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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江南丘陵湖南地区为研究对象,通过对18个抽样村进行实地走访与问卷调查,从乡村聚落的居住条件、居住设施和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形态等方面,探讨江南丘陵湖南地区乡村聚落空间地域分异特征与规律。研究表明:乡村聚落研究是江南丘陵地区乡村聚落空间布局优化与调控的基础。由于地域范围广泛,区域内的资源禀赋与地域组合、经济发展基础、文化传统等条件差异悬殊,因此江南丘陵湖南地区乡村聚落发展的地域分异规律较为明显,在聚落空间格局(规模、密度、形态)、居住条件(住房面积、住房结构、建筑特色)、居住设施(道路、饮水安全、网络电视开通率等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生活形态等方面呈现出较为显著的盆地-丘陵-低山区、发达-欠发达-落后、近郊-远郊-偏远等地貌、经济、区位梯度差异。
关键词:乡村聚落;地域分异;江南丘陵地区;湖南省
乡村聚落是乡村聚落地理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人地关系地域体系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1~3]。近年来,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农民收入的增加,给乡村聚落生产与生活的空间、结构及功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乡村聚落发展逐渐得到了乡村聚落地理学家的广泛关注[4~6]。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乡村聚落发展的地域分异特征、聚落类型、影响因素及优化调控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7~12],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从已有研究看,在研究方法方面,采用遥感、GIS和数学模型等多种定量方法集成的居多,而结合实地考察与问卷调查的研究较少;在研究地域方面,多集中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沿海发达地域、传统农区、西部山区或平原地区,而较少对江南丘陵地区乡村聚落发展的特征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在研究尺度方面,由于乡村聚落统计数据收集的困难性,现有研究多以省、市、县等宏观与中观尺度的研究为主,而对于乡村聚落最基本单元——村庄,这一微观尺度的研究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聚落地域分异特征及规律的挖掘,也制约了区域乡村聚落合理有序发展模式与路径的探索。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地域范围广阔,乡村聚落是农村人口聚居的主要形态[13],江南丘陵面积为274581km2,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2.86%[14],江南丘陵地区是国家粮食和经济作物产品的最大提供者,也是轻工业原料、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各种农副产品的主要产地[15],但是江南丘陵地区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农业投入不足等问题严重,再加上转型期所带来的传统聚落快速消亡、空心化、人居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江南丘陵地区发展的桎梏[16,17],在这一问题背景下,江南丘陵乡村聚落发展急需优化调整,只有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实现中国乡村聚落的良性有序发展。同时,江南丘陵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条件、交通区位条件、地域文化与民族等差异显著,不同地域的乡村聚落规模、密度、形态、居住条件与设施等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研究江南丘陵地区乡村聚落发展的地域分异特征与规律,对于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及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意义。
1研究区概况
江南丘陵地区是中国长江以南、南岭以北、武夷山以西、雪峰山以东的低山丘陵总称。地理位置为110°~120°E,25°~31°N,包括江西、湖南两省中南部、湖北南部、安徽南部、浙江西部的大片低山和丘陵地域,海拔高度多为200~600m,区域内的低山、丘陵、盆地交错分布,且以红色盆地居多,以湘江、赣江流域为中心。本研究以江南丘陵湖南地区的8个市(长沙、株洲、湘潭、益阳、邵阳、娄底、怀化、衡阳)为研究区,2015年区域面积112052km2,国内生产总值为21762.7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50615.87元,总人口为4259.59万人,农村人口2037.25万人,城镇化率为52.62%,行政村19888个,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238.75元,耕地面积为2311.50×103hm2[18]。江南丘陵湖南地区的地域范围辽阔,占江南丘陵区总面积的40.81%、农村人口的49.73%、行政村的52.64%,因此,以该地域为研究对象探讨江南丘陵地区乡村聚落的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2研究方法与数据获取
利用湖南省2015年的高分辨遥感图及部分县市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对江南丘陵湖南地区的抽样村进行实地走访与问卷调查。首先,通过统计年鉴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收集江南丘陵湖南地区8个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数据;然后,根据江南丘陵湖南地区的地形、区位条件、经济发展水平,选取18个代表性的典型村庄(图1),在地貌类型上涉及盆地村、丘陵村、低山村,在区位交通条件上包括近郊村、远郊村和偏远村,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涉及发达村、欠发达村和落后村,在民族构成上涉及汉族、侗族、苗族;另外,深入农村与村支书、村长、会计及熟悉村情况的农民进行座谈,收集湖南省18个代表性村庄2015年的乡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家庭收入、住房条件、公共服务设施、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信息;最后对每个村约100户农户进行访谈,补充和完善调查的数据[19],共发放问卷18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60份,有效率98%。
3江南丘陵地区乡村聚落的地域分异特征
33.1聚落空间格局1)聚落规模与密度。由图2与表1可知,江南丘陵湖南地区的农村人口密度存在着较大的地域差异,总体上呈现出由中心向东西两翼递减的态势。湘潭市、娄底市、衡阳市的农村人口密度较高,怀化市的农村人口密度最低,而株洲市和长沙市由于城镇化水平高,农村人口数量少,农村人口密度也相对较低。其中湘潭市农村人口密度最高,为309.15人/km2,而怀化市农村人口密度最低,仅为101.81人/km2。从18个典型抽样村的数据可以看出,不同地貌类型区乡村聚落的平均规模、农村人口密度等存在较大差异,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盆地-丘陵-低山区的地貌梯度分异规律,乡村聚落的低海拔指向性特征较为明显[20]。2)聚落形态。在典型抽样村分析的基础上,借助于遥感影像并结合实地调查,发现江南丘陵湖南地区乡村聚落的空间形态呈现出点、线、面相结合的多样化分布特征,与地貌类型分布的吻合度较高,其空间形态呈现为团块型、团簇型、散点型、条带型等。其中团块型主要分布在盆地区,乡村聚落形状较为规整,聚落周边一般都有大面积的农田,乡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边界较为明显,聚落内部的联系较为密切,且聚落内的各项功能用地如居住、生产、生态、交通、公共设施较为明确清晰,如长沙县的武塘村、鹿芝岭村、金江新村、枫林市村及望城区的光明村等。散点型多分布在低山区,聚落的边界较为模糊,内部联系较为松散,聚落内的居住、生产、生态、交通、公共设施等功能用地较为模糊,农户的耕作半径不大,如新晃县的祥冲村、溆浦县的坪溪村、洞口县的江现村、隆回县的龙山村、绥宁县的梅口村等。丘陵区的聚落空间分布多以团簇型和干枝式、弧线式的条带型为主,公路、河流及山脉指向性特征明显,内部构成较为单一,聚落多与耕地、交通相结合,但聚落内的相互联系不足,管线布置不便,如洪江市的裕农村、芷江县的水宽村、溆浦县的白岩头村、新化县的方荣华村、隆回县的石洞村、泸溪县的烂泥田村、邵阳县的新民村、茶陵县的狮江村等。江南丘陵湖南地区的聚落形态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地貌梯度分异规律。
33.2聚落居住条件1)住房面积。江南丘陵湖南地区18个抽样村的户均及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总体上呈现出“西低东高,南低北高”的地域分异特征。其中农村居民户均住宅建筑面积为162.72m2,裕农村、梅口村、龙山村、烂泥田村、祥冲村、坪溪村、水宽村7个村的户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区域平均水平,光明村、枫林市村、鹿芝岭村的户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了200m2。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地域分异则呈现出与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一致的梯度规律[21],50~55m2主要是在盆地区和丘陵区的近郊村,其经济发展及农民收入水平高,即长沙市区的5个村和隆回的石洞村,40~50m2主要是在丘陵区的近郊村,如狮江村、新民村和方荣华村,30m2以下的主要分布在山区和丘陵的远郊和偏远村,如烂泥田村、裕农村和梅口村。江南丘陵湖南地区乡村聚落的住房面积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发达-欠发达-落后的经济梯度差异。2)住房结构。房屋建造多追求经久耐用,在建筑材料选用上多是利用本地所产材料,用最为经济的方式并结合当地气候和地形等自然条件来进行建造。从图5与图6可知,江南丘陵湖南地区18个抽样村农村住宅结构主要包括了砖混、砖木、木坯和木结构4种,但各地区的住房结构存在很大的差异。湘西多山,盛产木材,因此农村住宅建设中木结构最为普遍,祥冲村、龙山村、梅口村、白岩头村的抽样农户中近80%的农户住宅均为木结构,尤其是白岩头村达到了100%,而湘东及湘中地区由于经济较为发达,砖混、砖木结构较为普遍,武塘村、光明村、鹿芝岭村、枫林市村抽样调研农户的住宅均为砖混与砖木结构。从建造时间看,20世纪90年代以后建造的住宅占总住宅比例的近70%,但是各地区仍存在较大差异,祥冲村、坪溪村、梅口村、裕农村、白岩头村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建造的住宅占总住宅比例的50%以上,而光明村、鹿芝岭村90%以上的住宅为2000年以后修建。抽样村的住宅建筑结构、建造时间与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呈现较大的相关性,也即住房结构的经济梯度差异较为明显。3)建筑风格。江南丘陵湖南地区的民族构成较为复杂,各民族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及其自身特有的地理条件,从而形成了汉族、侗族、苗族等具有鲜明特征的地方建筑风格[22](图7)。汉族民居主要分布在湘东和湘中地区的长沙县等地,由于汉族人口数量多、分布广,乡村居民的建筑类型较为多样,其中最具代表的要数湘赣民系,这类民居建筑发展较为成熟,在平面布局上以天井与堂屋为核心,并在“一明两暗”的空间布局基础上发展成为“天井堂庑”、“天井堂厢”、“四合天井”和“中庭”型,功能类型多样,强调民居的平面轴对称,重点突出堂屋的地位与作用,外墙上的门窗数量较少;侗族民居主要分布湘西怀化的新晃和芷江等地,这些地区的气候环境较为恶劣,侗族民居大多是依山而建,傍水而筑,以山水为本,形成美丽的村寨,侗族民居以穿斗式的干阑式建筑居多,一般分为上下两层,第一层主要是堂屋、卧室、火铺屋、厨房等功能用房,第二层则主要作为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一般没有墙壁围护。侗族民居在构成与功能上最具特征的是火铺,又叫火床,是架于地面之上的一个木板台面,中间置一火塘,集聚了厨房、餐厅和温室等多种功能。平面布置多以堂屋为中心,两侧布置卧室,沿进深向火铺屋和堂屋集中布置,因火铺屋和堂屋的尺寸要求很大,所以平面往纵深发展,进深大;苗族民居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的泸溪、邵阳的绥宁等偏远山区,建筑布局受地形条件的限制很大,民居因山就势,多聚族而居,形成聚落,少则数户,多则数十户、上百户,具有浓郁的苗族特色。苗居多在房屋一端或两端设置吊脚楼与主屋相接,主屋通常为两到三开间,自左至右依次包括了居室、堂屋、厨厕。堂屋前部退入二三步,形成凹廊,堂屋前装桶门两、四或六扇,可拆卸,厨房设灶台,后半部作畜栏厕所,屋内较少隔断,开敞灵活,以适应其吃牛和接龙等祭祀、庆典歌乐活动的需要。乡村聚落的建筑风格与地貌类型、民族等呈现出较强的相关性。4)住房满意度。从图8可知,江南丘陵湖南地区18个抽样村农户对住房满意、较满意及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66.44%、22.77%和10.79%。其中光明村、鹿芝岭村的满意度最高,而裕农村的满意度最低。农户对住房的满意程度与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住房结构和住房质量有一定的关系。光明村、鹿芝岭村的住房多以砖混结构为主,建造时间较短,住房条件与其他村相比较为优越,农户满意度较高,而裕农村的住房多以木结构为主,修建年代久远,漏雨及倒塌危险比例高,故农户的满意度偏低。因此,住房满意程度与住房质量、乡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较强的相关性。
33.3聚落居住设施乡村聚落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及幼儿园、学校、医院、文体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是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与居住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研究选取抽样村的饮水安全达标率、规模25户以上自然村寨通达率、网络电视开通率等指标反映乡村聚落的居住设施水平高低,通过实地调研所获得的数据发现,江南丘陵湖南地区18个抽样村乡村聚落的居住设施地域差异较为明显,整体呈现出“西低东高,山区低盆地高”的格局(图9)。聚落的居住设施呈现出较为显著的盆地-丘陵-低山区地貌分异规律。
33.4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形态近年来随着城乡不断融合,乡村地区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开始向多元化态势转变,不同地区由于区位条件差异,其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形态也差异显著,呈现出较为显著的近郊-远郊-偏远区位梯度差异,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1)发达的近郊区型。这类乡村聚落离中心城市的距离较近,区位条件优越,农户生计多元化发展,农户兼业、县域内、县域外就业特征明显,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向非农化、城镇化、现代化及多元化迅速转型。如望城区的光明村,该村属于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利用其独有的自然山水特色和交通区位优势,将现代农业与乡村旅游业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具有湖湘特色,集休闲、度假村、观光于一体的生态农庄第一品牌”,促进乡村功能由单一的居住、农业生产功能向居住生活、生态环保、休闲观光、旅游体验、种养经营一体化的多种复合功能转变,农民的兼业化程度高,生活较为方便舒适,期待值高,城乡互动密切。2)欠发达的远郊区型。这类村庄离城镇的距离较远,农民以劳务输出和传统农业作为主要生产形式,生活方式模仿和学习城镇,部分农户开始出现县域非农兼业行为,农户流动规模不大且具有被动性。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受现代化与城镇化的剧烈冲击而面临即将解体,但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尚缺乏相应的产业支撑。如邵阳县的新民村,该村农户的经济方式主要是靠务农和到县域务工,其生活方式受城镇的影响与冲击较大,但仍以血缘、姻缘、宗族关系为主,村域内农户邻里关系密切。3)落后的偏远区型。这类村庄多处于地形复杂、交通条件相对落后且与城镇的距离偏远的地域,通常以传统农业为主,但在一些历史较为悠久、传统文化底蕴较为深厚且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传统村落,开始出现传统农业、旅游和商贸服务相结合的产业形态,由于远离城镇,部分农户开始出现县域和县域外非农就业。如新化县的方荣华村,距县城64km2,仍停留在传统农业发展阶段,维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农业技术较为落后,土地产出效益低下,在生活形态方面,村民对传统习俗、公共空间、集体活动非常注重,生活质量虽低但是较安逸,且期望值不高,村庄认同与安全感较强,生活较为闲散,邻里关系密切。
4结论与讨论
1)聚落空间格局、居住条件、居住设施和生产生活形态是反映乡村聚落地域分异特征的4个核心要素。江南丘陵地区地域范围广泛,区域内的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基础、文化传统差异悬殊,决定了江南丘陵地区乡村聚落空间布局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及特殊性。湖南省是江南丘陵地区的主体,以该地域为研究对象,能够反映江南丘陵地区乡村聚落的总体发展规律。2)江南丘陵湖南地区的农村人口密度总体上呈现出由中心向东西两翼递减的态势,乡村聚落的空间形态呈现出团块型、团簇型、散点型、条带型等多样化分布特征。不同地貌类型区乡村聚落的平均规模、农村人口密度等存在较大差异。而乡村聚落的居住设施整体呈现出“西低东高,山区低盆地高”的格局。总体而言,乡村聚落发展在空间格局和居住设施上均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盆地-丘陵-低山区的地貌梯度分异规律。3)江南丘陵湖南地区抽样村户均及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呈现出“西低东高,南低北高”的地域分异特征。在农村住宅结构上主要包括了砖混、砖木、木坯和木结构。建筑风格上呈现出鲜明特征的汉族、侗族、苗族风格。不同地区居民住房满意程度与住房质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性较强。因此,乡村聚落的居住条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发达-欠发达-落后的经济梯度差异。乡村聚落研究是江南丘陵地区乡村聚落空间布局优化与调控的基础。但是由于资料收集的困难性,本研究在典型样点村选择时,仅以江南丘陵地区的主体区域——湖南省为案例区,而没有从江南丘陵地区其他4个省选取典型村来进行系统研究,同时本研究仅采用江南丘陵地区2015年的相关数据对其乡村聚落发展进行静态研究,而没有采用不同时段数据分析其动态变化的过程,因此研究结果可能不能全面把握其发展特征,对区域乡村聚落发展的指导作用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作者:谭雪兰1,2,安悦1,蒋凌霄1,谭洁1,周国华2单位:1.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