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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交通伤害家庭影响因素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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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交通伤害家庭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目的了解广州市某区小学生交通伤害相关家庭影响因素,为儿童交通伤害预防干预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两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抽取广州市某区4所小学1029名学生及学生家长,回顾性调查学生2015年9月-2016年8月一年内交通伤害发生情况,并对学生家长进行一般家庭情况调查及伤害知信行模式调查。结果该区小学生交通伤害发生率为2.14%,男生(3.01%)高于女生(1.2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980,P=0.046)。家长的文化程度不同、家长交通伤害相关知识得分是否合格、家长对骑自行车使用头盔对降低交通意外伤害对人体造成的影响认识态度不同、家长对孩子使用自行车头盔的意愿不同,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家长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孩子的交通伤害发生率为13.5%,以此作为参照组,家长文化程度为初中、高中/中专,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率为1.43%(OR=0.093,95%CI:0.029~0.300),家长文化程度为大专、本科及以上,孩子的交通伤害发生率为2.08%(OR=0.136,95%CI:0.043~0.429);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在对学生性别、家长文化程度进行校正后,家长认为骑自行车使用头盔对降低交通意外伤害对人体造成的影响起重要或部分作用(OR=0.145,95%CI:0.037~0.573)是学生交通伤害发生的保护因素。周围认识的人有使用某种防护用品会促使家长更有意愿使用或尝试使用该种防护用品。结论广州市某区小学生交通伤害发生情况不容忽视,受家庭因素影响,应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减少伤害的发生。

关键词:小学生;交通伤害;家庭影响因素

道路交通伤害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影响青少年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在《世界预防道路交通伤害报告》中指出:中低收入国家的儿童道路交通伤害会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而不断上升[1],道路交通伤害是5~14岁儿童的第2位致死原因和儿童首位致残原因[2]。在我国,交通伤害已经成为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3-8],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伤害的弱势群体,其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明显,应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9]。为了解广州市某区小学生交通伤害流行特征及其家庭影响因素,为学生交通伤害的发生及预防提供理论参考依据,采用自行编制的问卷对该区2015年9月-2016年8月一年内小学生交通意外伤害发生情况进行回顾性调查,并调查学生家庭一般情况及家长交通伤害相关知识的认知和知晓、家长周围的环境规范、家长使用相关防护用品的意愿等情况。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采用两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第一阶段在该区随机抽取四所小学,第二阶段按小学年级分层,小学一至三年级为小学低年级层,小学四至六年级为小学高年级层,每层随机抽取一个年级作为调查年级,最后从随机抽取的四所小学中,每所小学按抽中年级对该年级的所有学生及其家长作整群调查。调查为实名调查,调查对象对调查内容均知情同意。共对1038名小学生及其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剔除未应答及不合逻辑的问卷后,共回收学生及家长问卷各1029份,有效应答率99.1%。其中男生532人,占总人数的51.7%,女生497人,占总人数的48.3%。

1.2方法

1.2.1调查内容

采用自行编制的问卷,对学生进行交通意外伤害情况回顾性调查,调查2015年9月-2016年8月一年内学生交通伤害的发生情况;对学生家长进行家庭一般情况调查及知信行模式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家长文化程度、家长工作、家庭年收入、孩子是否为独生子女、家长交通伤害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家长周围的行为规范及家长对孩子使用防护用品的态度等。家长问卷中设有13道交通伤害相关知识题目,其中11道为单选题,2道为多选题。主要询问家长一些交通规则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如“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的信号是什么?”等,根据家长对13道题目的作答情况进行赋分,答对1题得1分,答错得0分,满分为13分,得7分以上为交通伤害相关知识及格,得7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家长对使用防护用品的态度设有6道题目,主要询问家长对于使用防护用品的态度及他们让孩子使用防护用品的意愿,如“您认为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戴头盔有必要吗?”、“您认为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戴头盔会降低交通意外伤害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吗?”等。家长周围的环境规范设有2道题目,主要询问家长身边认识的人有没有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习惯,题目为“您身边认识的人会让他们的孩子在公路上骑自行车的时候戴头盔吗?”、“您身边认识的人会让他们的孩子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吗?”

1.2.2调查方法

进行调查时,学生调查采取自填结合理解不清楚时询问调查员方式进行,所有问卷均当场收回,若发现错填、漏填等情况,立即返回调查对象重新填写。家长问卷发给每位学生,让其带回家让家长填写,要求由日常陪伴被调查学生时间最多的监护人作答,第二天交回,并及时对回收问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通过电话询问和核对。

1.2.3交通伤害的诊断标准

本调查参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10》及相关文献,伤害统计对象定义参考多篇国内文献,采用王声湧[10]教授2004年提出的伤害定义,并结合交通伤害的特点,由行进中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碰撞或事件导致的伤害并具备下列2种情况之一者可判断为受到交通伤害:①医疗单位诊断为交通损伤;②因损伤请假(休工、休学、休息)1d以上。

1.3统计分析

数据采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并进行数据录入和管理,剔除未应答或不合逻辑的问卷后,使用SPSS20.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根据不同的数据类型,采用单因素分析方法对学生交通伤害发生的家庭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筛选出对学生交通伤害的发生有统计学意义的家庭影响因素后,采用logis-tic回归进行多因素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交通伤害发生情况

调查对象共1029名小学生,于2015年9月-2016年8月一年内共有22人发生交通伤害,交通伤害发生率为2.14%(22/1029)。调查发现的22例学生交通伤害中,受伤原因最多的为骑自行车,共有11例,占50.0%,见表1;因交通伤害产生的诊治费用平均为2542.22元;因交通伤害导致的平均缺课天数为5.67d;22例学生交通伤害均为可恢复的损伤,至调查时所有病例已完全康复。

2.2学生交通伤害发生的家庭影响因素分析

2.2.1学生一般人口学特征对学生交通伤害发生的影响

发生交通伤害的学生中,男生交通伤害发生率为3.01%(16/532),女生伤害发生率为1.21%(6/497),男生交通伤害发生率高于女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980,P=0.046);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学生之间交通伤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不同民族之间学生交通伤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2.2学生家庭一般情况对学生交通伤害发生的影响

学生家长文化程度不同,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410,P=0.001);孩子是否为独生子女、家长的工作不同、家庭年收入不同,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2.3家长交通伤害相关知识知晓情况对学生交通伤害发生的影响

答对全部题目的家长只有115人,占接受调查家长人数的11.2%。正确作答率在60%以下的题目有2题,分别为“过马路时应该先看左边,走到路中央时再看右边,这种说法正确与否?”(知晓率33.3%)、“未满多少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知晓率56.8%)。

2.2.4家长对使用防护用品的态度对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的影响

统计结果显示,认为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戴头盔对降低交通意外伤害对人体造成的影响起重要或部分作用的家长与认为完全不起作用的家长之间,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347,P<0.001);家长对孩子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戴头盔的必要性态度认识不同、对孩子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必要性态度认识不同、对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会降低交通意外伤害对儿童所造成的损伤态度认识不同,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2.5家长对孩子使用防护用品的意愿对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的影响

孩子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时,建议孩子不使用或不让孩子使用头盔的家长,孩子交通伤害的发生率为6.78%,建议孩子使用或一定要孩子使用头盔的家长,孩子交通伤害的发生率为1.86%,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306,P=0.038)。家长对孩子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意愿不同,孩子交通伤害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2.6学生交通伤害发生影响因素的多因素分析

对学生交通伤害发生的影响因素进行二分类logistic多因素回归分析,以交通伤害是否发生作为因变量,从单因素分析结果中筛选出5个有统计学意义的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学生的性别、家长的文化程度两个变量作为不可改变的因素直接都进入(Enter)模型;家长交通伤害相关知识得分、家长对骑自行车戴头盔降低伤害的态度、家长对孩子骑自行车时戴头盔的意愿三个变量采用逐步法进行分析,变量入选的显著性水准为0.05,变量剔除的显著性水准为0.10。结果显示,在对学生性别、家长文化程度进行校正后,家长认为骑自行车使用头盔对降低交通意外伤害对人体造成的影响起重要或部分作用是学生交通伤发生的保护因素(OR=0.145,95%CI:0.037~0.573,P<0.001)。家长交通伤害相关知识得分及家长对孩子骑自行车时戴头盔的意愿因素被剔除,未能进入模型。最终基于该模块建立的模型卡方值为24.026,P<0.001,显著小于0.05的水平。

2.3家长周围的环境规范对家长让孩子使用防护用品意愿的影响

以家长让孩子使用某种防护用品的意愿为因变量(建议他不使用或不让他使用=0,建议他使用或一定要他使用=1),将身边认识的人是否让他们的孩子使用某种防护用品作为自变量(全部都会或部分会=1,全部都不会=2)。采用单因素logistic回归对家长让孩子使用防护用品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统计结果显示,如果家长周围认识的人全部都会或部分会让孩子骑自行车使用头盔,家长建议或一定要孩子骑自行车使用头盔的率为95.3%,而如果家长周围认识的人全部都不会让孩子骑自行车使用头盔,家长建议或一定要孩子骑自行车使用头盔的率只有81.5%(OR=0.216,95%CI:0.137~0.339);如果家长周围认识的人全部都会或部分会让孩子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家长建议或一定要孩子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率为92.7%,而如果家长周围认识的人全部都不会让孩子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家长建议或一定要孩子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率为70.5%(OR=0.187,95%CI:0.108~0.323)。家长周围认识的人有使用某种防护用品会促使家长更有意愿使用或尝试使用该种防护用品。

2.4家长没有让孩子使用防护用品的原因

在调查中,在孩子在路上骑自行车时,建议孩子不使用或不让孩子使用头盔的家长有59人,其中42人认为使用头盔不方便,很麻烦,所以没必要,占71.2%,16人认为主要是受从众心理影响,路上戴的人不多,自己戴会很奇怪,占27.1%,还有1人对原因没作答;建议孩子不使用或不让孩子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家长有45人,其中34人认为孩子已经大了,不需要用或认为孩子坐后排,不打闹,有大人陪同,所以不需要用,占75.5%,8人认为使用不方便,太麻烦,占17.8%,3人认为发生伤害的情况很少,不需要用,占6.7%。

3讨论

道路交通伤害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本次调查广州市某区小学生交通伤害的发生率为2.14%,低于谌丁艳等[11]报道的深圳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率(5.75%),也低于陈建东[12]报道的汕头市初中生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率(11.9%),高于段佳丽等[13]报道的北京市中小学生交通伤害发生率(0.52%),也高于施红等[14]报道的厦门城区中小学校学生交通伤发生率(1.8%)。在该区发生的小学生交通伤害中,男生交通伤害发生率高于女生,与韩成星等[15]、姚玉华等[16]、梁海丽等[17]报道相同,这可能由于相对于女生而言,男生更加活泼好动,活动范围更广,因此发生交通伤害的可能性更高。该区家长交通伤害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较低,正确作答率最低的两道题目都是与骑自行车及在马路上行进中需注意的规范及准则有关,而在该区小学生发生交通伤害的原因顺位中,由骑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伤害最多,其次为走路时发生的交通伤,现在共享单车在城市中的使用越来越多,也存在不少12岁以下小学生使用共享单车的情况[18],家长对准许孩子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年龄的知晓率低问题,需引起重视。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很多知识都来源于家庭的教育,家长对交通伤害相关知识知晓越多,孩子交通伤害的发生率越低。该区在开展学生交通伤害的预防干预中,要注重提高家长交通伤害相关知识的知晓率。由于该区小学生交通伤害多由骑自行车引发,故在该区骑自行车时是否使用自行车头盔成为伤害发生的重要影响因素。家长对孩子使用防护用品的认知、态度正确、使用意愿高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学生交通伤害的发生。而家长周围认识的人有使用某种防护用品会促使家长更有意愿使用或尝试使用该种防护用品,周围认识的人中,全部或部分使用某种防护用品时,家长让孩子使用该种防护用品的意愿比周围认识的人都不使用该种防护用品的家长高。而且,不让孩子使用或不建议孩子使用防护用品的家长,大部分是由于觉得麻烦,使用不方便或是周围没人用,也存在一部分家长对防护用品的性能及合适使用年龄不了解,如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合适使用人群是12周岁以下儿童,但仍有家长认为孩子读小学已长大,不再适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所以在对家长进行的使用防护用品教育干预中,除向家长强调防护用品对降低儿童交通伤害的作用外,还应进行性能及适用范围的知识普及,可尽可能尝试使用同伴教育方式以提高家长让孩子使用防护用品的比率。

作者:钟秋颖,谭志勇,刘顺玉,彭明益,曾君玲,杜春生,罗昔儿单位: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