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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宗教学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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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宗教学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

宗教学的研究则是对人类宗教进行完整而系统的研究,它不仅要研究宗教的各个方面,而且要把宗教的各个方面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加以研究;不仅要研究宗教本身,而且要研究宗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联系。宗教学这种对宗教的全方位系统研究是其他任何学科所不能替代的,而且其他学科也不可能完成这种研究。这也是宗教学能够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

宗教学有其自身独特的需要研究的问题。作为一门研究宗教的独立学科,宗教学有其自身特殊的问题领域,它需要对这些特殊问题做出全面系统的考察和说明。这些特殊问题包括:宗教为什么会产生以及它是如何产生的?宗教的本质是什么?宗教生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宗教生活的特点是什么?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有哪些?宗教与社会其他方面有什么关系?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其他学科也会涉及,但都是以自身独特学科的角度去加以研究和考察,而不是对这些问题的全面系统的研究。这种全面系统的研究工作只有宗教学才会去做,也只有宗教学能够完成。

宗教学有其自身完整的学科体系结构。宗教学之所以能够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还在于它有自身完整的学科体系结构,不需要依附其他任何一种学科。从宗教学所涉及的研究内容来看,宗教学的理论结构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即对宗教的理论或意识也就是神学思想进行研究的内容;对宗教的组织和制度进行研究的内容;对宗教行为或宗教生活过程进行研究的内容;对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进行研究的内容;对宗教与社会其他领域相互关系研究的内容。这5个方面的内容共同构成了对整个宗教的完整认识,它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从研究所涉及的范围来看,宗教学又可以分为普通宗教学、特殊宗教学和教派宗教学3个层次。普通宗教学是对各种宗教进行研究,通过概括它们的共性而建立起来的揭示所有宗教所具有的普遍共性的宗教学,目前各种宗教学概论、通论等都属于这一范畴;特殊宗教学则是对某一特殊宗教进行研究而建立起来的有关某一宗教的各种内容的宗教学,如基督教宗教学、伊斯兰教宗教学、佛教宗教学、道教宗教学等;教派宗教学则是研究某一宗教内部的某一特殊教派而建立起来的宗教学,如天主教学、基督新教学、东正教学、大乘佛教学、小乘佛教学、佛教禅宗学、全真道教学、正一道教学等。这3个层次从普遍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构成对宗教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的认识和考察,都是宗教学研究所不可缺少的,它们共同构成对人类宗教的全方位的完整把握。同时,从整个社会科学来看,一门大的独立的社会科学都对应于一个大的社会方面或社会生活领域,是对相应的社会方面或社会生活领域的研究,如政治学(包括法律学)对应于人类的政治生活,是对人类政治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经济学对应于人类的经济生活,是对人类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伦理学对应于人类的道德生活,是对人类道德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历史学对应于人类的历史领域,是对人类历史的过程及其规律的研究;艺术学对应于人类的艺术生活,是对人类艺术生活的内容及其本质和规律的研究;教育学对应于人类的教育生活,是对人类教育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宗教生活作为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自然也应有专门的学科对其加以研究,以揭示其本质和规律,而研究人类宗教生活的学科就是宗教学。所以宗教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其存在有其合理性,它的真正确立也是完善社会科学研究的必然要求。

一、宗教学不是哲学

要把宗教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首先就要把宗教学同哲学区分开来。我认为这种区分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因为宗教学与哲学确实存在本质的不同。

第一,宗教学与哲学的研究对象不同。宗教学研究的对象是宗教,是人类各种特殊的宗教现象和宗教活动;而哲学研究的则是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中各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虽然哲学也会把宗教作为它的研究对象,考察宗教中那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但宗教只是哲学研究的一个方面。而且哲学也不是对宗教做全面系统的研究,只是考察它的某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而不是全部问题,与宗教学把宗教作为一个完整的对象并对之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是完全不同。更明确地说,宗教学是把各种特殊、具体、完整的宗教作为它的研究对象;而哲学则是把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中那些带有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作为它的研究对象。二者在研究对象上有明显的不同。

第二,宗教学与哲学的研究方法不同。哲学主要是在各种经验和理论材料的基础上,运用归纳、演绎、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各种逻辑思维或思辨方法来获取某种一般性的结论,其方法重在抽象的逻辑思维和理论思辨。而宗教学不同,它首先是会根据研究对象和内容的不同而用到许多不同的方法,如研究宗教理论会用到各种理论思维方法,研究宗教组织制度会用到各种观察和考证方法,研究人的宗教生活会用到心理分析和测定方法等,还不可避免地会用到主观体验方法。最后一点恐怕就与一般哲学强调的逻辑理性的方法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对宗教生活的情感体验性而言,如果研究者不去亲自体验是很难有真切的把握,而这种方法对宗教学研究来说又是十分有价值的。

第三,宗教学与哲学的理论建构方式不同。哲学理论的建构主要是通过概念和命题的分析及理论推导来完成,它强调的是概念的明晰性、命题的合理性和理论推导的逻辑严密性,它要求的理论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统一性的完整体系。宗教学的理论建构则是基于对宗教各方面的考察和理论分析,宗教学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宗教各方面的描述以及基于这种描述的理论分析。在理论结构上,宗教学并不一定非要具备内容的完整性和逻辑结构的统一性。事实上,哲学的理论建构过程就是人们针对一些互相关联的抽象问题进行思维展开的过程;而宗教学的理论建构过程则是人们面对具体的社会宗教体系(包括神学理论、组织制度、活动仪式在内的统一体)进行考察、描述和归纳分析的过程。自然,它们的理论也是有很大的不同。

第四,宗教学与哲学的研究目的不同。众所周知,哲学研究的目的是寻求客观事物存在的某种具有普遍性的规律或者总的趋势。哲学总是假定它研究的对象是一种具有客观性的存在,认为通过运用逻辑理性分析的方法就能够找出对象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而通过对这种普遍规律的把握就能够对对象未来的运动变化趋势做出相对准确的预言;人们也就可以根据这种预言采取适当的对策,以获得好的结果。这也是哲学对人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宗教学研究自然也包含解释某些宗教生活和现象的规律的目的,但宗教学研究的目的首先还是让人们认识宗教、了解宗教,在这个基础上才去向人们解释它的某些共性和规律。宗教学研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人们理解宗教。因为宗教毕竟更多地涉及人的精神生活,人类精神生活的主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单纯的外在客观研究方法的不足,而人类精神的自主性更要求获得一种尊重和理解,所以宗教学研究的任务也是为宗教信仰者之外的人理解宗教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为宗教信徒进行宗教生活提供正确的途径和方法。很显然,宗教学研究的这种作用也是包括哲学在内的其他任何学科所不能取代的。

二、宗教学不是神学

宗教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在于它与神学具有本质的区别。在这里,“神学”是广义的,是指各种宗教教义或宗教信念系统。我们说宗教学不是神学,也就是不能把宗教学等同于宗教教义或宗教信念。许多人对宗教学的误解恰恰就是把宗教学等同于宗教,认为学习和研究宗教学就是去信教。殊不知,宗教学只是客观、科学地研究宗教的学问,而不是信仰宗教的神学学问。明确这一点是很有必要的。具体来说,宗教学与神学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宗教学与神学的研究对象不同。宗教学的研究对象是宗教,包括宗教的教义信仰、组织制度、活动仪式等各个方面。而神学研究的对象(如果可以称之为研究的话),则是神灵的神圣性和绝对性、教义的绝对正确性、信仰活动的神圣有效性、人的有限性、人摆脱有限走向无限的可能性以及信仰活动的具体方法、程序、效果等。具体来说,它的研究涉及到有关神的无限性和绝对性的说明和论证,人的有限性和不完满性的说明和论证以及人在对神灵的信仰和追求中摆脱和超越人的有限性和不完满性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同时它还要研究宗教的组织制度、戒规戒律以及人们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生活等如何更能够使人与神灵沟通、与神灵接近或直接走向神圣以完成对现世的超越的问题。在这里,宗教学是客观地面对宗教现象并对它进行研究,而神学则是基于对神的信仰和崇拜来研究神和人的问题,虽然二者可能涉及到同一对象,但其研究的内容却完全不同。比如“神”是宗教学和神学都要涉及到的,但宗教学并不预先假定有真实的神存在,它研究的不过是神学的有关神的理论;而神学则不同,它首先就肯定神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它的研究就是描述和说明真实的神的本性,论证神的绝对性和无限性。这一点也清楚地表明了宗教学和神学在研究对象上是完全不同的。

第二,宗教学和神学的研究问题不同。宗教学研究的问题主要是宗教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有关问题以及宗教的社会功用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问题,如宗教的起源问题,宗教教义的理论结构与特点问题,宗教组织的结构及其发展问题,宗教戒律的内容及其演变问题,宗教生活的特点及宗教行为的结构问题,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问题,宗教与政治、经济、道德、艺术、教育、科技等社会领域的关系问题,人们如何认识和理解宗教的问题等。而神学研究的则主要是有关神和人的本质及人神关系的问题,如神的本性及存在方式问题、人的本性问题、人的痛苦和烦恼产生的根源问题、人与神的关系问题、人如何超越自我以走向神圣世界的问题、人对神的信仰的意义和价值问题等。

第三,宗教学与神学的研究方法不同。宗教学的研究方法是一种科学的逻辑理性方法,它是把宗教现象作为一个客观的对象来对待,通过对其教义信仰、组织制度及活动仪式等进行理性的考察和分析,以获得一种对宗教问题的客观认识和理解。神学的研究方法则不同,它虽然也会在不少场合运用理性的分析来考察人和神以及人神关系的各种问题,但它的整个思想基础是非理性的、主观的、经验的,它主要是通过诉诸非理性的信仰,以无法用逻辑理性证明的神的存在为绝对前提来建构其思想结构,完成其宗教教义的建构。同时,对宗教学来说,它的一切都是可以质疑的;而对神学来说,如果说对某些具体问题是可以质疑的话,那么对神的存在和作用的绝对性是不可质疑的,因为它是全部神学赖以成立的逻辑基础和前提。

第四,宗教学和神学的理论逻辑不同。宗教学的理论建构是基于对宗教现象各方面的科学客观的考察,它以宗教存在的逻辑结构自然展开,所以其内容主要是由对宗教思想意识、宗教组织制度、宗教行为仪式、宗教功能作用和宗教社会关系等5个方面的考察和研究组成。神学的理论建构则离不开神、人及人神关系三要素。一般是以神的绝对性和无限性的描述作为其逻辑出发点,然后描述和论证人的有限性和不完满性,进而说明人对神的信仰和追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后是提供人超越其自身的有限性而走向无限绝对的神圣世界的途径和方法。所以二者的理论逻辑是完全不同的。

三、宗教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中国的宗教事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宗教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同时宗教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人们会面临越来越多的与宗教有关的问题,社会也需要处理更多的与宗教协调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对宗教进行客观科学的研究就显得越来越有必要,而对宗教完整、系统的科学研究也只有靠宗教学来完成。尤其是在当今世界邪教和迷信盛行的严峻形势下,如何认识邪教和迷信,并把邪教和迷信与正宗宗教区别开来?邪教和迷信的“邪”究竟是如何表现的?邪教和迷信的社会危害在哪里?如何避免邪教和迷信的产生及减小甚至消除邪教和迷信对社会消极影响?这些问题都有待宗教学的研究来揭示和解决。然而当前宗教学所处的尴尬地位却很难让它肩负起这一重大责任,因此,当前迫切需要确立宗教学的独立地位,并大力推进它的发展。

第一,应把宗教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使其成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甚至社会科学门类。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宗教学与哲学存在本质区别,把宗教学看成哲学的一个分支,一是不利于对宗教学的认识,模糊了它特殊的学科性质,甚至会导致对它的误解和偏见。二是不利于宗教学的研究和发展。如果把宗教学看成是一种哲学,那么宗教学研究除了进行一些形而上的思辨之外不可能做得更多,它对宗教的研究也只能涉及到一些抽象的宗教观念,不可能更多地涉及到宗教的组织制度、行为仪式、社会影响,更难以深入到具体的宗教生活中。这样的研究也不可能对宗教做出全面、系统的科学说明,也难以提出解决各种宗教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三是不利于宗教学科学研究的立项和科研经费的获得。由于没有独立的学科地位,自然就不可能在学术部门获得应有的位置;没有独立的学术地位,自然也不可能找到充足的经济支持。虽然宗教学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是单列的,但从整个国家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教育领域来看,对其研究的支持力度还需要加大。

第二,确立宗教学的独立地位,还应消除将宗教学等同于神学的观念。把宗教学等同于神学,容易导致对宗教学的误解和偏见,以为研究宗教学就是研究神学,就是宣传有神论,就是主张信仰和崇拜神灵,就是反对科学,反对社会进步,等等。所以一定要加强宗教学的宣传,尤其要明确宗教学与神学的区别,强调宗教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当然,把宗教学与神学区别开来,确立起宗教学的科学地位,有利于对宗教做出更科学合理的认识和理解,克服对宗教的误解和偏见。

四、结语

关于宗教学学科的定位问题是摆在学术界面前的一个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亟需加以解决。自18世纪诞生以来,宗教学就定位为一个独立于神学之外的科学学科,尤其是宗教学以客观态度和科学方法研究世界上一切宗教现象,绝不是某一种宗教的护教学。宗教学既不是神学的婢女,也不应是哲学的附庸,宗教学研究除了教义哲学分析和神学阐释以外,还包括历史、文学、心理乃至社会等一切宗教所涉领域的研究。然而长期以来,宗教学研究仍然摆脱不了神学和哲学的羁绊,宗教学缺乏自身的独立性。随着现代宗教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领域拓展,越来越多的宗教学学者已经强烈地认识到,思辨的哲学和信仰的神学的研究方法,不仅严重制约了宗教学学科的发展势头,也让宗教学在现代学科定位和转向中迷失自我,因此建立独立和体系化的宗教学学科是必须且十分紧迫的现实问题。

作者:杨玉辉单位:西南大学宗教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