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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研究中的文学与哲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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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研究中的文学与哲学

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是基于人类文化各子系统的互渗及各学科门类的混生而提出的,它应和了人类认识世界的历程及知识系统的发展规律,是对比较文学“跨越性”的新阐释。正式的跨学科研究概念是1961年,由美国学者亨利•雷马克提出的,他在《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ComparativeLitera-ture,ItsDefinitionandFunction)一文中说:“比较文学是超出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并且研究文学与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包括艺术(如绘画、雕塑、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1]文学与哲学同属社会科学,在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诸多领域中尤其重要。哲学探索的是关于知识、真理、理性、现实、意义、精神和价值的问题,文学也以此为中心,两者关系密切。正如王国维所说:“诗人之所悲歌,哲学者之所瞑想,与夫古代诸国民之传说若出一揆。”[2]16“哲学”一词,在西方意谓“爱智慧”,在中国也与智慧相关,“哲,智也”(《尔雅》),“哲夫成城,哲妇倾城”(《诗经•大雅•瞻卬》)。西方传统中的譬喻“镜”与中国古代的“文以载道”都说明了文学与世界及对世界之反思的关系,当然也包括与反思之抽象结晶———哲学的关系。因此,对文学与哲学展开跨学科研究既有学理依据,也有重要意义。

一、文学与哲学跨学科研究的可能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在学科分类不明晰的古代,文学与哲学都是混生互渗的关系,表现为哲学的文学化或文学的哲学化。远在古希腊时期,学者们就从与哲学的混生互渗中研究文学。毕达哥拉斯认为宇宙万物的本源为“数”,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毕达哥拉斯学派从数量比例关系角度探寻文学艺术,提出“美是和谐统一”。赫拉克利特用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研究文学艺术,提出“艺术模仿自然”,艺术与自然都在对立排斥中追求和谐,“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类的东西。艺术也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美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最美丽的猴子与人类比起来也是丑陋的……最智慧的人和神比起来,无论在智慧、美丽和其他方面,都像一只猴子”。德谟克利特认为宇宙万物是由不可分割的原子构成的,原子流放射出来造成影像,作用于人的感官与心灵,形成人对事物的认识。根据这一朴素的唯物认识论,德谟克利特建立了自己的文艺观,认为“文艺模仿自然”,“从蜘蛛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学会了造房子;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学会了唱歌”,而追求和创造美“是一个神圣的心灵的标志”[4]4。苏格拉底哲学的中心是神学目的论,认为宇宙、自然、人和艺术都是由神创造的,神创造自然和艺术是为了满足人的欲望,从这种神学目的论出发,他认为判断美的标准应是对人是否有用,有用即美,无用即丑。柏拉图的文艺理论是其哲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把理式设定为宇宙的本体,认为理式世界是真实的,现象世界是对理式世界的模仿,文学艺术又是对现象世界的模仿,“他们的产品和真实体隔着三层”,“在我看,他如果对于所模仿的事物有真知识,他就不愿模仿它们,宁愿制造它们,留下许多丰功伟绩,供后世人纪念。他会宁愿做诗人所歌颂的英雄,不愿做歌颂英雄的诗人”。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哲学家是最高等级的人,是理智的化身,而诗人以虚构的谎言亵渎神明、贬低英雄、摧残人的理性,投合人性中低劣的“无理性部分”,应该被逐出理想国。“我们现在理应抓住诗人,把他和画家摆在一个队伍里,因为他有两点类似画家,头一点是他的作品对于真理没有多大价值;其次,他逢迎人性中低劣的部分。这就是第一个理由,我们要拒绝他进到一个政治修明的国家里来,因为他培养发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摧残理性的部分。一个国家的权柄落到一批坏人手里,好人就被残害。模仿诗人对于人心也是如此,他种下恶因,逢迎人心的无理性的部分(这是不能判别大小,以为同一事物时而大,时而小的那一部分),并且制造出一些和真理相隔甚远的影象”。留在理想国中的诗人只许描写公民的诚实、勇敢、节制等美好品行,歌颂神灵和英雄的美好性格,“除掉颂神的和赞美好人的诗歌以外,不准一切诗歌闯入国境。如果你让步,准许甘言蜜语的抒情诗或史诗进来,你的国家的皇帝就是快感和痛感,而不是法律和古今公认的最好的道理了”。

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文艺模仿自然”的思想,但反对柏拉图对现象世界和文学艺术的贬低。他认为现象世界是“第一实体”,文学艺术反映现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不仅是真实的,而且富有哲学意味:“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家与诗人的差别不在于一用散文,一用‘韵文’;希罗多德的著作可以改写为‘韵文’,但仍是一种历史,有没有韵律都是一样;两者的差别在于一叙述已发生的事,一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因此,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被严肃地对待;因为诗所描写的事带有普遍性,而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古希腊这种哲学与文学的混生状态被维柯称为“诗性智慧”,他说:“最初的哲人们都是些神学诗人,任何产生或制造出来的事物都露出起源时的那种粗糙情况。我们只应该根据这种粗糙情况来考虑诗性智慧的各种起源。至于流传到我们的诗性智慧起源所享有的那种巨大而崇高的尊敬,则起源于两种虚骄讹见,一种是民族的,另一种是学者们的,更多的是第二种。因为正象埃及高级司祭曼涅陀(Manetho)把埃及的神话故事性的历史都翻译成为一种崇高的自然神学,希腊哲学家们也把希腊的神话故事性的历史都译成哲学。”[6]中国古代文史哲也是一体的,如《论语》《庄子》等先秦典籍探索宇宙人生、进行哲学思辨,或深刻平实、含蓄隽永,或说理明晰、词约义丰,既是哲学文本,也是文学文本,“文化呈现一种综合的形态。先秦有些文学作品是史学或哲学著作。史学和哲学著作也富有文学意味”[7]。《论语》从文学角度讲是纯语录体散文。它的语言或者简练而用意深远,如“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或者诙谐风趣、和平愉悦,如“割鸡焉用牛刀”(《论语•阳货》);有的浅显易懂、接近口语,如“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论语•八佾》)。《论语》还是我国最早的文学评论,孔子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论语》还是一部深刻的哲学著作,以形象的语言表现对天、天命等的思考。如孔子将王孙贾所问“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解释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孔子对自己的表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同时代之人更是认为孔子受命于天,“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论语•八佾》)。此外,《老子》韵散结合,采用排比、对偶、比喻等手法,以诗意的语言探讨玄妙的形而上问题,犹如辞意洗炼的哲理诗;《孟子》巧用逻辑推理方法迂回曲折地表达哲学思想,长于譬喻、排比、叠句,文气磅礴,是对话式论辩文;《庄子》“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庄子•天下》),通过虚构的世界表达深邃的哲学思想,想象奇崛,是哲理抒情散文的瑰宝。在古代哲人看来,文学艺术陶冶性情的审美功能与哲学伦理功能可以一起实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可见,从根源上哲学与文学就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文学与哲学跨学科研究的学理分析

文学和哲学都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形式,都表达了人们对人的存在、世界的本质的认识,都要借助语词,并且依据语境进行阐释才能被接受。因此,在对世界、语言、语境、阐释的依赖上,文学与哲学是一致的。不过,从对世界的把握方式来说,哲学是对整个世界抽象化和理性化的认识,希望透过现象见到本质,而文学是对世界或人生具体问题的审美把握。从表现方法上看,哲学强调通过概括与判断等对世界进行理性的考察、逻辑的论证,文学则强调通过想象、比喻和象征等对世界进行审美表现,不要求作出逻辑判断,而主要与读者形成共鸣。从内容上看,哲学探究思想或事物的本质,如宇宙的起源、世界的本质等,是对思想的思想,即黑格尔所谓“反思”,它力求客观、理智,“不过具有为思维所决定所浸透的情绪和表象是一回事,而具有关于这些情绪和表象的思想又是一回事。由于对这些意识的方式加以‘后思’所产生的思想,就包含在反思、推理等之内,也就包含在哲学之内”[8],而文学关心的是思想的具体化,是用审美的方式表现思想,带有浓厚的现实性、形象性和情感性,“对诗人来说,文字不主要是‘符号’或一望而知的筹码,而是一种‘象征’;它本身和它的表现力都具有价值,一文字甚至可以是一‘物’或一‘事’,贵在有声音和有色彩”[9]94。从文学的内部研究看,文学尽管是对生活的感性表现,却包含着理性认识,有些甚至达到了哲学的高度,是在审美的感性形式中追问抽象的哲理。而在文学的外缘研究中我们又会发现,哲学作为独立的思想体系也会影响文学,有些文学作品就是对某种哲学思想的反映、反思或反驳。如康德哲学对唯美主义文学的影响,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和悲观主义哲学、尼采的权力意志论、克罗齐的直觉主义、海德格尔和萨特等的存在主义对西方现代派文学的影响。正如韦勒克及沃伦所说:“文学可以看作是思想史和哲学史的一种记录,因为文学史与人类的理智史是平行的,并反映了理智史。不论是清晰的陈述,还是间接的暗喻,都往往表明一个诗人忠于某种哲学,或者表明他对某种著名的哲学有直接的认识,至少说明他了解该哲学的一般观点。”[9]123文学批评也会受到哲学的影响,尽管韦勒克和沃伦对某些特殊情况有所不满:“那些认为社会因素是文学产生的决定因素的人往往是最激进的决定论者。这种激进主义的根源在于他们与19世纪的实证主义和科学有着哲学上的亲缘关系;但是,我们一定不要忘记那些坚持思想史研究法(Geistesgeschichte)的唯心论者,在哲学上与黑格尔体系或其他形式的浪漫主义思想有亲缘关系,这些人士也是极端的决定论者,甚至是宿命论者。”[9]74文学与哲学彼此渗透、互相影响:哲学启发作家按照一定的价值观表现世界,赋予了文学深刻的思想;文学对哲学也产生了影响,有些哲学思想的提出就源于对文学现象的考察;帕斯卡尔、施莱格尔、克尔凯郭尔、伏尔泰、叔本华、尼采、瓦雷里、海德格尔、萨特、加缪、马尔库塞等都既是哲学家,又是文学家。这一课题的研究如周国平的《诗人哲学家》、刘小枫的《诗化哲学》等。

三、文学与哲学跨学科研究的实践

在对文学与哲学进行具体的跨学科研究时,必须以文学为中心,或至少以文学与哲学两者同为中心进行研究。可以对两种学科的规律进行相似性与差异性的比较研究,也可以以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为中心,研究其中的哲学影响,或者以哲学理论为工具分析具体的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应该注意的是,虽然文学也会影响到哲学,但文学对哲学的影响研究不应被视为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主要内容,而只应被视为两学科跨越性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文学对哲学的影响立足哲学为中心,应属于哲学研究的范畴。

(一)文学与哲学的学科“间性”研究文学不是把哲学转换一下形式,塞进意象和诗行,而是要表达一种对生活的认识。对命运与自由、偶然与必然、精神与物质、生命与死亡等问题的思考贯穿于文学和哲学之中。如古希腊的克列安提斯(Cleanthes)所说,诗是传达哲理的有效工具,“韵律、歌词和节奏唯有在默想神圣的哲理时,最接近真理”[10]。薄伽丘认为文学的本质即哲理:“为了使真理因难得而显得更可爱,因而记得更牢固,诗人们往往把真理隐藏在表面看来好像与真理相反的事物之下。因此,他们就用寓言而不用别的方法隐藏真理,因为寓言之美能吸引哲学家论证或雄辩之词所不能吸引的人们。”[11]锡德尼(PhilipSidney,1554—1586)在《诗的辩护》中也说:“凡是哲学家说应该做的事,诗人就假定某一个人做了这事,给这过程画了一幅完美的图画来,因而把一般概念和个别范例结合到一起。我说一幅完美的图画,因为诗人给人心的各种能力提供一个具体形象,因而哲学家为着说明这形象的内容,却只提供了冗长的描写,这种描写决比不上形象那样能打动、深入并且占领读者的洞察力。”[12]比较研究文学与哲学这两种学科在思维方式、表达手法、思考主题等方面的同与异,以及它们发展道路的互渗影响、相合与分离,也是跨学科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文学作品中“包裹”的哲学思想研究“哲学是文学的思想背景。哲学乃理性的思考,它所建立的完整的思考体系可满足人类知识上的好奇心,同时哲学可使人与人之间、人与宇宙之间,亦即人的大环境、小环境有所配合。……文学家在致力于反映人生,描摹人生,提出人生的理想,把自己的情感思想表达出来的时候,显然都会受到哲学影响。事实上,文学家就是一个哲学家,而其表现方式则是多面的而更具体的,与生活及现实更为接近。”[13]文学作品中的哲学可能是作家本人的思想———有的作家本身就是思辨哲学家,他们写的诗可以称作哲理诗;也可能是作家接受影响而表现于作品中的哲学思想———这种影响可以是同一国家、民族、文化体系内的,也可以是不同国家、民族、文化体系之间的。前者如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一般被看作既是文学家又是哲学家、宗教思想家,其作品中包含着对人性、罪恶、拯救、正义等哲学命题的思考:《罪与罚》就是以拉斯柯尔尼科夫哲学思想的形成、实践、失败为线索构筑而成,作者借以反思青年人中流行的哲学思想及其危害,并表达其宗教拯救思想;《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兄弟四个是不同思想意识冲突的象征,同时也含有个人内在的冲突。此外,爱默生、梭罗、霍桑等作品中的超验主义思想,麦尔维尔作品中的神秘思想,斯宾塞《仙后》中的“无常”与“自然”的争执,马洛作品中的无神论与怀疑论,萨特作品中的存在主义,加缪作品中的荒诞哲学等都属此类。后者如中国哲学对东西方文学的影响,如托尔斯泰曾说:“我曾竭力要理解我所读到的一切,尤其是中国人的宗教的智慧的宝藏:孔子、老子、孟子的著作,以及关于他们的评注。我也曾探究过中国佛教状况,并且读过欧洲人写的关于中国的著作。”[14]卫礼贤(RichardWilhelm,1873—1930)、荣格(CarlGustavJung,1875—1961)、德布林(AlfredDoblin,1878—1957)等人先后译介过庄子的著作,卡夫卡(FranzKafka,1883—1924)以拥有一部《南华真经》而自豪,因为道家思想对德国文学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在表现主义运动中。[15]在东南亚,“中国古代典籍和各种著述大量输入越南”[16],最突出的是贯彻整个越南文学创作进程的思想一直是从中国传入的儒道并重的精神,“为士大夫者非尧舜之道不陈前,非孔孟之道不著述”(张汉超《北江关严寺碑文》),儒家的三纲五常、忠孝节义等成为衡量社会道德的标准,文学中的正面形象都是节义兼全、忠君孝亲的典型人物。同时,老庄思想也较为普遍地被吸收,在知识分子中间则表现为遗世绝俗,消极退避。[17]这样的跨学科影响还有西方存在主义和荒诞哲学对中国新时期文学的影响,经院哲学对邓恩的影响,东方思想、柏拉图主义对弥尔顿的影响,普罗提诺、斯宾诺莎哲学对歌德的影响,康德、谢林哲学对湖畔派的影响,费希特、谢林哲学对施莱格尔、诺瓦利斯的影响,斯宾诺莎、柏拉图思想对雪莱的影响,悲观主义和无神论对哈代的影响,费尔巴哈和施特劳斯哲学对乔治•艾略特的影响,勃特勒、尼采哲学对萧伯纳的影响,维科哲学对詹姆斯•乔伊斯的影响,神秘主义对叶芝的影响,唯灵论对波德莱尔的影响、克尔凯郭尔对卡夫卡的影响等。同一位哲学家对不同作家可能产生不同影响。如杰克•伦敦受尼采影响长于描写在弱肉强食的险恶环境中个人奋斗者的形象,卡夫卡最爱读《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对《悲剧的起源》一生推崇备至,中国现代作家对尼采哲学又有不同的变异。乐黛云的《尼采与中国现代文学》对尼采哲学在中国的接受作了翔实的分析。乐黛云首先介绍了尼采哲学及其在西方的评价,然后分四个阶段分析其在中国的接受:“五四”前有王国维、鲁迅、陈独秀,“五四”后有傅斯年、田汉、沈雁冰、郭沫若,1925年以后有以高长虹、向培良为首的狂飙社和郁达夫,40年代有战国策派。四个阶段侧重不同:“辛亥革命前,人们从尼采找到的是具有伟大意志和智力的‘才士’,希冀雄杰的个人可以拯救中国的危亡。‘五四’前后,人们心目中的尼采是一个摧毁一切旧传统的光辉的偶像破坏者,他帮助人们向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挑战,激励弱者自强不息(虽然这并非尼采本意)。1927年后,由于革命形势的发展,进步思想界已经很少提到尼采。到了四十年代,为适应国民党法西斯统治的政治需要,尼采又在国统区一部分知识分子中广为传播,这时对于尼采思想的介绍无论是目的、方法,还是社会效果都与‘五四’时期截然不同。”最后总结出文学影响的规律:“一种外来思潮要发生影响决不是偶然的、盲目的,它必然按照时代和社会的需要被检验和选择。……任何外来思潮发生影响的过程都是一个选择、鉴别、消化、吸收、批判、扬弃的过程。”可以说,这是基于影响关系而做的哲学与文学的跨学科研究。

(三)以哲学为文学批评的工具对于没有事实联系的哲学与文学,有时也可以进行研究,因为它们可能对同一命题有相近的表现,即通过第三方产生迂回的联系。例如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即是运用叔本华哲学来研究《红楼梦》的成果,其中兼及《老子》《庄子》《牡丹亭》《长生殿》《桃花扇》《浮士德》《神曲》《创世记》《佛国记》《诗学》等中外哲学、宗教、文学、文论名作,可说是在跨学科研究中糅合平行研究、阐释研究的典范。全书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以《老子》“人之大患在我有身”与《庄子》“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开启,重点介绍了叔本华哲学。“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然欲之被偿者一,而不偿者什佰。一欲既终,他欲随之,故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也。即使吾人之欲悉偿,而更无所欲之对象,倦厌之情即起而乘之,于是吾人自己之生活,若负之而不胜其重。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怎么解除痛苦呢?王国维转述了艺术的路径:“兹有一物焉,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而忘物与我之关系,此时也,吾人之心无希望,无恐怖,非复欲之我,而但知之我也。”王国维还引用中国古籍辅助说明叔本华哲学:“濠上之鱼,庄惠之所乐也,而渔父袭之以网罟;舞雩之木,孔曾之所憩也,而樵者继之以斤斧。若物非有形,心无所住,则虽殉财之夫、贵私之子,宁有对曹霸、韩干之马而计驰骋之乐,见毕宏、韦偃之松而观思栋梁之用,求好逑于雅典之偶,思税驾于金字之塔者哉!故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关系也。”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以叔本华哲学对《红楼梦》进行了演绎式的分析,解释其中的“欲”与痛苦,“《红楼梦》一书,实示此生活此痛苦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提出解脱之道是“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而非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故金钏之堕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不得者也。彼等之所不欲者其特别之生活,而对生活之为物则固欲之而不疑也。故此书中真正之解脱仅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何以这样区分?乃是因为他们的解脱又有不同,一种如叔本华所谓“断念”,一种为文学艺术。“前者之解脱,如惜春、紫鹃,后者之解脱如宝玉。前者之解脱,超自然的也,神明的也;后者之解脱,自然的也,人类的也;前者之解脱宗教的也,后者美术的也;前者平和的也,后者悲感的也,壮美的也,故文学的也,诗歌的也,小说的也。此《红楼梦》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鹃而为贾宝玉者也。”《红楼梦》正是描写宝玉由“欲”所产生的痛苦及解脱,宝玉与浮士德相比,“且法斯德之苦痛,天才之苦痛;宝玉之苦痛,人人所有之苦痛也。其存于人之根柢者为独深,而其希救济也为尤切”。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提出,与中国古代小说戏曲“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相比,《红楼梦》是“彻头彻尾之悲剧也”,且为“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的人生悲剧。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论说拒绝“生活之欲”而达到“解脱”乃是伦理学的终极目的。第五章“余论”批评了清代考证学影响下对《红楼梦》的索隐派研究,认为贾宝玉指向的是一种普遍的生存状态。

四、余论

毫无疑问,跨学科研究进一步拓展了比较文学的研究领域和理论视野,而文学与哲学的关系研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在具体研究中,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跨科学研究应以文学为出发点和归宿,追溯文学与哲学间的关系,特别是哲学思想对文学创作的影响以及以哲学为理论工具对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进行综合研究,而非以哲学为中心进行研究。在这方面,我国学者做出了许多颇有建树的努力,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绩,如乐黛云、王宁主编的《超学科比较文学研究》,高旭东的《中西文学与哲学宗教》,郭延礼的《近代西学与中国文学》等。其次,相对于丰富的研究实践来说,对文学与哲学跨学科研究的理论建构稍显不足,这点已经引起学界的重视。如对于同一文化系统中文学与哲学概念进行认真梳理,才能更准确地界定文学与哲学的关系及哲学对文学的影响。在中国语境中,文学与哲学不仅互相影响,而且与宗教、艺术等其他学科门类也有交叉关系,因此概念的梳理就更显重要,何云波先生就说:“在跨学科的比较研究中,首先便需要清理其概念范畴,有哪些是共通的,哪些是各自独特的。以中国文学艺术理论为例,由于它们的研究对象分别是诗文和琴棋书画,研究对象的差异,便构成了各自的一套概念体系。而它们同在中国文化的大背景下,很多话语又是相通的,如道、气、形、象、意、阴阳、机、玄、妙、神、仁义、动静、虚实、奇正、理数、心数、象数、体用……问题是,同一范畴,在不同的艺术门类,其具体内容又是有差异的。就像中国艺术中的‘虚实’之‘虚’,在画论中可能是指‘空白’,在乐论中可能是‘此时无声’,在棋论中是‘空虚’、‘虚势’甚至就是一种空间的存在,在诗论中是‘意在言外’,但它们又都与中国哲学的‘无’有着亲缘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跨学科中寻求话语的沟通时,先作一番细致的辨析。”

最后,在运用某种哲学思想研究具体的文学现象时,要认真考察其学理依据的适用性,避免做无限度的阐释。虽然文学与哲学都是对人类生存的思考和表现,但不是所有的哲学理论都可以运用于文学分析。那些有影响关系的哲学与文学,如尼采哲学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影响关系,克尔凯郭尔哲学对卡夫卡创作的影响等,可以进行具体的事实分析。而那些没有明确的影响关系,或者根本不可能有影响关系的哲学与文学虽然也可以进行研究,但是,在进行这类研究时要注意联系历史学、人类学等其他学科,寻找其学理依据的适用性,并做出有理有据的分析界定。其实,早在跨学科研究提出的时候,对于其研究领域是否应限定在影响关系上,就引发了诸多争议。韦斯坦因在《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中探讨了法、美、德等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普遍争议后,提出跨学科研究可能成为一种“包罗万象”的研究,主张用影响研究中注重事实联系的“规范”来限定它,认为这种研究最好首先从“事实联系”开始。虽然关于跨学科研究的界定尚不清楚,但学者的研究实践已经表明,没有影响事实也可以进行跨学科研究,不过要注意其可比性及得出恰当可信的结论。

作者:孙彩霞 单位:河南大学 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