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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大对“盗抢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公安部决定,从2016年至2019年,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入室盗窃案件情况比较复杂,现场易被人为活动破坏,痕迹物证难以保存;犯罪分子不断增强反侦查意识,作案手段多种多样,日趋智能化。本文通过对近年广州白云区此类案件认真研究,分析总结,提出对策。
关键词:
入室盗窃;手段;现场勘查;痕迹物证
1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
1.1入室盗窃案件具有高发难破性
在各类刑事案件的现场中,盗窃案件现场数量最多,比例最高。2015年较2014年发案总量略有下降,但是盗窃犯罪仍居高不下,尤其入室盗窃更为严重。此类案件高发难破,不只对居民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也影响到公共安全。
1.2作案时间具有规律性
入室盗窃案件的作案时间呈现出规律性。季节上,在夏秋季节发案比较集中,冬季发案数量减少,夏季天气炎热,人们喜欢开窗睡觉,门不上锁,使得犯罪分子有机会入室盗窃,但冬季气候寒冷,人们在夜间休息,关闭窗户,不利于作案。时间上,白天发案的概率也大于夜里发案的概率。白天犯罪分子多选择的作案时间段为8:3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即在住户上班、学生上学时的工作日里作案,在此期间作案容易得手并且不易被人发现。而双休日有人在家时作案减少。重大节假日人们外出也是案发的高峰期。夜间时,犯罪分子多选择凌晨以后夜深人静之时作案,此时人们已沉睡,即使室内有轻微响动,人们也不容易惊醒。
1.3现场易留痕迹物证、易被破坏
罪犯盗窃,很容易留下证据。比如犯罪分子在现场进出口处容易留下手印、足迹、挖、撬、开锁、攀登等痕迹;会使用工具撬砸锁柜、抽屉等,从而盗取到财物,在相应位置也会留下手印、工具撬压痕和翻动痕迹。这些现场痕迹能反映出犯罪分子使用的工具特征、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和个人特征。有时,嫌疑人将犯罪工具和物品遗留在现场和附近。因此,对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重视并认真收集,对于发现犯罪、认定犯罪是十分重要的。随着指纹鉴定技术的普及与发展,指纹比对已经成为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要方法,现场足迹也是各案件的重要串并依据。在DNA鉴定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代,勘查人员对现场遗留的可疑烟蒂、毛发、斑痕等生物物证的发现与提取也越加重视。同时,随着公安视频侦查技术的发展,社会中也广泛应用各种视频监控,通过监控画面不仅可以获取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也能为法庭诉讼提供更好的服务。但是,由于入室盗窃案件现场的特殊性,以及一些住户对痕迹物证的保护意识较差,容易对痕迹物证造成破坏,使得痕迹物证较难提取。利用技术开锁犯罪,这种方法锁损坏小,之后仍能正常使用;有的犯罪分子在翻动财物之后会对现场进行掩饰,以致于事主不能及时发现屋内的不正常情况;或者有的失主在多日之后取用财物之时才发现家中财物被盗,使得现场勘查人员到达现场时,现场早已被严重破坏;甚至有的失主还因碍于面子,怕家中被盗的消息传出而不敢及时的报案,这样对现场信息的分析判断,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侦查方向和范围的确定,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都造成了巨大的障碍,也加大了串并案的难度。
1.4作案目标、物品选择具有针对性
对于中心城区入室盗窃案件,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户多在居民小区里,尤其高层的住户是侵害的重点。在作案之前一般事先踩点,暗中摸清目标住户的家庭人员组成、生活规律、上下班时间的情况,确定作案时间、进出路线、准备作案工具。作案人一般选择看起来较为富有的家庭,也会选择住出租屋、烂尾楼房的一些经济情况一般的居民住户为侵害目标。作案人在实施盗窃活动时,多选择易于携带、盗窃价值大、容易隐藏、便于销赃的物品。首选现金,其次为金银首饰、手机、名贵手表、古玩珍邮等价值大体积小的物品。也会选择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或者其他容易搬动的家用电器等。其中,选择在白天作案的犯罪分子,为了方便多数就地取材,如会在住户厨房取用剪刀、磨刀棒、菜刀等作为撬压工具,主要用于翻找卧室衣柜、床头柜等抽屉里的贵重财物;选择在夜间作案的犯罪分子,由于怕动作太大而惊动正在熟睡的事主,作案方式多选择以夜窃摸袋为主,他们会把事主放于客厅或者卧室的钱包、手提袋、衣物等物品悄悄转移(如到厨房、卫生间或者室外),然后再进行翻找财物。而对于涉保险柜的案件,犯罪分子多选择使用工具撬开保险柜直接盗走柜内财物,多人作案时会选择将保险柜搬走。
1.5作案手段具有多样性、智能化
作案手段,是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方式、方法。通过对作案手段进行分析,以确定作案人的数量、职业特点、个人技能,有助于分析作案工具,是否惯犯、以及案件是否需要串并等。犯罪分子根据现场实际条件选择不同的方式进入现场,主要有门窗进入、攀爬侵入、趁隙潜入等。从门侵入时,多使用螺丝批状工具、扳手状工具进行暴力开锁,而暴力开锁也是广州市该区近几年来才出现的作案手段,且快速发展,2012年暴力开锁案件占了总入室盗窃案件的36%;采用拨弹开锁、压弹开锁、锡纸开锁等方式的技术开锁,此类案件大多在白天发生,选择没有楼道防盗门的小区下手。非常见的有勾锁、锯锁、钻锁、口香糖塞锁芯开锁等方式。或直接用脚破门而入,使用工具撬撞门以及溜门等方式。随着智能化开锁技术的发展(如技术开锁等),使得作案人进行入室盗窃活动的作案时间缩短、得手快、手段隐蔽、遗留痕迹物证少、事主发现晚;并随着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的不断提高,犯罪分子作案时多戴手套、穿鞋套等以达到不留“痕迹”的目的,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全新的、巨大的挑战。攀爬撬窗入室,以夜间发生为主。作案人常用撬棍、钣子、钢锯条、千斤顶等工具破坏防盗窗钢条的焊接口后钻入。有的犯罪分子通过攀爬脚手架、煤气管道、空调主机台架等攀附物入室,或者以楼道伸出口为搭脚点翻厨房窗、卫生间窗入室。也有的是借助矮院墙、顶篷或其他搭脚点翻阳台窗入室作案。因此,展现出的是多样化、智能化发展的犯罪手段。
2入室盗窃案的现场勘点与对策
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是刑事调查的第一要务,占据了侦查工作的重要地位。现场勘查的两个重要部分是现场访问、实地勘验,实地勘验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固定犯罪信息,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和依据等。现场访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事主和相关人员的调查访问,查明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查明案件的发生情况、查明被侵害财物的情况、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等情况。只有将实地勘验和现场访问两者相互结合,才能保证现场勘查的质量,从而为案情的分析判断、侦查计划的制定、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分的依据。本文对于入室盗窃案现场勘查的重点,主要从实地勘验和现场访问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2.1对出入口的勘查
入室盗窃案件现场的出入口是犯罪分子进入、离开现场的通道。经过统计分析,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出入口,多为建筑物的门、窗、墙等处,作案人在此有较多的动作接触,往往容易留下痕迹物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作案人的人数、方法手段、对现场环境的熟悉程度、职业特点、有无作案经验等。并且,出入口也是住户日常生活频繁接触的地方,导致犯罪分子作案留下的痕迹物证容易遭到破坏,增加了勘查的难度。因此对于及时保护现场和对现场进出口的勘验必须重视,其能对判断案件性质提供方向(如内盗、外盗、内外勾结、流窜作案等),为侦查提供线索、确定方向。对出入口的勘查首先应该遵循以下顺序进行:发现、确定出入口;分析出入方式;发现、固定、提取痕迹物证。
2.2对现场中心的勘查
盗窃现场的中心部位就是犯罪分子作案的主要活动场所,是被盗财物的存放并被嫌疑人触摸、翻动过的物品和处所。主要是柜子、箱子、橱、包、抽屉等。由于现场中心物品是作案人的主要目标,作案人往往在此活动时间较长,会有翻动、触摸、撬、钻、砸等行为,是犯罪信息比较密集的部位,往往留下更多的痕迹,是勘验的重点。勘验手印。要分析作案人的作案过程,考虑其在活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并留下手印的物品。对于戴手套作案的嫌疑人,在其紧张或兴奋的心理下,或为了更好搜寻钱财时可能会脱下手套,此时易在其接触过的物品上留下手印。在现场上对手印的显现多采用多波段光源照射、粉末刷显的方法,对于现场不易显现的则应原物提取后通过实验室化学、物理方法显现。勘验足迹和其他附着物。足迹多遗留在出入口、通道、翻动集中的部位。有时也会遗留在床单、纸张、椅子、杂物上面。要使用多波段光源等仪器设备,及时发现可疑足迹,可通过静电吸附或者比例尺拍照的方法提取。勘验重点部位,同时要注意其他可疑痕迹、附着物、遗留物,如现场可疑的血迹、烟头、粉末、纤维、斑渍等。这些痕迹多会遗留在工具痕迹表面、粗糙物表面上。同时也要注意可能在现场遗留的工具、手套或其他的随身物品。
2.3对现场外围的勘查
外围现场也称关联现场,是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中心的必经之路,包括院落、院墙内外,道路和来去沿线。外围现场与中心现场共同形成一个整体,对现场外围的勘验,有利于分析作案人的来去路线;判断其是否有过踩点、潜伏、窥测、徘徊、逗留行为以及作案后埋藏、瓜分赃物的行为;可以通过足迹勘验分析作案人数和他们的个体特征,并且可以将外围现场勘验的足迹与实施现场勘验的足迹进行比对,证实是否为同一行为人。因此,必须重视对外围现场的勘查,并结合实施现场的勘查,共同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
2.4入室盗窃案件的防范措施
入室盗窃案件的防范,首先应该从加强公众自身的防范做起,即加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公安机关、居委会,应该进行深入住户家里或者以媒体宣传方式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使公民自身建立起防范意识。应该告诫居民家中不能放置大量现金,而应该存入银行;应该将金银首饰、相机等贵重物品存放于较隐蔽处,也不能随意向外人透露家里的经济情况;要认真保管好自己家里的钥匙,并对钥匙的增配情况进行记录,不把家里钥匙随便留给别人;进出门时锁好门锁,并认真检查,防止不法分子趁人不备溜门进入;当发现家里有可疑动静或是发现家中被盗时,要及时报警,并且要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防止现场痕迹物证被破坏。
3结论
在我国,所有刑事案件中发案率占最大比例的就是盗窃案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心城区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也上升为当前公安工作中的重点。本文通过对2014年和2015年广州市白云区分局技术中队所勘验登记的入室盗窃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出入室盗窃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即案件高发难破;作案时间有规律;现场容易留下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却易由于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遭到破坏,增加了现场勘查工作的难度;作案目标有针对性;作案手段多种多样。结合入室盗窃案件的以上规律特点,本文从现场勘查的角度出发,对现场访问和实地勘验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从而为提高现场勘查质量和痕迹提取率提供依据与参考。最后,本文对入室盗窃案件的防范对策做出了相关思考,从居民和社会的角度提出只有公安机关加强对犯罪的“打、防结合”、居民自身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才能有效控制入室盗窃案件的发案率,才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谢珂.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与串并[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06):137-141.
[2]姚华,郭宏浩.浅析入民宅盗窃犯罪的特点及对策[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01):58-61.
[3]李冬梅,刘昆仑.试论盗窃案件的特点和侦查要领[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5):57-60.
[4]王淑华,刘威,武帅,等.谈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与侦查对策[J].辽宁警专学报,2005,(06):58-60.
[5]林蜀,胡文强.入室盗窃案为何高发难破[J].人民公安,1995,(03):33-39.
[6]李长青.谈入室盗窃案件现场的勘点[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06):135-136.
[7]彭城.浅议如何提高盗窃案件现场勘查质量[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05,(S1):39-40.
[8]米永红,王康明.翻墙越院入室盗窃案件现场勘查要点[J].科技视界,2012,(23):369+128.
[9]文毅,郭勇.技术性开锁入室盗窃案件特点及打防对策——以宜宾市翠屏区为例[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2,(04):60-64.
[10]罗军,王文显,刘彩萍.浅谈白天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J].广东公安科技,2002,(01):32-34.
作者:冷冰 林超 王宇全 单位: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刑警大队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刑警大队 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