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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要求,今年5月在市直财政系统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及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主题,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市财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筑牢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推动争当“五个示范”、加快实现“三大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重点开展好“七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准则》和《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宣教月”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开展原汁原味读《准则》《条例》、充分利用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开展大讨论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参加全市《准则》《条例》网上测试活动,真正做到学习测试全覆盖、无遗漏,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二)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将学习《准则》《条例》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教育,引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树立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破除“中梗阻”现象。
(三)开展新录用人员廉政教育活动。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为重点,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深入学习《准则》《条例》,上好新录用人员岗前廉政“第一课”,为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开展以“传承家风家训争做清廉家庭”为主题的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主题活动日发倡议、开展家风家训警句格言征文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在全系统营造重视家风、传播廉洁文化的良好氛围。
(五)参加“八项规定改变了我的生活”大讨论活动。通过宣讲身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事例、先进经验,组织党员干部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变化开展大讨论,总结和推介基层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监区、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戒惧、知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七)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和对照检查活动。结合财政工作岗位新变化、新要求,组织一次岗位风险点排查,找准风险点,明确防范措施;各支部书记要围绕“宣教月”活动的主题上一次廉政党课;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要求,对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成立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先华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人事科负责具体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人事科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支部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承担全市综合经济管理工作的优势,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廉政教育促进工作开展,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要紧扣宣教月活动主题,各支部各单位要充分应用财政信息简报、财政公开网、财政微博、微信,广泛宣传活动动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廉政教育,人人参与”的良好态势。活动结束后,各支部各单位要对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上报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