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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重庆市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商品市场十分活跃。各行各业都^强调经济效益,掀起创新牌,争名牌的热潮,已经注册商标的商品达2762个}开设各种交易市场8000多个;交易商品5500多种,流动经商人员达100多万人。?在商品繁多,市场开放,经商人员复杂,管理规章制度一时跟不上的情况下,假冒商标违法犯罪活动也乘机猖獗起来。1987年以来,工商部门査处全市商品市场违章违法案件22〇00多件;其中,假冒商品、商标的案件就达6600件,占30%。当前,重庆市假冒商标犯罪情况的态势是:印制厂家:“造”,商品产者“冒”,不法人员“销”。面广人多,相当严重。
一、假冒商标违法犯罪出现五多
全市在改革中发展起来38239个乡镇集体企业、185122个个体企业。70多万无照经商人员,与国营企业在商品生产、销售上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一些土法上马,成本高、质量差,产品无销路的企业和不法人员为了多赚钱,见利忘法,在“假冒”上大做文章,肆意伪造、仿造、购销假商标,制销各种冒牌的“名牌”商品。仅1987年,全市商品市场的违章违法案件就达1.8万多件,其中假冒案件5535件,比1986年上升22%s假冒商品品种15〇多个。有关部门在对1.4万多个国营、集体、个体的商业、粮食、生产厂家检查中査获:非法印制和假冒的商标标识2285.7万多套;冒牌商品42万多件;搞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有3397个,占检査数的23.1%。目前,重庆市假冒商标违法犯罪的严重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多”:
(一)假冒的单位,以集体和个体居多。在商品生产、流通中,搞假冒商标的集体和个体企业占假冒单位总数的90%以上。过去搞假冒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多是一蜜国营和老集体单位;现在大多数是新办的乡镇企业、个体户或无业人员。一年多秦,全市査出有假冒违法行为的单位9636个;其中国营629个,占6,5%!集体2088个,占21.7%;个体6919个,占71.8%。重庆市中区个体、无业闲散人员搞假冒的竟占区假冒违法总数的90%以上。今年3月,市中区工商局检査队抽査了 10多家销售“金兔”牌羊毛衫的集体商店和30多个柜台,除一家真格“金兔”牌羊毛衫外,其余全是冒牌货。当场査获冒牌“金兔” 一百多件。
(二)违法人员以个体商贩、城镇无业者、农村人员、集体企事业职工、干部居多。这五部分违法人数全市达44800多人,占搞假冒总人数的85,8%。江北县经营服装、皮鞋加工的17000多名个体者,有假冒行为的达14000多人,占个体者总数的86%。
(三)作案方式以团伙、合伙作案居多。当前,假冒商标的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完整性。过去,搞假冒商标违法活动,多是一个人或一个单位;现在发展成为印刷厂与商品生产厂家,印刷厂与个体经营户,个体户与商业经黃部门,:城乡无照人员之间合伙生产、运输、铕售假冒的商或商品,形成“一条龙”的完整的假冒商标违法活动增多。重庆市中区华丰商场把柜台租给五个集体和个体企业经销“金兔”、“乐久”牌羊毛衫96件,全是冒牌的假货。保外就医犯人_明远,勾结他人,从成都荷花池买回冒牌商标4万多套,并从成都、重庆等地购进低价酒18048瓶。制造冒牌的“泸州二曲”酒和“五粮液”酒6760瓶,再通过四个个体户和重庆塔山联营公司农贸经营部销售,经营额达10多万元,非法牟利38270元,除经销的个体户和经营部分获—24〇〇元外,其余全部落入肖明远等人腰包。
(四)假冒商品和标识,以名牌的消费品居多。当前,假冒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哪种产品最有名,群众生活中最需要,不法分子就专门制造、仿造、销售哪种冒牌的产品和商标。因此,假冒名牌的消费品在假冒中居多。1987年,重庆市査获假冒“黄桷树”、“阿诗玛”、“大重九”等名牌香烟27116条;各种冒名牌的酒124748瓶。冒牌饮料73274瓶,录音录像磁带127858盒,电视机192台,电冰箱333台,皮鞋14026双。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正渴望买到名牌酒,不法分子又趁机大量制造、销售冒名牌的酒和标识。贵州仁怀县建筑公司退休工人陈应明,今年1月从仁怀县,以瓶价4,27元购进未贴商标的瓶装酒2〇00瓶,将16&8瓶贴上假“茅台”酒商标,以每瓶50多元高价倒卖给永川县某公司600瓶,法牟利27‘4〇0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今年2月,全市査出假冒、仿冒的“泸州二曲” 6180瓶,“郎”酒96400余瓶,“五粮液” 28420瓶,“剑南春” 24000瓶,“绵竹大曲”39000瓶多,“竹叶青” 5100瓶,“茅台” 4148瓶,其它冒牌酒291500瓶。群众向消费者协会投书6〇00多件,.他们愤慨地说,“市场“假”风狂,四处见野“郎”,'“泸州”满天飞,城乡遍“五粮”“绵竹”未割断,“剑南”又充场,“茅台”团团转,百姓遭了殃。”
(五)销售假冒商品和商标的场所以异地居多。不法分子为使假冒商品易于脱手,又能隐匿逃遁不被发现,便多采取一地生产,多地销售I本地生产,外地销售;城镇生产,农村区乡销售等办法,搞假冒违法犯罪活动。今年1 — 4月,全市査出的13件重大假冒案件的案犯,都是采取异地销售的办法进行假冒违法活动的。今竿一月,绵竹县玉泉酒厂重庆经营部非法制造冒牌“剑南春”酒24000瓶,运到外地,销售四川涪陵、河南、河北、陕西等地21160瓶,经营额达30多万元,从中牟取暴利18,3万多元,主犯何仁元等三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二、假冒商标主要冒在“三个环节”
重庆市的不法分子假冒商标主要冒在“三个环节”:
(一)印制厂家“造”。印制企业擅自违章印制商标,是假冒商品和商标充斥市场的一个重要源头。一些印制厂家经营思想不年,只顾捞钱,不顾国家有关法令规定,不管委托单位证明是否齐全,非法承接商标印制业务,.印制别人已经注册登记的商标。巴县印制厂为了多捞钱,于1986年6月非法为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印制冒牌“黄桷树”、“银杉”烟盒111.3万多张,封笺18400张;1987年5月,又有2名不法人员冒充贵阳卷烟一厂职工到巴县印制厂联系印制“黄桷树”烟盒业务,仅凭熟人关系就承接业务,再次非法印制冒牌的“黄桷树”香烟盒15万张;两名不法人员又将这些冒牌烟盒以每套0,12元转卖给贵阳市的不法分子制销冒牌“黄棣树”香烟。
(二)商品产者“冒”。一些商品生产厂家或社会上的不法商人,.为了多赚钱,以自己的产品或购进的物品冒别人的名牌产品销售。这样的假冒侵权案件,全市今年1 — ff月査获有100多件,其中重大案件10件,商品产家作案3件,占30%,社会不法商人作案7件,占7〇%。商品产者“冒”主要有三种形式:(1>自产产品,订印假商标贴“冒”。采取这种形式搞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的是一些产品质量差,销售困难,经营不景气的商品生产厂家。荣昌县玉伍曲酒厂,产的酒质量低劣,为了扭亏为“盈”,今年1月该厂就找印制厂订印假“泸州老窖三曲”酒商标,贴在自己的产品上。制出冒牌“泸州老窖三曲”酒52〇00瓶,预收货款14.8万元。全市查出商品生产厂家制造出的冒牌商品有100多万件。(2)购低价商品、买假商标换“冒”。一些不法商贩和闲散人员赚昧心钱,竟不择手段购进一些质量低劣,价格低廉的商品;同时买进大量的冒“名牌”商品的商标,换去原牌子,冒“名牌”商品,以高出原商品5倍多的价格销售。(3)收购名牌商品的废包装,以其它产品充“冒”。还有少数不法人员采取收购名牌商品的废包装,以其他低价产品充装,搞假冒违法活动。全市已查获这样的案件2件,假冒“五粮液”酒340多瓶。
(三)不法人员“销”。在市场的销售环节上,不法分子钻开放、搞活、制度不健全的空子,大量销售冒牌的商品和商标,牟取暴利。他们的“销”又分四种情况:①自产自销冒牌商品和商标。不法分子制造出冒牌商品和商标后,直接投放市场销售。这主要是一些闲散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低工资的工人、商品生产厂家驻城市经营部工作人员所为。他们采取“小批量,多地方”的生产和销售。②直接倒卖冒牌商品和商标。不法分子从生产冒牌商品和商标者处购进后,不再周转,直接倒进销售市场。这类案件有23件,占销售假冒商品、商标大案总数的30,7%。③间接倒卖冒牌商品和商标。有些不法分子在假冒违法活动中,既不生产冒牌的商品和商标,也不亲临市场销售,而是在生产——市场之间搞“中转”活动,暗中倒卖,吃“价差”。④租用商店的柜台经销冒牌商品。有一些狡猾的个体商贩,租用“商店”的柜台,利用!“商店”的门面,打着“商店”的招牌,公开推销冒牌商品。
三、假冒商标案件突出的主要原因
假冒商标案件如此严重,除一些不法分子乘机追逐“暴利”这个根本原囪4,就其卞客观方面的因素来说,主要是:
(一)印制企业盲目发展,导致印制假商标的泛滥。近几年,全市的印制企业,特別是乡镇印制企业、校办印制企业盲目发展,目前已有各种印制企业448家,比1985年增加了 2.倍多,从而导致印制企业生产能力大大过剩.,约有40%的印制能力处于闲置状态。印制企业:的业务竞争十分激烈,从过去的“送米上门”,到“找米下锅”,发展到当前“抢米煮饭匕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法制观念淡薄,一心想揽业务,想“捞”钱的印制企业,就违反商标印'制管理法规,非法大量承印冒名牌商品的商标标识。
(二)假冒商标罪主体的特殊性,致使大量搞假冒违法活动的无照个人漏网。当前搞傻冒违法活动的人员,40%是无照经营的合伙单位和个人。而现行《刑法》第127条把“工商i企业”规定为假冒商标罪的主体,“高检”、“高法”在旬法解释中,虽把《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纳入假冒商标罪主体范围,使假冒商标罪的主体有所扩大,但仍是特殊主体,没有把相当数量侵犯商标权的城乡无照个人划入其内,而列入投机倒把罪的主体。投机倒把罪的立案起点数额为:非_经营额万元以土,非法获和,额三千元以^纟而'寂冒商标罪立案起点数额为:擅自制造或销售'他人洼册商榇标识,'非法赛利额五百先以i,它们之间的立案起点竟有六倍之差。这样,,.雙形j成了无照个人进行惲冒商标坪罪每动,.非法获利额五百元以上至三千元以下的《刑法》金处不了的空裆,客观上使搞痕冒翁裱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有法律“空档”可钻,致使相当数量犯了假冒商标罪的城乡无照个人自然而然地漏出法网。
(三)以罚代刑,打击不力,镇不住“假冒风”。目前,在执法部门人员少,经费不足,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不够健全,工作脱节,加之假冒案件又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一些执法机关对假冒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打击假冒违法犯罪活动当成打击经济犯罪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有的产生畏难情绪,感到假冒案件案情难査,证人难找,证据难取,不如“罚款”简单实惠。因而,对假冒商标犯罪,案件该移送的不愿送,该接办的不愿接办,只重视“罚”.,不重视“惩”。
四、假冒商标犯罪的对策
为了保护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销售市场的健康发赓,维护社会主义络济管理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针对当前假冒商标犯罪活动严重的情况,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健全法规,堵死犯罪分子逃脱惩处的法网上的漏洞。要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假冒商标犯罪出现的新情况,修改《刑法》第127条的规定,将假冒商标罪主体由特殊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从而使一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犯罪分子,不至于因法网疏漏而逃脱应得的惩罚;在扩大主体的同时,还应参考投机倒把的量刑规格和层次,修改假冒商标罪的法定刑,’以便依法从重惩处那些严重假冒商标的犯罪分子。
(二)建立规章,加强对印制厂家,商品市场的经营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印刷企业发展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发照管理制度,从宏观上控制其盲目发展。此外,还应根据印制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印制商标委托书”和“印制证明”制度,并由工商部门审核签发f印制厂家只有在收到“委托书”和“证明”后,方可承接商标业务,以此堵塞非法承印商标的漏洞。
(三)广泛深入地宣传《商标法》及有关法规,强化商品生产、销售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自觉地遵纪守法,向社会,向消费者负责。同时设立消费者控告、揭发的受理机构和!信箱,使群众告状有门,控诉有道,以便及时査处假冒违法行为。
(四)严肃査处违法者。执法机关要坚决纠正当前出现的“抓住眼前罚眼前,不管过去犯不犯”的以罚代刑的现象,把打击“假冒”违法犯罪活动提到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议程,工商、公安、检察单位要互通情况,积极配合,重大案件要及时移送,重点査处;要抓住一案,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端犯罪分子的“老窝”,决不手软;必要时,应集中地、公开地,处理一批重大案件。’
作者:阳学智 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