关心的也只是发生在其中的一次次事件,比如林某英、姚某贤拒绝搬迁并泼洒汽油,经劝诫无效后,法院对两人实施司法拘留15天事件和40岁的杨箕村民李某娥为了抗议强拆纵身跳下当场身亡事件,真正关心在博弈中对立双方的村民以及他们生活真实状况的报道却非常少。
二、人文关怀与电视新闻采编中的融合策略
在电视新闻采编中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对于拉近采编者与被采访者以及受众之间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对于当事人和受众尊重的直接体现。因此,我们应从多个方面更好地在电视新闻领域中体现人文关怀。
(一)注重提升新闻采编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对于电视新闻采编工作者而言,应提高自身全方位的职业道德素质。不仅要加强自身对于电视从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还要加强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尤其是对于当前我党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的学习,对于提高我们电视新闻采编工作者的群众意识,增强我们的群众观念,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的形成,对于我们在具体的电视新闻采编中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尊重新闻所有参与者的隐私权和话语权对于一个新闻事件中的所有参与者而言,我们采编人员都应尊重他们的隐私权和话语权。并不是说世俗眼中的“坏人”我们就该一味地打击,就该曝光他们的面容让大家唾弃,就不能让他辩解。这种做法是十分偏激的,非理性的。电视新闻中的“声画同步”特点,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因而,我们在具体的电视新闻采编中,应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同时让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在《百分之九十九对百分之一的拆迁》这期节目中,柴静在采访给钉子户挖“护城河”的已经搬走的村民时,柴静问他怎么看待被留守户称为“黑社会”,那位村民一转头就走表现出了对这一称呼的厌恶,并不再想接受柴静的采访。面对这一情况,柴静一步步地追着他,就想让他说说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柴静的这种做法,正是采编人员尊重当事人话语权的一种做法。
(三)在深度的基础上保证新闻采编的真实性在具体的电视新闻采编中,要想体现出人文关怀的内涵,就需要我们进行更加深度的报道。这种深度不仅仅体现在我们设置的新闻主题的深度上,更体现在我们在具体选取的采访对象及话语中的深度上。但是,为了单纯地增强深度和体现人文关怀而忽视真实性是十分不可取的。真实性是新闻采编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我们在新闻采编全过程中应贯彻这一原则。在我们具体的电视新闻采编中更好地贯彻人文关怀,就需要在我们进行深度报道的基础上保证新闻采编的真实性。只有深度性和真实性的完美结合,才是人文关怀最好的体现。
(四)采编角度应尽显关怀色彩对于电视新闻采编人员而言,在具体的采编角度设定上,应尽显关怀色彩。这样我们采编出来的电视新闻才能更好地让当事人和受众感受到人文关怀的色彩。比如我们采编人员在采访当事人时,要尽量避免提问一些引起反感或者伤害他们的话语,应在具体的提问过程中以及拍摄的过程中,让当事人感受到真正的尊重和关怀。只有当事人感觉到被尊重和关怀,受众才能感同身受,也会感受到真正的关怀。
作者:王慧群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