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中国检察出版社有限公司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ISSN:1001-067X CN:11-2608/D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由杨春雷(总编)担任主编,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中国检察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一本政法类部级期刊。该刊创刊于1989年。主要刊登政法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双月刊,B5开本,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是一本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中国检察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主要内容栏目有工作报告、司法解释、重要文件、指导性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量36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检察;检察院;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文量11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院;人民法院;民法;最高人民法院;检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文量3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民法;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主要发文主题有检察、检察院、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刑事、法院、民法、印发。其中又以”检察(736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检察院”(671篇),发文量第三的是“人民检察”(667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印发”,仅发文148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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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364 | 检察;检察院;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115 | 法院;人民法院;民法;最高人民法院;检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34 | 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民法;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14 | 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检察;检察院;刑事 |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 3 | 政法;政法委;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最高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3 | 运输部;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3 | 检察;运输部;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诉讼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 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检察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2 | 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监察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2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案件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