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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先锋文学的代表,莫言小说的语言在词语的选择和运用上极具特色。以《檀香刑》为研究对象,从词形和词义变异角度研究莫言在词语运用中不断创新,勇于打破传统和规范的特点。
关键词:
《檀香刑》;修辞;词语变异
郑远汉把修辞划分为规范修辞和变异修辞两类,认为:“有意‘违背’汉语语音、词汇(包括语义)、语法以及语体规范以获得特殊的表达效果的修辞活动就是变异性修辞。”[1]在文学创作过程当中,为了避免语言规范束缚作家创作,让作品变得枯燥无味,作家们往往会打破常规,通过变异的手段创造新意。在词语使用上莫言总是不遗余力地运用变异手段不断突破创新,坚持要把自己独到的东西传递出来,实现小说语言的自我狂欢。这种做法会给小说带来新奇的表达效果,给读者以陌生新鲜之感。从外部语言形式来看《檀香刑》,我们不难发现该书中运用大量词语变异修辞,作者在不断打破原有的传统和规范的过程中,创造出新的艺术形式和规则,这让小说形成了推陈出新的陌生化语言范式,让读者获得全新的阅读体验。
一、词形变异
莫言总是努力打破语言规范的束缚,变换出新的词形,创造出让人似曾相识却又具有新的独特内涵的词语。
(一)并列语素义合成构词在两个词中各提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语素组成新词,这样的做法可以让一个简单的词语包含更加丰富多层的语义。1.同(近)语素义的并列组合同义语素并列是指,把两个义同(近)的词语抽取其中的语素,组合成一个新词。例1:大人,那檀木橛子削好后,要放在香油里煮起码一天一夜,这样才能保证钉时滑畅,钉进去不吸血。例2:更多的羞惭涌上心头,她更加慌忙地后退,脚步凌乱;脚跟踩了裙子,嗤啦一声响,裙子破了,她跌了一个仰面朝天。例1中“滑畅”是顺滑、通畅两词的合并,这两个词都是顺利通畅,没有阻碍的意思,是近义语素的并列使用。例2中“羞惭”是两个近义词羞愧、惭愧的合并,表达因为自己有缺点、做错了事或未能尽到责任而感到不安的意思。莫言经常使用这一方法创造新词,达到陌生化的效果。事实上,我们可以把这些词看做原词的近义词,从丰富语言表达的角度来看,这种词的出现无疑会增加小说语言的新鲜度,是文章语言高度发达的标志。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过多的近义词的创造也会使文章的语言看起来繁琐,不够精炼。2.不同语素义的并列组合除了同义语素的并列外,我们更常见到的是不同义语素的并列组合。这些词语由两个表示不同意义的词语减缩并列在一起构成新的“合成词”。例3:俺惶惑地摇摇头,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你。例4:她经常发出那种被炽烈的欲火烧焦了心的女人才能发出的那种低沉而沙涩的笑声。例3中“惶惑”是词语惶恐和疑惑的并列,无论是这两个词还是所抽取的两个语素,都表示不同的意思,作者取两个语素合成新词,表达两个词所要表达的意义。例4“沙涩”是词语沙哑和干涩的合并,“沙”的意思是嗓音不清脆、不响亮,而“涩”的意思是麻木干燥,作者用这两个语素的合并去合成新词,形容眉娘的嗓音。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莫言实际上是提取各种结构的短语中的语素组成新词。这样的做法可以使语句看起来更为简练,让语言词汇可以重复利用,更加经济,也会给读者带来新鲜感。但是,如果大量使用这种方法创造新词,那么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进行思考,对词语进行复原,从而加重读者的负担。如果每个作家在创作过程中都如此创造新词,那么无疑会让原本稳定的词汇系统变得复杂,从而造成混乱,进而影响语言这个最重要的交际工具的使用效率。
(二)词语的序换和拆分1.序换所谓词语的序换,顾名思义指颠倒词语原本的顺序,创造出新的词形的同时却又不改变原本的词意,这样的方法我们俗称倒序。莫言经常用这样的方法变换词形,尤其是在遇到四字成语时,倒序似乎成了他的习惯。例5:后来俺干爹把一个拴着红绳的玉菩萨挂在俺的脖子上,喜得俺眉笑眼开,这才是女人家的东西呢。例6:夫人,咱们夫妻十几年,虽然至今还没熬下一男半女,但也是齐眉举案,夫唱妇随。上面两例“眉笑眼开”“齐眉举案”等都是成语的倒序使用。这样的做法和上述的并列语素的组合一样,除了让文章语言看起来具有新意外,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反而会破坏词语内部的稳定性。我们可以把这样的做法看成是莫言的习惯。2.拆分我们所说的词语的拆分,江南认为:“拆词是指故意将一个相对稳定的词语拆开后重新组合,或者将词语拆开中间添加一些其他成份。拆词重组后,词语固有的紧密程度虽然被弱化,固有的结构形式也被改造,但其语言的表现功能被拓展,语用价值得以实现。”[2]莫言常将固定词语进行拆分,以满足他想达到的表达效果。例7:俺的鼻子一阵发酸,热泪顿时盈了眶。例7中“热泪顿时盈了眶”是成语热泪盈眶的拆分。除了这种拆分的方法,我们还可以找到另外一种不同形式的拆分,在这种拆分下,原来词语被拆分的两部分不再归属于一个句子,它们被分成有两个不同谓语的短语,因此,我们姑且可以把第一种分法称为断词不断句的分法,而把第二种分法称为断词断句的分法。如:例8:你娘家爹造反,惊了天,动了地,被拿进了大牢,我都知道。例8中“惊了天,动了地”是成语惊天动地的拆分,这样的拆分让原来的成语被拆成两个句子,这两个句子间添加了逗号表停断,两个短语的谓语也不同。
(三)更换语素更换语素是指,把一个形式固定的词语,抽取其中的某个语素,换成另外一个语素,改变原来的词形,同时改变它的本意,创造出新意。在修辞学中,这种造词方法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仿词。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指出“为了讽刺嘲弄而故意仿拟特种既成形式的,叫仿拟格。”[3]更换语素是莫言自创新词的重要来源。他习惯于在现有词语的基础上改动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语素,创造出他所需的符合文章意义或环境的新词。如:例9:俺爹根本就不把这个将小奎打了个半死的知县看在眼里,俺爹真豹、真驴、真牛。例10:俺唱过《三堂会审》,还没听过三爹会审呢。例9“真豹”“真驴”两个词是在原来固定的词语“真牛”的基础上抽换“牛”字所创造的新词。为了表现在小甲的眼中他的父亲赵甲有多么厉害,所以作者不仅用“牛”字去形容,还用了“豹”和“驴”来形容赵甲。例10中“三爹会审”是词语“三堂会审”的语素替换得来的,表现出眉娘对赵甲和钱丁的不满和愤怒。《檀香刑》中的大大小小仿词用例不胜枚举,如“临刑不惧”“侧耳恭听”等。抽换语素的运用使词语在上下语境的限制下更加符合文章想要表达的意思,通过对固定词形的改造,不仅可以使语言表达更加准确,同时可以给读者以新鲜的感觉,使语句平添情趣,生动活泼。
(四)简缩词语我们说简缩词语的定义是:“把较长较复杂的词语形式简化成较短的语言形式。”[4]一般词语简缩多用于固定短语,而在莫言的笔下,一些临时组合的短语也被简缩成词语。如:例11:本县无才无德,怎敢受此隆遇?例12:他高高地举起紫红色的枣木棍子,狂兽般跳跃而来。以上两个例子中“隆遇”是临时短语隆重的待遇的简缩,“狂兽”是疯狂的野兽的简缩。简缩词语可以让语言变得更加简练,用简短的词语包蕴更多的信息量。但是,当简缩词语泛滥时,它们会增加读者的理解负担,这是莫言词语创新的不足之处。
二、词性变异
“所谓词性变异,实际上是聚合变异的一种,即某类词通过变异而具有了另一类词的功能”[5]也有人称之为“词类活用”。一般情况下某个词所属词类是较固定的,但在特定的语境中,作者可以突破词语用法常规,临时改变词性,把词语用作另一类词。该用法在古代汉语中十分常见,如名词用作动词,形容词用作动词等。莫言的笔下也不乏这种现象。
(一)名词用作动词名词用作动词是指在句子中本是属于名词的词语被暂时赋予了动词的某种功能,在该句中应该被看成动词。例如:例13:俺停住秋千,手扶着绳索,站在秋千板上,抿着嘴儿,水着眼儿,心里翻腾着苦辣酸甜的浪花儿,看着干爹演戏给猴看。例14:俺看到差役怪笑着把小甲拨到旁边,手扶着腰刀把儿,气昂昂、雄赳赳,虎狼着脸,闯进了俺家的堂屋。例13中“水”本是名词,在这里用作动词,后面跟着表示动态的助词“着”,这种用法属于动词的特征,所以“水”字被用作动词,表示眉娘的眼里水汪汪。例14中的“虎狼”和上句一样,后面跟着表示动态的助词“着”,是名词作动词用,表现出差役脸上表情严肃且狰狞。以上举的两个例子都是名词用作动词。这些词本身是名词,后面不能带表示动态的助词,而在这些句子里,它们的后面都跟上了“着”字,是名词用作动词的典型标志。这些名词作为动词的使用都是表示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变化或状态的改变,这样的用法可以让文章在语言表达上更加具有动态的感觉,带给读者很大的感染力。
(二)形容词用作动词形容词表示的是事物的性质、状态,一般不能带宾语,它用作动词是指在表达的过程中某个形容词具有了动词的特性,暂时被用作动词。例如:例15:死囚牢里的臭虫,一个个胖成了豌豆粒。例16:然后,他翘起下巴,挺直腰背矮下身去,把一部胡须慢慢地刺入水中。例15中“胖”本是形容词,表示肉多的意思,这里后面带上了宾语,表示变得跟豌豆粒一样胖的意思,属于形容词用作动词。例16中“矮”本是形容词,是身材短,不高的意思。该句“矮”后跟着趋向动词“下”和宾语“身”,是形容词用作动词。以上例子都是形容词用作动词的范例。这些形容词本来的语法意义是表示事物的性质、状态或属性,但是在这些例子里则有些事物怎么样了的意思,应该属于动词的语法意义。形容词用作动词,不仅保留了形容词的修饰性,而且给事物的性质状态增添了动态色彩,这样的表达方式不仅动态地再现了作者所要描绘的事物,也使读者获得了新奇的审美体验。
(三)名词用作形容词名词作动词是指名词临时拥有了形容词的特征与功能,原来表示人、事物、地点的名称的词跟事物所具有的特点相联系,所以在具体的语境中名词被用来表示事物性质状态。作家们用这样的手法用事物的名称引发读者的联想。例如:例17:他弓着虾米腰,伸着红脖子,头顶一团白花花的乱毛,脸上一片亮晶晶的汗珠子。例18:俺看到,一只白虎,一只黑豹,相距半丈远,各自狗坐着,伸出大舌头,舔着肩上的伤口。上文所举,例17中“虾米”是名词,在这里“虾米腰”并不是说虾米的腰,而是说像虾米一样弓得很厉害的腰,所以这里“虾米”被用成形容词,表现腰的状态。例18中“狗”本是名词,在这里用在动词“坐”前做状语,在文言文中这样的用法特别常见。如: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这些名词放在动词的前面,它不是动作的施事,而是对动作行为有着修辞限制的作用。它们担负着的是形容词或者副词的语法功能。在这里,“狗”字起到比喻的作用,表明像狗一样地坐着,可以看成是名词用作形容词。这些句子中“虾米”“狗”等词在句子里都有性质状态的意思,使一个普通的名词具备了形象性,使读者仿佛能感受到名词所表示的事物的性质和状态。莫言为了将他的审美体验表现得新颖、奇特,引发读者的兴趣,增加对文本解读的新鲜感,有意突破词性常规,通过词性的临时改变将寻常的词语艺术化,使之获得不同于常规的意义和用法,让表达更加新奇有趣,富有韵味。
作为先锋文学的作家代表,莫言在《檀香刑》一书中运用大量词语的变异修辞向传统的语法发起挑战,震撼了许多读者,在遵循现代汉语语法的基础上,在词形和词性的运用上进行不断地创新,使文章的语言带有陌生化的艺术效果。
参考文献:
[1]颜贺培.莫言小说变异修辞研究[J].黑龙江大学学报,2012.
[2]江南.莫言小说词语修辞:选择、变异[J].毕节学院学报,2008,(1).
[3]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109-110.
[4]刘一玲.简缩手法和简缩词语[A].语言文字应用论文集(Ⅱ)[C].2004.
[5]江南.汉语修辞的当代阐释[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1:177.
[6]莫言.檀香刑[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2.
作者:邢玮 单位: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