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海商法协会 主管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ISSN:1003-7659 CN:21-1271/D
《中国海商法年刊》由司玉琢担任主编,由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办的一本经济类CSSCI南大期刊。该刊创刊于1990年。主要刊登经济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季刊,A5开本,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中国海商法年刊》是一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管,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经济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CSSCI南大期刊。 影响因子为0.607100009918213 《中国海商法年刊》主要内容栏目有《鹿特丹规则》研究、船舶物权研究、船舶融资与租赁、海上运输、海上救助、海上保险、船舶碰撞、案例评析。。
《中国海商法年刊》主要发文机构有:大连海事大学(发文量26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商法;海商;海商法;《海商法》;法律”;广州海事法院(发文量4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商法;海商;海商法;《海商法》;纠纷”;中国政法大学(发文量2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法律;合同;商法”。
《中国海商法年刊》主要发文主题有商法、海商、海商法、《海商法》、法律、合同、赔偿、保险、提单、船舶。其中又以”商法(354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海商”(352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海商法”(351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船舶”,仅发文92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经济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经济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经济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大连海事大学 | 267 | 商法;海商;海商法;《海商法》;法律 |
广州海事法院 | 45 | 商法;海商;海商法;《海商法》;纠纷 |
中国政法大学 | 20 | 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法律;合同;商法 |
厦门海事法院 | 20 | 法律;商法;诉讼;提单;海商 |
上海海事大学 | 19 | 商法;海商;海商法;《海商法》;提单 |
上海海运学院 | 15 | 商法;海商;海商法;《海商法》;赔偿 |
武汉大学 | 13 | 公约;中华人民;仲裁;鹿特丹规则;扣押 |
厦门大学 | 12 | 商法;海商;海商法;货物控制权;共同海损 |
清华大学 | 10 | 商法;海商;海商法;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 8 | 商法;海商;海商法;《海商法》;保险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9 |
交通部科技进步“通达计划”项目 | 8 |
国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 | 3 |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青年项目 | 3 |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2 |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 1 |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 1 |
国家留学基金 | 1 |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 1 |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