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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美食及宗教起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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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美食及宗教起源

《龟兹学研究》2008年第0期

摘要:每年的圣诞节,全球各地都在庆祝。火鸡、圣诞布丁、百果派、热红酒这四样被认为是典型的圣诞美食。本文拟探究这四种圣诞美食与基督教的传统或教义有无联系。

关键词:火鸡;圣诞布丁;百果派;热红酒;基督教起源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口信奉基督教,有一百多个国家庆祝这个节日。而作为纪念基督耶稣诞生的圣诞节,它已不再是基督徒们特有的节日,已然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共同欢度的佳节。每年圣诞节期间,随处可见圣诞老人、圣诞树、圣诞帽、圣诞袜等这些圣诞节标志性的Logo。火鸡、圣诞布丁、百果派这些圣诞美食更是耳熟能详,而人们对于这些圣诞美食由何而来以及与基督教有无关联却知之甚少。在世界七大洲中,除去人烟稀少的南极洲,另外六大洲中很多国家都有具有自己本土特色的圣诞美食:有些是本国的传统食品,与基督教并无任何关联;有些是与基督教的传统或教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食物。本文拟选取在外国人眼中四种具有代表性的圣诞美食并对其宗教意义追根溯源。

一、火鸡(turkey)

作为圣诞节最典型的美食,火鸡其实一开始是美国感恩节的传统食品,是美洲大陆特有的一种体大味美的野生禽类。在1620年,第一批躲避英国宗教迫害的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历经千辛万苦来到美洲大陆后,由于饥饿和传染病的大肆曼延,他们死伤大半。在他们处于饥寒交迫、缺衣少食的生死攸关之际,当地的印第安人为他们送去了食物、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这些幸存者在来年的春天开始耕耘播种,在当地土著印第安人的帮助下,在秋天他们迎来了大丰收。为了表示对上帝护佑及印第安人帮助的感激,在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将猎获的火鸡和耕种的南瓜、玉米、红薯等瓜果蔬菜制成美味佳肴,盛情款待印第安人,载歌载舞进行庆祝。1863年,林肯总统把感恩节定为法定假日。1941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令,把感恩节定在每年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而火鸡从美国感恩节的特色食品演变成圣诞餐桌上的主菜历经数个世纪。在中世纪的英格兰(AD476-AD1500),人们的圣诞大餐是野猪。1550年,英国的一名航海员第一次将火鸡带到了英国人的餐桌上。而在这期间,英国人的圣诞大餐以鹅或阉公鸡为主,有钱人甚至将孔雀或天鹅搬上了餐桌。到了17世纪,圣诞节吃火鸡的习俗在英国已经传开,但英国工人阶层的圣诞主菜依然是鹅。维多利亚时期(1837–1901),烤火鸡正式成为英国人圣诞节不可或缺的圣诞大餐并延续至今。尽管也有人选择烤猪、烤鸡、烤鸭、烤鹅作为圣诞主菜,烤火鸡依然是大部分人的首选。因此,从历史渊源来看,火鸡其实最初与基督教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漫山遍野而又味道鲜美、营养丰富的火鸡成了早期美洲移民者过节的首选,而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已经非常接近圣诞节这个一年中的大节日。圣诞节正是感恩耶稣降临的日子。因此,象征感恩的火鸡大餐便延伸到了圣诞节。

二、圣诞布丁(Christmaspudding)

圣诞布丁是圣诞节不可或缺的一道甜点,也被称作梅子布丁,也指其他种类的包含葡萄干等干果的蒸熟布丁(实际上它并不含有梅子,因为在维多利亚时代之前,梅子(plum)这个单词指的是葡萄干(raisin)。随着年代的推移,它的外观和配料发生了改变。圣诞布丁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是一种甜甜的牛奶麦粥。到1595年的时候,牛奶麦粥演变成了葡萄干布丁,添加了很多干果、鸡蛋、牛脂、糖蜜,还有肉桂、肉豆蔻、丁香、生姜等其他香味料,变得更加的稠和。1664年,这种布丁被清教徒取缔了,因为他们觉得布丁中如此丰富的馅料对于那些对上帝存有虔诚之心的基督徒来说是不合适的,有亵渎上帝之嫌。1714年,乔治一世恢复了这道圣诞大餐。到维多利亚时期(1837–1901),圣诞布丁的外观和现在的已无二致,将所有这些配料加水搅匀后倒入一种碗状的模子压紧,然后蒸熟冷却,最后变成倒扣碗状的固体甜点。在圣诞布丁演变的过程中,很多的宗教元素融入其中。据说圣诞布丁的制作时间有所考究,唤醒星期日(基督降临日前最后一个星期日)一般标志着圣诞布丁制作过程的开始,因为布丁从开始制作到最后完成需要至少1个月的时间。这样可以确保在圣诞节当天大家能够享用圣诞布丁。圣诞节当天,布丁会被淋上白兰地然后点燃端上桌,将布丁陷入蓝色的火海之中代表了基督耶稣的热情。另外,制作圣诞布丁时需要13种配料,代表耶稣和他的十二个门徒。在制作期间,每个家庭成员都要按照从东到西的顺时针方向搅拌下这些馅料,以此来纪念来自东方的三贤士(the(Three)WiseMenor(Three)KingsortheEasternMag-i),不远千里,带着金子、乳香(frankincense)、没药(myrrh)(后两种是香料)去探望刚出生的耶稣这一典故。除去这一宗教典故,每位家庭成员参与共同制作圣诞布丁还象征团结和谐,且各人在搅拌面团时都会默默许下一个愿望,最后还会在面团里藏一个硬币(或其他寓意的小东西),谁吃到就会被保佑来年的好运和财气。因此,圣诞布丁的制作时间、配料种类以及从东到西搅拌馅料的制作流程无不体现了它与基督教的宗教渊源。

三、百果派(mincepie)

百果派是起源于英国,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中都很受欢迎的一道圣诞甜点,冷热皆宜。根据字面意思来理解,mincepie是一种碎肉馅饼。最初的mincepie名副其实,馅料里真的有肉,兔肉、羊肉、牛肉都可以,而牛肉最为常见。这一配方可以追溯到13世纪:在中世纪时候,返回家园的十字军将一种新的料理手法带到英国,那就是在碎肉和动物油脂中掺进葡萄干、无花果、酒、松子仁、奶酪、香料和蜂蜜。因为把碎肉做成馅饼,既方便携带作为干粮也可以将肉食保存得更久一些,而且干果、香料的味道也可以解决有时肉已经不新鲜了的问题。不过到了维多利亚中期的时候,碎肉就慢慢从百果派的馅料中消失了,牛板油还是会用于制作馅料,算是保留了一点“肉味”。从19世纪起,百果派的馅料就只有水果而没有肉了,百果派变成了由葡萄干、杏仁、苹果干、桃干等坚果和肉豆蔻、肉桂、丁香等香料制作而成的纯粹的甜点了。除了食材的变化以外,百果派的尺寸也大有改变。早在都铎王朝时期(1485-1603),馅饼的尺寸则大很多,像个盒子,从17、18世纪起一直缩水到如今直径为5-8厘米娇小的模样,正面烙有各种造型的图案。百果派何时成为圣诞节的必备美食这个问题无从考究,但是它和基督教的一些典故还是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据说馅饼的顶部要覆盖一层面皮,象征着包裹耶稣的布。而很多馅饼正面都有的星星烙印,如圣诞树顶必定会有五角星一样,象征着的是曾引领了东方三贤士找到刚出生的耶稣的星星。而馅料里的三种香料:肉桂、肉豆蔻和丁香寓意着当时寻访初生基督的三位圣贤送给耶稣的礼物。另外,早期百果派的形状并不是圆形,而是矩形的,也比现在的百果派要大一点,这一构思出自用作耶稣基督刚出生时婴儿床的方形马槽。为什么英国人只在圣诞节的时候才吃百果派呢?中世纪以来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从圣诞日之后算起的十二天(直到1月6日)期间,如果你每天都吃一个百果馅饼的话,那么今后的12个月中你都会和快乐幸福相伴。因此,百果派的配料、形状以及装饰图案体现了它与基督教的宗教渊源。

四、热红酒(mulledwine)

英美人士过圣诞节的必备饮料是热红酒。这是起源于欧洲的一种加了丁香、肉桂、八角、肉蔻等多种香料和橙汁、柠檬皮、红酒、红糖一起煮的传统型热饮,在火上一边加温一边搅拌,最后淋上一点伏特加,一杯下肚,真是又香又暖,在冬天尤其是圣诞节期间很受欢迎。而红酒,即葡萄酒,与基督教源远流长,可以说基督教是个酒教合一的宗教。在基督教文化中,有很多与葡萄酒相关的典故。《圣经》中,葡萄酒总共被提及不下五百次,而该书对葡萄酒的描述可谓是好恶相克的,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一方面,葡萄酒被认为是上帝赐给大地的祝福之一。《新约圣经》中在迦南的婚宴上,耶稣行了头一件神迹———“使水变成酒”(约2:11),供婚宴宾客饮用。葡萄酒不仅是饮品,还是献祭的贡品———“同献的素祭,就是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同献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利未记,23:13)此外,适量的葡萄酒也被视为良药。在《提摩太前书》第5章23节中,保罗奉劝提摩太:“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在基督教众信徒眼中,葡萄酒几乎成为了万能的灵丹妙药。而另一方面,不省人事的醉态又被认为是罪恶的。《圣经》一书中多次出现了关于醉酒的警示,如:“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以弗所书5:18)“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恶拜偶像的事,时候已经够了。”(彼得前书4:3)“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歌林多前书6:10)“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歌林多前书5:11)等等。该书点名道姓地谴责醉酒的丑态也有多处,其中诺亚醉酒诅咒子孙和罗得的酒后乱性被用作告诫人们不要放纵和酗酒的反面示范。

上帝发现世上出现了邪恶和贪婪后,决定要用洪水淹没世界,但愿意赦免亚当夏娃子孙之一的诺亚一家。诺亚遵循上帝的旨意,挑选世上洁净的植物和配对的动物,带着他的三个儿子,登上了漆过松脂的柏木大船,即著名的诺亚方舟。上帝连降了四十昼夜的滂沱大雨、洪水泛滥,当洪水退去后,世上就剩下诺亚一家和方舟里的动植物。此后,诺亚开始耕作土地,开辟了一个葡萄园,又着手酿造葡萄酒。一天,他在园中开怀畅饮、烂醉如泥,赤身裸体地醉倒在帐篷里。他的儿子可汗(Coham)看见后,去告诉兄弟闪(Sem)和迦费特(Japhet),后两人拿着长袍,倒退着进帐篷背着脸给父亲盖上,没有看父亲裸露的身体。诺亚酒醒后,就诅咒可汗,要神让可汗的儿子迦南一族做迦费特家族的奴隶。自己酒后失礼,却迁怒于儿子,更有甚者,还要罚自己的孙子为奴。而《圣经》中另一个酗酒的反面示范便是罗得。同诺亚一样,罗得也经历了一次神的审判。不过这次不是神对全体人类的审判,而是神对所多玛、蛾摩拉这两座城市的审判。神从天上降下火来,毁灭了这两座城市,所有的人、生物都死了,唯独罗得因其义人的身份,和他的家人得到神的庇佑而幸免于难。在逃亡的过程中,罗得的妻子因留恋在所多玛的一切,不听天使的事先警告,回头一看变成了一根盐柱。罗得不愿听从天使的话逃往山上,而想逃入小城琐珥,天使也应允了他。但罗得又怕住在琐珥,就带着他的两个女儿住在山上的山洞里。两个女儿将其灌醉,与他同寝怀孕生子。他们酒后乱伦生下的孩子在上帝眼中被诅咒,甚至连他们的后代都永远被诅咒。(创19:30-38)由此可见,不管是自己喝醉,还是被他人灌醉,《圣经》认为酗酒都是对上帝的亵渎与不敬,醉酒之人及其后代都应受到严厉的惩罚。《圣经》中红酒与基督教教义的渊源在“最后的晚餐”那一章节中得到了最淋漓尽致的体现。在耶稣受难前,他和他的十二门徒共进逾越节晚餐。在席间,耶稣拿着无酵饼,祝谢了,掰碎了分给他的门徒们说,“你们拿去吃吧!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然后又举起酒杯,祝谢了,递给他们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加福音22:20)“我的身体和血是为众人赦罪而舍弃和流出的。”耶稣的这几句话,相当于把上帝、粮食和酒合而为一。上帝是人们精神的根本,粮食是人们物质的根本,酒则是沟通物质与精神的美好液体。从此,葡萄酒成为基督教一种神圣的精神象征,被称为“圣血”、“宝血”。“酒教合一”,成为世界酒历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事件。

五、结语

在外国人认为是最最典型的四种圣诞美食中,除了火鸡最初与基督教并无任何关联却因缘巧合地成为了圣诞大餐的代表之外,圣诞布丁、百果派以及红酒在制作配料、制作流程及外观特点等方面都与《圣经》中的很多典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与基督教的宗教教义源远流长。尽管如此,世界上每年欢度圣诞节的芸芸众生中又有多少人真正是因为这些宗教教义而享用这四种圣诞美食的呢?因此,不管你是哪国人,不管你是否信教,都应该对这些舶来品追本溯源、条分缕析而不是一味的跟风盲从。

参考文献

[1]陈光新.中国烹饪研究[J].世界饮食文化评述,1999(2):38-48.

作者:董小燕 单位:盐城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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