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ISSN:1004-5007 CN:11-3004/G2
《中外文化交流》是一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文化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文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中外文化交流》主要内容栏目有特别报道、政策观象、现场纪实、域外观察、每月一品、产业动向、公益天下、文化遗产、行万里路。
《中外文化交流》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外文化交流》编辑部(发文量4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发文量2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中国艺术研究院(发文量1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
《中外文化交流》主要发文主题有文化、艺术、旅游、美术、博物、博物馆、民族、文化交流、音乐、术家。其中又以”文化(1973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艺术”(1899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旅游”(569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术家”,仅发文291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文化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文化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文化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外文化交流》编辑部 | 45 |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22 |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17 | |
文化部 | 15 | |
中国美术馆 | 12 | |
中国戏曲学院 | 11 | |
北京大学 | 8 | |
新华通讯社 | 8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8 | |
清华大学 | 6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6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5 |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 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 |
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