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主管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ISSN:1000-0070 CN:11-1002/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由--担任主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一本政治类部级期刊。该刊创刊于1957年。主要刊登政治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双月刊,A4开本,邮发代号:2-1,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治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治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主要发文机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量68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常委;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文量12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国务院;财政;预算执行;全国人大;人大”;国务院(发文量8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国务院;政府;政府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主要发文主题有审议、中华人民、人大、人民、常委、常委会、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华人、审议结果。其中又以”审议(1330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中华人民”(1324篇),发文量第三的是“人大”(1278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审议结果”,仅发文796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治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治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治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688 | 常委;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123 | 国务院;财政;预算执行;全国人大;人大 |
国务院 | 88 | 国务院;政府;政府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76 | 法院;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审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66 | 国务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国人大;人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55 | 检察;检察院;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 50 | 审议;审议结果;主席团;全国人大;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 39 | 审计;预算执行;中央预算;中央预算执行;财政收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28 | 法律;法治;治国;授权;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16 | 教育;国务院;人大;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