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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三重价值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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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三重价值分析

摘要:从思想史意义、理论方位和实践运用三重维度对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价值进行再审视,有利于继承马克思的精神财富和重温马克思的思想贡献,有利于以科学的态度坚持和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以“实践的唯物主义”立场超越法国唯物主义关于人与环境的“二律背反”,实现了对以往一切历史规律解释范式的革命性变革。由于在“两个发现”中处于核心位置,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硬核,它对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具有极端重要性。如果说20世纪的社会主义革命从实践上突破了西欧“五种社会形态”线性更替的特殊运动规律,那么,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最终破产和中国改革的生动实践,则进一步分别从反面和正面彰显了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普遍性和科学性。

关键词: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价值

21世纪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所发现的历史规律,就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就是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历史变革的规律。①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在谈到马克思所留下的精神财富时不仅首先强调“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且把“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思想”当作“学习马克思”的第一要务。②在当今时代的语境下对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价值进行多维审视,有利于重温马克思的深邃思想和缅怀马克思的历史功绩,有利于以科学的态度坚持和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

一、在人类思想史上的革命性意义

要考察诞生于19世纪的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价值,首先有必要从人类思想史的发展历程与逻辑中准确揭示其历史方位。人类对于历史规律问题的探索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创立,实现了对西方哲学史的革命性变革。③如果没有划时代的革命意义,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科学性就难以保证,其对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价值亦无从谈起。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一部分哲学家就热衷于探讨宇宙万物的本原问题,对世界作出了朴素的唯物主义的解释;而另一些历史学家则对人类自身的活动表现出兴趣,他们不仅以独特的方法记载大量的具体历史事件,更注重从其发展历程中揭示这些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这两方面的研究成果对于历史哲学具有开辟性的思想史意义,但其理论缺陷也很明显,即带有一定的宿命论色彩,表现为往往追求以某种超历史的意志或力量来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动因。中世纪的神学历史观把这个思想传统发展到极端。以奥古斯丁为主要代表的教父哲学虽然形成于古罗马帝国时期,但就其所宣扬的思想意识形态而言,这种哲学应当属于中世纪,它通过以新柏拉图主义论证基督教教义而为上帝创世论奠定了理论基础。奥古斯丁认为,“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两大阵营的斗争构成了人类历史,而这一历史的发展完全是由上帝的意志来决定的。较之教父哲学,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经院哲学,则借助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理性形式,进一步建立起了系统的神学历史观。这种历史观提出,上帝是安排宇宙秩序的“第一推动者”和“必然的实体”,决定着人类历史的运动变化及其因果关系。文艺复兴吹响了人文主义的号角,预示着近代历史哲学的创立。维科的《新科学》开创了从人类自身出发审视社会历史及其共同规律的传统。他不仅强调,世界是由人类自己而不是由上帝创造出来的,而且说明了以人类的共同本性为基础的历史必然性。当然,维科只是采取与人的发育相类比的方法来阐述人类历史发展的三个阶段,而未能科学阐释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④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从人与环境的关系出发探讨历史的发展问题。“人是环境的产物”命题是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孟德斯鸠提出“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土壤、气候、地域等自然条件对民族性格、宗教性质、政治生活和商业发展具有重大的制约作用。这种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忽视人对环境的改造作用,因而并不能有效解释复杂的社会生活。为反对君主专制和宗教神学,爱尔维修等人则将目光转向社会环境。他们提出,由于社会环境决定风俗和道德、支配着人的意志,所以只有通过变革政治法律环境才能实现对人的改造;而要改变“人们的偏见统治世界”的社会状况,需要依靠天才人物的理性和深厚学识,特别是应当彰显他们在领导立法和教育等方面的关键性作用。这样,就产生了关于“人是环境的产物”与“意见支配世界”的“二律背反”。值得强调的是,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是平等的,但他们在社会状态中由于交往和互相评价而产生的“意见”,构成了不平等的最初起源;而随着冶金术和农业技术的发明,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私有制开始出现,于是“承认不平等”的观念和法律被固定化,少数人追求利益的行动不断加剧人类被奴役和压迫的贫困状况。撇开其中蕴涵的关于“意见支配世界”的思想痕迹,卢梭的见解与马克思的历史观具有某种相似之处。沿着卢梭开辟的进路,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和法国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们深信:只有用财产关系才能合理说明政治法律制度的起源,而由财产关系所引发的经济利益的斗争,构成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因。遗憾的是,他们和卢梭一样,最终都未能真正突破以“人的智慧”或“人的天性”来解释人类历史进程的思想范式。只有在人性之外找到既能制约“环境”又能制约“意见”的因素,才有可能说明和解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源。黑格尔以一种奠基于宏大历史感基础之上的思维方式,详细论证了这一因素就是“绝对精神”。在他的眼中,人类社会历史是按照客观规律来运行的,由于历史必然性始终受到绝对精神的支配,故而所谓的世界历史不外是绝对精神自身的辩证运动罢了。如此一来,历史规律就被赋予了神秘化的色彩。对于黑格尔的这个思想,恩格斯评价道:“真正的关系因此颠倒了,头脚倒置了,可是实在的内容却到处渗透到哲学中……他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尽管他的历史哲学中的许多东西现在在我们看来十分古怪,如果把他的前辈,甚至把那些在他以后敢于对历史作总的思考的人同他相比,他的基本观点的宏伟,就是在今天也还值得钦佩……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直接的理论前提。”⑤在黑格尔之后,历史学的一大任务,是在“绝对精神”之外找到历史的真正根源,真实揭示出能够反映历史的本质和特性的内在规律。众所周知,费尔巴哈曾做过这样的努力,但最后却以失败告终。这个任务的真正解决,是由马克思来完成的。通过对西欧资本主义社会的现状、历史和未来的研究,马克思解决了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他不仅超越了古希腊和中世纪思想家对历史规律问题的认识,还以一种全新的历史观创造性地扬弃了文艺复兴以来的历史哲学,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揭示出历史本身所蕴含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马克思通过创立历史规律理论,真正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哲学革命。这至少表现在相互联系的两大方面:一是他从现实生活世界的物质生产中找到了历史的真正发源地,超越了古希腊以来以理念、实体、上帝、绝对精神、自然物质等为原初范畴所构建的历史学解释范式;二是他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阐明,对历史规律与人的主体性的关系的厘清,不仅彻底扬弃了历史的宿命论或机械论思想,而且完全克服了以抽象人性来说明历史和历史规律的观点的局限性。一言以蔽之,马克思在探索历史规律问题过程中的哲学革命,为人类把握历史的根源及其发展动力提供了科学的思想基础。那么,马克思为何能实现对历史规律理论的革命性变革?原因不仅与他所创立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理论立场紧密相关,同时也离不开他对科学方法论原则的坚持。倘若说前者明确了马克思不同于其他哲学家的理论出发点,那么,后者则为其发现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提供了方法论依据。立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理论立场,他化解了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冲突,解决了“人是环境的产物”与“意见支配世界”的“二律背反”。在此基础上,由于坚持理论斗争和实践批判相统一、从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唯物的历史辩证法等方法论原则,马克思进一步敏锐地发现了历史的真实规律,从而划时代地实现了关于历史规律的哲学革命。

二、在马克思“两个发现”中的地位在发展

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向度考察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价值,不仅应当把握其在人类思想史上的革命性意义,同时还要深入研究它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只有如此,才能合理地揭示出它对于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和意义。由于马克思思想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主体内容,所以只要准确说明历史规律理论与马克思思想的关联,就可以揭示出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马克思的思想涵盖方方面面的内容。马克思的研究兴趣非常广泛,涉及历史学、法哲学、政治经济学、思想史、社会学、数学等众多领域,而且难能可贵的是,他并不是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式地考察这些领域,而是大多产生了自己的深刻见解。恩格斯曾指出:“马克思在他所研究的每一个领域,甚至在数学领域,都有独到的发现,这样的领域是很多的,而且其中任何一个领域他都不是浅尝辄止。”⑥通过对各个领域的深入研究,马克思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思想,这些思想的总体被后人概括为“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那么,在马克思的全部思想中,历史规律理论究竟处于何种位置?只有结合马克思一生中最重要的理论贡献———“两个发现”,才能深刻解析这个问题。何为“两个发现”?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一文中概括道:马克思不仅“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第一个发现),而且“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第二个发现),而“一生中能有这样两个发现,该是很够了”。⑦学术界则通常把“两个发现”的内容归结为“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这种理解亦有相应的文本依据,那就是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的一段表述:“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于马克思。由于这两个发现,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⑧比较恩格斯的两处文本,对于“第一个发现”而言,具有狭义和广义的两种理解:“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与“唯物主义历史观”。两者不仅不是冲突的,反而具有本质一致性。这种一致性表现在,马克思发现人类历史规律的思想进程,也即他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过程。恰恰是由于这个原因,有学者在概括马克思的“第一个发现”时,就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论述:“揭示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发现了唯物史观。”⑨当然,“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外延显然要更大,它除了包含“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以外,还包括其他内容。而关于“第二个发现”的表述,两处文本并无实质性的差异,所谓“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就是发现“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因此姑且可以把“第二个发现”统一理解为“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从“两个发现”出发审视历史规律理论在马克思思想中的地位,要根据对“第一个发现”的不同理解分别进行阐述。当把它解释为“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时,历史规律理论就相当于“第一个发现”,此时,它与“第二个发现”是什么关系?所谓“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指的是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也就是历史规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实现方式。众所周知,马克思在1844-1846年通过提炼这一特殊规律发现了历史的一般规律,并用这一规律指导他以后的研究工作,进而通过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全面深化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认识。因为“第一个发现”与“第二个发现”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后者也是历史规律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退一步讲,即使历史规律理论只相当于“第一个发现”,但是由于它与后者之间存在本质的联系,故而依然可得出结论: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构成“两个发现”的最重要的内容。当把“第一个发现”理解为“唯物主义历史观”时,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在其中究竟处于何种地位?这首先涉及对唯物主义历史观核心观点的理解。

有学者把它概括为“三大基本观点”———生产的观点、阶级的观点、群众的观点,并强调如果不承认马克思的“阶级的观点”,“就等于阉割了唯物史观”。瑏瑠这一见解无疑是深刻的,但为了更好地回答前述问题,还可作进一步的完善。实际上,唯物主义历史观包括三个部分的核心观点:一是关于广义的经济基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总体)决定社会历史的“历史基础论”;二是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构成历史发展根本动力的“历史规律论”;三是关于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力量的“历史主体论”。这与上述“三大基本观点”说的区别在于,后一种概括把“生产的观点”一分为二为“历史基础论”和“历史规律论”,而把“阶级的观点”归入“历史规律论”。主要原因有:其一,“历史基础论”与“历史规律论”虽有本质关联,但是也要加以区分,否则很有可能会导致把历史的前提条件与历史的发展动力混为一谈;其二,在谈论唯物主义历史观时,当然不能忽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只是由于阶级斗争学说本身以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为根据,后者相对而言具有逻辑先在性,因此把它看成“历史规律论”核心观点的延伸似乎更为妥当。在这种意义上,“历史规律论”构成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核心观点之一,那么,它与“历史基础论”和“历史主体论”分别是何种关系?在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具有根本性,而这个矛盾的两个方面总和起来恰恰构成历史的基础。没有客观的历史基础,就不会有历史规律;而没有历史规律,历史基础就成了静止的、抽象的“空洞物”。即是说,“历史基础论”构成“历史规律论”的前提条件,反过来后者又是前者具有现实性和彰显价值的体现,这展现了它们之间的本质关系。再来看“历史规律论”与“历史主体论”的关系。一方面,历史规律不是外在于人的,而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其客观性奠基于主体选择的合力的客观性之上;而另一方面,亦不能忽视历史规律对主体活动的作用,原因在于,人们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如果历史完全由偶然性所控制,那么,人的活动就表现为纯粹的盲目性。概言之,“历史规律论”的缺失,将导致“历史主体论”变得不可理解,反过来也是一样。由此可见,关于历史主体的思想与历史规律理论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关系。归结起来,在作为“第一个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三个部分核心观点中,历史规律理论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历史规律论”使“历史基础论”和“历史主体论”变得更加真实,从而使得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变得更加真实。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历史规律理论,这个意义上的“第一个发现”就不复存在。进而言之,由于历史规律理论与“第二个发现”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因而可进一步推导出以下判断: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构成“两个发现”的核心内容。总体上看,无论是对“第一个发现”作何种理解,都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在马克思一生中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即“两个发现”中的重要地位。在第一种情况下,历史规律理论是“两个发现”中最重要的内容,它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极端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第二种情况下,这一理论是“两个发现”的核心内容,因而也构成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硬核。

三、在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现程度

对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价值的把握,不仅体现在思维认识方面,更体现在实践运用维度。马克思曾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瑏瑡同理,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这一理论满足运动需要的程度。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彰显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价值性,应当从实践论证这一“事实”的角度审视其“价值”。马克思之后的社会主义实践究竟“证实”还是“证伪”了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对这个争议性问题的厘清,有利于为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合理性提供学理辩护。从19世纪来看,马克思创立历史规律理论是解决欧洲社会时代课题的客观需要。资本主义社会为何存在异化劳动现象和爆发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向何处去?欧洲工人运动的出现以及它们频频遭遇失败的原因何在?无产阶级向何处去?只有发现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历史作用,马克思才有可能正确回答这些时代性问题,才能为无产阶级运动提供科学思想指导。正是由于揭示了历史演进的内在规律,马克思才得以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从而把社会主义从“空想”推向“科学”的发展阶段。关于这个判断的依据,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作了深刻的阐述。可见,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对于19世纪无产阶级运动有着独特的历史意义。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一理论在20世纪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实践效应?深刻解析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实践价值,最重要的是要阐明其在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中国社会主义革命、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等标志性历史事件中的运用状况和实现程度。二月革命结束了沙皇俄国的统治,但是由于当时无产阶级的觉悟水平和组织程度不高,革命的成果落到资产阶级及其临时政府的手中。列宁在《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中提出了俄国由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但这一理论遭到伯恩施坦、考茨基、普列汉诺夫、苏汉诺夫等人的强烈反对,他们纷纷认为:按照马克思所揭示的“五种社会形态”线性演变的历史规律,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经济充分发展的俄国,根本不具备建成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条件。瑏瑢其实,这是对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误读,是对这一理论与十月革命实践之间的相容性的否定。事实恰恰相反,“十月革命从实践上突破了西欧‘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特殊规律,却进一步证明了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即他和恩格斯反复强调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瑏瑣。马克思曾指出,随着地域的个人逐步为世界历史性的个人所取代,共产主义革命的发生“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瑏瑤。这就是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多国同时发生论”(资本主义文明国家)。所谓“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表明“多国同时发生论”的判断依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在晚年,马克思虽然提出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但同时认为这种可能性实现的前提条件是“西欧无产阶级革命已经同时取得了胜利”。而列宁则根据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的新特点,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的观点,提出著名的“一国胜利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他深刻论述道:“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或者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瑏瑥这个观点与马克思思想的相同点在于,二者的逻辑根据都是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历史规律,而造成两种不同结论的主要根源,在于社会历史条件的深刻变化: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历史进步的深层根据,它只有和具体的实践条件相结合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才构成影响历史发展的真实动因。与“多国同时发生论”一样,“一国胜利论”同样具有自身的历史合理性。

20世纪初,由于新科技革命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以生产和资本的集中为基础的垄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形成,而这又进一步激发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由此,资本主义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与之相对应的严重后果是,各国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必然导致帝国主义之间矛盾的加剧,引发争夺殖民地的战争。这时,革命就有可能在俄国这一帝国主义链条上的薄弱环节取得突破。二月革命以后的俄国,由于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无能统治,各种社会矛盾变得极其尖锐,工人阶级表现出强大的革命性。在列宁“一国胜利论”的直接指导下,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十月革命的爆发具有客观性,这种客观性奠基于作为历史主体的无产阶级的合力的客观性之上。十月革命使社会主义制度在苏维埃俄国成为现实,它对中国等其他国家的无产阶级运动影响颇深。曾强调,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当然,中国革命不是十月革命的简单翻版,中国之所以能在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前提下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由历史规律的理论逻辑和自身国情的现实逻辑共同决定的。早在明朝中后期,中国就已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但封建制度大大延缓了其发展的速度。鸦片战争的爆发是中华民族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它开启了中华民族被奴役的百年屈辱史。帝国主义国家为缓和国内社会的基本矛盾,加快对华侵略和攫取政治经济利益,使中国人民遭遇空前的苦难。中国向何处去?中国人民如何才能取得反抗封建统治和外来欺凌的胜利?由于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的破坏,因而,从根本上改变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但诸多仁人志士和先进分子并无力改变这种状况,而事实证明,资本主义的救国方案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在十月革命的直接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得以成立,并逐步领导人民进行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不仅改变了中国的上层建筑,同时也使国家经济生活的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倘若说20世纪的社会主义革命突破了“五种社会形态”线性更替规律的特殊性,那么,“苏联模式”的失败和中国改革的成功实践,则进一步分别从反、正面彰显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普遍性。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在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笔,它不仅在较短时间内推动了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进程,而且对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和二战后苏联经济的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个模式下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和意识形态,逐渐违背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然而,斯大林并没有正视矛盾的发生,他以一种机械论的思维理解历史规律,强调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已经完全适应。这种排斥对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不同探索的意识形态教条,导致了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苏联模式”凝固化。在斯大林之后的苏共领导人,未能与时俱进地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发展,而是日益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只能依靠改革。遗憾的是,从赫鲁晓夫到勃列日涅夫再到戈尔巴乔夫等苏共领导人,不顾实践发展的新情况,逐渐脱离了人民群众的改革诉求,他们要么不能进行有效的改革,要么就是以“彻底的改革”抛弃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意识形态。苏联的解体是背离和否定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以教条主义态度对待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结果。中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社会主义改革进程,而改革就是要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协调社会基本矛盾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

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其标志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作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这一制度的基础是土地公有制,其主要形式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通过改变以生产队为单位的生产模式,农村的生产关系得到调整完善,这进一步释放了农村生产力的活力。把调整和完善经济体制作为工作的突破口,促进经济基础适应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中国农村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的关键,而这为推进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1956年以后,中国已经消灭剥削制度,社会主义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社会主义更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优越性并未得到充分彰显。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瑏瑦。计划经济体制虽有历史合理性,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其弊病日渐显露,这主要表现在: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过多过死,自上而下的“条块分割”现象比较严重,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与企业的经营职能没有实现有效分开,忽视商品经济的功能和市场的调节作用,分配上坚持平均主义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不仅标志着改革重心向城市的转移,更明确了改革的主攻方向和目标:把增强企业活力作为中心环节,发展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推进政企职责分开、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党的十四大进一步指明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而到20世纪末中国得以完成经济体制从计划到市场的转轨。“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瑏瑧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社会主义经济的活力日益涌现,这同时带动了政治、文化等其他方面的改革。概言之,改革是适应和推进中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需要。进一步讲,当前所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新的矛盾积累倒逼出来的。比如,市场与政府、民主与法治、思想解放和意识形态控制、利益分化和公平正义、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等一系列矛盾,都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因而必须通过改革来化解这些矛盾。瑏瑨由此断定,中国的改革有力地彰显了马克思历史规律理论的实践指导价值和意义。

作者:李国泉 单位: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