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知识产权民事执行难的法哲学探讨范文

知识产权民事执行难的法哲学探讨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知识产权民事执行难的法哲学探讨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知识产权民事执行难的法哲学探讨

摘要:法律的生命在于其执行,民事强制执行的顺利实现与否,影响着一个国家裁判制度的威慑力。尤其是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本文通过法哲学研究法归纳了知识产权执行难问题解决的理论依据,对长期司法实践中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归纳形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并从执行立法、司法权威、外部联动三个方面提出了破解执行难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立法保障;司法权威

一、知识产权民事执行难的现状及问题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不仅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面临诸多挑战,而且判决后的执行也存在许多新特点,面临很多困难。解决执行难问题并不仅是法院、申请人和被执行者三方的事,其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所有相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责无旁贷的履行协助义务,但事实却是广大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单独战斗,得不到相关协助执行者的支持。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需要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如涉及商标、商号等案件执行时,需要工商部门的配合;涉及专利方面的案件执行时,有时需要专利管理机构的配合;涉及互联网域名等案件的执行时,需要互联网管理机构的配合等等。

二、知识产权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知识产权民事执行立法不足

首先,我国目前关于民事执行的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大都是一些较为原则性的规定,并且以立法形式确定的很少,多数以司法解释和法院内部规定的形式出台,不仅效力层级低,而且影响范围有限。对知识产权的执行更是没有专门的篇章规定,知识产权执行的对象、手段、重要制度存在缺失,执行手段有限,执行措施单一,许多重要制度也没有体现,执行豁免就是其中一项。

(二)对被执行人制裁不力

由于制度缺陷以及机构设置上的系列问题,出现了许多执行不能的状况,导致被执行人潜意识里认识到不为法定义务的成本过低。从被执行人责任承担方式来看,知识产权案件大多涉及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承担,在涉及侵犯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以及诋毁商誉、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时,权利人往往会主张侵权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要求在报纸、网站或相关杂志上刊登声明等。

(三)对当事人知识产权权利的救济缺乏

执行过程中,执行庭接到生效法律文书,便依职权采取执行行为,在此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难免会对执行行为产生异议,面对这种异议,法律上给予何种救济措施,我国并没有具体的规定。知识产权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没有得到及时履行,导致权利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无法维持,被迫停工、停产、减员,尤其是高科技型企业,这无疑会极大地打击高科技型企业的创新积极性,不利于创新型社会的建设。

三、知识产权民事执行难解决对策建议

(一)单独制定一部可操作性强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强制执行法—有法可依

针对我国目前执行难的问题,制定一部专门独立的强制执行法已是迫在眉睫。具体要求体现在:以保障知识产权被侵权一方的合法利益为基本原则;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扩大保全范围。在知识产权执行立法原则上应当把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程序性规范的协调。

(二)捋顺机构设置,审执分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国家要利用公权力实现对私权利的救济,就必须设定相应的公力救济机关来具体实施和保障。公力救济机关应分为两种,审判机关和执行机关。二者是同一诉讼程序中的两种不同性质的过程。应将其职能尽可能的单一化、明确化和具体化,单纯负责具体执行措施的开展,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由于有些知识产权执行案件所涉及范围广,加之司法资源有限,法院也不可能去依次执行,委托执行就成了当仁不让的选择。

(三)知识产权民事执行违法制裁刑罚化

在《刑法》中,具体界定不履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增加妨害强制执行裁判罪,制裁其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强制性义务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民诉法》中,明确关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的强制措施,并在以往原则性的规定下将妨害执行行为全文加以详细规定,严格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清偿义务。对被执行人有能力、有条件履行而不履行,而对申请人造成严重损失或者造成严重伤害时,应该对被执行人处以刑罚。

(四)树立国家司法威信树立司法机关

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应建立高素质的司法执法队伍,来赢得社会的信任。为此,还要提高司法人员的准入门槛,建立严格的遴选制度,足额配备执行人员,加强执行队伍综合素质培养、纪律作风建设,为中国法制事业挑选一批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司法人员。

[参考文献]

[1]江必新.如何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J].人民论坛,2017(03):6-9.

[2]魏小毛.新司法解释破解知识产权案执行难[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3-07-24.

[3]苏鹏,徐兴华.论知识产权的强制执行[J].法制与社会,2011(14):109-111.

[4]陈云祥.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执行情况分析[J].人民司法,2010(15):64-66.

作者:刘陈1;李紫荆2;万鲲鹏2;蔡政英2 单位:1.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