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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与版权杂志》2014年第六期
一、微电影事业与产业属性的辩证统一
从下面这段话,我们也许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来,“微电影”这个名称其实也只是一个泛泛的“名称”而已——“现在,生活节奏和工作压力大,已经很少有人每天守在电视机前或者泡电影院了,甚至花几个小时去电影院看一场电影都成为一种奢侈。他们每天花大量的时间在网上查找、观看他们感兴趣的东西。而微电影这种免费的、灵活的、短小精悍的电影形式更符合现代人的收视心理,尤其受年轻观众的青睐。”从上述言论我们可以看出,微电影其实只是当代人在闲暇之余作为在新媒体下的一种休闲娱乐影音媒介的代称,并没有一个很具体的概念。所谓的名称也是大家思维中的一个模糊概念而已。北京邵氏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为微电影背后有一定的商业驱动,能够起到商业电影一样的视觉与情感的享受。从这一点上看,微电影一个非常重要的生产动机就是商业化,所以当代的一些大学生或者“类媒体者”所制作的成片只能作为大众娱乐或者仅仅是小众娱乐的一个渠道,并不能算作真正的微电影。我们讨论的微电影,最起码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以商业化的运作为模式,达到多种渠道盈利效果的新媒体模式。我们在强调盈利的同时,也必须注重公益的传播,毕竟微电影是由短片广告所演化而来的。广告分为盈利与公益,微电影也同样分为这两个部分。因此,在微媒体时代下多元盈利模式其中既包括经济上的盈利,亦包括精神层面的名誉等方面的盈利。大卫•索罗斯比曾经对经济与艺术两者有过一个形象的比喻:“经济若是一个真实的人,那么他一定是男性,不太注重个人气味的清新——总之就是你不会希望他坐在你身边的那种人。同样的艺术必定是位女性,聪明,琢磨不定,有趣……假设这两个人在一个派对上相遇,他们彼此会感兴趣吗?如果有,他们会在一起吗?若真是如此,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会发展成什么样子?”事实上,电影从诞生的那一天就注定了要与经济谈情说爱、共度一生,这就给我们留下了无数可以讨论的话题,微电影也不例外。
二、新媒体的发展对微电影的影响
新媒体与新媒介的发展促使受众分化,微电影进入第三时代。
其实我们研究的一直是新媒介的问题,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新媒体的问题。什么又是新媒介?我们可以把其看做是“以全新的技术实现既往未有的传播功能,或者对既存媒介在传统技术与功能上实现了某种质的超越的媒介”。微电影对于新媒介来说则是一个子概念的问题。对于网络、数字化媒介的迅速发展,微电影有了更加广阔的平台,这一平台对其发展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其发展速度得到长足的提升。在这里,我们又要回归到微电影的定义上。微电影从第一阶段的时间微化到第二阶段的制作投资成本微化,现在是否开始或者已经进入到了第三个阶段——受众群体的微化?
三、微电影发展中的文化盈利时期
(一)微电影自由创作的无意识盈利时期《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中国自由职业者胡戈创作的一部网络短片,许多人士认为这就是“微电影”的雏形。现在许多微电影的制作人(包括专业以及娱乐性的)都以此片为微电影的里程碑,但是我们需要看到的是,现阶段我们的一部分微电影制作完全可以看做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翻版,只是内容有一定差异罢了。微电影经过多年的发展,本该脱离了这种陈旧的套路,是什么原因使其依然堕入周而复始的怪圈?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吴廷俊教授提出了一个概念——尾随媒体。同样的理论,我们转移到微电影的层面,也可以看做这是一种未脱离微电影初始发展的一种标志,可以称之为“尾随性创作思路”,即以前人的思路,寻找新的题材,进行“不完全的二次创作”——用别人的大脑思维加工自己的原材料的过程。这一时期是一个相对艺术的时期,创作的动机相对单一,不涉及经济利益的艺术创作才有更多的精神源动力,这对于文化的传播与发展至关重要。这一时期的创作可以反映出一代微电影导演的感情轨迹与电影拍摄思路,他们的作品在反映现实问题的同时也掺杂了年轻人理想主义式的对未来的理想。批评与动力并存,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督促与促进作用,也为受众群体提供了积极的正能量。这种对社会的正能量传递,就是微电影在无意识下的第一层盈利。它对社会的发展、文化的传递起到了中介的作用。
(二)宏观调控下的微电影时期这其实是一个过渡的时期。但是对于承上启下至关重要。就如同传播媒介一样,只有主体、客体,没有载体,则无法形成一个整体。在微电影初步发展以后,不能任由其无意识地自主发展下去,这时需要有一个国家权威部门或者业内的领军企业带头,将微电影制作的内容与手段模式化,形成一个行业特有的规律性的原则。这就是在解决做什么样的微电影这个问题。做什么样的微电影,这个问题举足轻重。从中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民众精神走向,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脉络。我们试想,在微电影量产化的今天,如果充斥着大量的消极内容,将会对社会文化的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不良影响?
(三)微电影文化性在源意义上的重要性符号学中,信息传播不完全符合本来者的愿望。就是说,在强调文化性的前提下,传播主体的源意义就很有可能在受众中产生偏离甚至是背离源意义的歧义,这时的概念解读就尤为重要了。如果从意义的源头,就出现了主流价值观的偏差,那么我们就不用再继续讨论信息的衰减与受众接受信息的意义了。一部微电影已经不仅仅是娱乐的问题了,它是一种社会当前主流价值观走向的符号,它传递了一种我们要做什么、做成什么样,并且传达一种社会共有价值观的走向。微电影就如同广告一样,每天在受众传播中进行视觉冲击,也许有些偏颇的价值观就会影响到某一个群体受众的价值观,从而形成不良的影响。
(四)微电影大众化时期促使文化意愿的多向传递文化,是一个群体在某一段时间内的集体思维,这个群体可大可小。过去的电影因为制作的局限性,只表达了一种大众的文化意识。微电影的出现,对于小众思维的传递有着明显的影响。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入到微电影的创作当中,他们的创作更明显地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活思维方式。相较之下,这部分作品如果从经济利益出发,完全是处于非盈利的状态模式下。但是,为什么还是会有这么年轻的电影制作者呢?通过马斯洛的社会需求理论可以分析得出,这些热血的年轻创作人,他们得到的是社会的认同感,是类似广告一样的名誉收益,这即“文化盈利”。
作者:刘壮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