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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底命名争端案例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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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底命名争端案例研究

《地球科学进展杂志》2016年第二期

摘要:

通过分析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SCUFN)会议纪要,研究日本与俄罗斯帝王海山链之争、日本与俄罗斯日本平顶海山群之争和日本与美国幸运星海脊)之争的过程。根据SCUFN的命名规则,探讨其处理争端的主要依据,并对我国当前的命名工作提出建议。

关键词:

海底地理实体命名;历史争端;海洋权益

1引言

海底地理实体是海底可识别圈定和测量的地貌单元。构建统一的海底地理实体命名标准,使用统一的命名方案,有利于构建统一的交流平台。基于此,通用大洋水深图制图委员会成立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专门负责审议各国提交的海底地理实体命名提案。我国2011年首次派专家以委员身份参加SCUFN会议,同年提交的7个海底命名提案获得通过,之后每年提交提案,截至目前我国提交并获得通过的海底地理实体命名提案达43个。在国内海底命名工作快速推进的同时,海底命名研究工作得到相应重视,主要围绕海底命名的历史、现状[1~3]以及具体命名技术[4,5]展开。这些研究对普及海底地理实体命名相关概念,指导前期命名提案编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命名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开始遭遇周边国家的海底命名挑战[6],多个命名提案遭到否决或挂起(截止目前我国被挂起和否决的提案已达5个),因此急需开展SCUFN命名规则的深入研究,以便快速适应并利用规则在国际命名争端中把握主动。SCUFN的命名规则集中体现在《海底地理实体命名标准》[7](GEBCO-B6文件,简称B6文件)中。本文尝试结合SCUFN的典型争端案例分析命名规则,对我国的海底命名工作提出建议。

2SCUFN的命名规则介绍

SCUFN是海底地名领域具有较高权威和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全球海底地名的标准化,在长期的海底地理实体命名管理工作中,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命名准则和议事规程[3],集中体现在B6文件中。B6文件主要包含“海底地名命名标准指导原则”和“海底地名通名及其定义”。其中“海底地名通名及其定义”详细罗列了60个海底地理实体通名及其定义,是界定实体通名类别的基本依据。“海底地名命名标准指导原则”包含“总则”、“海底地名命名原则”和“海底地名命名程序”3个部分。“总则”限定了SCUFN的受理范围,各国领海以外海域,包括领海以外的经济专属区和外大陆架海域的海底地理实体命名提案都在SCUFN的受理范围之列。“总则”明确了“海底地理实体”的定义,提出了“地形可测和边界明确”的要求,这是下文实体独立性争论的依据。“总则”还提出命名冲突的处理准则:当出现同地异名时,优先保留较早的名字;当出现异地同名时,优先保留先命名的实体名字。“海底地名命名原则”对通名和专名进行了相应规定。通名要求从60个通名术语中选择,并严格遵从定义。专名要求易记易用,其次才考虑纪念意义。一般不用在世人名命名,采用人名命名时,要求其对海洋科学做出过杰出贡献。多个相似的地理实体构成的群组可以采用同类词组命名,如音乐家海山群中的海山均采用世界著名音乐家的名字命名。

3国际争端案例分析

3.1日本与俄罗斯帝王海山链之争帝王海山链位于太平洋西北部,北北西走向,北邻勘察加半岛以东的奥布鲁切夫海隆(ObruchevRise),南与夏威夷海山链相接,全长2200km。帝王海山链多发育平顶海山,已命名的实体中有18个平顶海山和1个海盆。基于地形特征,可以以神功海盆将帝王海山链划分为南北2段。帝王海山链最早由RobertDeitz命名,当前帝王海山链上的海山均以日本天皇的名字命名。2005年,俄罗斯在帝王海山链北段提交埃德曼海山和马克休特海山(图1)2个命名提案。当年,2个提案均被否决,理由有4点[9]:①埃德曼海山命名提案中的地形图过于粗略,且地形图范围过小,无法展示其与周边实体的相关关系;②根据俄罗斯提供的埃德曼海山地形图,埃德曼海山高差未超过1000m,不符合SCUFN对海山的定义;③马克休特海山的专名来自尤里伊•伊万诺维奇•马克休特,SCUFN认为其未对海洋科学做出杰出贡献;④帝王海山链上的海底地理实体,应以日本天皇的名字命名。

针对SCUFN提出的否决理由,2006年俄罗斯重新修改并提交了埃德曼海山的命名提案。提案更新了地形图,新的地形图显示该海山高差超过1000m,符合SCUFN关于海山的定义。SCUFN主席指出2005年会议一致认为帝王海山链上未命名的海山应该以日本天皇的名字命名。美国委员也提出当年RobertDeitz命名帝王海山链,就是打算用日本天皇的名字来命名该海山链上的海山。另外,日本还展示了Smoot[10]发表的地形图,据此,SCUFN认为埃德曼海山并不是独立的海山,它与南部的推古海山同属一个海山[11]。推古海山已于1966年被美国海底地名辞典收录。日本代表拟将俄罗斯提出的马克休特海山更名为齐明海山或平顶海山。SCUFN认为俄罗斯提供的水深数据不够详细,难以界定该实体是属于整个海山链的一部分,还是属于神武平顶海山(JimmuGuyot)的一部分[11]。2007年,俄罗斯表示无法提供更多资料,日本表示可以在8年内获得新的水深资料和地磁数据。会议决定在获得新数据之前,将齐明海山(或平顶海山)列入保留栏中[12]。依照约定日本应在2015年提交新调查获得的地形图和地磁数据,由于2015年的会议报告尚未公开,暂时无法获知该争论的最新进展。下面就SCUFN处理日本和俄罗斯命名争端的依据进行分析。地形图是海底地名命名的重要基础资料,是界定实体通名类别以及判定实体是否符合“地形可测和边界明确”定义的依据。起初俄罗斯提交的埃德曼海山命名提案中的地形图过于粗略,依据该地形图推算的实体高差不符合SCUFN的海山定义,SCUFN定义海山的高差必须大于1000m;经修改重新提交的地形图显示埃德曼海山高差超过1000m,符合海山定义。日本依据Smoot[10]发表的地形图证明埃德曼海山与前人命名的推古海山共有山顶平台,与推古海山属于同一海山,不能重复命名。关于马克休特海山,SCUFN提出仅凭俄罗斯提供的地形图,无法判定该实体与周围其他实体的相关关系,即无法界定实体的轮廓和范围,有待新的更大范围、更高精度的地形资料的支持。最后,俄罗斯表示无法获得更多资料,主动退出命名权争夺。

马克休特海山的专名来自尤里伊•伊万诺维奇•马克休特,SCUFN认为其未对海洋科学做出过杰出贡献[9]。俄罗斯历来习惯用人名命名海底地名,也常因此导致提案被否决或挂起(即修改后再重新审议),仅SCUFN第18次会议[9],俄罗斯就有10个命名提案因此被要求更改专名。所以,提交SCUFN的命名提案最好少用人名,用人名最好选择曾在实体所在海域开展过工作的著名科学家的名字,并在简历中突出其对海洋科学的贡献。SCUFN一直强调帝王海山链上的海山应该以日本天皇的名字命名,依据是“海底地名命名原则”[7]中规定“多个相似的地理实体构成的群组可以采用同类词组命名”,如夏威夷北部的音乐家海山群,其中的海山均以世界著名音乐家的名字命名。群组化命名有利于命名的层次化、序列化。层次化、序列化命名易记易用,是地名规划的基本目标[13]。在俄罗斯提交命名提案前,帝王海山链中的大多数海山都以日本天皇的名字命名,命名的群组化已成事实,如果俄罗斯主张的名字得以通过,将会破坏命名的群组性。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得出2点启示:(1)“地形可测和边界明确”是“海底地理实体”基本定义的要求,提案的地形图必须能反映待命名实体与周边其他实体的相关关系。SCUFN主要依据地形图对实体通名类别进行审议,地形图应能详细表达地理实体的地形地貌特征。因此,提案至少应提供2种比例尺的地形图:用于判识待命名实体与周边其他实体相关关系的小比例尺地形图和用于表达实体地形特征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我国历年提案中包含实体位置图、地形图、三维斜视图、测线图和剖面图5幅。其中测线图指示实体资料来源;地形图、三维斜视图和剖面图主要表达实体的地形地貌特征;位置图表征实体位置。缺乏表达实体与周边实体相关关系的图件。当命名实体位于深海平原等地形相对简单的海域时,不易产生分歧,但当实体位于洋中脊等复杂地形区时,就容易因为与周边实体关系不清而被否决。2012年我国提交的位于西南印度洋洋中脊的鹭飞海山就是因为这个问题被挂起[14]。(2)SCUFN鼓励地理实体命名群组化。群组化命名利于实现命名的层次化、序列化,名称易记易用,便于推广。国家海洋局2015年10月10日正式对外的124个海底地理实体名称,是近年来我国在国际海域取得的重要命名成果。该名录中的地名采用《诗经》体系,分别以诗经的“风”“雅”“颂”3篇对应大西洋、太平洋和印度洋新发现的实体,具有较为完备的命名规划体系。在尚未达成一致海洋划界方案的敏感海域,海底地理实体的命名权争夺比较激烈。我们可以利用命名的群组化,优先命名区域上有控制作用的大型地理实体,再逐步推进次级地理实体的命名工作,从大处着手,步步为营,从而掌握敏感海区的海底命名主动权!

3.2日本与俄罗斯日本平顶海山群之争日本平顶海山群位于日本海沟(JapanTrench)和伊豆—小笠原海沟连接处以东海域,常磐海山群以南,小笠原海隆(OgasawaraRise)以北。海山群周边海域地貌较为复杂,发育较多海山、海丘。日本平顶海山群最早由Heezen等[15]命名为艺伎平顶海山群(GeishaGuyots),当时确定的范围为143°50'~153°20'E,29°28'~34°14'N。Vogt等[16]指出其包含了10个海山(或平顶海山),范围为144°~154°E,29°~35°N。1986年SCUFN考虑到艺伎平顶海山群的专名具有冒犯性,决定将其暂时命名为“日本平顶海山群”,这个名字并未经过仔细推敲,只是提醒日本海底地名委员会提出一个更为合适的名称[17]。之后,日本海底地名委员会一直采取回避态度不作回应。2007年俄罗斯提交尼日尼克海山群(KnizhnikSeamounts)提案[11],该提案建议的实体位于日本主张的日本平顶海山群的范围之内。日本委员为反对俄罗斯的命名提案,当场提出可以接受原来的“艺伎平顶海山群”。2008年,日本海底地名委员会坚持采用日本平顶海山群称谓,其专名主张最终获得通过[18],但日本和俄罗斯围绕日本平顶海山群的边界展开了激烈争论(图2)。2007年,俄罗斯对日本主张的日本平顶海山群范围提出质疑,认为其范围内的实体在形态上互不相关,且不是成片分布,不适合划到一个群组中[12]。

2008年,日本海底地名委员会坚持采用Heezen等[15]提出的实体范围。SCUFN讨论决定要求日本修改日本平顶海山群的范围,不能包含东南角的马卡罗夫海山[18]。2009年,日本提交日本平顶海山群新边界,不再包括东南部马卡罗夫海山[19]。2010年,俄罗斯依据测得的海底磁异常条带数据提出划分方案,该方案将西北角4个海山/平顶海山划为中日本平顶海山群;将中部的多个平顶海山划为沃恩平顶海山群[20]。2011年,俄罗斯正式提交沃恩平顶海山群提案获得通过。日本基于俄罗斯提出的日本平顶海山群的边界,进行细微修改后提交并获得通过[21]。本案例中,日本对日本平顶海山群的更名一直采取回避态度,但当俄罗斯提出命名提案时,日本反应激烈。日本表示愿意接受原先具有侮辱性的名称(艺伎平顶海山),试图以已有名称的实体不能重复命名为由,抵制俄罗斯的提案。然而,早期SCUFN并未引入现行的几何边界表达方式,历史上艺伎平顶海山群的具体范围也不明确,日本转而引用前人学术论文定义的实体范围。俄罗斯基于地形地貌资料阐明该海区海底地貌具有较大差异的客观事实;并通过区域的磁异常条带数据证实该区海底地貌具有不同的地质成因。最终俄罗斯的主张获得通过。可见,海底地形资料是重要的命名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最新版的B6文件[7]已经明确命名塌陷火山口(Caldera)、断裂带、矮丘(Mound)、泥火山(MudVolcano)、断裂谷(Rift)、盐丘(Saltdome)、沙脊(SandRidge)、海沟(Trench)等类型的海底地理实体应提供地质和/或地球物理方面的证据以及地形图。因此,综合地质地球物理调查对海底地理实体命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3日本与美国幸运星海脊之争幸运星海脊位于菲律宾海盆西部,我国2012年命名的月潭海脊的西北侧,区域水深一般为5500~6000m。2008年,美国在菲律宾海盆提交了幸运星海脊命名提案(图3)。SCUFN否决了这一提案,理由是美国提交的测深数据没有覆盖实体全貌,不足以确定该实体的类型[18]。日本委员指出[18]日本已经完成该地理实体的多波束测量,并特别说明该实体靠近日本的经济专属区,属于吕宋—冲绳断裂系统的一部分。日本主动提出联合美方在下次会议重新提交命名提案,SCUFN委员一致同意。2010年,日本委员汇报工作进度,指出其已致信美方委员,但尚未收到回复,声称日本已经完成该实体的多波束全覆盖调查,并将向SCUFN提交一个新的命名方案[20]。2011年,日本提交幸运星海脊及其邻区的地形图,指出该实体位于日本宫古岛以南约333.36km,属于日本经济专属区范围。日本已经完成周边海域多波束调查,暂时只对其中大型的海底地理实体进行了命名。日本委员指出该区域还有很多规模较大的地理实体值得命名,但日本海底地名委员会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命名工作。日本在本次会议上将不对“幸运星海脊”作新命名[21]。本案例中,美国率先提交命名提案,具有优先命名权,但是由于美国提交的地形图没有实现实体的全覆盖,实体的规模和类型等基本属性受到质疑,提案未能获得通过。依照惯例,SCUFN可建议美国补充测深资料,但日本提出其已经完成实体所在海域测深资料,并特别指出该实体位于其经济专属区范围内。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46条第2款,在专属经济区内和大陆架上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应经沿海国同意。这意味着未经日本政府允许美国不可能完成幸运星海脊的补充测量。日本表面上提出与美国合作命名,实质上已经完全掌握了幸运星海脊命名的主动权。当前海底地理实体命名已经进入精细命名阶段,命名需要多波束和地质地球物理资料的支撑,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未经沿海国允许,任何国家不能在他国经济专属区和外大陆架开展测量和调查工作。没有精细的调查资料,就无法进行海底命名。可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一定程度上间接保护了沿海国在经济专属区和外大陆架的命名权利。明确经济专属区、划定大陆架界限对保护海底命名权益有一定的作用。反过来,海底地名命名能制造命名实体与命名国有紧密联系的印象;通过命名确定某些实体属性也可以为实现进一步的权利主张提供支撑[22]。

案例最后日本主动声明其已经完成菲律宾海中北部的多波束全覆盖调查,新发现了大量海底地理实体,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命名工作。日本此举的目的是为其在菲律宾海中北部的海底命名争取时间。事实上,即便公布海底地形资料,也只能证明对区内的海底地理实体首次发现,而首次发现并不意味着对地名命名权的占有。以美国和俄罗斯在北冰洋的命名争端为例,2001年美国向SCUFN提交兰塞斯海岭(LangsethRidge)提案。美国采用的地形数据采集自1997—1998年。俄罗斯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该海底高地是1965年由前苏联科学家首先发现的,虽然当时没有进行命名,但在1965年出版的地质图和航海图中均有显示[17]。2002年俄罗斯补充提交该区的命名提案,最终俄罗斯获得了兰塞斯海脊上最高山的命名权,但并未推翻美国的兰塞斯海岭命名提案[23]。除了向SCUFN提交命名提案外,争取海底地名的命名权主要有2种方式:①由国家机关认可并公开海底地名。“海底地名命名标准指导原则”总则明确规定“由国家机构认可的位于领海以外水域的名称,如果与国际上可接受的命名原则相符,其他国家应该接受”[7]。所以,我国政府公开124个海底地理实体名称具有重要的意义。②通过学术论文著作形式。“海底地名命名标准指导原则”总则规定“如果一个名称用于2个不同的实体,先使用该名称的实体应该保留该名称”[7]。2015年我国抵制马来西亚在南海的命名提案,最重要的反证之一,就是原地矿部第二海洋地质调查大队(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前身)编制的《南海地质与地球物理图集》[24],其出版发行时间早于马来西亚编制的地图。官方和科学家自主命名2种途径各有优缺点。官方最为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避免重复命名造成的地名混乱[4],并且官方利于命名整体规划,有助于推动海底命名的层次化和序列化。科学家自主命名灵活机动,利于调动学术界的积极性,名字经广泛使用后,即造成既有命名的事实,与国家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建议管辖海域以官方形式命名为主,保证管辖海域海底地名的使用规范有序;在与邻国尚未达成统一划界方案的海域,以鼓励科学家自主命名为主,官方为辅,减少来自外部的政治阻力;公海可采取官方和科学家自主命名相结合的方式,既体现国家意志,又丰富地名文化多样性。

4结论与建议

基于上述争端案例的研究提出如下结论与建议:(1)为便于SCUFN审核实体通名类别和界定待命名实体与周边其他实体的相关关系,命名提案应提供2种比例尺的地形图。当命名实体位于复杂地形区时,建议放大实体位置图的比例尺,以明确表达其与周边其他实体的相关,避免因关系表达不清而被挂起或否决。(2)SCUFN鼓励命名群组化。群组化命名方案有层次、有序列,易记易用,便于推广。在尚未达成一致海洋划界方案的敏感海域,可以利用命名的群组化,优先命名区域上有控制作用的大型地理实体,再逐步推进次级地理实体的命名工作。(3)海底地形资料是重要的命名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地质和地球物理资料在海底命名中也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国家应该重视海洋综合地质地球物理调查;海底地理实体命名团队中也应该广泛吸收地质和地球物理学家。(4)《国际海洋法公约》保护沿海国在经济专属区和外大陆架的测量和调查权,一定程度上排除了其他国家获得命名资料的可能性,间接保护了沿海国对这2个区域海底地名的命名权利。反过来,海底命名权利也能制造命名实体与命名国有紧密联系的印象;通过命名确定某些实体属性也可以为实现进一步的权利主张提供支撑[22]。(5)建议加快推进中国海海底命名工作,并在命名方式上,针对不同海区采取不同的方式:管辖海域以官方形式命名为主,保证管辖海域海底地名的使用规范有序;在与邻国尚未达成统一划界方案的海域,以鼓励科学家自主命名为主,官方为辅,减少来自外部的政治阻力;公海可采取官方和科学家自主命名相结合的方式,既体现国家意志,又丰富地名文化多样性。

作者:黄文星 朱本铎 刘丽强 张金鹏 单位:国土资源部海底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