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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虽然学者对城市留守儿童群体关注度开始提高,但目前对城市留守儿童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界定,因此,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在农村留守儿童、城市留守儿童研究的基础上,试图给城市留守儿童下一个新的定义。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城市留守儿童;概念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留守儿童,更多的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当中。针对城市留守儿童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说法。因此,本文将从户籍类型、心理发展、留守时间、留守原因、留守表现这些方面,去重新定义城市留守儿童,为进一步的研究打好铺垫。
一、农村留守儿童概念界定
农村留守儿童,一般指居住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官方定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者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1]
二、城市留守儿童概念辨析
(一)文献综述。根据已有的研究文献,学者们对城市留守儿童提出了不同的定义。林琳认为城市留守儿童是指户籍所在地为城市,父母双方或者一方由于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长期不能陪在其身边(一般半年以上),年龄在0-18岁之间的儿童。[2]王璐、李先锋认为,城市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双方或单方外出工作,在家留守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不能与父母双方或单方共同生活的城市家庭中处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
(二)城市留守儿童的重新定义。针对目前城市留守儿童概念不一的情况,本文试图就从户籍类型、心理发展、留守时间、留守原因、留守表现这些方面去重新定义城市留守儿童。从户籍类型上看,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生活在农村,户籍类型为农业户口的留守儿童;城市留守儿童的户籍是非农业户口且生活在城市或城镇的儿童。从心理发展的层面上看,城市留守儿童处于儿童时期,根据朱智贤教授在其所著的《儿童心理学》一书当中提到,儿童时期是指一个人从出生(新生儿:0-1周岁)到成熟(青年初期:14-18周岁)这个时期,是一个人心理的发生和形成的时期。[4]因此,从心理发展的角度来看,城市留守儿童是指等到18周岁以下的个体。从留守时间上看,农村留守儿童的界定是子女不在父母身边生活达六个月以上,称为留守。因此,本文也将不在父母身边生活达六个月以上的城市儿童成为城市留守儿童。但存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虽然父母和孩子每天生活在一起,但由于父母长期忙于工作应酬,甚至自娱自乐,对孩子的关怀缺失,这种精神上的留守超过六个月以上,亦可称为城市留守儿童。从造成留守的原因上看,既有家长的原因,也有孩子的原因。由于父母的原因造成孩子留守体现在由于工作进修、家庭结构破裂等方面造成家长缺少对孩子的情感关怀。例如孩子的父母或因公出国,或去外地进修学习,或忙于日常工作,或被派往异地开拓市场;有的家长在国家机关任职,因为工作需要得挂职下乡到基层单位去工作。父母离异造成家庭结构的破裂,父母对孩子关心不够,只顾自己娱乐或工作而将孩子冷落在一边等,也会使孩子成为城市留守儿童。从孩子的角度看,为了接受更良好的教育,孩子去异地求学,他们寄宿在校园里,或者日常的生活起居由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或者亲戚家庭来处理。从留守的表现上看,分为物理留守和心理留守。物理留守体现在父母与孩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隔离,例如父母与孩子不在一起生活长达6个月或以上心理留守体现在父母与孩子几乎没有语言上的交流或者肢体上的接触,缺乏沟通,导致孩子无法从父母那里获得关爱与呵护,感到孤独、寂寞,缺乏安全感。
三、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本文将城市留守儿童界定为是户籍为非农业户口且生活在城市或城镇,因父母原因或自身原因,导致与父母的物理留守或心理留守长达6个月或者以上,在隔代教育背景下长大的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随着农村地区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留守儿童群体也在不断增加,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城市留守儿童群体产生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应受到更多研究者的深入关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6,(06):42-47.
[2]林琳.利用博客解决城市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8.
[3]王璐,李先锋.社会转型背景下城市留守儿童与监护人代际冲突分析[J].中国农村教育,2008,(Z1):66-67.
[4]朱智贤.儿童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作者:曹志成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