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主管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ISSN:-- CN:11-4893/D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是一本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主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经济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文量21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商务;商务部;公告;商务部公告;倾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文量18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公告;海关总署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文量4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财政;财政部;商务;商务部;税政”。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主要发文主题有商务、商务部、公告、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公告、对外经济。其中又以”商务(427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商务部”(419篇),发文量第三的是“公告”(393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对外经济”,仅发文149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经济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经济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经济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211 | 商务;商务部;公告;商务部公告;倾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183 |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44 | 财政;财政部;商务;商务部;税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6 | 发展改革委;商务;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
国务院 | 36 | 国务院;试验区;印发;自由贸易;征求意见稿 |
国家税务总局 | 32 | 印发;税率;财政;财政部;商务 |
国务院办公厅 | 28 | 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21 | 商务;商务部;公告;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17 | 商务;商务部;总署;海关;海关总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11 | 特殊监管区;特殊监管区域;国务院;试验区;自由贸易 |