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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驼运业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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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驼运业研究

摘要:骆驼自草原民族驯化以来,就被用作转场运输、骑乘等。明末清初,以晋商为代表的汉族旅蒙商,借助明末“茶马互市”和清初统一新疆的军事和贸易活动,逐渐开始从事运输丝绸和茶叶,形成集商业和运输为一体的驼运业。自雍正年间开始到新中国成立,内蒙古回族不仅有了以回族为主体的驼运队伍,尤其在清光绪和民国时期出现了两个高峰期。20世纪50-70年代,随着公路、铁路运输的发展,逐渐走向终结。

关键词:丝茶驼路;回族驼运业

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在《丝绸之路》中说道:“中国政府如能使丝绸之路重新复苏,……必将对人类有所贡献,同时也为自己树起一座丰碑。”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正是对斯文·赫定的历史性回应。其中草原丝茶驼路历史上活跃于中国、俄罗斯、蒙古三国之间,主要以茶叶贸易为主,所以,又有“万里茶道”之称。国内外学界普遍认为,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的是19世纪末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因此,国内学界根据丝绸之路的地域性特征,提出“草原丝绸之路”等名称。草原丝绸之路经过的地区大部分是草原、沙漠和戈壁,骆驼是主要的运输工具,驮运的主要商品是丝织品和茶叶,又称为“丝茶驼路”。

1内蒙古回族驼运业的兴衰历程

内蒙古回族驼运业随着明末茶马贸易的开展和清初旅蒙商的军事运输应运而生,但未形成规模,不是驼运业的主力。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西征新疆葛尔丹汗,由于需要大量的军需物资运送,清政府鼓励内地商人进入蒙古腹地,并允许进行沿途贸易。清初旅蒙商参与清朝统一全国的军事、屯垦、朝贡活动。归化城旅蒙商大盛魁、天义德等商号,雇佣大量回族驼工参与运送军事物资和屯垦的“为数不少”。雍正五年(1727年)中俄签订《恰克图界约》,开辟恰克图为双方贸易商埠,逐渐取消“龙票”限制,内蒙古回族驼运业逐渐发展壮大,在各地建立起大小规模不等的“坐商”和“行商”。如在清雍正年间,归化城由三十多户养驼商户,其中回族居多。……到乾隆年间在归化城内回族中发展起来五大驼户,如禄氏等,拥有二、三百峰骆驼。”道光年间,“包头回族驼户增加至二十多家,同时出现了回族开设的驼店———太平店和万顺店。当时,回族驼户有三大家:马功的‘四盛公’,杨天福和韩富梁,号称‘三顶房子’养驼户,共有骆驼300多峰。……各家养驼不过20余峰。”光绪年间是内蒙古回族驼运业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光绪年间,随着左宗棠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和新疆建省,客观上促进了内蒙古回族驼运业的发展。当时,左宗棠征用了归化城和包头等地许多驼户,运送大量的军需物资到新疆,在归化城、包头、赤峰、丰镇隆盛庄、多伦诺尔等地形成较大的回族驼商和商帮。据赵俊统计,光绪年间,包头驼户中大户有3户,养驼300峰,中户22家,有驼525峰,小户有61户,养驼305峰,整个大中小驼户86户,养驼1030峰。“赤峰街里就有几家回民栓骆驼的。”在清末民国初期逐渐走向衰落,如包头“清末民初,回族驼户下降到50余家,驼数下降到700余峰。民国时期,内蒙古回族驼运业于1929-1937年间出现了第二次高峰期。1929年,随着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全国,加之大盛魁等走向衰落,回族驼运业不仅没有出现整体性的衰落,反而利用平绥铁路开通和开辟绥新新驼道等因素,逐渐发展壮大,出现了继光绪年间之后又一次高峰期。清末至民国时期,由内蒙古到新疆、蒙古的运输业“来自兰州和湟源地区的商队群几乎全部由回回穆斯林经营着。”“民国18年(1929年)以后,呼市的主要旅蒙商‘大盛魁’已经关闭,所以整个内蒙古回族驼户承担了丝茶驼路的主要工作。当时呼市回族驼户有骆驼五千多峰,……呼市回族驼运的每年营业额约30万银元。”据有关资料统计,1930—1932年,归化城的回族驼户有骆驼5000多峰,有的驼户是自营货物运往西北,有的是专门为客商拉脚。如归化城人称“曹百万”,1933年,曹家尚有骆驼800余峰,在奇台设有骆驼繁殖场,雇佣工人50余名。斯文·赫定说道:“当驼铃和马銮铃被代之以喧闹的汽笛和喇叭时,昔日的浪漫风情就所剩无几了。”新中国成立后,对内蒙古回族驼运业进行了改造和重组,成立了驼运社。最终在20世纪70年代被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代替,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2内蒙古回族驼运业的特点

内蒙古回族驼运业虽然具有整个驼运业的共性,但由于民族文化的原因,又具有自己的特点。

2.1有着独特的经商伦理内蒙古回族驼户和驼工,坚持自己的民族信仰和文化习惯,尤其受伊斯兰两世吉庆的生命观影响,在长期经商中,形成具有一定宗教特色的民族商业伦理,包括诚实守信、禁止高利盘剥、义利兼顾、公平买卖等。如回族驼户和驼工每年将自己的财产进行盘算,然后按照伊斯兰教法规定的比例(一般为1/40)算出天课,交给当地清真寺用于日常开支和学生学习费用。

2.2家族式经营管理从归化城的曹氏、逯氏、孙氏、刘氏、王氏的五大回族驼商的兴衰史来看,基本上以本家族的男性为主,从事商号的管理、经营和运输、驼场经营和管理等主要工作。马奎英指出:“归绥回商多以家族关系为轴心,以地域关系为辐射,以一次商业活动为目标。”今堀诚二认为:“回民当中多有隶属西庄且兼营驼户者,其中也有转行成为货商的。在个人经营的情况下,既无财东也无经理,完全凭借个人资本设立,而且也不施行学徒制度或伙计制度,只能采取以经营者极其家族劳动力为主的形式。个人经营的商户当然也需要雇佣人手,其中大多为亲戚朋友,由于不过是雇佣者而已,所以并无如合伙制店铺那样的身股,也无人身隶属关系。”

2.3大小兼有,以小为主,抵抗风险能力弱“在民国期间的回族商业队伍中,大量的是小商小贩。”如曹氏“德厚堂”在经历了蒙古国政府羁押之后,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杨氏的“福喜堂”在新疆盛世才统治期间,遭遇盛世才政府切断、禁止外省与新疆的联系的政策,导致由曹氏“德厚堂”和杨氏“福喜堂”共同持股成立的“新绥汽车公司”,截留在新疆,杨氏的财产损失惨重,以致最终走向衰落。包头市清朝时期只有3个大户,22个中户,61个小户,共86户,10130峰骆驼。清末民初时回族驼户下降到50余家,驼数下降到700余峰。以小规模为主的商业群体,在遇到外界风险时的抵御能力非常脆弱。

3内蒙古回族驼运的历史贡献

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为发扬丝茶驼路的诚信经营、宽容让利、民族互容互助、文化求同存异、开拓进取、协同合作等精神,积极融入内蒙古“中蒙俄经济走廊”战略提供了非常好的机遇。

3.1提高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为各族群众创造了就业机会内蒙古回族驼运业给当地带了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当时在归化城形成一定规模的驼庄、驼桥市场、驼社等,为当地政府提供了高额的税收。“驼运作为包头通向西北沙漠地区及蒙古草原地区独特的陆运工具,与黄河水运相辅,对包头经济的发展和西北地区的开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包头一个独特的行业。”驼运业不仅支持回族事业的发展,且为许多回、汉、蒙各民族就业问题提供机会。如与驼运业密切相关的养驼、训驼、驼工、驼牙子、通事行、屠宰、鞭杆行、皮毛和驼下水收购和加工等职业,为各族群众提供了就业机会。

3.2促进了草原丝绸之路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内蒙古回族驼运为草原、高原、农耕文化的交流,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互动,加强了国内各民族、各地区之间交往、交流和交融。如经棚回族驼运业中驼商和驼工都会说蒙古语,熟练到可以用蒙语与蒙古族拉家常,“有些人还与广大牧民结为干亲,认干儿子,干女儿,相互来往融洽,沟通了蒙、汉、回民族间的交往和感情。”带来了世界各种物质文和诸如宗教、哲学等精神文化交流。

3.3为新中国建设作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初期,内蒙古回族驼运为解放和修建青藏公路的历史贡献。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国家曾动用40000多峰骆驼组成大型驮队向西藏运输货物,其中就有阿拉善的骆驼。由于自然条件险恶,平均每行进1公里,就要留下12具骆驼的尸体。总之,草原“丝茶驼路”上的回族驼运队伍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财富,也为我国草原游牧文化和中原农耕文化及中西文化的交流起到了交流互动的作用,甚至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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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童斌1,2 单位:1.宁夏大学政法学院,;2.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