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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迪厄在对社会的历史性分析的过程中对惯习的重视很接近A•韦伯关于文化并不能用因果律分析而应当利用人的创造的自发性以及“内在的超越性”进行的分析,很大程度上将纷繁复杂的实践活动进行本质和历史上的统一。从结构意义上来说,这种理论是无懈可击的,但它的确忽视了历史性和结构性是如何赋予人的主体并怎样通过实践形式来表达出来这一环节,当然,这更多的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社会学问题。布迪厄已经在开始提供这样一种思路,即将社会学的全部都置于一种流动的实践本质上去,正像是将天文学全部放在迄今为止我们掌握的天体现象的总和一样。社会学本身就应当是活动的,而不仅仅是社会。这样,在基本观念上,布迪厄比其他社会学家更接近哲学,“面对社会学和哲学在研究传统和基本观念方面的分裂,许多学者致力于将两种传统融合起来。而在当代学者中,布迪厄对此作出的贡献也许比其他任何人都大”。尤其是在对待传统认识论与社会事实的结合上,布迪厄明显就是在创立一种哲学的基础为社会学服务。从这个意义上,在认识论与社会事实的结合的方法上,在利用惯习与结构对实践的分析上,布迪厄可以称是哲学社会学的先驱人物。
二、哲学社会学面临的新问题
布迪厄强调,实践的总体特征包括紧迫性,模糊性与总体性。实际上,布迪厄这里在构建的实践是与理论鲜明对立的实践,作为前认知性的产物,是一种“实践感”,这种模糊的实践正是在构成主客观二元世界总体性的基础,而其基本的运作空间就是场域。在布迪厄的体系中看来,惯习通过外在性的内在化在场域中生成实践感,而场域也在不断的生成着惯习,主客观交织于复杂的关系运作空间,惯习与场域概念实际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理论的社会学深化。其理论重点就在社会构建的生成和历史的内在超越或者说内在否定,他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对传统主客观对立的解除深化,展开实践理论,其方法之一就是引入“性情倾向”,直面研究者本身的场域与惯习,更进一步进行反思。
这些概念主要都应用于“把握社会世界中充斥着斗争的历史”,都是着力于从宏观的意义上研究微观,即在破除主体—客体结构时利用资本概念去把握社会意义,或者是在构建反思理论时利用的对惯习本身的主观性理解,而非用微观意义去研究宏观,即分析个人纯粹主体性或者布迪厄意义上的转化为个人内在部分的惯习,或者说个人的主观关系在场域内的总和,从个人的视域来把握惯习延伸的主观“场域”。按照布迪厄的说法,惯习属于外在性的内在化,场域属于内在性的外在化,以此来摆脱以往掩盖住实践的二元理论。
哲学传统一贯重视人,哲学意义上微观人的认识到实践的过程在社会学上就称之为互动或者交换,在内在性与外在性的不断转化就意味着社会与个人的某种意义的“交换”过程,这就构成了社会学的研究趋向。那么实际上,被抛弃已久的帕森斯的宏观体系(包括致力于补充它的宏观冲突论等)与着眼于为微观互动的理论其实就是“外在性的外在化”与“内在性的内在化”的表现,所以被作为无法解释主客二元融合的问题的理论而被逐渐淘汰或更新。在哲学意义上则不然,哲学上的任何探讨都不存在直接经验性,更可能的是某种理论的意义是在这种理论的思路之外。借助哲学的思路,我们发现理论发展已经到了可以进行进一步“否定”的前提,以上两种被抛弃的理论拥有了不同的基础,即主客观融合的基础。在布迪厄实践理论的基础上,可以在两种横向的剖面体系上架起一座桥梁,这不是企图代替现有的社会学,而是利用哲学的思路通过否定建立起一种新视角,这并不是萨特意义上企图探寻建立在存在之上的“本真性”,而是探讨一种“社会学的社会学”即哲学社会学意义上的主客问题。
三“、专场”与哲学社会学
哲学社会学研究的内容的核心就是哲学的内容是如何转化为社会学的,这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过程,更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社会学家有意选择的过程。哲学究竟应当给社会学一种怎样的指导是一个随着哲学与社会学发展而变化的问题,正如布迪厄在学术场域中为社会学的可靠性做的努力,旨在扩大社会知识的范围,而不是消除社会学的认识论保障。那么,社会学中被忽视的传统就获得了一种新的条件,即布迪厄实践理论已有的惯习—场域交织而形成的实践感,而不是传统社会学或者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元对立。惯习作为外在性的内在化,场域作为内在性的外在化,共同构成了实践感结构内部的控制模式,从布迪厄的实践总体性而言,这种控制模式仅仅是基于整体的实践感内部的,而不是个人的“实践感”,即前面所说的实践感思路之外的,属于哲学意义的主观过程,这并不是社会学的,在布迪厄那里就成为了实践感的模糊性。那么,这种基于惯习的主观延伸构建的主观流动的“场域”,可以称之为哲学社会学意义上的“专场”,即基于惯习基础上的个人主观性流动的范围机制。
专场不仅仅存在于个人之中,在一定的时空关系之中,个人意识可以在某种时间领域是平行的,这种平行观念都是主观的存在,一种是基于个体存在的反思性,即对“实践流”的监控;另一种则是个体行动监控之外的结果,即是互动仪式中对人的主观形塑。专场存在于纯主观的领域,每个人或者每种统一事物都存在专场,专场的核心是个人或者统一体的“互动仪式”,这种仪式影响的不仅仅是发生者本身,更多的则是互动对象,从而,在互动双方都存在针对某一目标的“专场”,即专场同时具有本体化与对象化的属性,这两者的统一基于统一的惯习与场域,并且作为实践感的主观基础不断向上作用。场域是基于客观的空间概念,专场是基于主观的时间概念,而惯习则是场域和专场的共同生成。明显可以看到,专场的地位处于惯习和场域之外,属于实践感模糊性的哲学补充,也可以从另一种途径来考察场域。专场的即可以解释个人实践流中的互动问题,也可以上升至实践感的宏观问题。
在解释以实践为中心的社会学理论时,由场域与惯习组合而成的实践感结构在哲学思想的介入之下可以形成一种三维的社会学分析模式,以场域作为横坐标,惯习作为纵坐标,专场作为竖坐标,这样不仅仅可以考虑到场域和惯习在主客观交织的实体化过程,也许还可以考虑到实体化过程中主观化的运动,这样就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学问题中获得“社会学的社会学”的反思基础,我们知道,这个基础虽然是反思,但其内容与活动形式都是客观的。从而在空间中构建起巨大的实践感,这种思路就是布迪厄的贡献,是哲学社会学应该关注的领域之一。
作者:刘云杉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