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构建路径范文

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构建路径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构建路径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构建路径

摘要:文化金融并非“文化+金融”,文化金融的主要功能是文化资源和文化资产价值发现与重构。深圳金融市场活跃,深圳证券市场的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为文化企业提供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发现大中小文化企业文化产品的价值提供了重要平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的“文化四板”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专业化的服务平台。另一方面,持有较多金融牌照的平安集团和招商局集团提高了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的协同效应,持有互联网金融全牌照的平安集团和腾讯公司提高了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运营效率。深圳资本市场、金融控股集团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充分发掘文化资源和文化资产的价值,为文化产品确权、交易、融资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必将形成文化产品价值转换与重构的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

关键词:文化金融;资本市场;金融牌照

一、引言

2005年以来,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迅猛,2005年到201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高达20.5%,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从2005年的2.15%增加到2015年的3.97%。“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根据中国2020年GDP的目标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占GDP比重5%指标要求,到2020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要达到四万亿元左右。要达到这个目标,仅靠“文化+科技”“文化+旅游”和“文化+生态”等“文化+”的发展,没有文化金融的大发展恐难实现。一方面,一系列的“文化+”没有文化金融的融合发展很难实现二次创新;另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没有大规模的资金进入,文化资产不能实现资本化,很难真正体现文化创意产品市场价值。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1号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将数字创意产业列入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细分为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应用服务三个重点方向,八个细分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一些著名音乐人将入古筝、唢呐、大鼓等民族音乐和民族元素放到音乐中进行融合创新;2013年,故宫博物院将历史文化中典型的图文融合到现代软件中,陆续推出一系列具有独特文化特色内涵的APP;2016年《我在故宫修文物》在央视播出,并在网络视频网站获得超高点击率,使大众更深入的了解了“工匠精神”,上述一系列举措将文化产品创意转化为数字产品,不但加速了文化产品的传播速度,充分发掘其价值,还能促进“文化+”产业的融合,特别是促进“文化、科技、金融”等产业的高度融合。目前,文化金融发展困局在于:一是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文化创意产业的现代化水平不高,尚未形成现代化的文化产业,融合创新能力不强;二是中国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建设不完善,金融行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市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三是90%以上的文化企业规模小、文化产品迭代周期短,没有形成关联度较高的产业链条,无形资产价值不高,盈利能力不强,很难获得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投资;四是数字文化产品创新能力不强,缺少专业的版权评估机构。数字文化产品通过创意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线上线下创意产品,因为数字产品线上传播的便捷性,更容易获得金融资本的的青睐,但由于其创新能力不强,又缺乏专业的评估机构,导致数字产品的金融价值没有被充分发现;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特别是版权,包括网络版权保护的立法问题亟待解决。

二、文化金融概念梳理与界定

近年来,随着文化金融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学术界和产业界在文化金融的内涵和外延上已经形成一定的共识,但还存在"文化金融即是金融为文化企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片面认识。文化金融不只是文化和金融的融合,也不只是为文化企业进行资本性、生产性的金融服务,包括文化资产的证券化。根据我们对专家学者前期研究的梳理和文化金融发展实践的分析,认为文化金融是指文化资源、文化资产的资本化和金融化,文化金融的核心功能是文化资源和文化资产价值发现与价值重构。发掘文化企业核心文化资源和文化资产价值,并形成资本化、金融化机制是文化金融的本质与核心。文化资源主要是指自然历史文化,名山、名水,古代皇帝君王的聚居地,当然也包括自然文化和历史文化的融合。名山、名水、文物古迹等资源要素在合理的交易机制下进行资本化,有利于资源的价值发现和价值最大化(重构),并与文化资源所在地的其他文化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市场功能,充分发掘文化产品的市场价值。(由于自然历史文化资源的特殊性,部分文化资源资本化的转换和转移不具有可行性)文化资产包括文化有形资产和文化无形资产,有形资产主要是指文化实物资产,比如文化生产制造设备,文化实物用品;无形资产主要是指知识产权中的文化内容,包括文化方面的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商标权和文化商业机密等。文化资产在资本市场上通过资产要素的交易、转换和转移,为企业带来资本增值的效益,它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文化资产资本化有利于文化资产的流动,并匹配给能实现最大资本收益的主体,促进资源配置效率,价值增值最大化,并通过公平公正的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受益主体。资产资本化使资产从静态的实物化资产转变为动态、价值化的资本,将有形文化资产和无形文化资产盘活为流动资产。大多数文化企业发展初期缺乏资金,因此文化企业往往会利用金融市场将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进行股权融资,进一步促进文化企业的创新。知识产权资本化不仅使技术交易从合同转让进入到金融市场,而且丰富了资本市场的内容和层次。文化创意产业涵盖非常广泛,既包括文化创意的制造,也包括文化创意的服务,但大多数文化企业都是轻资产,文化资产和文化产品价值评估困难,特别是中小文化企业可抵押和可质押的资产少,间接融资还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文化产业资金短缺问题,仅仅依靠政府政策上的扶持更不可能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解决资金问题,还没有对文化产品设计较好的融资模式。文化产业发展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既要靠银行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间接融资方式,更要靠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

三、深圳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构建优势分析

1.深圳金融市场活跃,区域金融中心优势明显。截至2016年12月30日,深圳主板上市公司数量达到478家,上市公司总流通市值达到5.9万亿元,其中与金融、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股票29只,流通市值达6938亿元;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数量达到822家,上市公司总流通市值达到6.4万亿元,其中与金融、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股票56只,流通市值达6615亿元;创业板上市公司达到570家,上市公司总流通市值达到3.1万亿元,其中与金融、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股票115只,流通市值达7670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0日,深圳证券市场总市值为223078亿元,总市值占GDP比重为35.07%,深圳资本市场对GDP贡献率已经非常高,金融市场活跃,但文化创意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数量仍然偏少,金融对文化产品价值发现和价值增值功能仍然有很大发展空间。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充分借助“文化+金融”先行先试企业优势,2016年4月18日,探索出文化金融的特色经营模式———文化四板。由于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的门槛较高,文化创意企业大多数属于中小微企业,文化创意产品产权价值评估困难,导致融资渠道少,很难满足中小微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需求,文化四板是文化创意企业较好的融资平台。“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圳的文化四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和主板为文化创意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适合各种层次的文化创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并为文化创意企业“转板”提供了绝佳的平台。更为重要的是,深圳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文化创意产品的产权登记确权、评估和(挂牌)交易提供了全产业链的金融平台,在文化创意产业全产业链的所有环节都有相应的产权和金融服务,实现文化创意产品价值发现和价值增值功能。

2.深港文化创意产业的互补性较强。2014年香港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为6737亿元,占香港GDP的比重为5%,其中软件、电脑游戏及互动媒体增加值最高,占增加值总额的比重高达40.5%。2014年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为1553亿元,占深圳GDP的比重为9.7%,其中动漫游戏、软件和创意设计增加值贡献较高,但与香港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深圳在文化创意、科技、金融等领域获得长足进步,使得深港在文化创意、科技和金融等产业的互补性更强。但也面临人工成本和住房成本大幅增高,科技集聚效应和金融集聚效应不强等问题,"深港一体化"的推进为深港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一方面深圳金融、科技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较高,有内地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香港在金融的集聚效应和文化创意产品品牌建设和推广仍然具有较大优势,并拥有世界各地文化创意交流的广阔市场。深港文化创意产业在软件、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古董、工艺品等领域互补性更强,深港在金融方面的合作也会不断深入,深港通的开通为两地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非常直接的金融平台。文化创意产品产权的确权和保护是文化金融发展的基础,2016年11月18日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落户深圳罗湖,为深圳创客提供了确权、维权和授权的全方位服务,并对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效应的发挥提供了平台。

3.深圳拥有较多的金融控股集团和互联网金融企业。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将成为常态,混业经营有助于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提高协同效应,充分发挥企业的“集团化发展战略”。国有企业金融控股集团、民营企业金融控股集团和互联网企业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混业经营机构加紧“跑马圈地”,金融混业经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成为重要趋势,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甚至是一些大型实体企业集团也在谋求金融全牌照和互联网金融牌照,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上海国际、中石油等大型企业集团均持有传统金融七大牌照,其它金融控股集团也都非常接近金融全牌照。较多的金融牌照对金融控股集团的金融战略布局,以及通过金融市场进入相应产业的上下游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特定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极强的促进作用。中国互联网金融牌照方面,腾讯公司、平安集团、百度公司和阿里巴巴集团持有互联网金融的全牌照,京东、小米和万达等实业公司也持有很多互联网金融牌照,实业企业“互联网+”的金融发展逐渐深化。互联网金融牌照主要由“一行三会”和商务部归口管理,银行、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归银监会监管,保险、信托归保监会监管,期货、证券、基金、众筹归证监会监管,现在银监会和保监会已合并为银保监会,融贷租赁、典当、商业保理归商务部监管,第三方支付和征信归央行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牌照中,互联网银行、保险、证券等牌照颁发较早,征信牌照是2015年1月首次颁发,征信和众筹牌照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筹投贷”模式对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融资渠道。

四、深圳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构建路径分析

1.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大中小微文化企业提供全产业链平台。深圳应该充分利用较活跃和发达的资本市场,在金融改革方面争取先行先试的政策,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比重,加快完善深圳证券市场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发行。努力做好文化四板,争取新四板、新五板,并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等文化平台与资本市场无缝对接,大力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转板,让文化产品在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发现和增值的功能。

2.争取更多的金融控股集团总部落户深圳,为文化企业提供全牌照金融业务。金融牌照对于企业集团金融战略的推进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深圳应该一方面大力引进全牌照金融控股集团,另一方面为本地具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创造条件拿到更多的金融牌照,特别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持有更多的互联网金融牌照,为文化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比如,可以大力支持华侨集团通过并购重组持有更多的传统金融或者互联网金融牌照,支持招商局集团持有更多的金融牌照。目前,深圳持有较多传统金融牌照和互联网金融牌照较多的企业是平安集团、腾讯公司和招商局集团,其中平安集团不但持有传统金融的七大牌照,还持有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九大牌照,腾讯公司持有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九大牌照,招商局集团持有传统金融的五大牌照。

3.深圳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构建路径。深圳应该充分利用活跃的资本市场、掌握较多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和文化产权平台打造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为文化产品提供登记确权、评估、融资和交易等一系列服务。文化金融平台为文化产品价值发现、价值重构和价值转换提供全链条服务,从而打通文化、金融、科技、产业和消费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相对闭环的自洽体系。另一方面,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应将资本市场、金控集团和文化产权交易充分融合,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文化四版、传统金控集团、互联网金融公司、文交所、版权登记大厅进行深度融合。在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上,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金控集团和文化产权交易的整合实现文化产品价值发现与重构。深圳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平台应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先行先试的财税、土地和人才等在内的文化金融政策,推动文化银行、文化保险、文化基金、文化信托、文化融资租赁、文化众筹和文化小额贷款等方面的集聚发展。

4.依托深圳创新政策优势,推动文化金融创新。一是创新文化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专业的文化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企业的综合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开辟新的业务模式,重点对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前景的数字文化产品提供金融支持,比如充分利用金融支付平台提供小额短期融资服务,同时引入保险机构,设计针对文化产品融资的保险产品,进一步研发文化企业的信贷产品,重点对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未来收益权质押等服务进行系统设计;二是积极审慎的完善筹投贷综合金融服务,将文化无形资产质押的金融服务与文化产业链条的核心环节深度融合,推动内容产业众筹、IP金融以及以区块链为标志的文化金融大发展,牢牢把握金融优先服务文化产业链核心环节这个抓手,提高文化产品的市场变现能力。

参考文献:

[1]鲁元珍.3.97%的含金量[N].光明日报,2016-09-08.

[2]韩玉军,王丽.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的金融支持研究———基于1995-2013年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4).

[3]吴海燕.20多家金控集团来势凶猛,四大类平台逐鹿天下[N].证券时报,2016-09-19.

[4]钟媛.基于机器学习的版权金融化价值评估模型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17,(6):72-81.

[5]胡志平.产业融合视角下我国文化金融服务的兴起与创新[J].求索,2013,(5):20-22,63.

[6]王智源.后金融危机情境下我国版权产业与金融业有机融合问题研究[J].编辑之友,2013,(3):102-107.

[7]谢婉若.“版权”与“金融”的第一次拼合———“版权金融”的内涵与对接路径[J].出版发行研究,2012,(3):24-27.

作者:申海成;陈能军;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