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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事故灾难传播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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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事故灾难传播

《当代传播杂志》2014年第四期

在新媒体环境下,我国事故灾难传播更加及时、公开、透明,体现了政府和新闻媒体危机传播意识的加强和新闻价值追求的升华,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是,由于事故灾难治理体制、事故信息机制以及新媒体参与的匿名性等因素,当前我国事故灾难传播还面临诸多瑕疵和困境,危机管理和危机传播的意识、媒体的专业品质、公众的媒介素养等方面仍然有待提高。

第一,试图隐匿事故灾难传播的行为仍然存在。有些事故单位毫无危机管理、危机传播意识,以草菅人命、唯利是图以及侥幸心理应付事故灾难及其传播行为,不仅对社会公众蓄意隐瞒,而且还刻意瞒报事故信息,面对媒体采访或报道时仍然矢口否认,或者隐瞒事件真相;一些涉事单位以正在处置、保障安全等为理由,拒绝接受记者采访或者推迟公布事故全部或部分信息,或者推卸事故责任,将事故原因归咎于个别员工违章操作等;还有一些事故单位试图利用金钱雇佣网络公关公司,将新媒体中的“负面信息”予以删除。

第二,政府在事故灾难传播中的信息公开职能仍有缺失。尽管在事故灾难发生后,政府通过新闻会、散发新闻通稿或在政府网站、官方微博或微信第一时间信息的意识和行动普遍增强,但是仍有许多亟待改进之处。一是提高新闻会的质量。个别政府部门危机传播机制不健全,准备不足匆匆上阵,内容经常避重就轻,只谈事故概况、伤亡情况等事故简单信息以及以救援成绩掩盖事故教训,而对公众和媒体所关心的事故单位责任、事发具体过程、事故灾难暴露的主要问题等避而不谈,使得新闻会流于形式。二是政府要尽量丰富新闻通稿的要素内容。由于长期形成的“快报事实、慎报原因”思维模式,新闻通稿按照倒金字塔消息的模式写成豆腐块的篇幅,以至于被网民形容为事故灾难体“:某个时间,在某个地点,某个单位发生某个事故,导致多少人员死亡、多少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某些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处置。政府哪些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要求某某单位有效处置,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③提供事故信息演变成了填字游戏。三是要善于发挥新媒体作用。政府应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核准的事故初步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以及事故调查进程,随时更新披露新情况,提高事故灾难传播的效率和质量。四是针对舆情关注内容及时互动应对。事故发生后,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一些公众会对新媒体上公布的事故灾难情况进行猜测或者希望求证一些信息内容,政府部门应该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和分析,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内容,特别是利益相关者的反应。在回应中应坚持不回避、不隐瞒的原则,消除公众疑虑,抚慰公众情绪。

第三,媒体在事故灾难传播中的社会责任缺位。个别传统媒体和公众热衷于耸人听闻的效果,有时候不深入采访和核实,随意引用微博微信上道听途说的消息,热衷于渲染事故灾难给当事人或其家庭造成的伤痛以及现场的惨烈场面,炒作事故灾难伤亡人数或者社会影响。这种刻意营造的社会悲情气氛如同在受害人伤痛上再撒把盐,也有悖于社会责任。个别地方传统媒体对其他行政区域发生的事故灾难予以重点报道和关注,却对本行政区域事故灾难或熟视无睹,或三缄其口。有些新媒体对事故灾难本身以及如何防范事故等情况轻描淡写,却浓墨重彩报道事故中被追究责任的官员,期望通过契合当今社会仇官仇富的公众心态,博得眼球效应。

第四,公众在事故灾难传播中的媒介素养有待提高。论坛、博客、微博、社交工具等新媒体引进应用已有多年,但是部分公众运用新媒体传播信息的法治意识和媒介观念淡薄,有的网民肆意在新媒体上编撰或炮制事故灾难,传播谣言;有的网民以道听途说的信息,未经核实或者现场目击,任意夸大事故造成的后果,期望引起轰动效应;有的网民因工作或生活挫折,借助事故灾难随意攻击政府或谩骂有关人员,发泄对现实生活的不满情绪。有些网民指望用舆情“绑架”事故调查,不分青红皂白,将事故责任一律推为政府管理不善问题,用感性思维代替理性思考,以上种种都暴露了网民受众媒介素养不足的问题。

第五,网络水军在事故灾难传播中的搅局。新媒体的运用打破了传统媒体垄断舆论的格局,一些所谓的“意见领袖”,凭借其熟练运用先进网络技术、拥有一定的策划思维和传播能力,就能在新媒体中占得一席之地,甚至拥有大量的拥趸和粉丝。一些网络“大V”在事故灾难传播中,借助技术力和影响力作为推手,传播不实消息或网络谣言,谋取非法利益“。大V”秦火火公开叫嚣“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④在“7•23”动车事故发生后,他“在网上看到有人称外国遇难旅客赔偿金额高于中国旅客后,编写了‘铁道部对意大利遇难女乘客茜茜的赔偿金额是3000万欧元,比中国遇难旅客高出很多’,这条微博被转发1.1万余次,评论3000多次,引发了网民对国家公信力的质疑。”⑤而网络公关公司等利用事故单位想隐瞒或淡化事故灾难信息、避免组织形象受损的心理,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利用网络技术工具或与新媒体建立的“合作关系”,删除相关事故灾难信息,或者杜撰公关文稿,为事故单位造势。

在风险社会的背景和新媒体环境下,政府应该加强事故灾难的危机传播意识,从信息公开、新闻等方面完善传播机制,有效应对公众的关切和责疑,将事故灾难传播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并提高风险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效率。传统媒体应该利用其编辑记者的专业报道能力、相关事故的数据利用,提高事故灾难专业新闻的报道水平。同时,公众的媒介素养和法治意识也影响着舆情的走向。总而言之,事故灾难传播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时传播相关信息,传递社会正能量。

作者:高雁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