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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经济支持的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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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经济支持的研究

《人口学刊杂志》2014年第四期

一、子女对老年人经济支持状况

(一)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比例状况总体来看,目前大部分子女并没有给老年人钱,其比例为59.7%,给老年人钱的子女仅有四成。1.儿子和女儿给老年人钱的比例状况儿子和女儿在给老年人钱上没有显著差异(PearsonChi-Square=0.090,Sig=0.764),儿子给老年人钱的比例为40.7%,女儿为39.9%。2.不同排行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比例状况不同排行子女给老年人钱上没有显著差异(PearsonChi-Square=0.702,Sig=0.704)。分析显示,不同排行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比例均在40%左右,排行老大的子女给父母钱的比例为40.7%,比排行老二和老三的子女分别高0.3和4.3个百分点。具体到儿子和女儿的排行,在给老年人钱上也没有显著差异(PearsonChi-Square儿子=0.441,Sig儿子=0.802,PearsonChi-Square女儿=0.876,Sig女儿=0.645)。儿子中,老大给父母钱的比例为40.4%,比老二低2个百分点,比老三高2.9个百分点;对于女儿,老大给父母钱的比例为41.1%,分别比老二和老三高2.8和5.8个百分点。3.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比例状况不同受教育程度子女在给老人钱的比例上也没有显著差异(PearsonChi-Square=1.059,Sig=0.787)。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比例均在40%左右。具体来看,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比例为38%,而受教育程度为高中、大专和本科以上的比例分别为40.1%、41.9%、38.1%。儿子和女儿的受教育程度不同并不显著影响他们给父母钱的比例(PearsonChi-Square儿子=1.817,Sig儿子=0.611,PearsonChi-Square女儿=0.629,Sig女儿=0.890)。儿子当中,受教育程度为大专的给老年人钱的比例最高,为43.6%,分别比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高中和本科以上的儿子高4.2、2.8和8.5个百分点。对于女儿,受教育程度越高,给老年人钱的比例越高,如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高中、大专和本科以上的女儿给老年人钱的比例分别为36.3%、39.3%、39.4%和41.2%。4.不同经济状况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比例状况子女经济状况不同,给老人钱的比例上有显著差异(PearsonChi-Square=61.220,Sig.=0.000),经济状况越好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比例越高。经济上非常富裕和富裕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比例分别为85.2%和54.4%,经济状况一般、贫困和非常贫困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比例分别为39.8%、18.8%和10%。对于儿子和女儿,经济状况不同显著影响他们是否给父母钱(PearsonChi-Square儿子=29.566,Sig儿子=0.000,PearsonChi-Square女儿=33.022,Sig女儿=0.000),经济状况越好的儿子和女儿给老年人钱的比例越高。如经济非常富裕的儿子给老年人钱的比例为83.3%,分别比经济状况富裕、一般、贫困和非常贫困的儿子高27.1、42.6、61.4和70.8个百分点。对于女儿,经济非常富裕的给老年人钱的比例为86.7%,分别比经济状况富裕、一般、贫困和非常贫困的儿子高34.1、47.8、73.1和86.7个百分点。5.不同居住方式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比例状况子女的居住方式不同也显著影响他们给老年人钱的比例(PearsonChi-Square=11.323,Sig.=0.045),和老年人居住越近或者越远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比例越高。如与老年人一起居住和与老年人居住在同一个社区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比例分别为40.9%和51.8%,居住在北京以外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比例为54.3%,其他情况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比例比较低。另外,不同居住方式的儿子在给老年人钱的比例上有显著差异,而女儿没有。分析显示,和老年人居住在同一社区和居住在北京以外的儿子给老年人钱的比例较高,均超过50%以上,而和老年人同住以及在同一街道的儿子给老年人钱的比例次之,均在45%左右,其他居住情况的儿子给老人钱的比例均在38%以下。对于女儿,主要是和老人居住在同一社区的女儿给老年人钱的比例最高,超过50%,其次是居住在北京以外和居住在同一区的女儿,给老年人钱的比例在45%,其他的女儿给钱的比例在40%以下。

(二)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数量状况过去一年中子女平均给老人1250元,但差异较大,标准差为2979元,其中,给老年人钱最多的为50000元,最少的为0元。1.儿子和女儿给老年人钱的状况儿子和女儿给老年人钱的数量上没有显著差异(F=1.183,Sig.=0.277),儿子在过去一年给老年人的钱数平均为1334元,比女儿高181元。其中,儿子给老人钱的标准差超过3000元,为3305元,比女儿的高757元。2.不同排行子女给老年人钱的状况不同排行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数量上有显著差异(F=3.636,Sig=0.027),排行越大,给的钱越多,其差异也越大。排行老大的子女给老人钱的平均数量为1396元,分别比老二和老三多361元和699元。从其差异来看,排行老大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标准差为3373元,分别比排行老二和老三的高1302元和2021元。儿子的排行对给老人钱的数量有显著影响,排行越大,给父母钱越多,其差异也越大,虽然女儿排行在给钱数量上没有显著差异,但也体现出排行越大给钱越多的趋势。儿子中,排行老大的给老人钱平均为1519元,分别比排行老二和老三的高了523元和825元,从其差异来看,排行老大的儿子给父母钱的标准差接近4000元,而排行老二和老三的儿子其给钱的标准差均在2000元以下。对女儿来讲,排行老大的给父母的钱平均为1245元,分别比排行老二和老三的高170元和545元。从差异看,排行老大的标准差超过2700元,而老三的标准差不到1500元。3.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状况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数量上有显著差异,受教育程度越高,给得越多,其差异也越大。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子女年平均给老人929元,而受教育程度在本科以上的子女平均给老人的钱为1987元,是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2.1倍。受教育程度为本科以上子女给老人钱数差异也比较大,为4946元,是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2.1倍。儿子的受教育程度对给老年人钱的数量没有显著影响,但女儿的受教育程度对给老人钱的数量上有显著影响,受教育程度越高,给老年人的钱越多,差异也越大。分析显示,受教育程度为初中以下的儿子,给老人钱的数量为1143元,而受教育程度为本科以上的儿子给老人2136元,是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1.9倍,从差异来看,受教育程度在本科以上的儿子给老年人钱的数量差异超过6000元,而初中以下的儿子给老年人钱的数量差异不到3000元。对女儿来讲,受教育程度为初中以下的给老人钱的数量为676元,而受教育程度为本科以上的女儿给老人1837元,是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2.7倍,其差异也是受教育程度初中以下女儿的2倍多。4.不同经济状况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状况经济状况不同的子女在给老年人钱的数量上有显著差异,经济状况越好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数量越多,同时其差异也越大。如经济状况非常富裕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数量平均为3168元,其标准差为4552元,经济非常贫困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数量平均为50元,标准差为158元,经济状况非常富裕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数量和差异分别是非常贫困子女的63.4倍和28.8倍。儿子和女儿经济状况不同对其给老年人钱的数量上都有显著影响,并且,经济状况不同的儿子在给老人钱的数量差异超过女儿。经济状况非常富裕的儿子给老人钱的数量平均为4467元,而经济贫困的只给190元,非常富裕的儿子给父母的钱的数量是贫困儿子的23.5倍。经济状况非常富裕的女儿给老人钱的数量平均为2128元,而经济贫困的女儿只给207元,非常富裕的女儿给老人钱的数量是贫困女儿的10.3倍。5.不同居住方式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状况居住方式不同的子女给老年人钱的数量上有显著差异,与老年人居住最近和最远的子女给老人钱较多,而与老人居住距离较远(同区或者外区)的给钱较少。分析显示,与老人同居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数量平均为2371元,居住在北京以外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数量平均为2064元,但是,和老人居住在同一个区但不在同一个街道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数量平均为966元,给的最少的是和老人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但不同区的子女,平均只给841元。从差异看,和老人同居的子女以及居住在北京以外的子女给老人钱的差异最大,标准差均超过4000元。从性别看,居住方式不同的儿子和女儿在给老年人钱的数量上均有显著差异,和老人居住较近和很远的子女给老人钱的数量较多。和老人同居的儿子给老人钱的数量平均为2572元,居住在北京以外的儿子给老人2667元,而居住在其他区的儿子只给老人814元。对女儿而言,和老人同居的女儿给老人钱的数量平均为2025元,居住在北京以外的女儿给老人1611元,而居住在其他区的女儿只给老人864元。从差异看,和老人一起居住的儿子和居住在北京以外的儿子在给老人钱的数量上差异最大,标准差均超过5000元,对女儿而言,和老人同住的差异超过4000元。

二、影响因素

从前面分析看到,不同状况的子女在给老年父母钱的数量上存在一定差异,本部分将进一步探讨子女不同状况对老年父母经济支持量的具体影响。以往研究显示,老年人个体特征对子女经济支持有一定的影响,[7][11]因此,本研究对老年人个体特征(包括老年人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居住方式、收入来源和生活自理状况等)进行控制,考察子女状况(包括子女的性别、排行、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和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的影响。因变量为过去一年中子女给老年人父母钱的数量。分析发现,老年人个体特征对子女经济支持影响较小,只有婚姻状况、居住方式和收入来源有显著影响。子女的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和居住方式对经济支持量有显著影响。在老年个体特征中,有配偶老人从子女那里得到的经济支持平均比丧偶老人多727元;和配偶居住的老人比独自居住的老人平均多得845元,其他居住方式(包括和亲戚居住等形式)的老人得到的经济支持比独自居住老人多1548元;依靠子女的老人从子女那里获得的经济支持平均比依靠本人的老人多1131元。从子女角度看,子女受教育程度越高,老年人从子女那里获得的经济支持越多,如受教育程度为大专的子女比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子女平均每年多给老人530元,而受教育程度在本科以上的子女平均每年会多给1081元。子女经济状况更能体现这种差异,经济状况一般的子女和经济状况非常富裕的子女相比,平均每年会少给父母1581元,而经济状况贫困和非常贫困的子女与经济状况非常富裕的子女相比平均每年少给2605元和3091元,差距非常大。居住方式上,和同住的子女相比,居住在北京以外的子女平均每年少给父母479元,和老人同一街道的少给577元,给的最少的是居住在其他区的子女,每年少给父母1419元。

三、结论

我们看到,城市子女给老年父母钱的比例并不高,数量也并不多。20世纪90年代,郭志刚和陈功利用1992年的《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分析表明,中国传统养老模式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阶段。[12]新世纪,研究发现大部分城市老人与子女之间没有任何经济交往,老人与子女的经济交流以游离型为主。[13-14]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社会保障的完善对代际经济支持的挤出效应。[15]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城市老人的生活来源已发生变化,退休金成为他们最主要的生活来源。[16-17]从性别看,无论是给老年父母钱的比例还是数量,虽然儿子稍微高些,但他们之间没有显著差异,女儿像儿子一样在养老支持中发挥实质性作用。这和以前徐勤的研究相比发生明显变化。近20年来,中国社会已发生深刻变革,快速增长的经济不仅影响父母与儿子之间的传统支持模式,也影响父母与女儿之间的支持模式,[18]具体体现在城市养老上,养老经济支持不仅是儿子的责任,女儿也开始承担经济养老责任。[19]在给老年父母钱的数量上,子女的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发挥着显著作用。受教育程度越高给的钱越多,在女儿身上更加明显;经济状况越好,给老年父母的钱越多。现代化过程中,虽然老年人的权威受到一定挑战,但在儒家思想影响下,传统家庭观念、法律和道德舆论仍旧对子女具有很强约束力,子女仍能够按照准则,在经济支持上进行理性调节。[7]从社会学角度看,社会交换是一种基于社会道德、情感支持或公义维护资源重新流动或分配的过程,其中,互惠是其基本原则,[20]对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子女,父母早期对他们的投资也较大,在他们获得收入时,也会给父母更多回报。尤其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下,女儿受教育程度和其回报数量成正比,更是社会交换的一种体现。虽然子女排行对其给老年人钱的比例上没有显著影响,但对其给老年父母钱的数量上有显著影响,子女排行越大,给老年父母钱的数量越多。阿德勒曾说过:“儿童在家庭中的位置可能会影响他与生俱来的所有本能、定向和天赋”,[21]强调影响一个人成长十分重要的环境就是他童年时在家庭格局中的位置,位置不同导致其承担角色不同,对所处环境中的人、事或物的感知程度和感知方式也不同,从而影响其一生的认知心理结构。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规范和制约中,作为家庭的长子,在家庭中有着和弟妹完全不同的身份和责任,在宗法文化长期影响下,长子文化性格普遍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牺牲精神。因此,长子以其与生俱来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别无选择地将有关家族和家庭的一切责任挑在自己的肩上,为姊妹做出榜样,表现在经济支持上,他们在给父母经济支持的可能性和数量上都会较多一些。子女居住距离对老年人经济支持产生显著影响,在以前的研究中,发现老人的居住模式和居住距离并不明显影响子女给予的经济支持。[6]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无论是在给钱比例上还是在给钱数量上,都是距离比较近和非常远的子女表现更好。深入分析显示,居住距离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不是支持老人,实质上发挥作用的是子女的受教育程度和经济状况,因为和老年人同住的子女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经济状况也相对较好,而那些距离老人较远的子女,也多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子女,他们有更强的能力向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当然,这种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是老年人的有意选择,还是子女之间的统筹安排,需要进一步探讨。

作者:丁志宏单位: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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