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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科学杂志》2015年第三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大批游牧民族进入中原,打破了战国秦汉以来形成的农牧地域分异的格局,农牧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农牧业的问题,很多学者都曾有所研究,如李剑农认为这一时期的北方,大部分始终沦为牧场[1];傅筑夫认为,这时北方经济区不止是衰落,而且是退化,退化为游牧或半农半牧[2];王利华认为,这一时期畜牧区域曾向内地显著扩张,但经过一段上升和繁荣之后,畜牧业重渐转衰[3];刘磐修认为,这一时期总体而言北方农业仍然在向前发展,并且进大于退[4]。这些研究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农牧经济格局的整体状况都做出了自己的判断,然而其观点也不尽相同。从目前的研究来看,王利华、刘磐修的观点似乎更具合理性。然而,有关这一时期农牧经济格局的动态演变过程,仍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拟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从这一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民族格局、农牧经济、生态环境、社会因素等角度出发,揭示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农牧业经济格局的动态演变过程。
一、北方农牧经济格局演变的民族基础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农牧经济格局的打破是从北方游牧进入中原开始的。东汉末年,由于中央集权的衰落,少数民族开始进入中原,农牧经济格局逐渐受到冲击。西晋灭亡以后,少数民族大批入主中原,北方民族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如关中地区,人口“百余万口,率其多少,戎狄居半”[5]。然而,随着游牧民族在中原长期生活,至北朝后期进入中原的大部分少数民族已经完成“汉化”。北方民族格局的这种变化,成为这一时期北方农牧经济格局演变的基础。
(一)魏晋时期北方的民族格局。东汉末年以来,社会动荡,连年混战,“百姓死亡,暴骨如莽”[6],北方人口锐减。在这种情况下,游牧民族开始不断向南迁徙,到魏晋时期游牧民族已经大批进入北方主要农区。最早开始内徙的是南匈奴,东汉末年南匈奴陆续离开缘边五郡南迁,南下的南匈奴实际上分成河东的於扶罗部、离石的左部和新兴的刘豹部等三股势力[7]。曹操统一北方后,将其分为五部,史称“五部匈奴”,至“太康中,改置都尉,左部居太原兹氏,右部居祁,南部居蒲子,北部居新兴,中部居大陵。刘氏虽分居五部,然皆居于晋阳汾涧之滨”[8];羯族为匈奴的一个别部,随匈奴迁入山西,主要分布在上党、武乡等地;曹魏时期将被征服的氐族迁入关中地区,以补充关中人口空白,到西晋初年,氐族主要分布在扶风、始平、京兆一带;魏晋时期羌主要分于雍、凉、秦、益四州,即甘肃南部、陕西西部、四川西北部和青海地区;与此同时在河北北部、辽东地区,乌丸、鲜卑等游牧民族也在向南迁移,据《三国志》载:“然乌丸、鲜卑稍更强盛,亦因汉末之乱,中国多事,不遑外讨,故得擅(汉)〔漠〕南之地,寇暴城邑,杀略人民,北边仍受其困”[9],说明鲜卑族也在向中原地区迁徙。《晋书•文帝纪》记载:“九服之外,绝域之氓,旷世所稀至者,咸浮海来享;鼓舞王德,前后至者八百七十余万口”[10],西晋江统《徙戎论》也称:“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多少,戎狄居半”[11]。由此看来,西晋初年北方地区基本形成了游牧民族雄踞周边的民族格局,西北的宁夏、陕西主要有羌、氐等族,山西主要有匈奴、羯等族,鲜卑族盘踞在晋北、河北北部和辽东地区。
(二)西晋灭亡以后的民族格局。由于西晋王朝统治者的腐化和争权夺利,很快就发生了“八王之乱”,这时雄踞北方的游牧民族乘乱纷纷南下入主中原,内迁的主要有匈奴、羌、氐、羯、鲜卑等,史称“五胡乱华”。这一时期整个华北,包括关中和黄河流域中下游平原都被游牧民族侵占,内侵的游牧民族相互混战,先后在北方建立政权。从西晋惠帝永兴元年(304年)匈奴贵族刘渊起兵建立汉至公元439年北魏拓跋焘统一北方的135年间,北方政权林立,史称“十六国时期”。这一时期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及其主要的势力范围和生产方式如表1所示。通过表1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游牧民族向中原地区的迁移从甘肃、陕西、山西逐渐扩展至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几乎遍布淮河以北的整个中国北方。虽然魏晋早期进入中国北方的部分少数民族已经不同程度的“汉化”,但是十六国时期进入中原的游牧民族大多依然从事游牧业,畜牧经济在北方主要农区大肆扩张。这些民族在与汉族长期的杂居相互影响的过程中逐渐“汉化”,尤其是北魏孝文帝实行“汉化”改革以后,大部分游牧民族与汉族相互融合,到北朝后期大多数南迁的游牧民族已经完成了“汉化”,与汉族已经难以区分。这种民族格局的变化,为北方农牧业经济格局的演变奠定了基础。
二、北方农牧业的分布变迁
随着北方民族格局的转变和游牧民族的“汉化”,北方农牧经济格局也在不断发生演变。汉末战乱,致使北方经济受到严重摧残,少数民族趁虚而入,北方农牧局经济受到冲击;西晋灭亡以后,农牧格局发生重大转变,农业受到极大摧残,畜牧业大肆扩张;在整个五胡十六国时代北方地区战乱不断,农牧业的发展格局极不稳定,时有反复,直到北魏以后农业才逐步占据了优势,在黄河流域逐渐占据统治地位,为隋唐时期经济大繁荣奠定基础。
(一)曹魏统一北方与农业生产的破坏。曹操统一北方以后,经历了战火和动乱的黄河中地区,汉代那种“整个西北黄土高原中部郡县相望,炊烟缭绕,农田牧场随处可见”[12]的盛况早已不见。黄河中游的宁夏,自“战国秦长城以北广大地区,成为少数民族牧猎的重要场所,畜牧业超过农业,社会经济转入以牧为主的半农半牧经营”[13];两汉时期农业高度繁荣的关中地区也出现了“百姓不专农殖,乃无车牛”[14]的情况,关陇地区“强者四散,弱者相食,二、三年间关中无复人迹”[15]。为弥补战争造成的人口空白,在统治者的默许下游牧民族不断内附,而这些民族大部分“以产牧为业”,因此秦汉时代属于中央政权的重要农区河套地区(新秦中)、河潢谷地、河西走廊,包括关中以北的广大地区都被匈奴、羌等游牧民族占领。这些原本在两汉时期的主要农业区,此时大部分都成为游牧民族放牧的游牧区。另外,在河北北部、辽东地区,乌丸、鲜卑等游牧民族也在向南迁移[16]。这说明当时少数民族已经开始雄踞整个北方的周边地区,并逐步内迁,北方农牧经济格局受到严重冲击。黄河下游地区,农业生产也遭到极大破坏,生产凋敝,原本从事农业的地区,田地荒芜,“名都空而不居,百姓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17],河南、山东破坏严重,农业生产大幅度萎缩;整个北方地区,唯有河北地区的农业生产遭受破坏程度较轻,据《晋书》载“其地有险有易,帝王所都,乱则冀安,弱则冀强,荒则冀丰”[18],说明河北地区的农业生产受到的破坏较关中等地轻。
(二)魏晋时期北方农业生产的恢复与畜牧业的发展。面对北方经济残破的局面,曹魏政权采取了一系列的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献帝至许昌,“奉天子以令不臣”,开始在许县屯田,屯田使得因战乱流离失所的农民又回到土地。据史料记载“魏武于是乃募良民屯田许下,又于州郡列置田官,岁有数千万斛,以充兵戎之用”,“郡国列置田官,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19]。建安九年(204年),又颁布户调制,这一系列政策促使黄河中下游地区农业生产得到恢复,此时的北方,“关中丰实”,凉州“又广开水田,募贫民佃之,家家丰足,仓库盈溢”,敦煌“得谷加五,西方以丰”[20],说明内地经济残破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的好转。在曹魏时期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西晋初期晋武帝司马炎在位时又采取了许多重大政治经济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历史上称为“太康之治”。由于魏晋政权交替是以和平“禅让”的方式实现的,北方的农业生产得以在曹魏经营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太康元年(280年),实行“占田制”,颁行户调式,鼓励广大穷苦农民开垦荒地,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根据记载“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21]。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晋初期社会经济恢复发展的情况,尤其农业生产较汉末有了很大的恢复发展。曹魏和西晋初期,北方的畜牧业也发展迅速,“曹魏时期即曾在号为农田沃野的‘三魏近甸’区域设立‘典牧’,大片土地被规占为养牛牧场,西晋初年尚有牛四万五千余头”[22];西晋的京畿之地——司州(辖今山西南部、河南北部,东接河北南部及山东西境),在两汉时期乃为人口最密、农业最盛之区,此时却是牧苑广阔,“猪羊马牧,布其境内”[23]。这一时期,在西北黄土高原,西起河西走廊、北邻大漠南界关中,“龙门—碣石”一线以北到秦长城以南、河北北部、辽东海河平原的广阔地带,为农牧结合带的主要地区;关中、华北平原、黄淮平原等主要农区的农业生产又得到了恢复,但是整体来看依然不及汉代,畜牧业的发展依然在向主要农区推进。
(三)西晋灭亡以后农业的摧残与畜牧业的扩张。西晋灭亡以后,整个北方被游牧民族侵占,连年混战,大量田地荒芜,史料记载“羌胡相攻,无月不战”,“诸夏纷乱,无复农者”[24],关中“雍秦之人死者十八九”[25],洛阳“饥甚,人相食,百官流亡者十八九”[26],农业生产受到极大摧残。由表1可知,各少数民纷纷在北方各地建立政权,其生产方式以半农半牧为要,游牧民族在进入中原腹地的同时也将他们传统的生产方式游牧业带入内地,游牧业大肆扩张。傅筑夫认为“这时北方经济区不止是衰落,而且是退化,退化为游牧或半农半牧”。由此看来,这一时段北方原来的农业区大部分沦为半农半牧区,包括黄河下游的关中、洛阳等平原地区,农业生产受到巨大破坏;与之相反,游牧业却得到迅速发展,尤其是在黄河中游宜农宜牧区,今宁夏、陕西北部、山西这些地区“水草肥美”,出现了许多大型的国营牧场。北朝著名民歌《敕勒歌》就描写了这时阴山脚下游牧业兴盛的动人画面:“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由于牧草过于丰茂,牛群羊群统统隐没在一起,忽隐忽现,到处都是,整个草原充满勃勃生机。因此,这一时段的北方,无论是黄土高原,还是黄河中下游平原,农业生产普遍受到破坏,官私畜牧业生产大行其道。虽然部分地区农业也有所发展,如河北、辽东海河平原、河西地区,但是这些地区的经济结构依然是半农半牧农牧交错。
这一时期整个北方地区大部分地区形成半农半牧、农牧交错、游牧业兴盛的经济格局。(四)农牧交错到农业带的恢复。具体如下:1.十六国后期北方农牧业的发展。西晋灭亡以后,各民族在北方连年混战,农业受到极大摧残,畜牧业大肆扩张。然而,各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者在混战中逐渐认识到,只有发展生产才能保证政权的稳固和领土的扩大。中原地区适合农业生产的自然环境和优势,逐渐被游牧民族认识。因此,至北魏统一之前,大多数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已经开始“汉化”,逐渐开始从事农业生产。由表1可知,在北魏统一之前,大多数进入中原的游牧民族的生产方式处在半农半牧的阶段,北方地区西起河西,东至辽东,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形成了农牧交错的经济格局。(1)北魏统治区内的农牧经济格局。山西、河北等地的农牧业的发展主要受北魏政权的影响。公元386年拓跋珪建立北魏,加快了鲜卑族封建化的进程,拓跋珪即位后,“幸定襄之盛乐,息众课农”,重视农业生产。登国六年(391年)“破卫辰,收其珍宝、畜产,名马三十余万、牛羊四百余万,渐增国用。既定中山,分徙吏民及徒何种人、工伎巧十万余家以充京都,各给耕牛,计口授田”,登国九年(394年),“使东平公元仪屯田于河北五原,至于棝阳塞外”,又“劝课农耕,量校收入”,“躬耕籍田,率先百姓”。拓跋嗣时,采取农牧并重的统治策略,时有劝农言曰:“凡庶民之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拓跋焘即位以后,采取“因俗而治”的统治措施,“开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由此看来,北魏统治者非常重视农牧业的发展,正是依靠农牧并重的统治措施,在雄厚的农牧业经济的基础上,北魏实现了对北方的统一。
北魏统治者的这些措施使得北方农业生产有了一定的恢复,如河北地区“北魏占有河北不久,农业就已成为其主要经济部门”。然而,北魏统治者对农业生产的重视还是有限的,北魏作为游牧民族,其农业化过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畜牧业仍然是其重要产业。如世祖时,“平统万,定秦陇,以河西水草善,乃以为牧地”,高祖即位之后,“复以河阳为牧场……每岁自河西徙牧于并州”,并州和河阳都是传统的农区,可见,此时北方畜牧业的发展还是非常繁盛。另外,黄河中下游的重要农区的畜牧业发展,也非常引人关注,据《魏书•宇文福传》记载:“时乃迁洛,敕福检行牧马之所,福规石济以西,河内以东,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王利华认为,此时黄河中下游在一定程度上复归于战国以前的“夷夏杂处、农牧交错”的局面。由此可见,尽管此时北方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但是北方地区的社会经济格局仍然是农牧结合、农牧交错。(2)北方其他地区的农牧业发展状况。河西地区,由于“晋末战乱,大量中原人民流入河西,加上前凉措施得当,既促进了河西经济的发展,又导致了其社会经济主体由畜牧向农业的演变”;关中地区,苻坚建立秦政权以后,非常重视农业生产,王玲认为“氐族全面而大规模的从事农业生产当是在进据关中,并建立了前秦政权以后”;辽东地区,“鲜卑慕容氏统治区和凉州张氏政权统治区内,农业生产也有一定发展”,辽东海河平原等地已经形成以农业为主、游牧业为辅的经济结构。2.北魏统一以后北方农业的恢复。北魏统一后,进入中原地区的大部分少数民族已经开始甚至完成了“汉化”。原先从事游牧业的很多游牧民族,转而开始从事农业生产。由于社会的稳定,农牧业生产恢复较快,人口迅速增加。大量畜牧业的存在,已经很难满足“不断扩大的北魏统治机构和其他方面对粮食的要求”。为适应统治需要,北魏统治者开始实行全面“汉化”改革,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太和九年(485年)十月北魏均田诏令,遣使“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还以生死为断,劝课农桑,兴富民之本”,“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均田制的实施,使大量无地的流民重新回到土地上,大量荒地得到开垦。
加上这一时期北方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农业生产得到加速恢复发展。北方农业生产出现了自汉魏以来不曾有过的欣欣向荣的局面,史书记载:“自此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不为灾也。”北魏统治者重视农业生产和传统生产方式的结合,对这一时期黄河流域的经济结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以粮食生产为主、辅之以多种经营的农业结构基本形成。这样既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又有利于丰富人民生活结构。这一时期出现的农业科学技术巨著《齐民要术》,详细记载了北方黄河中下游地区先进的旱作农业生产技术,反映了农业生产的进步和发展。这一时期最突出的是牛耕的普及,游牧民族的入侵使得马牛羊等牲畜大量增加,特别是耕牛数量增加,为北朝农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畜力,促进了北方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北方的关中、华北平原、黄河中下游平原的农业生产比重大幅提高,农业得到恢复并有所发展,农牧结合带大大向北推进。这时的统治者基本形成了一种农牧并重的统治观念,为了养活更多人口,在平原地区大力发展农业;在宜农宜牧区,农牧并进;在北方抵御其他游牧民族,如柔然等进攻,保护农牧生产。同时,《齐民要术》的问世也标志着我国北方以耙、耱、犁为中心的旱作农业体系的成熟,为我国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在隋唐时代的发展繁荣奠定了基础和前提。
三、北方游牧民族农业化的自然和社会原因
这一时期北方的畜牧业在经历了一段时期的繁荣之后,继而重新衰退,到北魏中期向南推进的游牧区和农牧交错带又逐渐向西北退缩,中原地区曾一度变为牧场的土地又恢复了农业生产。除大型官营畜牧业外,南迁的游牧民族大部分转而走上了农业化的道路。魏晋南北朝时期农牧经济格局的这种演变过程,同北方地区的自然和社会条件有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和紧密关系。
(一)华北地区农业发展的水热环境。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是影响农业生产方式的决定性因素,我国的华北大部分地区处在温带季风气候区,雨热同期,适宜发展种植业。这就决定了发展畜牧业并不是北方大部分地区最佳的生产方式。然而,有学者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气候寒冷是导致北方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原因。据研究,公元初到公元600年为第二寒冷期,当时我国东中部地区冬半年平均气温较今低0.4℃以上,其中,最冷30年出现在南北朝中期(481-510年),冬半年平均气温较现代低1.2℃。但是,同样在气候变冷的明清时期,我国北方地区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畜牧业的扩展,农业反而得到很好的发展。因此,魏晋南北朝时期气候的这种变化,并没有改变华北地区适宜发展种植业的基本自然生态条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北方地区水资源还是较为丰富的。王利华教授对中古时期华北的水资源状况进行了考察,认为“中古时期(公元约3-9世纪),华北地区仍然具有良好的水环境,大小河流在枯水季节亦能维持可观流量,湖泊沼泽众多,丘陵山地来水丰富,与当代严重缺水的情况迥然有别。其时,华北内河航运发达,水稻种植规模可观,水力加工在若干地区曾一度相当兴旺,河湖之滨的渔业具有一定经济意义,这些均因丰富的水资源为之提供了环境支持”[46]。据《资治通鉴•魏纪五》记载,魏晋时河南荣阳附近鹿多为患,政府不得不允许民间捕鹿以保证农业生产,“群鹿犯暴,残食生苗,处处为害,所伤不警,民虽障防,力不能御。至如荣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收。方今天下生财者甚少,而糜鹿之损者甚多,卒有兵戎之役,凶年之灾,将无以待之。惟陛下宽放民间,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则众庶永济,莫不悦豫矣”。这反映了畜牧业兴盛以后,土地荒芜,植被覆盖率上升为野生动物提供了生存空间,然而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鹿的生存空间又受到不断挤压而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出现。这些情况都说明,这一时期的华北地区无论是气候还是生态条件都适宜农业生产的发展,从事农业生产仍然是在这一区域生存的最佳抉择。这就决定了进入北方宜农区的游牧民族,要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最终走上农业生产的道路是必然的。
(二)南北朝时期社会的发展与游牧民族的“汉化”。在先秦时代,畜牧业和农业逐渐出现分区的现象的重要原因,是由于人口的增长和土地的开垦不断侵占了畜牧业的生存空间,导致畜牧业逐渐向北方退却。魏晋北朝时期畜牧业之所以能够明显发展回升,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这一时期的人口锐减和农田荒废给畜群提供了广袤的草场。粗放的游牧生产可以满足当时人口生存的需要。然而,随着社会的稳定,人口的迅速增加,畜牧业的巨大局限性就显现无遗。在人口的生存压力下,走上农业化的道路也是必然的。据统计,公元263年,曹魏户口数663423户,人口数为4432881口。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户口数为2459840户,人口数16163863口;太康三年(282年),户口数为3770000户,吴、蜀户不能居半。前秦建元六年(270年),前燕的户口数为2458969户,人口数为9987535口[47]。这说明西晋灭亡以后,北方人口大量南迁,加上连年混战,人口锐减,大量土地荒芜,这就为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发展畜牧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这一时期畜牧业大肆扩张极度繁荣。到魏明帝熙平至神龟年间(516-519年),户数达到5000000户,比西晋太康元年增加一倍多,人口约3000多万口[49]。据王利华推算,在唐代农耕地区一平方公里的土地理论上农业可以供养62.5人,而畜牧业只能养活6人。那么,在拥有3000多万人口的北魏,农业化已经成为国家发展、人民生存的唯一选择。因此,到北魏中期以后农业在华北的经济格局中又回到了支配地位。
加快游牧民族农业化的另一个社会原因是,北魏统治者主导的“汉化”改革。虽然北魏前期已经开始重视农业生产,但是进入中原以后,受传统畜牧生产的影响,大量农田被圈占为牧场,导致这时的农业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北魏统治机构和其他方面对粮食的要求。另外,北魏统一后民族和阶级矛盾尖锐,民族起义不断,这就迫使北魏统治者必须实行“汉化”改革,以巩固统治。在这种背景下,北魏统治者开始全方位的“汉化”改革。在思想上“农为政首”、“务农重谷、王政所先”[52]的农本思想得到确立;在经济上推行均田制和新的租调制。这样大量流民重新回到土地上,荒地重新被开垦为农田,加速游牧民族的农业化进程。我国北方宜农区的农业生产重新得到恢复,农业生产又向北推进,畜牧业向北退却。综上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农牧经济格局经历了一个漫长反复的发展过程,然而正是这一过程促使农牧这两种经营方式得到充分交流、相互补偿,为北方地区隋唐时期经济的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基础。
作者:刘壮壮 樊志民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中国农业历史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