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ISSN:1672-5417 CN:11-5149/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是一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卫生部办公厅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学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医学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文量5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印发;财政;财政部;医药;农村”;卫生部(发文量4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兵团;兵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量3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印发;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医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主要发文主题有国家卫生、印发、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兵团、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卫生部办公厅、办公厅、食品。其中又以”国家卫生(391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印发”(258篇),发文量第三的是“生产建设兵团”(242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食品”,仅发文128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医学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医学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医学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53 | 印发;财政;财政部;医药;农村 |
卫生部 | 47 | 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兵团;兵团;印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4 | 印发;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医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26 | 印发;教育;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健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4 | 印发;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务院 | 17 | 印发;健康;国务院;医药;因病致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16 | 印发;民政;民政部;健康;秩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15 | 印发;食品;信息化;国家卫生;生产建设兵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12 | 印发;食品;食品安全;农业;农业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12 | 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防治知识;包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