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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研究的渐趋深入是同当时西方城市化进程紧密相连的。城市空间开发的唯物质主义、内城衰落与生活共同体的瓦解、权力机构对空间规划的任意宰制、中心空间对弱势群体的排斥等等议题都是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的议题。对这些问题的批判及其解决理念极大地影响了西方世界的地域政策发展方向,规避了城市的异化发展,激发了城市的内在活力。当下,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完成了城市化进程,地域发展间的对立与冲突已趋于缓和。但在我国自新旧世纪交替之际发轫的城镇化进程正迈向深水期,由城乡“二元结构”所引发的地域发展问题正处于集中爆发期。为此,从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理论出发,审视当代中国地域政策的发展方向应当成为一条可供尝试的文本路径。另一方面,我国城镇化也面对与西方情况不同的困境与挑战。作为农业大国,中国的城镇化肩负着几亿农村人口城市融入与身份转换的重任,地域间的发展差异决定城镇化道路的多元选择,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小城镇的突围,城乡之间的依附发展与城市群内部如何在协调联动中走向均衡发展,这些都需要立足本土国情,结合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的研究,借鉴西方地域政策的发展经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一)空间生产的地域政策:人本主义的社会性规划从城市自身看,城市化的突出表现在于外部空间的扩张与内部空间的改造。城市发展趋同的症结也正在于此,列斐伏尔认为,城市空间不仅仅是现代化的物质景观,更是社会关系的容器。当前,城市的空间生产缺乏人本主义的社会性规划,空间生产往往是经济发展指向下的单兵突进,生活在原有空间中的人们被迁移出原有社会网络,不断走向陌生地;重新进入被城镇化空间的人们也需要重建社会关系网络,期望形成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对此,我们需要重新讨论地域开发的目标问题。地域开发应当有物质与社会发展的总体性规划布局,更为重要的是要以生活共同体为核心的地域居民及其组织建设为中心。地域开发不能仅仅限于物的条件的整备,地域政策发展到较高的阶段应当考虑到地域居民和其组织的自主的行动创意、自发性的活动所产生的成果,这实际上是强调地域开发的自主性和主体性。同时,地域开发应当关注空间整体生态系统的建立,以地域文化为土壤,在地域经济自立的基础上迈向政治、经济与社会相辅相成的一体化发展。在此,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理论关注的是社会性空间再生产的公共性建构与整体性发展。城乡二元结构一直是我国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当前,从城市与乡村的关系看空间的生产,城市空间正不断“侵入”乡村世界,以都市现代性“接替”乡村传统。在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理论中,通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空间中的复制、集体消费对空间生产的促进以及资本在空间生产中的循环,资本主义的发展得以延续。城市的发展正成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漩涡,不断汲取乡村的物质与人力资源,城市的过密化成为发展隐忧,诸多城市的地域政策是通过就业空间、居住空间、交通空间的不断再生产暂时解决问题的。与城市空间生产相对的另一个方面是,乡村空心化与过疏化正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地域政策正倡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方面,抵抗城市空间作为一种生产与生活方式过于关注资本再生产的倾向,另一方面,根植乡村文化自性,发挥本土性资源的优势,走向新乡土主义。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前提下,空间生产的地域政策渐趋演进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二)空间分配的地域政策:农业人口的自由流动与身份转换在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者的眼中,空间是一种具有使用价值的特殊商品和社会产物,空间分配的地域政策应当保证开放透明的过程,每个人都有进入优势空间的权力。我国城乡二元发展的地域政策已经造成空间差距症候。甚至“不仅仅是收入差距问题,已经广泛地表现在社会结构、社会心理等方方面面。不能只看城市,也不能只看农村,要把城乡关系的统筹和协调作为一个极具复杂性的大政策加以研究”[7]。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认为,在优势空间与劣势空间既存的前提下,个人依据自身的空间偏好,能够自由进入空间的权益将会从内部为中心空间进行“去权力化”。中国户籍制度的渐趋放开,标志着中国地域政策正走向开放的空间分配。当下,学界关注的一个焦点是,公民自由流动权力的获取造成了城市的过密化与乡村的过疏化,但是,“既然各地域发展的速度是不均衡的,那么,如果欲缩小地域之间的差别的话,就不能抑制人口流动。而且,如将过密、过疏的消解作为政策的中心目标,如抑制人口移动,地域差别必扩大无疑。由此,地域差别纠正的政策目标和过疏过密问题的解决之间,可以发现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8],以社会个体的动态流动化解社会结构的静态差距成为地域均衡政策的选择。我国的地域政策是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不仅要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也要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当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中不再面临“收容遣送”的社会风险,关于空间分配的地域政策进一步要解决的将是优势空间的社会排斥问题,这也是为什么说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过程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个渐进过程中,城市社会的保障与福利制度如何有序地向流动人口开放,包括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父母与子女,让城市空间成为“爱的容器”,这成为地域政策在社会流动性的前提下急需探讨公共服务供给如何从属地服务到居住地服务的转向,这些服务指向的是农业人口的空间融入。地域政策的重点在于“推进农民人口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共荣共生”的包容性城市空间。
(三)空间交换的地域政策:从城乡对立走向协调联动如何处理以城市为载体的地域之间的关系问题成为当下城镇化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空间分配不均时,将会造成地域对立的局面,其初级表现形式是言语攻击和以地域为单位的相互排斥和对抗,其高级形式则是分离主义。从动态视角下看,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认为地域分裂的形成过程在于长期不平等的空间交换,背后演绎的是空间权力之间的博弈。在中国城乡空间交换的地域政策中影响至为深远的制度当属城乡工农剪刀差,它让“现代化的大城市(它们像闪电般迅速成长起来)来代替从前自然增长起来的城市。凡是它所渗入的地方,它就破坏了手工业者和工业的一切旧阶段。它使商业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9]。在城镇化进程中,我们需要警惕这种倾向,在乡村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过程中,赋予生活在此间的人们以自由平等的空间交换权力。从城乡关系到城市内部关系来看,城市群落内部的空间交换也需要地域政策予以调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也是为了消解长期以来空间交换的工业化发展的坚硬后果。“缩小地域间格差是地域政策的重要目标。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地域政策即以地域之间均衡发展为主旨,重视四大工业基地之外的工业设施的整备,试图通过在空间上分散工业企业的做法来改变地域之间发展的差距问题。进入70年代,上述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0]。京津冀的产业转移与协同发展的一体化地域政策也正是基于此点的考虑。京津冀都市圈的重新整合将是一个漫长的空间权力博弈过程。一方面,通过周边城市相关资源的增量发展来稀释原有城市空间交换之下的利益格局,另一方面,需要看到,周边城市在新一轮空间交换过程中不应仅仅被定位为缓解高房价、交通拥堵等北京大城市病的疏散空间,而应在均衡发展的地域政策推进中,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作用互补、利益相连”的城市群发展的新格局。
(四)空间消费的地域政策:共享城镇化空间与反贫困工程无论是空间的生产、分配还是交换,最终指向的是空间的消费。在这一点上,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关注的是集体消费,集体消费主要指的是公共住房、社会公共设施、医疗服务、教育机构以及闲暇生活的满足,劳动者能否实现这些方面的消费,正是资本主义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关键。但是,由于私人资本追求的是个人利益的实现,而非公共利益的“善”,他们或者是将集体消费的投资降到最低限度,或者是以市场化运作形成对弱势群体的屏蔽。这样,集体消费就成为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中,都曾经面临集体消费供给的危机,具体表现为公共住房匮乏、医疗服务不足、学校资源落后、交通环境拥堵、文化设施短缺和社区发展迟缓等等。在这场危机中,一些城市的地域政策是人为地切割集体消费的空间,贴上富有和贫穷的标签,富有的地区享受优越的空间消费,弱势群体则被隔离在边缘与破旧的集体消费空间里,集体消费的空间最终只能成为“堆放梦想碎片的垃圾场”[11]。反贫困的地域政策由此与集体消费有了学术意义上的契合。西方发达国家反贫困的地域政策一般经历以下几个阶段:“在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末,拆除贫民窟,重建新公共住房,大规模、有计划地分散人口和就业到周边地域的新城政策;20世纪60年代末,反贫困的地域政策主要是实施针对地方的特殊措施和更新项目;20世纪70年代开始至今,城市中心再开发及社区建设逐步成为反贫困地域政策的中心课题,采取物质性环境改造与经济社会环境改善相结合的形式”。[12]作为后发展国家,在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反贫困的地域政策正全方位推进。从棚户区改造到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从政府购买服务到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项目运作,我国反贫困地域政策正力求使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弱势群体的救助与保护,让弱势群体共享城镇化发展的成果。
二、结语
20世纪70年代至今,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派在理论创新方面屡有突破,以卓有建树的城市空间研究不断弥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新时代的裂隙,以独辟蹊径的理论框架检视了资本主义城市发展进程,成为当下城市社会学研究的主流。这一引领城市社会学发展潮流的学派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的理论“血统”和研究的可对话性,都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为理论底蕴,以空间研究为核心,透视资本主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生产过程及其生产关系。他们指出,空间开发不是城市表象的繁华,而是在于社会之根的生成。如果城市空间样态的建构有悖于正义,那么就要提出相应的地域政策来修正,使城市空间成为人们可达、可以栖居而非无根的社会。据此,笔者认为可以将地域政策的实践原则引申为“以人为本的空间生产,开放透明的空间分配,自由平等的空间交换,公平共享的空间消费”。以人为本的空间生产抵抗的是资本在空间中的肆意复制,开放透明的空间分配针对的是不公正的空间分配制度,自由平等的空间交换警惕的是互相敌对的空间对立,公平共享的空间消费抵抗的是现代空间对弱势群体消费的屏蔽。以此为实践原则,我国的地域政策立足本土国情,以城镇化为空间发展的原动力,着重解决农业转移人口问题,为其落户城镇打开渠道,在城市空间更新运动中大力开展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以东北老工业振兴、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社会工程解决地域发展不均衡问题。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紧紧抓住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契机,使城镇化成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推动城乡之间与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对于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作者:张霁雪田毅鹏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